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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名当事学生的日志原文:
武汉大学的老师,为什么要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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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上午10点,我和十几名天健学社的社员一起,为了向武汉大学团委老师表达我们求学的真切愿望(具体原因请看尹慧金主页)。来到了校团委办公楼的门前。两名社员上去找老师反映情况,我们其他十几名社员就扶着宣传板做在楼下等答复。不一会,就有老师聚集过来规劝,在我们表明自己只是在这坐着等答复以后,老师们还是不依不饶。这时出来一个模样很凶的人,对我们进行恐吓,还叫了六七个人来抢我们的宣传板。我手中的一块板子被三四个人扯碎。另外一名社员用身体护住板子,被三四个人强行拉开,把板子用手脚搞碎。一名社员想要拍照,还被人威胁:“你要再拍,我们就砸烂你的相机了啊!”,那个社员没听他的,有人就开始要抢她的相机,一名男同学过去制止,相机才没被抢走。但同时办公楼里却不断有人出来拍照。
我们在楼前坐着等答复。前来来围观的很多同学都被人强行拉走,我们要发的宣传页也被抢走。不久一些院系的辅导员赶过来拉我们走。又过了一会,我们进去反映情况的两位同学中的一位出来了,被胁迫要求劝我们离开。他没有按要求说,三四个人就要拉扯他走,他抓着大门,说明没有理由他不进去,又来了两个人就生拉拉硬扯,把他拖进去了。(后来到医院检查,该同学手臂的筋骨受伤。)
到了下午三点多,团委张书记答应三天以后给我们答复。我们要求见被拖进去的同学,要和他一块走。有人说他被校保卫处的人扣留了,要张书记打招呼才放入,于是有人给张书记打了电话,但我们的同伴仍然没有出来。此时,他们要求我们进会议室。我们不明原因,但为了那个同学就进去了。谁知他们强迫我们留下姓名。但又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大家都认为自己没有犯什么错误,就都没有说。我和几名社员要求离开会议室,说明我们有人身自由。我从会议室的门口到了楼梯口。可恶的是,里面的两位民警都没有阻拦,却被两个不知什么身份的老师强行拖住。我说我要离开这,你们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他们说:“还想逃,你今天走不了了”。我抓着栏杆不肯回会议室,三个高大的成年人开始过来拼命拉扯我,还有人说:“快,再去两个人来”。我被六七个粗壮的成年人大打出手活活抬了起来,当时旁边一名和我一块出来的女同学就被吓哭了。我使劲挣扎,他们拿不住我的脚,就拖着我的两只手,在地上拖了好几米,将我强行生生拖进会议室,并锁上了们,还有两三个人守住门口。我全身多出抓痕红肿,后背也阵阵疼痛。就这样僵持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一位派出所的所长来到了会议室。我们为了配合调查,说出了真实身份。
我的六七个同伴在说出真实身份以后,都离开了。我拿出了我的学生证,在派出所与学校核实以后,按照所长的承诺,我要求离开,但这时武大的一位老师呵斥我:“想走?没那么容易,你财大的学生跑我们武大来闹事,说走就走啦,不能走!”还有另外两人威胁我:“你要敢走出这个门,就把你扭送到公安机关。”这时已经到了下午六七点中,我中午没吃饭,他们让我就把桌上的盒饭吃了。过了一会,开始感到胃部剧烈的绞痛,我疼得从椅子上滑落到了地上。我的同伴向老师请求:“先把他送到医院吧,他现在疼得厉害,有什么问题以后再说。”但我只听到他们说:“要等他们学校老师来了!”他们把我从地上扶到椅子上,过了几分钟,我的症状依然没有好转,我的同伴再次提出同样的请求,但是在场的成年人还是说:“快了,他们老师马上就到了,到了再说。”我们实在气不过,但也没有办法,大概过了二三十分钟,我的同伴和我们学校的老师才将我上车送到了就近的医院。
到医院后,医生给我打了缓解疼痛的点滴,还做了B超和胸透,检查的结果是我的肋骨疑似骨折,要求住院观察一天。在进行了一系列的治疗之后,已经到了夜里十二点多。
第二天中午,医生说我可以先回去了,一周后过来复查。一名武大的老师和辅导员过来了。那名武大的老师简单问了我的身体情况以后,就对我说:“以我的意见,你回去还是好好养身体,如果没有什么问题,你就好好学习,不要再有什么想法了。要为自己的前途考虑,我以前处理过很多向你这样的,他们的前途现在都不好。所以你还是好好为自己着想。”考虑到是在医院,我的辅导员和我的两名宿舍舍友又在场,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坏影响,我只是说:“我们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愿望而已”就没再说什么。我的辅导员问我背还痛不痛,我说还有一点。这时那个武大的老师又说了:“他这是当时从椅背上滑下来弄的吧,我们对他的身体是很关心照顾的,也一直在保护他们,那天一直没有采取什么强制措施,要是一采取强制措施,那就要走法律程序了,那他们的前途就完了,那天没让他们走,也是考虑到他们的情绪比较激动,怕他们在路上不安全,所以才叫你们学校的人把你领走。”我听到这些话,当时真是气愤得无言以对。在我们辅导员跟这名武大老师谈到我的医药费的时候,这名老师很激动的说:“那当然是他自己承担啦,是他自己造成的嘛!”我们辅导员怕我情绪受到打击,就把那名老师拉到一旁去交涉了…… 后来老师在送我出院的时候,才知道医药费是我们老师出的。
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以后几天都不能恢复平静下来,无法安心学习。自己明明被他们撕扯受了伤,被说成是自己弄的,最后还要自己承担医药费,而且还被他们威胁恐吓。意思就是不要我说出真相。
如果说静坐请愿方式不当,我认错检讨。可是老师打人就对吗?学生疼痛难耐,见死不救,置之不理就对吗?打了人连医药费都不出就对吗?自己敢做不敢当还来恐吓威胁就对吗?简直荒谬可耻。
我们要那些所谓的老师给个说法,要讨个天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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