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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杨佳"杀人" > 杨佳母亲失踪 > 杨佳一审死刑 > 律师拿到杨佳失踪的母亲授权书> 杨佳二审维持原判 > 杨佳死刑最高法院审核 > 杨佳母亲突然现身精神病院......
他妈的,上海的公检法拿全中国的老百姓虎B呢,是吧?
你们还他妈的有什么可以辨白的??
你们这事情做的可太他奶奶的露骨!!
上海市的公检法,我们老百姓可真他妈的服了YOU啊!!!
操!
不是你们的脑袋长在我们裤裆里,就是我们的老二长在你们脑袋上了!
杨佳那小子杀没杀人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看见你们是怎么来操纵和玩弄法律的!
不信?
那我们就用我们的老二你们的脑袋捋一下:
倘若杨佳真的杀人了,动机是什么?
--你们两次庭审并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动机,那么就说明杨佳没有动机,如果没有动机去杀人,杨佳一定有病!但是,你们并不想证明杨佳有病.而是让一个所谓的鉴定小组仅凭几句问话就下了杨佳正常的结论,还剥夺人家依法再鉴定的权利!这是为什么?
倘若杨佳真的杀人了,那么,和他母亲有什么关系?
--杨佳的母亲被上海和北京的警方带走讯问,为什么从此失踪一百多天?而在这一百多天里,恰好审理完杨佳,警方在杨家翻去的录音和文字等证据为什么在两次庭审里没有踪影?直到现在,杨母依然被强制治疗!在亿万国人的眼皮底下你们藏匿她的目的是什么?杨母究竟知道什么内情?
倘若杨佳的母亲真的象你们所认定的那样有精神病,那么,她在你们强制治疗当中所委托律师的签名还有法律效力吗?
--就在杨佳被审热火朝天的进行过程当中,杨佳的母亲在警方宣告不知所踪的情况下,居然被上海市公检法指定的律师"找到"并取得签字授权书!老天!你们居然让一个被你们鉴定的精神病患者出具委托书!而此时,杨佳的父亲--这个正常人所聘请的律师被你们认定无效!为什么?难道我们也"精神"了?
倘若杨佳的母亲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为你们指定的律师出具具有精神病性质的委托书,由此而进行的"辩护"公平吗?有效吗?
--你小子要是敢说有效?我他妈代表法律削死你狗日的!--既然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两次庭审杨佳还他妈有什么公平可言?!那杨佳那小子非得给你们审成横路敬二样不可!
倘若杨佳的母亲都有精神病了,你们就保准杨佳没被遗传?
--你们就凭杨佳那小子一句"我不是精神病"就断定他是正常的?你们走在大街上潇洒的时候,听见谁说自己有精神病了?我就纳闷了:你们是不是也犯了上几代隐性遗传给你们的精神病了?!
杨佳的母亲怎么就突然失踪了一百多天?她怎么就突然就变成精神病了?你们明明知道她是被你们使用非常手段藏匿起来,为什么对外宣称不知道她的下落?如果你们好心为她强制治疗精神病,又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通知她的家属?而是在杨佳二审之后才闪烁其词的让街道通知她的家属?
--我们都知道了.全球的人都知道了.中国法律是二审制度,如果判了死刑,就等着让最高法院来核定,之后......在这个时候,让杨佳的母亲出现,已经于事无补了!看来,你们就要达到目的了.
......够了,老子们懒得再说,自己想去!
上海市的公检法,你他娘的遮遮掩掩的,完全不按套路出牌,你们真他妈的低智商!一系列糗事让你们给整坷碜了吧?!
我就知道你们老后他妈的悔了,肠子都悔青了,是吧?
你们真后悔为什么当初对杨佳那小子就没有来个当场拒捕击毙呢?
你们更后悔控制完杨佳之后为什么就没把他母亲彻底的失踪呢?
操!
你们的脑袋到底还是长在全国人民的裤裆里了!
一群狗篮子.
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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