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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中国邪恶的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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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2: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我的亲戚在国内治病的经过,现转贴她的诉件-----
     《看看中国福建邪恶的医疗集团》
  控告人陈艳,女,一九八三年三月出生,汉族,福清市人,教师,住福建省福清市龙田积库小学。联系电话0086-013905011012     13705049499。
   被控告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被控告人陈玉,系该院住院部医生。
   被控告单位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事实与理由
  2007年6月底,本人体表出现大量极易破碎的水泡样症状及肺部出现阴影,同年8月初,入住于被控告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该院住院部医生陈玉轻易确定本人为大疱性大泡性皮肤松解型药疹,三天后,面对本人及家属的询问, 被控告人陈玉态度极为恶劣,拒绝说明本人的病情,并声称”不知道就不要乱问”,在福建省福清医院住院期间, 该院对本人肺部阴影进行CT 诊断,没有做出任何结论。经过十几天的挂瓶治疗,本人身上的水泡仍没有消除,而且水泡越来越大,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黄色状浓泡,面对本人的担忧,被控告人陈玉断言“你这个病没有几个月是不可能好的,要准备打持久战,没有那么快的”。考虑到该院无法对本人肺部阴影做诊断,本人申请转院,被告控告人陈玉拒绝签名,并称“我们可以治愈这病,为何要给你签转院?”。在皮肤病误诊及肺部阴影未知的情况下,该院医师陈玉为了一己私利,居然违背基本医德及为人之道,拒绝病人的基本要求,其行为令人胆寒。
2007年8月13日,本人前往被控告单位福建福州肺科医院寻求进一步的确诊,在福建福州肺科医院门诊医生的“很可能是肺结核”的判断下,本人住进了该院。很快本人皮肤被诊断为大泡性皮肤松解型药疹;经过26天的住院治疗,仍不见水泡消失,其间,该院对本人行肺部穿刺手术,本人右纵膈阴影诊断为炎性肌纤维母细胞瘤,在皮肤病、肿瘤均误诊的情况下,福建肺科医院医生竟然说“这皮肤病是小意思、赶快把那个良性肿瘤切除了”。在26天治疗未见水泡消除的情况下该院仍未改变治疗方案,其过错是明显的。幸而本人考虑到若是药疹引起不会26天仍无法消除水泡,2007年9月本人往福建医科大附一医院寻求确诊,经该院皮肤切片病理检验,皮肤病确定为天疱疮,由此方知原先二医院所用的药物根本就无法彻治,这极大地延误了本人的治疗进程,更为危险的是该院将肿瘤误诊为良性的炎性肌纤维母细胞瘤,这造成治疗方案的全盘错误。考虑到天疱疮的严重性及很高的死亡率,本人优先治疗天疱疮;在天疱疮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之际,本人胸腔及心苞出现了大量积液,经福建医科大附属协和医院活检终于确诊为恶性淋巴瘤。正是因为该医院对本人皮肤病及肿瘤的双重误诊,造成治疗方案错误及治疗时间的延误,2007年12月3日开始,本人皮肤出现大面积脱皮,并连续出现高烧不退,2007年12月28日福建医科大附属协和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本人处于生命垂危状态。时值今日,本人仍没有治愈。
由于此二医院的双重误诊,本人精神上、肉体上受到重重折磨,现本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截止2008年1月已花费各项费用达十二多万元。但是邪恶的该二医院既未对本人的病情表示歉意,也没有理睬本人的先行支付赔偿费用的要求。
该二医院作为强势的医疗集团成员,得到卫生行政
部门的庇护,有侍无恐,在这起极为严重的医疗事故
发生后,仍然拒绝承认自己的过失,并拒不承担道德
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我们呼吁所有在这些医院被误诊的患者朋友们联结起来,我们共同向这些邪恶的医院及其领导(院长王琳)讨回公道!愿神保佑你我,让弱者善者得以平安,让邪恶者得以报应!!!
(本文所述如有虚假,愿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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