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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法国哲学家眼中的美国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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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美国所有的西方盟友中,要数法国人对其“敌意”最甚——他们两者之间的“恩怨情仇”可谓既深且远,说不尽,道不清。最近发生的一次“斗气”是在伊拉克战争期间,法国人坚守自己的“立场”,无论怎么劝说就是不让步,为此,两国民众之间也展开了唇枪舌战,程度之激烈叫人叹为观止,一些著名的说法,如“新老欧洲”论(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语),还有“欧洲人来自金星,美国人来自火星”说(新保守派评论家罗伯特·卡根语)便是出现在那时。“旧恨”又添“新仇”,美国人把在他们眼里看来忘恩负义的法国人恨得无以加复,一些保守派甚至主张将法国列为最大的敌人——见《我们最古老的敌人:美法关系史》(Our Oldest Enemy : A History of America's Disastrous Relationship with France)一书。就是法国自己也有人开始深入剖析的所谓的“反美主义情结”的渊源——见菲利普·罗杰(PhilippeRoger)的《美利坚敌人: 法国反美主义的来龙去脉》(The American Enemy:The History of French Anti-Americanism)一书。

说来奇怪,外国人解读美国最经典的作品却是法国人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1840)一书。这部成书于十九世纪的作品以其见解之精辟、洞察之深入著称,得到了广泛——包括美国人自己——的认同,至今仍被认为是了解美国民主制度以及更一般意义上的民主理论的教科书。有意思的是,时隔托克维尔旅美173年之后的2005年,在法美新一轮“恩怨”尚未过去之际,美国的《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邀请法国当代知名哲学家贝尔纳-亨利·莱维,沿着托克维尔当年的足迹,来对新世纪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重新思考。莱维此趟重思之旅前后历时近一年,期间所写的文章边发边写,至今年1月才结集成书出版。

莱维的这一系列文章,尤其是在其成书出版后,在美国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但对其评介却呈一边倒的差,不是认为他心存偏见就是认为他的见解过于肤浅,美国人认为,虽然莱维此书以托克维尔为名,但根本无法和托氏的《美国的民主》相比。

美国的大多数评论家都认为,《美国的民主》着眼的是大处,是对美国民主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系统性的观察,而《美国之谜》则主要是一些个案,记录的是他一路走来所见的人和事,充斥的是他与希拉里(Hillary Clinton)、克里(John Kerry)、沙朗·斯通(Sharon Stone)和伍迪·艾伦(Woody Allen)等诸名流琐碎的宴会和谈话内容,以及由此引发的不着边际的联想,顶多只能称为旅途的见闻杂记;托克维尔是在旅行结束后,有了一个完整的思考之后才动手写作的,而莱维则是边走边写,走到哪儿想到哪儿,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当然这是由月刊的出版期限所制约);托克维尔能认识到当时对欧洲而言所缺少的民主的可贵性,而莱维却由于法国人的傲慢和偏见,对作为美国民族之根本的商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视而不见,避而不谈。因此,虽然托克维尔出身于封建贵族,只在美国呆了几个月时间,却能一眼认清美国的精髓;而莱维生长在民主时代,多次长时间停留美国,对美国的观察却只肤浅地滞留在表面。

《美国之谜》一书之所以引人注目,除了以托克维尔为名外,还因为作者本身的名气。莱维是法国一名超级明星式的哲学家(superstar philosopher)——人气可与明星相比,活跃程度亦然——在法国人们可以不用提他的全名,只呼其姓名缩写BHL即可。莱维的高人气来自于他的哲学理念和生活方式:作为法国“新哲学”(nouveaux philosophes)的开创人之一,莱氏主张自觉介入广播、电视、电影和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传播自己的思想,因此,他频频出现于各种电视脱口秀,在《巴黎竞赛画报》上出现的次数比在哲学杂志上还要多;此外,莱氏长相帅气,还因喜好“露胸”而闻名,他的上衣扣子总是会松脱几颗。值得一提的是,莱维最近还被法国总统希拉克任命为阿富汗特使。

身为犹太人的莱维在法国称不上是左派。他早先便以不遗余力地攻击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闻名——莱维发表于30多年前的成名之作《带着人脸的野蛮》(Barbarism with a Human Face)就是一本攻击共产主义之作,对法国的左派知识分子,莱维也没有什么好脸色:1972年,当左派大师级人物萨特撰文支持“慕尼黑恐怖事件”(阿拉法特领导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那一年慕尼黑奥运会期间向以色列运动员发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莱维对其提出了愤怒的责问;而他出版于1991年的《自由的冒险历程:20世纪的法国知识分子》(Adventures on the Freedom Road: The French Intellectuals in the 20th Century)则对左派进行了整体性的嘲讽。

然而莱维毕竟来自法国,来自左岸,这一文化传统使得他天然便是一名美国的批评者,他于2004年出版的半调查、半小说式的《谁谋杀了丹尼尔·帕尔》(Who Killed Daniel Pearl)一书(帕尔是《华尔街日报》记者,在巴基斯坦被恐怖分子绑架并杀害),就认为是美国的外交政策谋杀了帕尔,并且把整个伊斯兰世界都变成了“美国仇恨者”。

了解了这一背景,我们就不难理解何以莱维一方面和一般的法国知识分子——反美主义几乎已经成为他们的第二天性——相同,对美国的所有一切,尤其是对布什的冷嘲热讽(在书里莱维引用沙朗·斯通的话来讽刺布什: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失败者,一个你甚至都不愿意和他一起喝啤酒的人!在他们看来布什是美国一切罪恶和错误的根源!);同时另一方面,莱维却又和别的法国知识分子不同,支持美国的阿富汗战争,千方百计地为美国的帝国主义倾向辩护。还有,莱维虽然厌恶新保守主义和共和党,但同时也不看好民主党和美国自由派。在他看来,美国的自由派对恐怖主义的威胁不够重视,对如何打赢反恐战争束手无策,民主党则只知道筹集竞选资金,缺乏有力的理念,而他所讨厌的新保守主义则至少具备了一整套的理念。

我们知道,近几十年来,尤其是9·11事件以来,原本保守主义色彩就非常浓厚的美国更趋于保守化,因此与以法国为首的“老欧洲”之间的分野也就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由来自法国的莱维所发出的批评在美国人听来觉得不合时宜,觉得刺耳,自然也就毫不奇怪了。文化学者布赖恩·安德生(Brian C. Anderson)在对《美国之谜》一书的书评中有这样一段话颇具代表性,他是这样说的:莱维给民主党开的药方是要求其重归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以此制约美国日益增长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同时,施行一种新的“新政”(New Deal),以此为穷人谋求福利。但是他却没有考虑,将民主党改造成一个欧洲社民党式的政党是否能够吸引现在的美国人?托克维尔通过美国之旅,认识到在一个诉求平等的时代里保守自由的重要性,因而有所获益,而莱维则从来没有试图去真正了解美国,了解美国的市场经济、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以及宗教信仰,以作为对当前因福利主义、世俗主义泛滥,以及穆斯林移民问题而陷入困境的欧洲的参考和帮助,因此可以断言,莱维和其他知识分子同行一样,到美国发现的只有他们自己,此外可说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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