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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嘉(上海)股份公司陈翔冤案始末(连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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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7 07: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嘉(上海)股份公司陈翔冤案始末(连载1)
导读:2004年曾经一度被中国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上市公司十大老总落马案之一的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翔案件,其蒙冤入狱详细内幕,公开发表在搜狐《巴渝广场》上。这是一份难得的佳作,读了圈友的连载文章后,心里许久无法平静,我老在想,为什么好人总要蒙受不白之冤狱呢?
     
这到底是社会主义中国在选任官员的机制上出了故障?还是共产党在制约官员滥权机制上少了民主监督力度?到底出错在体制哪里?

"
五四"运动的真谛,就是"科学""民主","赛先生""德先生",这两位先生百年了到底请到没有?

"
赛先生""德先生",这真正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人民能否安居乐业大命运!真得要值得所有热爱中国,希望国家真正强盛,希望人民真正富裕,希望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朋友们好好深思。
   
欢欢深切地说,这是父辈一位最好朋友的真实故事。故事男主人翁陈翔叔叔,出身于贫寒,是与共和国一起经历过苦难的一代,今年才52岁,曾就职于莆田市检察院、莆田市委办、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等部门。
   
陈翔叔叔下海后,在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
   
陈翔叔叔,是一位心地善良、忠厚正直的长辈和领导,他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硕士研究生,从政时是一位清官好官,下海后成为中国地产界的一位儒商。
   
凡是与陈翔叔叔共事过的同事、下级、朋友们,无不称赞陈叔叔为人做事,光明磊落,是一位铁骨铮铮的汉子,对平民百姓却柔情似水,堪称当今时代的楷模。
   
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竟然导致一位心地善良、忠厚正直的长辈蒙冤入狱……
   
下面,就是陈翔叔叔以自已亲身经历撰写成的《上帝的审判》博文,以多期转载,以飨网友,相信凡有正义感的人们,阅读之后都会有所思考和受益。
   
谢谢所有关心陈翔叔叔命运的朋友们!





上 帝 的 审 判(1)



——海岛不再封闭

· 一桩伪案,拖三载有余。讼事缠身,致“海岛”封闭。一审公正案决后,原以为阴霾驱散,扬帆起航,“玉宇澄清万里埃”,一直恭候着二审的公正佳音,届时以邀请朋友们到“海岛”喝酒猜拳,沙滩撒野,尽览万类竞自由的蓝蓝晴空和浩浩海洋。但不知风云突变,鬼域成灾,“只缘妖雾又重来”。实在是身心俱疲,如一位朋友所言:“一想起这官司都觉得累!”本想平淡一生,与世无争,做些实事,慰已慰人,报效党国。但面对恶狗门前狂吠,挑衅再三,吵得人们不能安睡。为求公正和正义,只得拼使点力气捡拾起几块砖头打狗。
    · “海岛”关闭半年多,原以为靠近喜马拉雅山的地方的更高一级的“良心裁判所”,一定具有更强的洞察力和更高的公信力,绝非如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现在看来,“白骨精”还是妖性不改,变化无穷,无孔不入,“吃唐僧肉”的意念如此之强超乎想象。前不久,偶而看到一句域外箴言:“把可能造成你的危险的阴谋公布于众,你就会避免危险。”这也许是许多人的经验总结。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看看“白骨精”们的丑陋狰狞,也为了让我们许许多多善良的朋友、特别是让许许多多刚步入社会的孩子们认识人性中险恶的一面,以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海岛”决定从今天起,以《上帝的审判》为题,陆续公布有关本人的案情经过以及不会太久远的结果,以飨大朋友、小朋友和老朋友们。
    · 共产党内的一些腐败现象并不代表全党,我始终相信鲁迅先生的一句话:“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 有中国的脊梁,海岛不会再封闭。



上 帝 的 审 判(2)



——假如苏姗娜不遇旦以理的话

今天,是国难日,70年前日军制造了南京大屠杀。
    今天,也是国耻日,70年前中国的首都被外国侵略者所陷。
    今天,再也没有谁敢恣意欺负中国了,但制造“国耻”的人却还有人在。“法为国之基,民为国之本”。滥用公权,践踏法律,陷害无辜,以案谋私,几个害群之马在毁我国之基,坏我国之本,能说不是“国耻”?这些人现在可以出卖良心,假如哪天国难当头,他能不出卖国家?!
    有位智者说过一句话:“邪恶的权力,令善者蒙尘,美者蒙羞,智者蒙冤,勇者蒙辱。”因为邪恶,使我原本简单得很的履历表,从2005年开始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了起来:
     2004年12月8日,被四川省广汉市公安局以“嫌疑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同时还有所谓我的其他三个包括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同伙”);
    2005年1月19日,被第一次逮捕;
    2005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2005年4月20日,被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2005年10月8日,被四川省德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团伙诈骗罪”起诉;
     2005年11月9日,被第二次逮捕;
     2005年12月22日,被取保候审;
     2006年1月9日,被第三次逮捕;
     2006年5月12日,一审法院(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
     2007年11月16日二审法院突然决定“发回重审”;
……
     自立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到一审宣告我无罪止,这个案件前后历时1001天。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的主人公山鲁卓,给每天都要睡一个女人杀一个女人的国王讲了1001夜的故事,终于让国王回心转意,停止了杀戮。但是,我沉默了1001天,有人还是没有放弃对我的“追杀”!从我的这一段的“履历表”,也许你可以看出冰山一角吧?
     我被卷进这个荒唐的案子,是被公诉机关即德阳市检察院称之为具有相当“典型性”的“刑事犯罪案件”。所谓“典型”表现有二:一“是德阳市建国以来最大的经济诈骗案”,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立案时有个别办案人员向领导通报我的“罪行”是:诈骗1个亿,挪用公款3000万元,接受贿赂300万元,是团伙诈骗的“主谋”,罪大恶极,十恶不赦,枪毙十次都嫌不够!)。二是“四个被告都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个高学历高智商的犯罪团伙,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和特殊”。
      因为“典型”,一审公开审理时,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我国刑事诉讼法专家龙宗智教授去旁听了。作为专家、学者,教授很快就发现了这个所谓的“特大诈骗案”的荒谬之处。教授不仅看到了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严重违法行为的存在,而且还一眼看穿了这个案件的实质以及背后不可告人的问题。出于一位学者、一位法律工作者的义愤,他还只是轻描淡写地疾呼:“本案要注意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要注意维护本地的优良投资环境!”他的声音,对于当时身陷牢狱、沦落他乡、倍感孤独的冤魂来说,就是来自上帝的声音!公正和正义的声音!是真正的有良心的共产党员的声音!
    由于这个不幸的牢狱之灾,我们有幸地认识了这位智者。临别时,教授送了一本他的法学随笔《上帝怎样审判》。尽管千里奔波身心俱疲,但这本书迸射出理性的光辉还是驱走了我讼旅中的疲惫。到底我和其他无辜“同伙”何罪之有?在阐述我的“犯罪”问题的来龙去脉之前,请允许我引述龙教授在他的《上帝怎样审判》一书中引用过的一个《圣经》里的故事,有助于理解这个被人为地复杂化了的、比苏姗娜的遭遇曲折得多、充满了阴谋和邪恶的案子。
   《圣经》这么讲述一件发生在巴比伦的事情:
     美丽而虔诚的犹太姑娘苏珊娜,出嫁以前,父母教导她遵守摩西律法。出嫁后,她的丈夫富有虔诚,因此在花园中的家便成了犹太人聚会的地方。其中有两位犹太公会的首领即所谓的士师,非常贪恋苏珊娜美色,总想着要寻找一个苏珊娜单独在家的机会,好乘机霸占,满足淫欲,于是他们随时窥视着苏珊娜。
     一天,苏珊娜在家里准备洗澡。当女仆准备好洗澡用品离开后,躲在暗处的两个士师迅即跑出扑向苏珊娜,并要挟她:“大门已经锁上了,谁也看不见我们啦!我们想与你求欢,求求你满足我们的愿望吧!要是你不答应,我们就要控告你是荡妇,发誓说我们看见你把所有的女仆都打发走了,好跟一个年轻男子幽会。”
    “真是无路可走哇!”苏珊娜一边哀叹一边大声地说:“要是我依从了你们,那么我就犯了通奸罪;要是我拒绝的话,你们就诬陷我,而我则可能被处死。然而,我宁愿做被你们诬陷的无辜牺牲品,也绝不背叛主!”接着她就拼命地叫嚷起来。与此同时,两个士师中,一个开始大声指责,另一个连忙跑过去打开大门。包括女仆在内的所有仆人听到叫嚷后,都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只见苏珊娜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而两个士师则一个劲儿地大讲自己编造的谎言。仆人们听后非常吃惊,因为他们认为苏珊娜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两个士师一定要将苏姗娜置之死地而后快,他们在众人面前发誓,说自己亲眼看到苏姗娜在大树下面与一个年轻男子幽会。与此同时,苏珊娜只是哭泣着仰望上天,因为她相信主!由于这两个人是犹太公会的首领,再加上苏姗娜并不为自己辩护,于是众人认为应该处死苏姗娜。直到这时,苏姗娜才哭喊起来:“永生的主啊!什么秘密都瞒不过你,你知道即将发生的一切。现在我就要死了,唯有你知道我是无辜的,是这两个男人在说谎,为什么一定要我死去呢?”
    上帝听到苏珊娜的祷告,便启迪一个名叫旦以理的青年。于是,这人站出来说道:“我不赞成处死苏姗娜!把事实的真相弄清楚吧,这两人提供的证词有可能是假的!”于是,旦以理要求将两个士师分开,进行单独讯问。旦以理问第一个士师:“请你告诉我,他们是在什么树下幽会的?”“在一棵乳香树下!”然后,旦以理又问第二个士师同样的问题,而回答则是“在一棵大橡树下!”真相由此大白。
     根据摩西律法,谁作伪证,谁就将受到被诬陷的无辜者中可能受到的同样的惩罚(诬告反坐)。两个士师因此不得不面对被处死的下场。所有在场的人为此都在赞美主。
    苏珊娜遭两个士师诬陷固然不幸,但她遇到了有正义感且有智慧的旦以理,则是有幸的。龙教授在引用了《圣经》上的这个故事后指出,这个案例,以上帝的名义宣示了两种司法精神:一是正义的精神,二是理性的精神。旦以理以无畏的精神主持公道,惩恶扬善,同时以其睿智辨别真伪,戳穿谎言。
    这本书,尤其是这个故事,让我沉默了许久。从苏姗娜的遭遇想到本人今天的遭遇,一个问题油然而生,令人不寒而栗:如果旦以理不曾出现,苏姗娜会是什么下场?如果上帝不是“派遣”旦以理而是“派遣”既无正义感又无智慧、或者是有正义感而无智慧、或者是有智慧而无正义感的家伙来,苏姗娜又会是什么结果呢?
    这种假设可能没任何意义,因为《圣经》已经有了圆满的结果,这结果告诉人们,上帝是英明的,有着非凡的洞察力和强大的纠错力。
    但是,现实呢?现实生活中永远没有假设,只有现实。现实中的“苏姗娜”如果被诬陷,我们的“上帝”又在哪里?谁才是匡扶人间正义的“上帝”?如果这位“上帝”先生不小心打了个盹,听不到被陷者的苦求和祷告,没能派出“旦以理”来洞察秋毫匡扶正义,现实又会如何呢?
    这一切不是不可能,而且,它正在发生,还没有结果。作为一个“陈姗娜”,正在期盼着“旦以理”,期盼着上帝——千万千万不可在陈姗娜或者王姗娜需要你的时候打盹!
来源:《巴渝广场》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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