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191|回复: 0

红色经典电视剧《沙家浜》引出侵权官司(组图)

[复制链接]

0

主题

3213

回帖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热心会员

积分
15708
发表于 2006-5-3 18: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综合消息 根据样板戏改编的红色经典电视剧《沙家浜》,近日在重庆播出,然而昨日却从山东传来消息,该剧遭遇侵权官司。近日,沪剧《芦荡火种》著作权人之一文牧的家属致律师函给播出该剧的齐鲁电视台,称该剧改编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并表示,将追究播出机构共同侵权的责任。日前,齐鲁台对此事作出了回应。

  律师函寄到电视台

  据记者了解,文牧的家属委托律师给电视台寄去了《文牧先生法定继承人授权律师声明》,文中声称,上海沪剧院和文牧先生是沪剧《芦荡火种》的著作权人,文牧先生的著作权现由其法定继承人共享。

  电视剧《沙家浜》是沪剧《芦荡火种》的改编作品,但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该函还明确提出,不但要追究该电视剧责任人的侵权责任,也将追究播出机构共同侵权的责任。《沙家浜》剧照

 开拍就曾闹纠纷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电视剧开拍不久,由于原作者文牧家属的反对,电视剧《沙家浜》曾差点遭遇停拍的命运。但是经过剧组与文牧家属的沟通,电视剧沙家浜的拍摄得以顺利进行,文牧曾经工作过的上海沪剧院院长茅善玉的名字也出现在电视剧制片人的名单上。今年4月,《沙家浜》顺利通过了国家广电总局的审查,并在多家电视台播出。

电视剧《沙家浜》又要有麻烦了


  电视台自称无关

  记者为此采访了齐鲁电视台总编室主任胡韶红女士。胡女士对律师函一事表示意外,她说:“我们之所以引进并播出该剧,是为了弘扬主旋律,让观众朋友特别是年轻一代不要忘记那段峥嵘岁月。《沙家浜》版权之争以前也有耳闻,但是作为电视节目的播出机构,只要国家广电总局审查通过的电视剧,我们就可以播出了。文牧家属和剧组的纠纷属于著作权的纠纷,与播出机构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会委托电视剧制片方与他们沟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11-10 13: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