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徐州市农业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局科级以下干部分两批赴香港学习考察,交徐州观音机场旅行社具体承办(后又被徐州观音机场旅行社转给南京锦江华特旅行社办理),花费约7万元。旅游公司与该局商定了香港5日游的行程。5月20日始,第一批15人赴港旅游。5月25日,待第一批人员归来后,第二批人员启程,沿第一批赴港人员所走过的路线去旅游。在全国哀悼日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期间,赴港人员在港游玩。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并作出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公款旅游。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力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徐州市农业局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这是一起在抗震救灾期间以学习考察为名用公款组织旅游的典型顶风违纪案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有关责任人应受到严肃处理。 更为荒谬的事,期间省有关部门电话询问此事,农业局主要领导要求统一口径,说是集体请公休假,自费去旅游!荒唐!试问哪个部门的人员会在同一时间集体提出休假?去的旅游地又是如此的一致?况且到目前为止,所有费用仍由单位支付,个人未缴纳一分钱!徐州市农业局的主要领导又在做俯卧撑! 同样的事件,滨州市工商局已经收到查处,为什么徐州市农业局凭借撒谎和蒙蔽就可以安然无事?!希望看到一个公开透明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