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对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也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需要详细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以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以有严重经济犯罪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为后台形成的,尽管董锋今年七月被双规,八月被逮捕,但董锋在徐州市泉山区任区长区委书记长达近十年,安排亲信,打击排挤异己, 把我所知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排挤掉了。因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成员,公开打着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的旗号,徐州风华园出现近二千户签名举报长达三年风华园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甚至把违法犯罪确凿证据,在网上公开,泉山区有关部门不但不查,反而弄虚作假欺上压下,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形成了近二千户群众三年举报不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国家法律法规在风华园无法执行,使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
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对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也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2008年12月4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对长期举报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恶意渎职,成为客观上的保护伞,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书记:您好!我经常发短信要求您在徐州风华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国家和业主公共财产,查处和打击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您的职责!我为了树立社会正气,自03年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到今无偿奉献,而且自管帐目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我还坚决揭露官员腐败和黑恶势力,用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党十七大提出的与腐败水火不容和对侵害群众事件一查到底的要求。但您如何为了升官,对长期举报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恶意渎职,成为客观上的保护伞,即使您升官到什么地方,我将坚决揭露。” 2008年11月12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领导干部不懂法不能不学法!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十分明显,徐州就是查不动,您说是为什么?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不懂法不能不学法!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七条明文规定:居委会经费及成员补贴由政府拨付,并同时规定“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但刘永修从来没有开过居民会议,即使是居委会合法收入私分也违法。刘永修侵吞的是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收入,本来已违法,侵吞私分数额达三十万,已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刘永修还侵吞私分业主委员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
采用威胁、恐吓、欺骗等黑社会手段进行风华园民间组织的选举,是违反居民意愿的,是违法的,无效的。强行剥夺居民推荐权和知情权,徐州风华园出现强迫选举。
党十七大决议讲党对腐败水火不相容,一查到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坚决查处。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十分明显,徐州就是查不动,您说是为什么?”
2008年11月12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主持正义是党和政府职责,一个官员不能堕落到没有正义感,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一个官员不能堕落到没有正义感。主持正义是党和政府职责,我从03年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到至今,没有拿过一分钱补贴,更谈不上从业主委员会拿工资,也没有报销一分钱电话费邮费,举报的电话费邮费等全部自己掏的,如5月11日举报董锋特快专递一次就花近三百元,全部是义务而且是自费为风华园公益事业服务,所以业主委员会把全部自管帐目和原始财务凭证放到网上,任何人均可查看,接受监督。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利用代管业主公共财产之际,侵吞私分业主财产,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帐目,与其保护伞勾结,强行做假,掩盖其违法犯罪。问你们的良知何在?党性原则何在?”
(王培荣07年11月亲手交徐鸣书记收的)《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及刘永修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
徐鸣书记、曹新平市长:您好!
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问题十分简单,只要按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处理也十分容易。但是办事处个别领导有包庇之嫌,使市领导听不到真话,导致刘永修的问题在时间长达一年半多得不到解决问题。百姓无奈多次层层上访,而办事处个别领导为了掩盖刘永修的问题,用做假手段,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导致党和政府的信誉严重受损,国家法律法规在徐州得不到执行,造成百姓有理没处说,投诉无人查,严重破坏徐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廉洁徐州的建设。
下面就六个主要方面,向徐州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
一、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是破坏风华园的根源
1、刘永修拒绝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帐目,故意制造事端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私分业主公共收益
3、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
(1)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采用盗窃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
(2)刘永修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
(3)刘永修用把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
4、刘永修用业主的公共收益行贿,建立关系网
5、刘永修不择手段欺骗居民
6、刘永修拒绝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二年半多不召开居民大会
7、刘永修为了保住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机关算尽
8、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企图转移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二、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1、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问题
2、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
3、公益事业的费用不能用于私分和行贿
三、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用于私分和行贿
4、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每月拿政府的给5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尔虞我诈,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到了要钱不要脸地步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四、相关机关相关责任人的表现更使得居民丧失对政府机关的信任
1、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于事实与不顾,欺上瞒下,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
2、泉山区泰山办事处用公函欺骗百姓
3、政府机关个别人故意办假案,强行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
4、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
五、如果徐州不能够解决刘永修问题,对建设法治政府和和谐徐州的破坏力很大,对社会风气影响极坏,对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声誉的影响是极坏的
六、我的诉求
1、立即依法召开居民大会,恢复民主与法治,实施罢免刘永修的程序
2、归还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占的(原东区超市等)东区业主公共用房
3、归还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吞和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
4、依法查处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内容如下:
一、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是破坏风华园的根源
1、刘永修的拒绝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帐目,故意制造事端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05年5月起委托居委会代管风华园公共收益,到06年3月底居委会单方毁约终止。业主委员会要求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全部帐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遭到刘永修的拒绝。
刘永修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的原因是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从下面财务数据,可以知道
支出部分:
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负责管理的主人是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的支出无效的。据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统计,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刘永修私自操纵居委会用支出的方式(既没有审批人,也没有经办人)从业主公共收益中窃取的金额高达55323.36元。占业主委员会总支出50%以上。其中现已发现无任何票据的支出金额高达:16548.70元。
收入部分:
居委会2006年4月29日张贴的《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公布》(请看附件1)十个月(05年5月——06年2月)总收入291536.51元,据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统计06年3月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收入为11400元,则即使按照居委会单方统计的数目,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十一个月总收入为302936.51元。
由于刘永修操纵居委会提供了不实的资料,徐州市泉山审计局的依据居委会单方面提供的资料得出的《审计公告》(请看附件2)称十一个月总收入243699.72元,总收入比居委会公布的少了59236.79元。
仅从收入少了59236.79元,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业主不明不白损失公共收益共114560.15元,业主公共收益受到重大损失。
另外,业主委员会有证据证明,居委会还侵吞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及治安基金,共约十万元。其中有原东区超市出租租金等,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的东区健身房(包含风华园东区超市),有《房屋使用协议书》(请看附件3)等证据为证。
风华园东区超市及及闲置房,均在2005年7月已出租。其中风华园东区超市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的健身房一部分,租期三年。居委会2005年7月6日与健身房的承租户签出租协议,每年租金5万元。该协议十四条规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一份,交业主委员会一份” 。这可充分说明居委会是代管,收益归全体业主,所以出租协议要交业主委员会一份。从另一方面来说,风华园东门违章建筑与居委会无任何经济联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属于全体业主收益健身房5万元租金,毫无法律依据。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私分业主公共收益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的给5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尔虞我诈,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到了要钱不要脸地步。
从刘永修2006年4月29日张贴的材料(请看附件4)看:从2005年9月帐目看,一个月刘永修用业主公共收益发补贴高达4100元,如果按五名居委会成员加一名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睢良进平分的话,从侵占的业主公共收益部分发的补贴,这个月每人高达六百八十多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明文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即使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也不能达到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目的,更不可能用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
3、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
(1)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采用盗窃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风华园居委会把原来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而且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有财务凭证为证(请看附件5)。
(2)刘永修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
业主委员会没有委托,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请看附件6)。
刘永修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
(3)刘永修用把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
2006年1月,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强烈反对。
居委会收了赞助款,刘永修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擅自提供给出赞助款的人无偿使用,业主委员会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收房屋出租费了。刘永修失去了做人起码的品德。有《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请看附件7)为证
4、刘永修用业主的公共收益行贿,建立关系网
刘永修为了给他的违法行为找保护伞,刘永修用业主的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王朝清,以名目繁多的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形式行贿(请看附件8),为了拉拢更多的人,还向当时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王广华(现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等四位委员变相行贿。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到处说:“泉山区区委书记董峰是他的外甥女婿。”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被王培荣揭露后,睢良进在2006年12月社区党员大会上,改口说董峰是他的亲戚。刘永修还用业主的公共收益,向派出所某负责人行贿,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5、刘永修不择手段欺骗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第十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然而事实是,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这更加方便了作为居委会主任的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以自肥的恶劣行径。
作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刘永修在其位不谋其政,恣意妄为。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刘永修把政府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风华园东区超市)办公,不但造成社区警务室因无办公用房而无法办公,而且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每月5000元,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6万多元)。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即使是政府协调的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办公用房,也是业主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只有用于办公的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力,如出租,其租金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为了个人需要把政府给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应该立即纠正。广大业主也强烈要求强行把居委会搬出风华园东区超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多次向省、市、区领导反映情况。后来,居委会在2007年1月18日张贴的紧急通知(请看附件9)中称:“为稳定社区秩序,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避免矛盾激化,经居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从2007年元月起,居委会不再借用东区办公用房,具体办公地点由泰山街道办事处协调,另行租用房屋办公。”但至今居委会没有搬出,充分说明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在别有用心故意制造矛盾,刘永修是风华园不安定、不和谐的祸根。这样的居委会可忍,孰不可忍!
6、刘永修拒绝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二年半多不召开居民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张处长及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王洪副局长也曾强调:“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以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1600户居民签名要求,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
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公函答复等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指导要召开居民大会,2007年1月10日,已有60名居民代表签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占居民代表总数的68.18%。再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
7、刘永修为了保住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机关算尽
迫于广大居民上访的压力,刘永修企图以假居民大会蒙混过关。首先他发出所谓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邀请信,称2007年1月19日召开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后又在2007年1月18日发出紧急通知书,称1月19日召开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因故推迟举行。再后来,2007年2月9日,又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19日召开的“居民大会”因为时机不成熟暂不召开。刘永修企图凭着三个通知(请看附件10),暗自转换模糊的概念,为不召开居民大会寻求合法性依据,为保住自己的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拖延时间,其用心良苦路人皆知。
8、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企图转移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事情是这样的:
由泰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人员王朝清在风华园张贴刘永修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故意造谣称:“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而且现在帐目仍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孟震诉讼刘永修,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因是无中生有所以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迫法律威严最终刘永修被迫在法庭赔礼道歉。
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很难让人不认为这是要转移调查组的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请看附件11)
二、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1、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1]15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职责之一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其中《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第7条规定居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反馈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其他组织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相同,每届任期3年。
因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作用如此重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张处长及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王洪副局长也曾强调:“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在这段时间里,刘永修作为居委会主任所作所为不得人心,利用职权侵吞业主利益中饱私囊,为风华园广大业主深恶痛绝。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以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1600户居民联名要求,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发出《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的公函,称要召开居民大会,但是迟迟得不到履行。后2007年3月办事处领导顾孝民又以召开居民大会的时机不成熟为由拒不召开居民大会。难道“时机不成熟”是他可以断定的吗?办事处领导置法律与政府的信誉于何地?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他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顾孝民等办事处领导、甚至个别区领导眼里如同废纸,对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导致风华园迟迟没有召开居民大会。风华园千余住户万余居民的民主权利被这样践踏至今。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但是也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计。我代表风华园小区尚未对小区民主建设失去信心的全体业主在此恳请徐鸣书记、曹新平市长,尽快指导风华园小区召开居民大会,保证广大居民参与自己小区政治建设的权利,更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我们手中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仅此而已,坐视唯一的保障被剥夺,是何等的切肤之痛!
2、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
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即使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也不能达到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目的,更不可能用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
3、公益事业的费用不能用于私分和行贿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约十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用于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业主公共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私分,并用于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问题,它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三、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
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用于私分和行贿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象风华园业主委员会那样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象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4、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每月拿政府的给5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尔虞我诈,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到了要钱不要脸地步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的给5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尔虞我诈,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到了要钱不要脸地步。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
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四、相关机关相关责任人的表现更使得居民丧失对政府机关的信任
1、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于事实与不顾,欺上瞒下,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
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多次要求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领导解决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问题,并多次向韩修德提出要求:“你可以认为我王培荣不讲理,但你不能不相信风华园全体居民和全体业主。刘永修在居委会的问题,应该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来解决,因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问题,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问题,应该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来解决,因为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是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机构。风华园绝大多数居民和业主是讲道理的,有能力辨别真假是非的”;但王培荣的要求均遭到韩修德拒绝,却不给出理由。
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于事实与不顾,欺上瞒下,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炮制《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请看附件13)。2007年2月5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交要求复查《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的申请书,要求:
只有追究韩修德、顾孝民等个别领导责任,尽快解决该解决、能解决的侵害百姓利益的事件,才能真正使徐州的机关作风的好转,恢复党和政府的形象;
泰山街道办事处是泉山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泉山区政府行使政府机构的权力,政府必须依法办事,其答复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拿出下列法律依据:拿出居委会有权把政府的办公房全部出租及有权使用其租金的法律依据;拿出其原东区超市(业主公共用房)属于是开发商经房中心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
尽管王培荣多次要求书面答复,但至今泉山区政府没有答复。这该作何解?
2、泉山区泰山办事处用公函欺骗百姓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于2006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公函(请看附件14),全文如下:
“吴敏、张延奇等同志:
你们于9月8日提交的《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已收到。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后,泰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责成民政科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目前已走访700多户风华园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经申请批准,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业主不断向审计部门反映新的问题,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据此,待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的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泰山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此复。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公章)
2006-12-7”
姑且不论召开居民会议与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有没有联系。2006年12月8日,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审计结果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已出来了,而且办事处在风华园社区进行了张贴,又十个月过去了,为什么至今不开居民大会?无论结果能否说明刘永修的问题,无论刘永修是确有问题还是被我诬蔑,审计结果之后的居民大会呢?政府的承诺呢?!
3、政府机关个别人故意办假案,强行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1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举报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强行掩盖刘永修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引起江苏省政府省长信箱重视,省长信箱信转字[2007]13号经省政府办公厅转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泉山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但从泉山区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的结果看,业主委员会的举报再次被摆平,不了了之。在调查结果中甚至将打伤打晕举报人并抢走举报人手机的行为写为“发展到打架、相互攻击,严重影响居委会的正常工作”。依法行政的政府机关连鲜血淋漓的事实都可以不顾,订下这样的结论是何用意?
这只是相关职权部门及负责人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违法活动的一个缩影。甚至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指导下成立的调查组也是无果而终。
2007年7月30日再次向徐州市委徐鸣书记及曹新平市长举报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分别送徐州市委徐鸣书记的秘书及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转交),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因调查组其成员没有一个是徐州市市级单位人员,全部由泉山区单位成员组成。举报人代表王培荣要求调查组成员不能由曾被举报行政不作为的办事处及泉山区部门的人员参加,要求相关人员回避,这是为了调查的公正性的需要,但遭到拒绝。举报人代表王培荣要求调查组监督居委会依法召开居民大会,也没有答复。
2007年8月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关于签名的真实性,调查组成员之一办事处2006年已调查过了,前文所述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中已经说明,“目前已走访700多户风华园居民,了解了相关情况。”那为何此次还要将此事列为重大议题?就算如此,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多,根本没有开展工作,更没有入户调查一户。为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避免被人假冒,因业主委员会要求,调查组同意并承诺调查组开展工作前张贴公告,入户调查人员挂牌以标明身份。调查组也从未张贴任何公告。但2007年9月13日从徐鸣书记得到消息,调查已结束,市委已收到了泉山区政府的报告,但是小区居民都未曾知晓是否调查过。敢问调查组究竟采用了怎样现代化的方式,在无声无息中就完成了调查?调查组的成员在“调查”过程中却在小区内张贴关于举报人王培荣问题的材料,调查组究竟是来调查谁的呢?我本人也十分愿意接受上级的调查和考验,那为何只张贴材料呢?
4、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
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公共收益,居委会又义务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账目,又义务向业主委员会交真实的账目,这也是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负责管理的主人是业主委员会,因而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的支出无效的。尽管业主委员会多次向居委会及办事处提出要审查其委托账目这一合乎情理的要求,但刘永修在泰山街道办事处的纵容、包庇下,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账目,企图采用单方面所谓的“审计”,以达到掩盖刘永修经济问题的目的。业主委员会声明:业主委员会作为居委会代管公共收益的委托人和知情人,严禁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以任何借口代表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帐目,业主委员会对居委会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不予认可。单从泉山区审计局整理的材料看,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批人签字而由刘永修私自决定的业主委员会支出就高达55323.36元。更不要提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挪用的多达十数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等等。由于公权力的介入,作为委托人和知情人的业主委员会被排斥在外,并且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也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注意,审计的结果更难服众。
审计结果公布后,广大居民反映强烈。2007年1月31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泉山区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立即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消除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用审计手段使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开具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逃税及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违法活动真相大白,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文书徐泉复[2007]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请看附件12)以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没有审计决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受理行政复议。审计报告回避关键问题,对风华园居委会存在的诸多问题轻描淡写得带过,这如何对得起公民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刘永修涉及经济问题很多,却出现了一份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敢问审计目的何在,意义何在?这完全与泉山区政府的调查处理的结果所说的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疏导化解矛盾”、“查清居委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发现个人经济问题” 的目的背道而驰。
不允许与《审计报告》结果有利害的关系的业主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审计报告》确实成为了玩弄人的工具,在审计结果公布后,刘永修及办事处顾孝民等个别领导在风华园大胆宣称:泉山区审计局结论刘永修没有经济问题。这样的话百姓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敢怒又能到哪里去言!
泉山区审计局个别人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但刘永修经济问题太多,《审计报告》避重就轻,指出了五个存在问题,十个多月过去了,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解决。审计建议:“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加深”,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予理睬。可见,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申请审计的目的是: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
尽管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副主任顾孝民、主任刘圣义等个别领导千方百计为刘永修侵吞的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心里有杆秤,风华园业主有分析真假是非的能力,不是造谣能骗得了的。如:
2006年12月30日,风华园社区党员会议上,党员纷纷谴责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行为。
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公函答复等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指导要召开居民大会,2007年1月10日,已有60名居民代表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占居民代表总数的68.18%。百姓说如彼,政府说如此,究竟孰是孰非,难道真的只能凭心中的道义感来衡量吗?难道连法律这种基本的准则在风华园贯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吗?
五、如果徐州不能够解决刘永修问题,对建设法治政府和和谐徐州的破坏力很大,对社会风气影响极坏,对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声誉的影响是极坏的
首先,徐州的百姓会对党政部门失去基本的信任,不利于官民之间的和谐相处,虽然徐州市委这几年在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得很出色,但无疑“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点滴之间的反映对于政府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严重破坏徐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廉洁徐州”的建设。
第二,即市委市政府如果能够及时地解决这样的事情,对于提高市委市政府的声誉,提高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也是极为明显的。
第三,刘永修事情的发生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违法犯罪逍遥法外,国家的法律法规被刘永修任意践踏,徐州基层办事处领导不但不予查处,反而纵容包庇,导致黑恶势力横行,社会风气恶化。
据我了解,原本是为了知识分子(尤其是中国矿业大学的老师)兴建的风华园,现在在里面住的老师已经越来越少了,很多老师又搬回了文昌校区宿舍楼去住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风华园的管理上出了很大的问题,居民委员会并没有真正起到居民自治的作用,破坏了老师们对风华园的美好期望,中国矿业大学的老师在国内的各个领域都是具有很大影响力的,而且这几年徐州市对于人才的重视我们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像刘永修这样的事情我们知识分子是很难袖手旁观的。
虽然在一次次的失败,灰心,虽然被刘永修报复,但是维护社会正义的良知和建设和谐安详环境的梦想使的我不能安然,因为我相信正义是永远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的。
六、我的诉求
徐鸣书记、曹新平市长,一样又一样的事实反反复复的表明,刘永修作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种种恶劣行径不得人心,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民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已是风华园小区居民的人心所向。两年前,刘永修刚从市政协退休,作为风华园小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组长,也曾协助业主委员会为广大业主的利益做出了一些事。有这样的从政经验,又愿意为业主的利益贡献心力,当时的他就这样在广大居民的期待中被选举为新一届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刘永修上任后非但不能正确主持小区居民的政治生活,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反而利用自己的关系营造关系网作为掩盖,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满足私欲,机关算尽大肆侵吞业主的公共利益。待其嘴脸被人识破,便操纵居委会以各种理由拒不召开居民大会,导致了如今的结果。今日我在此,再次向您综述如上事实,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视。虽然我代表了风华园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但这毕竟只是我个人的言辞,某些部分也许仍有待查证,如果您认为需再进行调查,我建议:
及时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民委员会主任的职务,责令其返还侵吞的业主公共财产,交还账目明细。这是广大居民的合理要求,且已经达到法定比例,无须再进行调查;
如果仍有调查的必要,请率先针对我在上文中列举的刘永修的违法违纪的行为,要求其一一做出公开答复。刘永修和居委会针对我个人的意见,我也将一一澄清,绝不敷衍。
总之我本人衷心希望一切能以风华园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为重,在恰当的时候不姑息、不养奸,能够对存在的问题单刀直入地解决。因为种种原因,为了这个时刻,我的确尽了太多的努力却毫无结果,而您,真的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为此,我诉求:
1、立即依法召开居民大会,恢复民主与法治,实施罢免刘永修的程序。
2、归还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占的(原东区超市等)东区业主公共用房;
3、归还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吞和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
公开居委会全部帐目,接受居民监督,对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的部分,业主委员会要全面核实帐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对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批准的支出,业主委员会不予认可。
4、依法查处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我本人曾公开揭露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违法犯罪行为及恶劣行径,现列举如下:
(1)刘永修个人盗用居委会名义以物业楼出租为借口恶意诈骗房屋租金;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居委会建景观大道全部费用;
(3)刘永修不允许委托方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帐目,故意制造矛盾,挑起事端;
(4)出卖业主利益;
(5)刘永修操纵居委会违法私分业主公共收益;
(6)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人员王朝清等用发补贴的形式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补贴名目繁多,如: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等;
(7)2006年1月,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
(8)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到了公开抢夺的地步,侵吞购买风华园警务室巡逻用的摩托车赞助费及风华园警务室的治安基金;
(9)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竟有约十万元的风华园的房屋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样巨大的金额,已涉嫌刑事犯罪;
(10)不到一年,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但违法使用了约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既没有税务部门监制章,也没有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章),还涉嫌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王培荣2006年4月3日进行了公开的举报和揭露,尽管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税务部门用虚开发票逃避刑法对逃税处罚,但徐州地税局对其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
(11)刘永修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为了转移业主视线,掩盖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王培荣有经济问题。2006年9月6日晚,刘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人为警察)打伤并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上千元的手机。当时,刘永修、刘永修老婆手拿凶器,刘永修用凶器连续用凶器猛打王培荣头部,导致王培荣流血过多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被送到住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头面部外伤、头皮多处挫裂伤(缝了十多针)、左膝关节外伤、闭合性胸部外伤。这是刘永修老婆第二次打举报人王培荣,并且抢走了我价值上千元的手机。
(12)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很难让人不认为这是要转移调查组的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13)居委会移交业主收益的不到应交的五分之一;
(14)居委会强占业主公共用房(东区超市)办公,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6万多元,而且每天还损失约2百元,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被居委会出租而无法办公。
(15)为了保住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机关算尽。迫于广大居民上访的压力,刘永修企图以假居民大会蒙混过关。首先他发出所谓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邀请信,称2007年1月19日召开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后又在2007年1月18日发出紧急通知书,称1月19日召开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因故推迟举行。再后来,2007年2月9日,又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19日召开的“居民大会”因为时机不成熟暂不召开。刘永修企图凭着三个通知,暗自转换模糊的概念,为不召开居民大会寻求合法性依据,为保住自己的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拖延时间,其用心良苦路人皆知。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7年10月12日
说明:附件有相关证据材料。
如需要更详细的材料请与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附件1:居委会2006年4月29日张贴的《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公布》十个月(05年5月——06年2月)总收入291536.51元,据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统计06年3月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收入为11400元,则即使按照居委会单方统计的数目,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十一个月总收入为302936.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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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以下是徐州市泉山审计局《审计公告》第4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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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审计局的依据居委会单方面提供的资料得出的《审计公告》称十一个月总收入243699.72元,总收入比居委会公布的少了59236.79元。
仅从总收入收入少了59236.79元,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业主不明不白损失公共收益共114560.15元,业主公共收益受到重大损失。
另外,业主委员会有证据证明,居委会还侵吞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及治安基金,共约十万元。其中有原东区超市出租租金等,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的东区健身房(包含风华园东区超市),有《房屋使用协议书》等证据为证。
<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 附件3风华园东区超市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的健身房一部分,租期三年。居委会2005年7月6日与健身房的承租户签出租协议,每年租金5万元。该协议十四条规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一份,交业主委员会一份” 。这可充分说明居委会是代管,收益归全体业主,所以出租协议要交业主委员会一份。从另一方面来说,风华园东门违章建筑与居委会无任何经济联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属于全体业主收益健身房5万元租金,毫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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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不到一年时间里竟有约十万元的风华园的房屋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是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铁证。风华园原东区超市(业主公共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在2005年7月6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已委托居委会出租,而且有居委会盖章的租房协议。该租房协议一式三份,给业主委员会一份,已说明是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刘永修侵占数额巨大财产(约十万元现金)用于私分行贿,不论这巨大财产(约十万元现金)是通过侵占群众公共财产得到的,还是侵占的是国家财产得到的,刘永修均已涉嫌触犯刑法,尽管百姓大量举报,但徐州市至今没有部门查处。反而有一些部门,尤其是泰山街道办事处,用造假手段,千方百计掩盖包庇,说明徐州腐败的严重性和反腐败的严峻。
<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 附件4从刘永修2006年4月29日张贴的材料看:从2005年9月帐目看,一个月刘永修用业主公共收益发补贴高达4100元,如果按五名居委会成员加一名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睢良进平分的话,从侵占的业主公共收益部分发的补贴,这个月每人高达六百八十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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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 附件5: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风华园居委会把原来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而且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有财务凭证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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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业主委员会没有委托,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
刘永修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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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物业楼相同的房子、租给同一个单位张洪研究所,刘永修每月只收1000元。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刘永修每月只收1000元(用于私分和行贿),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最少时平均每月收1800元(用于小区设施建设和维修),由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2005年5月30日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为证。但2006年5月25日张贴所谓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竟以业主委员会少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附件7:2006年1月,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强烈反对。居委会收了赞助款,刘永修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擅自提供给出赞助款的人无偿使用,业主委员会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收房屋出租费了。刘永修失去了做人起码的品德。有《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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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刘永修连做人起码的诚信也没有,企图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强烈反对。居委会收了赞助款,刘永修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擅自提供给出赞助款的人无偿使用,业主委员会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收房屋出租费了。
附件8:刘永修用业主的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王朝清,以名目繁多的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形式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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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 附件9:刘永修不择手段欺骗居民,至今居委会没有从强占的业主公共用房中搬出,充分说明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在别有用心故意制造矛盾,刘永修是风华园不安定、不和谐的祸根。这样的居委会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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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 附件10:迫于广大居民上访的压力,刘永修企图以假居民大会蒙混过关。首先他发出所谓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邀请信,称2007年1月19日召开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后又在2007年1月18日发出紧急通知书,称1月19日召开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因故推迟举行。再后来,2007年2月9日,又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19日召开的“居民大会”因为时机不成熟暂不召开。刘永修企图凭着三个通知,暗自转换模糊的概念,为不召开居民大会寻求合法性依据,为保住自己的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拖延时间,其用心良苦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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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企图转移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今年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
业主委员会05年5月到06年3月期间的全部帐目至今还在居委会,刘永修用了一年多时间拿放大镜找也没有找出经济问题。尽管业主委员会没有经济问题,但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刘永修没有罢手,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以居委会名义的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企图恶意制造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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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刘永修用卑鄙手段企图恶意制造冤假错案
业主委员会退还一万元房租押金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结算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刘永修孤立地拿部分单据(一万元的收条),并在复印时采取极其卑鄙手段,故意不复印单据2张部分,并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泉山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刘永修8月4日,再次对同一事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在风华正园大量张贴材料,来愚弄业主,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刘永修人品之恶劣,手段之卑鄙,他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是风华园居民的耻辱,个别领导阻止居民罢免刘永修,是徐州政府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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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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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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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2007年8月8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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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委会《通告》看出刘永修的卑鄙和无耻
刘永修因在风华园张贴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尽管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今年9月7日刘永修再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并张贴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刘永修因相同的事及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已在法院赔礼道歉,为什么刘永修要继续张贴已在法院赔礼道歉的相关材料,造谣惑众,攻击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等人。除刘永修本性外,还有二个原因:1、尽管刘永修用一年多时间找王培荣的经济问题,结果使他失望,只能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打击、陷害举报人。2、刘永修敢接二连三任意愚弄和欺骗百姓,因为刘永修自认为是居委会主任,有建立的关系网做保护伞,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去年,泉山法院依据刘永修用卑鄙手段处理过的一万元的收条财务伪证,对孟震等人进行了调查。该收条是张洪研究所当时的财务人员写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押金)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法院最后还孟震清白。在法庭确定刘永修在风华园张贴诽谤材料及向法院提供伪证后,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为澄清事实,就有关事项做些说明:1、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法律文书是《民事调解书》,也就是刘永修自愿的。不是《判决书》,即刘永修没有是错案的借口。2、免交诉讼费是法官提出的,孟震同意办免交手续,考虑被告是居委会,而不是刘永修,也就是说,刘永修个人不承担败诉费用。3、如果王培荣、孟震有所谓的一万元的经济问题,它涉及刑事问题,法院不会放过,刘永修也不会放过,更不会在法院赔礼道歉。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7年9月7日 file:///D:/Documents%20and%20Settings/peirongwang/桌面/举报揭露违法犯罪上网文件1/网页保存/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举报信及刘永修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1%20-%20风华园论坛%20-%20Powered%20By%20BBSXP.files/2007102202124.gif
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9月10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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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修使居委会成为恶意打击、诽谤举报人的工具
因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8月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
但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多,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开展工作,没有入户调查一户。为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避免被人假冒,因业主委员会要求,调查组同意并承诺调查组开展工作前,张贴公告,入户调查人员挂牌以标明身份。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张贴公告。
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内,刘永修为了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连续地明目张胆疯狂打击、陷害举报人:
因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同一件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写以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的同一件的事为内容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是恶意诽谤举报人!
忍无可忍情况下,被迫张贴材料揭露刘永修居委会名义恶意诽谤举报人真相,证明刘永修等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不法分子一直在恶意破坏风华园安定团结。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7年9月21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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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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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file:///D:/Documents%20and%20Settings/peirongwang/桌面/举报揭露违法犯罪上网文件1/网页保存/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举报信及刘永修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2%20-%20风华园论坛%20-%20Powered%20By%20BBSXP.files/200856222013.gif
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从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帐目前后矛盾,十分明显的财务问题,而且不允许受害者核实,看出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收益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问题
2007年11月19日下午,徐州市委徐鸣书记主动接待王培荣反映问题,徐书记想了解被举报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问题的真实情况,解决相关问题。但令人发指的是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代表办事处所谓的答复有大量不实之处,竟敢当您和举报人的面谎报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没有问题。韩修德为了掩盖刘永修的问题,用做假手段,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故意把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这个十分简单问题复杂化,导致党和政府的信誉严重受损,国家法律法规在徐州得不到执行。风华园居委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问题升级,韩修德有很大责任。
基层干部欺骗徐州市委徐书记到了触目惊心地步,虽然发生在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身上,但它影响党风和社会风气,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韩修德出于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问题的目的,尤其使上级领导从基层领导中听不到真话,而且敢在举报人面前向市委书记说假话,强行欺上压下,使举报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违法犯罪行为却变得十分艰难,性质恶劣,所以必须继续揭露。
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的事实不能掩盖,也不容掩盖。
问题十分简单,十分明显,但找不到主持正义的基层干部
自05年5月起委托居委会代管,到06年3月底居委会单方毁约终止。业主委员会自05年底起到至今多次向居委会提出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全部帐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所以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居委会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居委会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矛盾,而且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所以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居委会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能确定的是居委会提供资料有虚假支出等不真实情况,而且有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仅对06年4月28日以后的居委会单方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对比就可发现:业主委员会总收入到移交时竟少59236.79元。
依据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部分证据资料,从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前后矛盾财务帐目,任何人均能看出有严重财务帐目问题,为了说明问题,列表如下:
从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前后矛盾看出有严重问题
证据名称
| 《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公布》
| 税务部门2006年4月三张发票
| 徐州地税局稽查局函
| 《审计报告》
| 代管帐目复印件(754页)
| 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账款移交汇总表
| 时间
来源
| 居委会2006年4月29日张贴
| 居委会2006年4月张贴
| 06年7月徐州地税局稽查局
| 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
| 居委会2006年6月21日
| 居委会06年8月24日提供(注明日期为06年7月)
| 主要
内容
| 1、05年5月—06年2月十个月总收入291536.51元,2、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
3、冲嘉隆坏帐支出2980.06元
| 1、居委会申报房屋租金收入为232833元, 临商贩占地费收入12169元,
2、屋租收入166433.00元时交税金32537.66元
| 05年到06年3月期间房屋租金收入:232833元,场地租金收入为16158元
| 1、租赁收入66400+156837=223237元。
2、押金收入15404.70元
3、赞助费6000元
4、转入资金80602.72元
| 1、依据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
2、十一个月租金收入为167727元
| 1、租金收入158487.00元
2、租金收入的税金32537.66元
3、押金收入19300元
4、退押金支出为4300元
5、收入合计265334.42元
| 存在问题
举例
| 1、冲嘉隆坏帐2980.06元为虚假支出;
2、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06年3月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房屋租金收入为11400元;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十一个月总收入为302936.51元。
3、十个月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第十一个月(06年3月)租金收入为11400元,十一个月房屋租金收入为167433元。
4、没有包括代管租房押金收入19300元、赞助费6000元、转入资金80602.72元及业主大会决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
|
|
| 1、审计报告中押金收入15404.70元明显做假,是为了凑数字才出现4.70元尾数,代管帐目复印件表明租房押金没有几元几角尾数,是典型的财务帐目数据造假,审计局依据什么认定的。而且该押金数与移交时租金收入19300元不符,少3895.3元。
2、没有任何票据情况下,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明显非法,而且违反财务制度,审计局强行掩盖。
3、审计局得到的房屋租金收入比徐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实的232833元少了9596元。
4、审计局认定的业委会十一个月总收入243699.72元,总收入比居委会2006年4月公布的十个月的总收入少了47836.79元,加第十一个月收入,共少了59236.79元。
5、审计局故意掩盖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事实,
6、审计局竟把审计局自己也认为房屋产权有争议的房租归了居委会。
7、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举报居委会相关违法犯罪及财务问题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8、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指出审计不合法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 1、居委会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比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的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
2、居委会侵吞治安基金6300元,导致由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保安工资4200元在业委会开支。
3、刘永修侵占业主财产达到疯狂的地步,手段繁多,如: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竟把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
| 1、因居委会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比居委会公告的房屋租金收入167433元,少移交租金收入8946元。
3、由税务部门发票可知承担租金的税金32537.66元,房租收入为166433.00元,居委会少移交 7946.00元。
要业主委员会承担税金,应该给纳税人为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金发票,居委会至今不给税金发票。
4、因为居委会收取租房代办费非法,所以开不了发票。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居委会至今不给任何票据,
5、业主公共收益至少应为:房租232833 +场地租金16158+押金19300+治安基金为6300+赞助费6000+转入资金80602.72元=361193.72元
总收入少移交95859.3元
| | | | | | | | |
举报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难,难在有保护伞
如此明显的严重财务帐目问题,尽管自05年底起到至今业主委员会多次提出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全部帐目,刘永修在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包庇、纵容下,为了掩盖更严重的问题,不公开帐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手段极为恶劣:
1、05年底起到2006年6月20日,业主委员会向居委会提出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全部帐目,刘永修以送有关部门审查为借口,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复印委托代管的财务帐目,拒绝移交代管资金。
2、2006年6月21日,在办事处协调下,业主委员会让步,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定了《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由居委会单方复印代管帐目,居委会承诺:“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刘永修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对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提出异议,业主提出对代管帐目复印件对照财务原始凭证,审查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但遭到刘永修拒绝,刘永修声称:“业主委员会如对帐目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刘永修声称:“要按他的计算的金额移交,业主委员会如对计算的金额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在刘永修蛮不讲理, 而且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包庇、纵容下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被迫同意移交资金,但要求在移交资金《协议书》写明移交的是甲方(居委会)单方核算认可代管乙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结余。
依据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明明白白是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2006年8月24日移交代管业主委员会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而且多出的退押金1500元,并没有发生真正的退押金的情况,只是1500元钱进入了居委会的帐户而已。
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4月起,居委会停止代管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代管结束到移交资金期间财务帐目已经冻结,这是业主委员会的资金,居委会无权更改帐目,更不能产生新的收支及资金的变化,尤其是2006年6月21日协定了《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到移交资金期间财务帐目已经冻结。
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帐目不但前后矛盾,而且财务帐目任意由刘永修说变就变。刘永修对业主公共财产已经到了明抢的地步,即使依据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明明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移交时,移交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强行抢夺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
从上述情况看,问题很多很严重,刘永修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约三十万元损失,这是风华园三千五百多户,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损失,同时三千五百多户,一万多业主又是居民,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应该向其公开。我们实在想不出拒绝公开财务帐目的理由。刘永修、韩修德等人靠以权压人、靠以势压人解决不了问题。
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十分明显,而且触目惊心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触目惊心,证据证明刘永修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约三十万元损失,如:
1、按照居委会单方统计,05年5月——06年3月期间,仅从收入少了59236.79元,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业主损失公共收益共114560.15元,业主公共收益受到重大损失。
2、05年5月——06年8月24日期间,居委会还侵吞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及治安基金,共约十万元。
3、2006年8月26日到至今,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风华园东区超市等)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仅风华园东区超市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7万多元)。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即使是政府协调的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办公用房,也是业主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只有用于办公的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力,如出租,其租金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4、刘永修侵占业主公共用房,继续造成公共收益损失每天约200元
关于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十分简单,财务问题必须说清楚,由原始财务凭证很容易说清楚,而且必须由原始财务凭证来说清楚,不但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要说清楚,按照法律法规居委会的财务必须向居民公开。关键是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风华园居民对居委会财务帐目有知情权;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公共收益有管理权,对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有知情权。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遭刘永修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拒绝,这是矛盾的根源,也说明刘永修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故意制造矛盾。
排除刘永修、韩修德干扰,主持正义,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这是风华园居委会问题能否公正解决的关键。
举报人王培荣向全国人民求援,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给予支持,帮助举报、转帖、联系媒体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利用职权故意包庇、掩盖十分明显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使政府行政机关成为讲理的、依法办事的部门。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2007年11月25日
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证据确凿,岂能容忍其保护伞利用职权强行掩盖
有这种基层领导腐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证据部分)
证据一:居委会2006年4月29日张贴《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公布》
主要内容:1、05年5月—06年2月十个月总收入291536.51元;2、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
3、冲嘉隆坏帐支出2980.06元
存在问题举例:1、冲嘉隆坏帐2980.06元为虚假支出;2、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06年3月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房屋租金收入为11400元;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十一个月总收入为302936.51元。3、十个月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第十一个月(06年3月)租金收入为11400元,十一个月房屋租金收入为167433元。4、没有包括代管租房押金收入19300元、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及赞助费6000元及转入资金80602.72元。mhtml:file://D:\Documents%20and%20Settings\peirongwang\桌面\举报揭露违法犯罪上网文件1\网页保存\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20-%20风华园论坛%20-%20Powered%20By%20BBSXP.mht!UpFile/UpAttachment/2007-11/20071126205919.jpg
证据二:居委会2006年4月张贴税务部门2006年4月三张发票
主要内容:1、居委会申报房租收入为232833元, 临商贩占地费收入12169元。
2、由第二、第三张发票可知:屋租收入166433.00元时,交税金32537.66元。
1、房屋租赁费66400元,临商贩占地费12169元,交税金 15360.2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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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租赁费156033元,交税金 30504.4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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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租金10400元,交税金203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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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徐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公函
王培荣2006年4月3日进行了公开的举报和揭露刘永修涉嫌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尽管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税务部门用虚开发票逃避刑法对逃税处罚,但徐州地税局对其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
主要内容:05年到06年3月期间房屋租金收入:232833元, 05年到06年3月期间场地租金收入为16158元mhtml:file://D:\Documents%20and%20Settings\peirongwang\桌面\举报揭露违法犯罪上网文件1\网页保存\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20-%20风华园论坛%20-%20Powered%20By%20BBSXP.mht!UpFile/UpAttachment/2007-11/200711262197.gif
证据四: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账款移交汇总表,居委会06年8月24日提供
主要内容:1、租金收入158487.00元;2、租金收入的税金32537.66元;3、押金收入19300元;4、退押金支出为4300元;5、收入合计265334.42元
存在问题举例:1、因居委会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比居委会公告的房屋租金收入167433元,少移交租金收入8946元。
3、由税务部门发票可知承担租金的税金32537.66元,房租收入为166433.00元,居委会少移交 7946.00元。
要业主委员会承担税金,应该给纳税人为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金发票,居委会至今不给税金发票。
4、因为居委会收取租房代办费非法,所以开不了发票。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居委会至今不给任何票据。
5、业主公共收益至少应为:房租232833 +场地租金16158+押金19300+治安基金为6300+赞助费6000+转入资金80602.72元=361193.72元
总收入少移交9585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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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五:移交资金《协议书》
主要内容:移交资金《协议书》写明移交的是甲方(居委会)单方核算认可代管乙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结余。
存在问题举例:刘永修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对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提出异议,业主提出对代管帐目复印件对照财务原始凭证,审查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但遭到刘永修拒绝,刘永修声称:“业主委员会如对帐目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刘永修声称:“要按他的计算的金额移交,业主委员会如对计算的金额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在刘永修蛮不讲理, 而且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包庇、纵容下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被迫同意移交资金,但要求在移交资金《协议书》写明移交的是甲方(居委会)单方核算认可代管乙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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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六: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
主要内容:由居委会单方复印代管帐目,居委会承诺:“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存在问题举例: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刘永修声称:“要按他的计算的金额移交,业主委员会如对计算的金额有争议,一分钱不交”。依据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明明白白是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2006年8月24日移交代管业主委员会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而且多出的退押金1500元,并没有发生真正的退押金的情况,只是1500元钱进入了居委会的帐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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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七:居委会2006年6月23日《代管帐目复印件》(754页)
主要内容: 1、依据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
2、十一个月租金收入为167727元
存在问题举例:1、居委会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比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的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
2、居委会侵吞治安基金6300元,导致由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保安工资4200元在业委会开支。
3、刘永修侵占业主财产达到疯狂的地步,手段繁多,如: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竟把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
证据八: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审计报告》(6页)
主要内容: 1、租赁收入66400+156837=223237元。
2、押金收入15404.70元;3、赞助费6000元;4、转入资金80602.72元
存在问题举例:1、审计报告中押金收入15404.70元明显做假,是为了凑数字才出现4.70元尾数,代管帐目复印件表明租房押金没有几元几角尾数,是典型的财务帐目数据造假,审计局依据什么认定的。而且该押金数与移交时租金收入19300元不符,少3895.3元。
2、没有任何票据情况下,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明显非法,而且违反财务制度,审计局强行掩盖。
3、审计局得到的房屋租金收入比徐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实的232833元少了9596元。
4、审计局认定的业委会十一个月总收入243699.72元,总收入比居委会2006年4月公布的十个月的总收入少了47836.79元,加第十一个月收入,共少了59236.79元。
5、审计局故意掩盖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事实,
6、审计局竟把审计局自己也认为房屋产权有争议的房租归了居委会。
7、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举报居委会相关违法犯罪及财务问题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8、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指出审计不合法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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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被举报越猖狂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揭秘:官员已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
触目惊心: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采用“黑色恐怖”,强行突击选举,以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操纵被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主犯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为民间自治组织徐州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需要详细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以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以有严重经济犯罪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为后台形成的,尽管董锋今年七月被双规,八月被逮捕,但董锋在徐州市泉山区任区长区委书记长达近十年,安排亲信,打击排挤异己, 把我所知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排挤掉了。因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成员,公开打着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的旗号,徐州风华园出现近二千户签名举报长达三年风华园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甚至把违法犯罪确凿证据,在网上公开,泉山区有关部门不但不查,反而弄虚作假欺上压下,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形成了近二千户群众三年举报不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国家法律法规在风华园无法执行,使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
虽然董锋因举报人王培荣网上公开举报而被逮捕,但董锋的势力在泉山区依然存在,董锋的帮凶和爪牙明白一损具损的道理,继续疯狂充当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帮凶和走狗。
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牛就牛在:一些官员不但成为其保护伞,而且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从刘永修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一个例子可以充分看出。
潘增奎任徐州市盐业管理局的副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执法犯法,03年因私自贩卖查获的走私盐(数量巨大)并私分其赃款,而被云龙区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03年案发后,当时年仅56年没有到退休的徐州市盐业管理局的副局长潘增奎开始在家里,再没有到单位上过一天班,只因为有人保他,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进监狱。刘永修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的需要,明目张胆操纵潘增奎为徐州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举报人透露:2008年11月,有举报人再次找到云龙检察院03年主办潘增奎案的原检察官,该检察官再次证实:1、贩卖查获的走私盐(数量巨大);2、潘增奎构成刑事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主犯);3、当问到为什么至今还不逮捕潘增奎问题时,检察官不敢说出实情,回答是超过了刑事追诉期。显然该检察官有难言之隐,03年潘增奎贩卖查获的走私盐(数量巨大),构成刑事犯罪,同年03年云龙检察院已立案查处,不存在超过了刑事追诉期。至于至今还不逮捕潘增奎,与刑事追诉期毫无关系。
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刘永修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的需要,08年1月企图明目张胆操纵为潘增奎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被举报人王培荣等举报和在风华园及网上公开揭露。举报人向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副书记张蕴慧、及副主任杨莹等举报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包庇纵容,(张蕴慧副书记)称贩卖查获的私盐并私分其赃款是集体决定的,称集体犯罪不是犯罪,真实荒唐之极,这是徐州泉山区现状。
潘增奎03年明明白白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风华园有人知情,而且已被大量举报和揭露,刘永修还要明目张胆操纵潘增奎为徐州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对刘永修说不是难事,因为一些官员已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手段十分卑鄙、极其恶劣。如:
一、采用“黑色恐怖”,一手遮天
风华园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也就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以“破坏选举”为名不允许居民在公告栏等风华园的场所发表意见,以“破坏选举”不允许居民推荐群众组织的候选人,非法剥夺居民的推荐权。非法剥夺居民对潘增奎提出意见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剥夺居民的知情权(全面了解潘增奎情况)。采用黑社会的手段,如威胁,撕居民用正常手段介绍推荐建议的候选人材料,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
居民反映:“别的小区标语,都是热烈欢迎居民参加选举,而我们这里不是制裁就是严惩”。选举前风华园内拉了16个横幅标语,只有南门、东门两条内容是动员参加选举,一条是‘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另一条是‘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这两条虽然是谈到民主权利,但事实却相反。其余横幅不是“严厉制裁破坏选举行为”就是“破坏选举行为要依法制裁”,把风华园居民当成敌人。
二、强行突击选举
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公告,利用在绝大多数居民上班没有时间参加选举的情况,搞突然袭击,定在十月二十三日投票选举。
名为一户一票的选举。实际上剥夺了许多居民的投票权,尤其是很多人因白日上班,未领到票。据业主委员会抽样调查初步结果:17.5%居民没有收到选票,风华园以3500户计算,可以推算出风华园多达612.5户没有收到选票。
因为选票故意无编号,故意领票不用签字。居民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也有人领重票,有证据证明多的一户竟领到四张选票。还发现有拦路发票、一人多票多投现象。
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又未按照选举法双过半,虽然无一人过半数,而自己决定采取‘简单多数’的办法(不论得票多少,从多到少当选),产生了当选人。这些票也无法相信真正是居民自己投的又是连夜唱票计票,无选民监督,谁能相信这个选举没有舞弊呢?
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没有做到一户一票的选举,而且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三、还连续出现大量的其它的违法舞弊现象,操纵选举十分明显
这里仅列举几例,如:
1、在既没有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也没有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黑恶势力盗用了风华园党委名义推荐候选人也是严重操纵选举问题,而且据党委委员(组长委员)李月华揭露,在二十一日下午的党委会上,李月华提出对二十三日选举应提出候选人名单,党委副书记王广华说不需要,就没有讨论候选人问题。
2、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说明操纵选举十分明显。
3、在搞风华园‘流动票箱’,在发选票的同时送名单,出现大量逼票、抄票现象,居民反映简直是被绑架。
详情请看《强奸民意,践踏法制——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黑幕揭秘》。
强奸民意,践踏法制——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黑幕揭秘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13524016991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当操纵选举的花招被揭露后,陈水扁这个堪称世界上最无耻的人,也只能无奈地将权力移交给马英九。而发生在江苏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选举上的丑恶一幕,确是在黑恶势力操纵选举的历史上,竟然创了全国之最,甚至世界之最!
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再次强行操纵选举,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事先已被大量揭露和举报,但徐州市泉山区二级党政领导均无力制止!
10月23日,江苏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现任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在预谋的操纵选举花招被揭露后,采用各种践踏民主的手段,公开强行操纵选举!徐州市、泉山区二级党政领导在事先多次接到居民举报的刘永修操纵选举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竟还任其发生、发展,黑恶势力操纵选举还能成功,再次充分暴露了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猖狂本质。
事实充分说明,这个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在徐州无所不能,其违法犯罪不仅能长期逍遥法外,而且还长期造颠倒黑白,公开谣惑众,诬蔑诽谤、打击举报人。这股黑恶势力之所以如此之"牛",其背后必定有保护伞!
前不久被撤职逮捕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与这一伙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已达到一手遮天的地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已听不到真话!党政部门已无法在徐州风华园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呼吁媒体帮助揭露这个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把他们强奸民意,践踏法制的丑行公之于众!促使有关部门做到违法必纠,违法必究,查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以达到吸取教训、推进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之目的!
事实真相
一、在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操纵下,今年1月非法成立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今年1月企图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居民举报后,有关部门认定其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均为非法。
下图为今年1月非法成立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名单
二、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教授长期举报黑恶势力控制的二人风华园居委会超期八个多月直到十月二十日未进行换届选举
05年10月开始就只有二人的不合法居委会,近二千户居民签名依法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职务,但刘永修拒绝执行执行国家法律,三年多不召开居民大会。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徐州市委市政府规定今年一月底完成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但黑恶势力控制的二人风华园居委会超期八个多月,直到十月二十日前仍不换届选举。
三、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公告,利用在绝大多数居民上班没有时间参加选举的情况,搞突然袭击,定在十月二十三日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今年1月非法成立的换届选举委员会9个成员,又全是盗用社区党委名义强行推的成员候选人,他们是:睢良进,王广华,潘增奎,刘永修,胡长然,薛长玲,冯明明、刘春燕,汪木岭。看下图
在既没有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也没有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黑恶势力盗用了风华园党委名义推荐候选人也是严重操纵选举问题,而且据党委委员(组长委员)李月华揭露,在二十一日下午的党委会上,李月华提出对二十三日选举应提出候选人名单,党委副书记王广华说不需要,就没有讨论候选人问题。
四、风华园社区党总支领导的现状
[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
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还用于行贿,睢良进是受贿者之一。睢良进自称是区委董锋(被王培荣在网上举报已逮捕)的亲戚,他积极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建立了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保护网。
[风华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广华]
参与私分刘永修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
[风华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潘增奎]
据检察院知情人透露: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原副局长潘增奎等组成团伙执法犯法,贩卖私盐并私分赃款。潘增奎等利用职权,私自将查获的私盐(非碘盐)卖掉,情节恶劣,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因潘增奎在徐州有保护伞,至今5年多至今没有结案!这是徐州腐败严重性表现之一。
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今年元月企图把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五、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的公告
六、王培荣对黑恶势力预谋的操纵选举的揭露和举报
2008年10月21日,就黑恶势力企图更疯狂、更卑鄙地操纵换届选举,向市区二级党政领导举报
黑暗:被查的徐州黑恶势力更疯狂、更卑鄙地操纵换届选举
——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相勾结,百姓与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斗争更严峻
举报二年多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得不到查处,全国知名举报人王培荣2008年7月在发表网上,公开了举报材料《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
近期,徐州市有关部门否定了王培荣在举报材料中提到的黑恶势力在今年1月操纵成立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但徐州风华园处于黎明前的黑暗,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企图更疯狂、更卑鄙地操纵换届选举,出现了十分严重的而且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举报人王培荣于2008年10月21日下午三点,再次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发手机短信,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同时还给其它市领导和泉山区长张引、区委徐副书记等有关部门领导发了短信,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现在有关部门否定了刘永修操纵的05年10月就只有二人的不合法的而且超期九个月不换届选举的居委会,于今年1月15日非法成立的选举委员会,走出依法选举第一步,为此向作出努力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表示感谢。
居委会被迫于10月20日晚张贴公告,定于10月23日一家一票选举出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选举委员会,但出现了十分严重的而且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请领导重视,坚决依法举行选举。具体问题如下:
一、居委会在公告中违法明确指定候选人,不允许、也不给居民推荐候选人的机会,十分明显的操纵选举!而且采用黑社会的手段,如威胁,撕居民用正常手段介绍推荐建议的候选人材料,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
二、长达十个月故意不公开指导选举的文件(徐泉委办[2008]5号、苏办发[2007]27号),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断章取义,欺骗居民;
三、没有公告选举委员会选举办法,尤其是选举委员会委员当选条件和候选人产生条件,故意给刘永修弄虚作假、操纵选举留有空间;
四、故意拒绝宣传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没有依法发动居民参与的过程;
五、时间太紧,难以真正民主选举,而且缺少必要的民主监督,20日晚贴公告,23日投票,风华园3500多户,而且是绝大多数居民属于上班族,早出晚归,多数居民上班时间没有时间领票、投票。
六、风华园居委会没有资格,没有能力,没有公信力组织换届选举。
二人的不合法居委会,没有召开过一次居民大会,有1800多户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及居委会成员职务。
据泉山区民政局韦科长讲:选票当天发,参加投票户数要求在风华园总户数50%以上,选举才有效。"
2008年10月23日
《一天三次举报向市区二级党政领导举报,徐州市区二级领导无力制止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再次操纵选举?黑恶势力保护网有多大?》
(一)就存在问题和保证公正选举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继续向徐鸣书记、张引区长、区民政局姚桂华副局长等反映
2008年10月23日风华园要投票选举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委员会。在23日早晨,王培荣就选举存在问题和保证公正选举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继续向徐鸣书记、张引区长、区民政局姚桂华副局长等反映。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书记:您好!
今年一月刘永修操纵选举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后,现在竟出现法律法规无中生有,有意误导居民,企图再次操纵选举。
风华园社区党委22日发放的材料《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简介》中故意欺骗居民,材料中"根据法律、法规"是假的,没有法律、法规对居委会的选举委员会有规定。苏办发[2007]27号文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认真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原意是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如不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不能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尽管风华园居民长达十个月要求公开选举的相关文件,但遭到泉山区民政局、办事处、居委会等单位。这个问题王培荣在21日通过手机短信也向徐鸣书记、张引区长、区民政局姚桂华副局长等反映过。
现在,不但居委会材料,而且社区党委材料也故意误导居民,许多居民误认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组成。
风华园23日要公正选举,必须做到:一、在选举开始前公开选举办法和相关文件,选举才有依据,依照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和处理违反选举办法的行为,接受居民监督,避免操纵选举。二、要防止选票做假,要掌握印选票总数及选票编号,发选票数及相应编号,收选票居民的签名,避免冒领和多领等舞弊现象。三、唱票计票公开,唱票人计票人要公正。四、选举完成后选票等资料封存备查。"
(二)王培荣向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举报,风华园选举受到非法操纵,必须立即停止
2008年10月23日13点33分,王培荣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风华园选举受到非法操纵,必须立即停止。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我是王培荣。
今天风华园选举受到非法操纵,必须立即停止。监票人总监票人全部是选票上的候选人(发选票时违法指定候人选,居民不按指定名单另选他人,就不给投票,还要撕这张选票),还出现大量严重违法行为,从发选票,到家收选票的票箱,详情可找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敏进一步了解,她上午也向徐书记秘书举报了。这是董锋的帮凶和黑恶势力勾结,恶意破坏选举。
而且是不公开选举办法的一户一票选举,是骗人的,愚弄百姓,践踏法律,玷污党和政府声誉"。
(三)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徐州市还能一再容忍违法犯罪步步升级吗?
2008年10月23日20点52分,王培荣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指出23日风华园发生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徐州市还能一再容忍违法犯罪步步升级吗?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今天早上6点23分,我给您通过手机发短信,指出有人操纵风华园选举及公正选举必须采取的措施。但不该发生,而且完全可以事先避免的十分严重的操纵选举的事件再次在风华园发生了,这是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
如:故意不对选票编号,不登记领选票居民的名单,有的居民重复领多张选票,有的居民没有领到选票,这就是所谓的一家一票吗?违法指定候人选,居民不按指定名单另选他人,就不给投票,还要撕这张选票,这能公正吗?谁来保证居民的民主权利?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操纵选举十分明显,而且猖狂到极点;
泉山区党政部门受董锋严重破坏不能执行法律法规,是有客观原因的。徐州市如果一再容忍违法犯罪步步升级,那问题就大了,徐州没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
下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说明操纵选举十分明显
七、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的声明
丑行必然败露,公道自在人心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的声明
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风华园广大居民盼望已久的大事,选举的结果、成败,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安定、团结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由于刘永修等人的非法操纵,2008年元月和7月的两次违法选举都被叫停,10月20日启动的第三次选举由于连续出现大量的违法舞弊现象,激起了广大居民的强烈反感和义愤,许多居民纷纷涌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根据居民反映的大量问题,我们归纳、整理如下:
一、自2008年1月第一次启动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广大居民就要求"居委会"公布有关选举文件,供广大居民学习,但"居委会"至今不敢公开有关选举的徐泉委办(2008)5号文件。为什么这么害怕广大居民看到文件内容,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
二、故意将投票选举选委会成员的时间安排在10月23日(星期四),利用风华园大多数居民都是上班族没有时间投票的客观情况,达到剥夺广大居民民主权利的目的。
三、为什么只有两个人的非法居委会和三年多不搞民主选举的"党委"推荐的候选人是合法的,而广大居民推荐的候选人被斥为不合法?"居委会" "党委"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公开张贴后泰山办事处派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守护,而广大居民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张贴后,屡遭办事处派出人员撕毁、破坏。
四、没有提前按户发票,为居民留出斟酌考虑的时间,而是设流动票箱,到居民家中强迫居民按他们提供的名单,当场填写,当场投票,否则把选票强行收回。这是典型的强奸民意。据X楼居民反映,有居民要选王培荣时,问及名单上为什么没有王培荣名字,选举工作人员竟回答说:王培荣没有资格当选。
五、"居委会"和"党委"提名的多位候选人,同时担任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他们参与发票和把持票箱,并发现有拦路发票、一人多票多投现象。
六、晚8点投票结束后,许多业主反映家中一天都有人,结果无人发票到户,有的居民去反映这一情况,工作人员硬说发了。
七、袁成兰老师德高望重,曾担任两届市政协委员,被多家政府机关聘为行风监督员,却不能进入"居委会"和"党委"的候选人推荐名单,有居民提出质疑,办事处副主任杨颖回答说:她不是应届政协委员。请问杨颖副主任:刘永修等人都是应届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吗?
八、以上违法违规事实,均有大量人证和现场拍摄的图片证据,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10月23日的推选选委会成员的投票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丑陋闹剧,这场令人作呕的表演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我们声明:这次选举是非法的、无效的,风华园的广大居民是永远不会认可的。我们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调查这次选举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依法严惩破坏选举造成选举失败的不法分子和渎职人员。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
2008年10月23日晚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就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严正声明(二)》
八、王培荣举报黑恶势力预谋的操纵选举,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2008年10月24日,忍无可忍的全国著名举报人王培荣,,通过手机短信怒斥徐鸣:你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对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还能是党员吗?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一天三次举报,徐州市区二级领导无力制止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再次操纵选举,说明徐州腐败严重和黑恶势力猖狂。
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依靠腐败分子前区委书记董锋建立起来的,董锋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十五年,在你到徐州主持工作二年后又得到提升,我在长期举报董锋无效情况下,是我王培荣冒生命危险在网上公开严重违法犯罪证据,当时就有人发电子邮件告诉我,你徐鸣是董锋的后台,我当时不相信。
但我有许多问题,请你如实回答我。
为什么你要指定由董锋培养并提拔的干部来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
我早告诉你,泉山区我知道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被董锋排挤掉了,与董锋一起违法犯罪的还逍遥法外,公开为董锋情妇在民政局吃国家空饷的相关领导至今没有受到处理,对刘永修十分明显触犯刑法严重犯罪你也视而不见,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治安基金部分,为什么不退还?党对腐败决不姑息,你还能是党员吗?"
2008年10月25日,二次向市区二级党政领导举报
王培荣再次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指出23日风华园发生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选举是无效的,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您好!
有预谋十分严重的操纵选举事件再次在风华园发生了,如:
故意不公开选举办法,故意不对选票编号,不登记领选票名单,有的居民重复领多张选票,有的居民没有领到选票,这就是所谓的一家一票吗?违法指定候人选,居民不按指定名单另选他人,就不给投票,还要撕这张选票,这能公正吗?还威胁选民,谁来保证居民的民主权利?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操纵选举十分明显,而且猖狂到极点。这次选举极不公正,是无效的。"
王培荣再次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指出事先已经发现而且多次举报, 23日还是风华园发生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董锋的走狗和其建立的黑恶势力严重到已使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没有能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事先已经发现而且多次向包括您在内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民政局负责选举的副局长举报,但有关部门一些人员还是明目张胆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操纵选举,任其发生发展,难道董锋的走狗和其建立的黑恶势力已使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没有能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吗,需要媒体公开"
居民对风华园“居委会”、“党委”和“选委会”合法性的质疑
两个人的“居委会”绝对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而风华园的所谓“居委会”,只有刘永修和曾在他家做过保姆的董**两位组成。因刘永修排挤,原来的五位成员,两人声明退出,一人以“身体原因”为由已一年多没有到会参与居委会的工作。对于这种不合法的“居委会”,有关部门却强词夺理,倍加呵护,硬把两个人的“居委会”说成是“三人居委会”。难道三个人的居委会就合法吗?
这样的“居委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违法舞弊现象是广大居民早已预料到的事,让人始料未及的是选举工作人员的“逼票”竟如此卑劣,如此粗暴,如此明目张胆、明火执仗。几天来,风华园民怨沸腾,根子就在不合法的二人“居委会”。
有人盗用“党委”名义推荐候选人破坏选举
据知情人反映,10月21日下午风华园党委曾召开党委会,布置安排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上有人提出是否需要推选候选人的问题,副书记王广华当即表示“不需要”。整个会议没有研究候选人的人选,第二天整个风华园却突然出现以“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候选人名单,并且非法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以致发生大范围明目张胆、明火执仗“逼票”的严重事件。
十分清楚,以“风华园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候选人名单,是未经党委成员集体讨论,而由盗用“党委”名义的破坏选举的犯罪分子非法炮制和下令散发的。对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我们强烈要求依法严惩。
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全国的各类、各种选举(表决)大多采用双过半的选举(表决)办法。即投票人数超过应投票人数的半数,当选(通过)的票数超过有效票的半数。一些关系重大的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虽然江苏省至今未公布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我们仍然可以参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七条明文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而村民会议采用的也正是双过半的选举办法。
风华园10月23日的“选委会”投票,事先未公示选举办法,征求居民意见,事后又拒绝依法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采用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显而易见是缺乏合法性的。没有公示选举办法的投票,只能是一场丑陋的闹剧而已。
风华园居民
2008年10月28日
徐州泉山领导层烂掉了,黑恶势力强行操纵突击选举,是徐州的耻辱,也是中国的耻辱
2008年11月5日上午,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及泉山区区长张引等区领导手机短信,反映徐州泉山领导层烂掉了,市委市政府如不制止黑恶势力操纵的用黑社会手段的强行选举,是徐州的耻辱,也是中国的耻辱,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市委市政府必须立即叫停风华园黑恶势力操纵的采取黑社会手段的强行的突击选举,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保护居民的法律赋予的权利。这是对市委市政府的考验,能否听取和听到真话,能否执行法律法规和党政府政策,能否主持正义,能否清除腐败和打击黑恶势力。”
“徐州泉山领导层烂掉了,市委市政府没有能力听到真话,如不制止黑恶势力操纵的用黑社会手段的强行选举,是徐州的耻辱,也是中国的耻辱,你们是有责任的。
我举报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赢得了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称号,由董锋牵出的泉山区政府常务区长晁月芹,有七个情妇,还要外出嫖娼,被公安抓后,叫司机送来八千元钱后摆平了。
董锋在泉山区任区长、区委书记近十年期间,安排亲信,打击排挤异己,把我所知道的说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排挤掉了,充当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后台,泉山区的党风政风下降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泉山区民政局领导是董锋的爪牙,董锋放心地把情妇陈文放在那里吃国家空饷,也被我举报。我二年前就署名举报泉山区委常宣传部长张儒昌、泰山办事处书记韩修德违法犯罪行为,至今不给答复。
这次区民政局领导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和风华园黑恶势力勾结,在风华园进行用黑社会手段的突击选举,你们要再不制止,必须承担其责任。”
2008年11月4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及泉山区区长张引等区领导手机短信,反映刘永修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及黑恶势力操纵的用黑社会手段的强行选举,非法剥夺了居民的权利,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七条明文规定:居委会经费及成员补贴由政府拨付,并同时规定“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但刘永修从来没有开过居民会议,即使是居委会合法收入私分也违法。刘永修侵吞的是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收入,本来已违法,侵吞私分数额达三十万,已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刘永修还侵吞私分业主委员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
“6号风华园居委会选举是刘永修操纵的非法选举委员会的突然袭击,强行操纵,是非法的和无效的。不允许居民推荐候选人,非法剥夺了居民参与和知情权利”。
2008年11月3日晚,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及泉山区区长张引等区领导手机短信,反映黑恶势力操纵的用黑社会手段的强行选举,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风华园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再次故意以居民上班没有时间投票,搞突然袭击,操纵选举。今晚(11月3日)张贴公告,在周四(11月6日)投票选举。难道市委市政府没有能力制止违法的操纵选举行为吗?你们难道真的不想听我们说的真话?”
关于风华园选举工作的严正声明
应风华园广大居民强烈要求,根据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反映,我们严正声明如下:
一、
刘永修等二人的居委会是不合法的,由二人居委会操纵选举的选委会自然违法。10月24日公布的选委会成员名单,采用简单多数通过,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事先又没有在社区内公示选举办法,以征得广大居民认可,因而,这个选委会更是违法的。它无权组织实施居委会成员的选举。必须重新选出合法的选委会,才能组织实施居委会成员的选举
二、
目前的风华园,威胁和恐怖的气氛笼罩(十六幅大红横幅中的大多数都贴着“严惩”和“制裁”),多数居民认为选举不合理,选委会不合法,数百名居民联名揭发的大范围“逼票”现象没有得到纠正,妨碍居民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的犯罪分子没有依法查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立即叫停、暂缓实施。
三、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选举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选举时间安排在11月6日(星期四),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岗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你们“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你们搞的流动票箱,已经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一定要取消流动票箱,才能让居民心悦诚服。
四、
针对当前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的种种严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举证事实,反映真相,揭露违法犯罪,宣示我们的观点,表白我们的态度,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义不容辞的职责。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没有作出任何对业主和居民有约束力的决定,我们只是呐喊出广大业主和居民的心声。事实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我们维护法律尊严和居民民主权利的态度,更是任何行政命令也无法撤销的。
我们真诚希望“指导”这次选举的政府有关人员,要倾听逆耳之言,采纳正确意见,如无视党纪国法,一意孤行,将会落得董锋们一样的下场。
风华园部分居民
2008-11-4
受调查的86.8% 居民认为选举不公正,办事处采取黑社会手段掩盖真相
2008年10月30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再次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的手机短信,反映受调查的86.8% 居民认为选举不公正和办事处采取黑社会手段掩盖真相的情况,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23日风华居委会选举的公正性调查初步结果汇报如下:现收到66个单元调查表,调查599户,其中认为这次选举公正有15户,占2.5%;认为这次选举不公正有520户,占86.8%;对这次选举是否公正不发表看法,即弃权的有64户,占10.7%。严重的是没有收到选票的多达105户,占17.5%。业主委员会有业主签名的证据供您查阅。
现泰山办事处为了掩盖真相,采取卑鄙手段恶意破坏调查,甚至采取黑社会手段,强行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张贴任何材料。”
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盗用风华园党委名义发展党员和操纵选举,徐鸣书记您能不管不问吗?
2008年10月28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再次给徐州市委徐鸣书记等市领导的手机短信,举报揭露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盗用风华园党委名义发展党员和操纵选举,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竟在风华园党委组织委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展不属于风华园社区发展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帮凶王朝清为党员;
在既没有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也没有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黑恶势力盗用了风华园党委名义推荐候选人也是严重操纵选举问题,而且据党委委员(组长委员)李月华揭露,在二十一日下午的党委会上,李月华提出对二十三日选举应提出候选人名单,党委副书记王广华说不需要,就没有讨论候选人问题。
黑恶势力操纵发展党员和操纵选举,请徐书记责成有关部门查处。还要再次提醒徐书记,别指望从泉山区董锋培养提拔的干部那里得到真实情况,他们告诉过您董锋养情妇,而且在区民政局吃空饷吗?
我今天再告诉您泉山区腐败分子十分猖狂的例子:06年董锋老婆带人当场捉奸(董锋和情妇被捉住),董锋竟敢当董锋老婆家人和情妇的面,把老婆打一顿,结果是董锋由区长提升为区委书记。
徐书记,您能不管不问吗?请给回答”
王培荣怒斥徐鸣:你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对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还能是党员吗
2008年10月24日,忍无可忍的全国著名举报人王培荣,,通过手机短信怒斥徐鸣:你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对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还能是党员吗?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一天三次举报,徐州市区二级领导无力制止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再次操纵选举,说明徐州腐败严重和黑恶势力猖狂。
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依靠腐败分子前区委书记董锋建立起来的,董锋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十五年,在你到徐州主持工作二年后又得到提升,我在长期举报董锋无效情况下,是我王培荣冒生命危险在网上公开严重违法犯罪证据,当时就有人发电子邮件告诉我,你徐鸣是董锋的后台,我当时不相信。
但我有许多问题,请你如实回答我。
为什么你要指定由董锋培养并提拔的干部来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
我早告诉你,泉山区我知道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被董锋排挤掉了,与董锋一起违法犯罪的还逍遥法外,公开为董锋情妇在民政局吃国家空饷的相关领导至今没有受到处理,对刘永修十分明显触犯刑法严重犯罪你也视而不见,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治安基金部分,为什么不退还?党对腐败决不姑息,你还能是党员吗?”
《从王培荣现象说起……》和《徐州成了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的天堂,百姓正常举报已没有效果了》
中国杂文网:从王培荣现象说起……花玉喜
http://www.chinazawen.cn/2006/html/2008-10/5621.htm
随着“一夫二妻”的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出事,网上发贴举报者,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再次进入人们视野。王培荣每份举报材料都辅以佐证,标出自己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他是因12次“民告官”案,成为徐州人所共知的维权名人。
2002年10月,徐州市王培荣先起诉市物价局为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定价;再起诉市公安局不查处闫家训经销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犯罪行为,反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提供公函。2003年7月,王培荣起诉徐州市政府、市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工商局五单位行政不作为。参加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期间,王培荣当面向江苏省人大任陈焕友反映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陈焕友当场表示一定件件有答复;在收到数千住户联名投诉、举报后;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批示查处,公安部长多次批示查处,中央政法委罗干书记批示查处,可这一切均石沉大海。
王培荣于2006年3月下旬开始举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诈骗、逃税、私分、强行侵占扣留21万公共收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个别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2007年5月8日,他把徐州泉山区政府、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政府四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政府机关履职。2008年8月15日王培荣在博客中对徐州市委书记直言:对风华园黑恶势力您是有责任的;您不能对风华园黑恶势力抢国家百姓财产视而不见!
多年来,王培荣从维权到反腐多次受到报复:受到被举报人闫家训的劫持、毒打;王培荣人头也被黑道从公开叫价10万元提升到2000万元。闫家训当警察的面打伤王培荣;王培荣又受到刘永修一家人的毒打;尽管当时风华园有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尽管有关媒体给予专题报道,但徐州公安部门就是不处理;竟有人还说:谁叫王培荣要举报闫家训的。王培荣公开署名,1800户签名举报刘永修有关违法犯罪问题,给中央、国务院部门及省、市各级领导举报信,至今石沉大海。有些人竟假借省、市委名义,向中国矿业大学施压,逼王培荣离开徐州;有人把起诉徐州市公安局看做是对国家行政机关进行攻击,“请人民法院对王培荣严加制止”;某机关酝酿先把王培荣抓起来再说,“还怕没借口嘛”;有人为掩盖内部腐败,竟要以“诬告”为名“劳教”王培荣;王培荣向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反映刘永修问题,竟遭到董锋辱骂;王培荣屡遭他人诽谤、打击;家人也成天生活在阴影中。如果不是正义人士的支持、保护(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挺身而出:要抓王培荣可以,先把我抓起来),王培荣即使活着,也避免不了牢狱之灾。令人费解的是举报硬是被调查者摆平;王培荣却被当做必欲除之的“异类”。
从2003年8月5日《现代快报》以整版篇幅发表《高档小区劣质防盗门问题拖了4年没说法》一文,随着《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都市报》、《新华日报》等几十家媒体100多篇文章报道了与王培荣相关的事情。王培荣被《江南时报》推选为2003年10位新闻人物之一:《中国青年报》以《天价维权成本等于打击维权》作出报道。2004年1月高层领导批示后,徐州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徐鸣、李福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落实总额160万元防盗门退款;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行为;闫家训被罚款20万,判刑1年半。王培荣起诉建设部,关于徐州嘉隆物业公司为取得一等物业收费标准,与徐州市房管局联手造假,骗取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一事;建设部取消了该物业公司骗取的“国家级大奖”。
王培荣为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他为了维权,几年来如雪片般的举报信几乎全被扔进了垃圾箱;甚至被转到了被举报人手上;有人认为王培荣维权是“不务正业”;是风华园小区不稳定因素。主流媒体在叙述王培荣对董锋倒台所起的作用时也用语谨慎;显然不太愿意正面宣传这么一个让政府官员、腐败分子头疼的人。“王培荣现象”不得不让人产生诸多思考?
知识分子是否该参与维权反腐?王培荣疾恶如仇,胸怀苍生,坚持为大众维权,和腐败作斗争;以一己之力奔走呼号、追求社会公正。事实上知识分子是推动社会依法行政、民主进步的重要力量;知识分子应该成为民众民主权利的代言人;如果我们知识分子群体都昏庸了;我们的社会也将失去希望!王培荣的义举正体现当代知识分子的风骨;是知识分子的脊梁:中国需要更多像王培荣这样胸怀苍生、为民请命的知识分子;人民呼唤着更多有正义感、有良知的王培荣!
王培荣的困境揭示了什么?司法部门的不作为制造了民告官困境:国家设立行政诉讼,本意是促进依法行政,可面对12次“民告官”案件,对明显违法行为不见法院公正判决;执法者就是有法不依;他们以腐败的潜规则为托词;法律的原则变成了他们的交易。反腐肃贪的纪检、监察部门不作为助长着腐败分子:部分领导反腐肃贪的纪检、监察部门官员以权力和信息作筹码,和腐败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或多或少地充当黑后台。他们手握重权,不受机制约束,处处设置障碍阻挠举报者;更不容忍反腐者触及他们的利益联盟;反腐者遭遇不约而同地封杀。他们向社会传递了“举报没有好下场”的信息;造成多少举报人惨遭迫害、致伤、致亡、或蒙冤入狱;某种程度上是反腐部门坑害了反腐英雄,使正义失败,使我们的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庞大的国家反腐机构严重缺位的根源;也是权力集团对反腐者集体仇视的深层次原因。我们的反腐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由于我们反腐的网眼太大,漏网现象严重;这在某种程度上鼓励着腐败分子或多或少地产生捞一把的投机心理;举报者的悲剧结局严重制约着反腐者,也滋长着腐败分子的疯狂欲望。我国还缺乏有效保护举报人法律条款:因现有保护举报人法条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检察机关缺乏有力介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者缺乏有力惩罚;更重要的是对违法、渎职的官员、刑罚、追究与实际罪错不相当,严肃处理不严厉。
治国之道在于清明的吏制;吏治不清,必然弊病丛生;太多的国家机器腐蚀失灵是政权的危机;化解危机的根本之道,要靠重典治吏;要靠严厉的行政问责制度整肃吏治,才能巩固执政为民国本。为改变王培荣现象,有待于我们的制度发力;有待于我们的党采取铁的手腕治理腐败;有待于政治文明的不断推进!
《齐鲁晚报》、《武汉晚报》等媒体报道王培荣:《大学副教授成举报斗士》和《从举报斗士王培荣的遭遇看反腐之艰》
大学副教授成举报斗士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10-2
齐鲁晚报报道:记者对话王培荣
从举报斗士王培荣的遭遇看反腐之艰!
http://www.bokerb.com/logshow.asp?id=55298
《杂文报》:“网络一帖谁与拟,三千纪委精兵”
http://zwb.hebnews.cn/20070626/ca869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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