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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杨佳母亲在杨佳临刑前能见其一面,我曾有两个疑问:或是我国的司法制度有了改进?或是杨佳母亲有“特权”?现在有了答案。
最近,我找了几位曾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和近年在羁押全市所有死刑犯的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一号监服过刑的刑释人员核实情况,他们都肯定从未见过有哪个死刑犯能被家属接见,直到拉出去(执行死刑),家属也不可能见其一面。
我还回忆并核实了一起中共高干子弟死刑犯的情况。1985年,在时任中共总书记胡耀邦的指示下,上海法院判处了一起高干子弟流氓犯罪团伙案,其中,胡晓阳(时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之子)、陈小蒙(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陈沂之子)、葛子文三名主犯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杨佳一样,判决前被关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判决后这三名死刑犯即被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一号监死刑监房羁押,等待高院裁决。直到高院裁决、核准死刑立即执行,拉出去枪毙,他们的家属也都未能见他们一面。
事实证明,杨佳母亲不仅有“特权”,且还高于上海市领导。
俞忠欢
2008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13482412852。
附:
杨佳母亲在杨佳临刑前能见其一面,这是一种“特权”?
我国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公安机关拘捕,在判决生效前,其家属是不能见到他(她)的;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即时到执行死刑,家属也不能见其一面,也就是说从其被公安机关拘捕起就与家属永别了。这方面,我不仅亲历过,且还见证过。1984年,我因杀单位领导而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杨佳一样,判决前被关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判决后即被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一号监死刑监房羁押,等待高院裁决。执行死刑时,有时是单个被拉出去枪毙,有时是一批被拉出去枪毙;有的还被拉出去示众“公判”后再拉到刑场枪毙;我那批共十五人,都照了像,结果留下了我一人,其他十四人都被拉出去示众“公判”后随即被拉到刑场枪毙。我在这关押死刑犯的一号监待了有一年五个月,见过数百名死刑犯被关进来拉出去,从未见过有哪个死刑犯能被家属接见;我是在死刑立即执行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家属才能来接见我。
所以对杨佳母亲在杨佳临刑前能见其一面,我很是诧异,或是我国的司法制度有了改进?或是杨佳母亲有“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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