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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锋:论和谐社会的真谛 (二)
中国民主党文教小组
由于“和”是宇宙大生命体的本来性质,因而,和谐应是人类社会最高的价值追求。和谐不是抛开矛盾来谈的,恰恰是因为有矛盾,才有和谐。和的本意就是阴阳合一的过程和结果。和谐的实质就是对立双方走向有序统一的过程和结果。那么,怎样才能使得对立双方走向合作有序的统一过程和结果呢?道理很简单,就是阴阳平衡,阴阳双方力量利益相当,各取所需,互为依靠,互相监督才会有真正的和谐。而不是,一方利益过多或一方力量过大,这就是不公正。不公正自然无法化矛盾为友好,结成统一的秩序,就没有和谐。因为违背了辨证法则,违背了宇宙之道。
无论东西方,后辈诸公多有对“和”、“和谐”这一宇宙大生命体本来性质的论述和演绎延伸。可是,要真正做到将这么简易的道理落实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当中去,却是很难。究其实质,是人们的思想停留下将事物的矛盾辨证关系定位在两者对立关系中,而不去考虑,对立背后是根本的统一。两者命运是互为依靠的联合体。
停留在对立关系上,自然就主张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不是东风压倒西方,就是西方压倒东风,推崇弱肉强食。
片面过大的发展自己的力量和扩张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他人利益和生死,形成畸形的格局。
这在政治上体现为一党独大、一党独裁专制,不顾及其他党派尤其是在野党力量和利益,特权横行,鱼肉百姓,与民争利;
在经济上体现为垄断经济,不许别的企业涉足;
在教育上体现为灌输奴化教育,不允许怀疑和学术自由;
在新闻文化上,体现为新闻封锁,不允许大众知道事实真相;
在国家秩序中,体现为政府极权,权力宽广无限,什么都管,而社会资源狭窄,自治空间弱小甚至完全失却;
在国际秩序中,体现为沙文主义的侵略战争或者经济沙文主义经济侵略,全然不顾他国人民的生死与利益,采取掠夺的方式。
阴阳矛盾体在事物的不同层次,在事物运动的纵向和横向都存在这种内在的性质。男女、文武、早晚、冬夏、西东、快慢、肥瘦、左右等无处不在。
围绕和谐,人们有的建立了影响地区文明几千年的宗教文化;并衍生出了各种千姿百态的文化、亚文化。进而形成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和思维模式。有的文化精英还建立了系统的政治和伦理哲学,厘定了伦理规则和行为规范;政治家则主张“为政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就发出了要建立“和谐社会”的社会动员号召。对于“和平崛起”的中国来说,他的对外与治内是浑然一体的。这些,都是围绕“和”这个宇宙大生命体本来的性质展开的。
中国文化中,《国语•郑语》记述了史伯关于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 中华千年礼邦,就是因为倍推儒家的“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董仲舒也崇尚“和”,他指出:“和者,天地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诚择其和者,以为大得天地之奉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庄子说:“天与人一也。(《庄子•秋水》)”又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还说:“夫明白于天地为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这算是对老子“道生一”的价值演绎。
《正蒙•乾称》中,理学家张载最早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命题,也就是“人和宇宙自然和谐一体”的问题。他说:“儒者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又说“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认为人与人是同胞手足关系,人和自然是朋友、伙伴互为依存的关系。人和宇宙是一家子。
天人合一这种思想可以追溯道《道德经》、《易经》里面,儒家由此把“天人合一”这种太和精神,做为中国儒家哲学的主干,并上升为人生的理想和最高境界。儒家认为实现这个最高价值就是去“爱”,因为爱正是解决阴阳对立矛盾双方的有效途径,并由此建立了“仁学”思想。这时候约公元前551~前479年。由此可知,孔子不仅是老子的学生,就是自己和弟子创立的儒学也没有脱离道家发展文化轨迹,而是对道家思想价值在现实社会的应用和推广实施。而中西方文明的发源和核心价值追求本质上是完全同一的。
西方《圣经》宣传耶稣在生时的思想,追求“永生”。《圣经》约翰福音记载,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又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这些思想的表述,和《道德经》阐述的真理就是同一的。圣经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我们要理解圣经神格化的分析型表述思维。神是悟道的大生命,神有能力来人间度化人类。因而,尊崇他的话语和信他的人可以掌握宇宙之道而回归宇宙深处,乃至和整个大宇宙合一,就是回归上帝。从这个意义上说,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而神就是上帝这个宇宙大生命体。其追求的最高价值就是“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圣经》约翰福音)”,这里不仅阐释了天和人之间的结构关系,这个过程就是纵向辨证关系的阴阳之“和”。他主张的路径和早他几百年的孔子如出一辙。
《圣经》约翰福音记载,“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 “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基督反复提出的,通过博爱去克服化解对立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儒家大爱的路径完全一致。老子谈报怨以德实践无为,佛家谈割肉疗鹰实践无我,都是走同一条心灵修炼的道路。
近现代有不少著名学者对“和”的价值亦有所发现和精辟论述。台湾学者钱穆先生指出:“文化中发生冲突,只是一时之变,要求调和,乃是万世之常。”
张岱年先生在《漫谈和会》一文中说:许多不同的事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谓之和。和可以说是多样性的统一。‘和实生物’,和是新事物生成的规律”。学者张贵林说:“和,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异质平衡共处;二是指异质交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一之意。)德国洪堡学者黄文华说:“中国传统文化的要义是“和”,“合一”。中国文化的价值系统在于调和与平衡,谋求和谐,追求合一。(参见张贵林:《联合论》,P315)
著名学者张立文教授在《和合学概念——21世纪文化战略的构想》中提出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五大中心价值,并进行创立“和合”这种价值观的可贵尝试。哲学家马建勋在《圆点哲学》中也说:和谐是多样性的统一,不同性质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达到一种协调状态。”
北京大学教授季羡林先生认为印度文化所说的“梵我一如”,也就是天人合一,中印两国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纵向的谈人和天、梵之间的辨证关系。
马克思则在《共产党宣言》里面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要建立一个自由人的“和谐体”(很多人翻译成“联合体”)。然而,极具备讽刺意味的就是,当今之中国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建立的社会,出现了权贵阶层对百姓阶层的严重压迫与多重盘剥,套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代替那存在着权贵阶级和平民阶级对立的社会主义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面对国内外各种是是而非的思潮,程思远先生主张,“弘扬中华和合文化,需要澄清国内国际的不正确认识,以保证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得到完整的继承和弘扬。”然而,如何澄清呢?这个问题今天有了答案。
可见,围绕“和”作为宇宙大生命体本来的性质,“和谐”文化不仅是人类几千来文明的核心和最高价值,“和谐社会”更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理想社会目标,而“和”与“和谐”价值也是衡量各种哲学、思想是否拥有普世价值的基本原则与标准。
总之,在以国家民族为壁垒的人类社会里,和谐社会面向世界,是全人类的最高追求;在一国之内,和谐社会就是理想国,是全国上下的最高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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