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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痛恨的大概就是汉奸了。一旦戴上这顶黑帽子,不但自己令人侧目,还要辱没祖宗先人,羞及子孙后代,万世洗不净污斑。自家兄弟怎么打闹都可以,死人再多都是私事。所谓百劫过后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国共叮叮当当闹了几十年,现在不又握手言欢了吗?这都无所谓。自家兄弟爷们,只要大家平心静气地坐下来,三七开也好,四六分也罢,总之一家人,没有说不开的事儿。但如果胳膊肘往外拐,掉炮往里揍,净干些吃里扒外认贼作父的勾当,如秦桧汪精卫周佛海流,则不可同日而语。汉奸这块招牌可以说臭得厉害,再多清水也洗不净的。君不见历史上凡是扛这块招牌的人,不是现世报,就是祸及子孙,鲜有善终者。最重要的是不论过去多少年,一句汉奸的骂名足以让其后人汗津,让堕落地狱煎熬的灵魂战栗。清朝有个叫秦涧泉的进士,是秦桧的后人。一日偕学友同游西湖,进了岳王庙。学友为出其洋相,让他对跪在岳武穆面前的秦桧铁像题句词。这位秦进士看到给人低头下跪的老祖宗,百感交集,不由长叹一声,由衷地吟出了“人从君后羞名桧,我至像前愧姓秦”的名联。学友拍手称绝。从宋至清,近千年的时光,居然洗刷不净一个汉奸之名的耻辱,可见汉奸做不得。众所周知的“宋体字”,其实就是秦桧的发明创造。这位状元出身的大相爷论起来也是才华横溢的,写的一手好字,只可惜一步走错,辜负了一肚皮的学问。人们鄙视其为人,连其才华也不屑提及。其他的书法家都能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才学自矜,象书法史上的什么颜筋柳骨之类等等。惟有这位秦大相爷的字被冠以朝代的名字,就是人们恶心提及他的名姓。杀人越货可以,汉奸绝不能做。杀人越货改行走正路后照样可以做英雄,在历史的光荣榜上占一席之地。历史上许多大人物都出身绿林,并不影响后人对他们的崇敬。但是做了汉奸,就算蜕十八层皮,也洗不净身子,穿不上干净衣裳。千秋功罪,不可不慎。
本来汉奸之辱是连三岁孩童都为之感到羞耻的,但是近几年来,也不知这日月怎么过的,居然有不少人对这顶屎帽子也垂青起来。正如冯玉祥将军痛斥汪精卫那样,是“做梦都想当奴才”,甚至唯恐做奴才而不能,惶惶不可终日。真他妈的贱骨头贱肉不贱难受,林子大了,啥鸟都有!明明是中国人,大小也算一地之君,居然恬不知耻地跑到日本认爹,还骄傲似的开什么新闻发布会,甚至还要著书立说以示纪念。无耻之尤,令人齿冷!放着好好的日月不过,整天挖空心思地穷折腾,闹独立闹反叛,还恨不得把自己这身黄皮也扒下来,糊上一层白纸,再插个胡萝卜作鼻子,愣充外国种。这些香蕉人士,民族败类,可谓贱到骨子里去了。对于这种贱骨头,说教是不起作用的,只能锄而去之。
其实做汉奸也挺可怜的,背祖叛宗,认贼作父,不但被自己的族类唾弃,连投靠的新主子也是不待见的。因为人家一样鄙视这种人。据说当年老蒋就有一条用人规则,凡是叛徒一律不重用。今天你能叛张,明天就可能叛李,有奶就是娘的东西是绝对不可信任的。所以连张国焘那样有影响的大人物过去以后也不过做了一名小特务而已,其他的就更等而下之。虽然叛徒和汉奸不完全一样,但是性质基本雷同。汉奸不过是大叛徒,是国家民族的败类而已。人家利用他也就是反华,削弱我之力量,其实从内心里也是鄙视这种人的。大文学家钱谦益叛明降清后,当时就为正直士林所不齿。过了几十年,清朝统治者看到钱氏利用价值已尽,就一脚把他踢开。不但禁止钱氏书籍出版流通,还把其打入另册《贰臣传》,削爵剥名,永钉耻辱之柱。可见连新主子也对这种朝秦暮楚的叛徒汉奸极其厌恶的。相反,文天祥一身铮铮铁骨,舍生取义,绝不做汉奸,元帝愈加仰慕。虽然最后把他杀了,仍对其充满敬意,事后常常对人说:“南朝就这么一块宝玉。我不能得到,真太遗憾了。”可见当汉奸的产出比并不大,而且一旦惹上这股骚气,就永远洗不净,实不为智者所取。
当然有些人自以为不是正宗的中国人,甚至以准老外自居,叛党叛国无所谓,也就不在今天所论之列,只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喂条狗时间长了也知道跟主人亲近,有些东西还不如一条狗,拿再多的东西也喂不熟它。国家再怎么照顾支援提携,扭头照骂共产党。更有甚者不但毫无心肝,反而恩将仇报,变本加厉,搞恐怖搞暴乱,活脱脱一个孽种败家子。对于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根本无须多费口舌,也不用跟它温文尔雅费厄泼赖,干脆咔咔嚓嚓剁了喂狗。佛曰“惩恶即是扬善”,一刀砍了去,就是做了大善事。
中华民族复兴在即,十亿国人众志成城。在这关键的时刻,我们要严密提防汉奸走狗和“第五纵队”,须知最坚固的堡垒往往都是从内部攻破的。对于汉奸叛徒,一经发现,人人得而诛之。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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