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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教授痛斥人大经济学院院长和南开大学教授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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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4: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哈佛教授痛斥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和南开大学教授抄袭

  作者:国人

  对于任何有现代金融和财务知识的人来说,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美国院士迈克尔·詹森(Michael Jensen,个人网址
http://www.people.hbs.edu/mjense ... 和所有权结构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被统计发现是世界引用次数最高的公司金融学论文。世界最权威的学术索引机构ISI,也把他列为世界引用次数最高的200位学者之一。(http://hcr3.isiknowledge.com/aut ... p;amp;id=1785)。

  他还是世界金融学两大顶级学术期刊之一的《金融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的唯一创始人。除此之外,他还是世界社会科学界知名的网络学术杂志和论文库〈社会科学研究网〉(http://ssrn.com)的联合创始 ... 院院士(Fellow
of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还被认为是最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学者之一。

  然而,笔者在2006年3月3日收到詹森教授的来信,附带中英文的揭发信,内容是揭发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教授和南开大学刘刚对詹森教授发表在1992的一篇论文的抄袭。其中文揭发信的内容见附件1(鉴于詹森教授可能不懂中文,中文信件可能是詹森的中国朋友翻译)。其主要内容很简单:“杨瑞龙和刘刚于2002
年4月的《经济学季刊》的文章,剽窃痕迹明显,证据毋庸置疑。杨瑞龙和刘刚把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大量抄袭我作品中的内容和图表而不加注明。在专业的学术界,
有众所周知的国际学术行为标准。剽窃,尤其是如杨瑞龙和刘刚此例之明显剽窃,直接严重地违背最基本的学术标准。这属于盗窃,简单、明了,必须予以纠正。”此信同时发给当事人和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立群(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主任)。

  詹森教授所揭发的其实早已经被新语丝网站的文章“揭发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和南开大学刘刚抄袭”在2004年所揭露(XYS20041222)。其他网站还进行了转载(http://dzl.legaltheory.com.cn/in ... 这封揭发信。

  如今,两个月已经过去了,詹森教授的揭发还是没有取得效果,北京大学《经济学季刊》,南开大学,人民大学等当事单位都没有任何动静。杨瑞龙更是在2006年3月又被评选为长江学者。所以不得不求助于新语丝揭再次发此事件。希望还学术以尊严。

  最后,对于了解国内外经济学发展的内行来说,这一抄袭发生在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不算奇怪。哈佛博士香港教授丁学良曾说“中国的经济学家最多不超过5个。国内有的著名经济学家连在国际上最好的50个经济系里当研究生的资格都不够”。以笔者在国内外任教的经历,这基本是事实。笔者在一所国外二流经济系工作,笔者学院的研究生在一、二年级的论文,不少都几经修改(国外经济学论文一般需要2到5年的修改和等待时间),最后在前世界前20的杂志上发表。

  因此,为追赶差距,其他著名高校都在以科学求实的态度研究现代经济学。当钱颖一(清华大学),田国强(上海财经大学),蔡洪滨(北京大学),黄明
(上海财经大学)等一批在世界公认前五大经济学刊物(AER,Econometrica,JPE,QJE,RES)上有发表的经济学家被国内高校聘请的时候,人大的所有“著名”教授连在世界前200名的经济金融学术刊物上几乎没有一篇发表(这是笔者在世界最权威的学术数据库ISI
Web of Science(http://isiknowledge.com)数据 ... 做学问也罢,
人大的一些教授还处处打着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名号,以一些假大空的“伪马克思经济学”来排斥科学,打击现代经济金融学,其实质不是推广马克思经济学,而只是为谋取个人学术地位和个人利益服务。总之,学术水平太低是学术腐败的源泉之一。在严厉打击学术腐败的同时大力提高学术水平是学术健康成长的长远之计。

  附件1

  姚洋先生(《经济学季刊》主编),

  你好。

  我最近获知贵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大量抄袭我的论文之观点,存在严重的剽窃问题。该文(双重成本约束下的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由杨瑞龙和刘刚撰写,发表于2002
年4月的《经济学季刊》(第1卷第3期)。杨瑞龙和刘刚的文章明显剽窃我本人和威廉·迈克林(William Meckling)
十多年前发表的一篇著名文章:专用知识、一般知识和组织结构 (Specific and General Knowledge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我们的文章最初见于由拉斯·沃因(Lars Werin)和汉斯·韦坎德(Hans
Wijkander)根据1990年8月18日至20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繰次要巴顿(Saltsjobaden)举行的第77届诺贝尔论坛与会经济学家的论文编辑的《契约经济学》(英国牛津Blackwell
出版社1992 年出版)。我们的文章后来又发表在1995年秋季的《应用公司财务期刊》(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上,以及哈佛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我本人的文集《组织战略的基础》(Foundations of
Organizational
Strategy)中。杨瑞龙和刘刚的文章剽窃痕迹明显,证据毋庸置疑。杨瑞龙和刘刚把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大量抄袭我作品中的内容和图表而不加注明。在专业的学术界,
有众所周知的国际学术行为标准。剽窃,尤其是如杨瑞龙和刘刚此例之明显剽窃,直接严重地违背最基本的学术标准。这属于盗窃,简单、明了,必须予以纠正。

  最低限度,《经济学季刊》的编辑应在贵刊郑重声明此剽窃行为,两位作者本人应私下向我致歉。若不履行,我将把这一事件的细节以及所有相关证据公诸于媒体,转给所有相关学术和专业团体、机构的负责人员。我还将和哈佛大学相关委员会咨询,寻求所有我可以运用的其他渠道来解决此事。当然,我倾向于以平和的方式解决这件事情,愿意接受贵刊的公开声明和两位作者的私下致歉。若置若罔闻,请相信我决不会让这种盗窃我作品的行  为逍遥法外。

  静盼回复。

  此致,

  迈克尔C. 詹森  MICHAEL C. JENSEN

抄送:

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300071)刘刚(教授)

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经济学院(300071)

周立群(院长)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100872)大街59号杨瑞龙(教授)

中国北京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00871)林毅夫(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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