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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苦的维权路
我们是湖南省电力公司下属单位的“小集体工”,我们从上班起就和电力局全民工同部门共岗位工作,而我们的工资待遇却只有全民工的一半。更令人气愤的是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省电力公司要我们同所谓的实业公司签合同,其目的将我们这些集体工踢出电力公司。
我们的工龄都在十年以上,已经成为电力公司的一员。今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我们带来了希望。借构建和谐社会的春风,2008年9月16日我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力。然而在我们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时就遭到劳动厅的阻力并遭到不公正的裁判。湖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李维建也从没出面与我们协商解决问题,只是一味的命令下级领导打压我们起诉。在层层压力下我们郴州、常德、益阳三个地区起诉的电力集体工最后只剩下24名。可喜的是我们的情况引起了《经济观察》报王毕强记者的注意并报道了我们的遭遇。尽管这样湖南省电力公司依然无视我们的维权,尽然把我们办公室的锁换了,还停发了我们的工资。这就是我们坚决用《劳动合同法》维权的结果。
气愤之下,我们把希望投向了法庭。11月25日我们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惜在人民群众坚信最公正的地方我们的立案遭到种种阻力,最后在湖南省人大的帮助下才接收了我们案卷,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受不受理?偏不偏向湖南省电力公司?到12月5日还没给我们立案。我们想如果我们再受到权力部力的压制,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会对政府和社会强烈不满,极有可能走极端。怀着深深的不安我们特向上级权力部门求援: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关注和帮助。我们不希望被关注总是在惨痛事件发生后!
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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