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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革命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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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23: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暴力革命宣言》
——《中华民众联盟宣言》
前    言
中国需要一场革命,需要一场旨在推动中国民主宪政的革命。这样一场革命的目的,是在中国现基础上进行,以达到在中国建立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经济体系和以民主自由宪政为基础的政治体制相配套的社会。
我们常说:中国的问题,就是农民的问题;中国的问题,就是工人的问题,中国的问题就是知识分子的问题,一句话,中国的问题,就是广大民众的问题。可在当今的中国,工人是什么?农民是什么?知识分子是什么?广大的民众又是什么?从政治经济上来说,从权力上来说,从现行的社会制度上来说,从国家体制上来说,从人权上来说,从公权上来说,从自由上来说,从信仰、言论、新闻、结社、游行、选举、监督、教育、思想、财产占有和分配、资源等等上来说,他们什么都不是,他们只是被强权,被暴力所管制和剥夺了的动物。但从国家的构成来说,从中国的社会来说,从中国的未来来说,他们就是国家,他们就是社会,他们就是未来,他们就是一切。所以,在这样的一个人数占全国90%以上的广大民众什么也不是的国家,在这样一个人数90%以上的广大民众,对社会财富的拥有却只占20%左右的比例的国家来说,就需要一场实实在在的革命了。因为,这样构成的国家,这样组成的社会,这样分配的社会财富,是彻头彻尾的强权专制统治,是百分之百的不合理、不公平、不正义、不和谐的社会,与现在的世界潮流不符,与全国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符,与现代的国家理念不符,与人组成社会的道德不符,没有长期存在下去的理由。
这样一场的革命,可以由现执政党中觉悟了的领袖人物,带领全国人民自上而下地进行,如果能这样的话,革命的代价会少得多。如果执政党内不能产生这样的政治领袖,执政党也不想将国家和人民从专制制度下解放出来的话,而是继续将人民和国家置于专制独裁的统治之下,维护少数人的即得利益和特权利益,实行这种对人民剥夺式的,封建资本主义专制统治。置国家、社会、人民、民族利益于不顾的话,那就靠体制外民间产生的政治人物,组织人民进行斗争,来达到目的。
这次革命可以是非暴力形式为主的,非暴力革命的方法就是非武装革命,就是“不合作运动和启蒙运动”。
第一章、暴力革命是历代王朝更替的根源
革命,从经济发展、分配的角度和社会分工方面来说,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三次。第一次是奴隶主发动的,建立奴隶制的革命;第二次是由地主阶层发动的革命,建立起封建制国家;封建社会改朝换代的革命,从社会制度的角度上来说,只能算是封建社会制度的暴力改良和循环。第三次是民主革命,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是第三次革命的起端,我们现在民主革命是第三次革命的继续。这是最后的一次革命,这次革命胜利后,以后的革命都将是民主社会的变革与改良。
我们通常将过去改朝换代的暴力改良也称为革命,其实,在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革命,因为改朝换代后所建立起来的新朝代,与前朝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能说是封建社会制度的改良和循环。但为了习惯性的方便起见,我们姑且也把这样的暴力改良称为“革命”吧。
暴力革命推动了社会的变革,是人类历史上改朝换代的主要方式。但暴力革命也是暴力统治的源头,是暴力循环的根源。既是新政权的助产婆,也是新政权的统治工具,是文明历史的推进器,也是文明的、文化的、物质的毁灭者。所以暴力革命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1、暴力革命的历史进步意义
自人类组成社会以来,社会的各组织和团体,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提高对人类本身的认识,对自然的认识,对社会团体的认识,对人类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艺术的、哲学的、科学的认识。随着认识的提高而不断地从愚昧野蛮走向科学与文明。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史,就是人类文明积累的历史。
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一个集团推翻了另一个集团,一个阶层推翻了另一个阶层,统治阶层不断地循环,王朝的不断更替,暴力革命是其中的主要方式,但却不是社会进步的绝对方式。社会的前进,有依于人类对科学技术的掌握,有赖于人类思想的进步,有赖于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
在已经过去了的历史,当一个统治集团,由盛而衰转向时,他是因为多种因素构成的。这多种因素导致社会集团走向衰败。其越是衰败,越是要用暴力来进行统治和压制被统治的人们。这时候,被统治的人民就会反过来用暴力来推翻统治者。暴力革命的产生,不是因为人类喜好暴力,而是被压迫人民的自我防卫和反抗。社会统治集团的最后灭亡,并不是因为暴力,而是因为统治集团的落后、腐败和腐朽造成的,暴力革命是在旧政府的大厦即倒时的最后一击。暴力革命为改朝换代,为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为推翻旧势力阻碍前进而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每一次暴力革命都会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2、暴力革命的历史局限性
暴力革命在历史的前进中起来了一定的作用,但暴力革命在催生新社会新制度的同时,对已经积累起来的物质文明和社会文明,也进行了极大的毁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进行了极大的毁灭。封建王朝,在一个王朝取代另一个王朝的过程中,除了暴力革命所带来的对物质文明的毁灭,还对精神文明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把前朝由人民大众所创造的文化、文明也进行了毁灭性打击。这种泥沙俱下的结果,在一定的时期内造成了相当程度的人类文明的倒退。暴力革命用暴力手段推翻旧的暴力统治,从而建立了新的暴力统治,这新的暴力统治,又将成为统治者的工具,成为压迫人民的机器。因此,暴力革命在推翻旧的制度、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旧的思想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他又会在新文明的建立方面导致阻碍,成为人民追求幸福和获取权力的绊脚石,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暴力革命对社会前进具有促进作用,对文明的传承和积累却有一定程度的破坏作用。
3、暴力革命的结果——暴力循环
中国的封建王朝,几千年来反反复复的更替,大多数是农民起义用暴力革命所实现的。然而,每一次农民起义领头人都会给农民以诸多的许诺,但起义成功后却没有一个真正地给予兑现的。起义的结果并没有给农民带来永久的安宁、幸福和公正公平。农民在付出了巨大的生命代价,社会在付出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文明损失的同时,不过是换了一个新的主人。圣雄甘地说得好:“手段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这是由历次农民起义的动机所决定了的。作为构成这个社会的大多数,并没有因此而真正的当家作主。新的主子在取得政权以后,制订的依然是如何用暴力统治和压迫人民的国家制度。这种为了皇权而建立的一系列的制度和官僚机制,仍然不是人民所需要的公平正义的社会,而是套在人民勃子上的新锁链。这种与前朝没有区别的统治制度,在运转得一二代之后,就会象前朝的政治体制一样,产生出腐败和堕落。如果又遇到为君之人残暴昏庸,那百姓就更苦了。象秦朝不过第二代就灭亡了。如果遇到君主贤明,天下也能暂时稳定。时代久了,到了后面的朝代,即便是君主清明,想挽回颓势也难了。因为专制统治即使君主不烂,官僚体系随着时间的浸蚀,也会腐朽不堪的。这样就会造成:王朝——腐烂——暴力统治——暴力革命——王朝——腐烂——暴力统治——暴力革命——王朝的恶性暴力循环。所有的兴与衰,都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带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损失。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兴:百姓苦,亡,苦百姓。所以,暴力革命并不能带来社会文明的上升和进步,只能是社会的循环变革,王朝的反复。除了统治阶层由一帮人换成另一帮人外,给人民没有带来更多的福址和进步。
上世纪的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中国经历了一场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一次革命,其实是一场农民革命。那场革命至所以能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仅因为六个字:“打土豪,分田地”。我们丝毫不怀疑中国共产党起来时,那批党员初期的社会理想是纯洁的,我们丝毫不怀疑那些为了现在的中国付出鲜血、生命、青春的人们的正义感和牺牲精神。新中国的成功建立,得力于时代的错综复杂。三十年代的土地革命,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在农村重新分配土地,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而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在推翻帝制后,忙于收拾军伐,完成国家统一,接着又忙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迫于全国人民的压力,不得不结盟中国共产党共同抗日。这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生存、发展、壮大提供了机会、时间和空间,加上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为中国共产党最后取得政权而奠定了国际基础。
但新中国建立的体制,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以苏联模式为社会基础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新的社会主义体制,其社会管理结构和权力构成、分配的结构,与封建社会王权统治没有根本上的区别。所不同的是,由于它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不但象封建社会那样剥夺了人民的政治权力,而且剥夺了人民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变得比封建社会权力更高度集中,对社会管理变得更死板,更禁固,致使人民无丝毫的反抗能力。加上从西方引进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国封建文化糟粕相结合,对人民进行愚昧教育和思想清洗,使中国社会成为这一政治集团的一统天下,人民成为集团控制下的奴隶。人民前期对其提出的乌托邦理想的狂热信任,最终导致了中国社会有史以来最大的灾难。这样一种政权的结果,造成了比中国封建朝代都更黑暗的时代,造成了全国人民的生杀予夺大权集于一集团之手,甚至于一人之手;造成了党的最高领导者至高无上的权力,其权力超过了封建王朝任何一个皇帝。以至于许多为了建立这个新政权而努力奋斗的人们,也被这个政权推崇起来的独裁制度所迫害。他运转起来,就象一架巨大的绞肉机,将中国几千万人民的生命绞了进去。
在这个政权的前三十年,运动不断,斗争不断,人为地制造阶级派别分裂,挑起斗争,扩大敌对人群。饥饿和内斗,使中国人民非正常死亡超过八千万人。至使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道德文明丧失殆尽。翻开历史,从来没有哪个朝代,在新政权建立后,会发生如此的惨况。虽然在政权取得三十年后,由于最高领导人的去世,而终止了那场全民族的打砸抢烧杀,但中共政权沿用至今,仍然奉行的是“枪杆子里面(出)掌政权”,靠暴力残酷地、专制地统治国家和人民。与现代世界的民主政治潮流背道而驰,使民众至今生活在无安全感的恐惧之中。

第二章、中国处于一个文明渐进的时代
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推翻满清王朝,建立共和;从国民党联合共产党北伐及打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从中国一个混乱的国家,被列强瓜分欺凌的弱国,到抗战胜利后,成为联合国的五大创始国之一。可以说,中国人民、中国社会,中华民族,都是在艰难的文明进步和文明传承中。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立,封建社会主义暴力,撕裂了文明传承的时空,是文明的倒退。邓小平领导和推进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是中华民族在经济上,融入世界文明的又一次觉醒和前进。
三十年的经济改革,使中国社会重新融入世界经济的洪流,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腐败泛滥,官僚横行,道德败坏,资源被毁,环境破坏,劳动者被剥夺等等。但整个社会由于经济上与世界的融合,由于经济的发展,由于自由民主思想的潜移默化,而变得生机勃勃,文明传承的形式依然可见。但这种传承,一直受阻于现执政党政治上的阻挠,现在又受到了来自于即得利益阶层的威胁和专制体制的压迫。如果没有一次针对于专制统治,即得利益者和特权者的政治革命,这种文明的传承将会又一次断裂。
1、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
中国社会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从名义上消灭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皇权统治。中国社会从封建王权下解放出来,西方民主自由宪政的思想在中国社会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启蒙和传播。国民党在蒋介石的领导下,北伐战争消灭了军伐割据状态,还没有完全统一全国,接着就是日本人的侵略。日本人的侵略,打断了中国统一的步伐和进程,打断了三民主义在中国的实施步骤——即军政、训政、宪政。使三民主义只能停留在军政阶段。日本人的侵略,为中国共产党的崛起,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为其生存、发展、壮大,最后取得政权提供了机会。抗日战争胜利后,本来是一个很好地实现民主宪政的机会,由于意识形态之争,由于完全不同的政治主张,由于一党统治的专制理念,由于封建思想对国民党和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影响,导致了国内战争。这次国内战争,完成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大陆的统一,也葬送了中国民主政府的建立。
中共取得政权,对中华民族来说,对外能够保持国家和民族的独立和完整。但对内来说,对人民、对民主、对文明传承来说,却是历史的倒退。
中共执政的前三十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虽然说是社会主义,其体制和运作方式却是封建主义。因此,我们把社会主义的中国定性为封建社会主义。在毛泽东专制独裁下,实行了各种各样的运动,大兴文字狱,大量剥夺民众的人权、生命权和财产权。以党代法,制造无数冤假错案。把马克思等人杜撰出来的,没有通过实践的经济管理理论,付诸中国的社会实践。使中国的经济不但没有跟上世界经济的步伐,反而离世界各国的发展越来越远,处于崩溃的边沿。运动和饥饿使无数无辜的人民死于非命。毁坏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文明,造成了空前的浩劫。
中共掌权,毛身后三十年,邓小平在提出经济改革的同时,却又同时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来统一全党执政的思想,他否定“二个凡是”,确定“四个坚持”,其实“四个坚持”与“二个凡是”如出一辙,那就是封建“祖制”改不得。这就确定了经济上的激进和政治上保守甚至倒退。进一步剥夺了人民参与政治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市场经济原本是与民主自由法制宪政的政治体制相配套的。但由于中共维护其专制的统治需要,造成了市场经济与专制人治的政治体系相配套。这种配套的结果是,中国社会没有向后资本主义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转化,而是从封建社会主义转型为封建官僚资本主义社会。其经济增长方式,不是在当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的增长方式,而是资本主义原始的、混乱的、特权的、掠夺式的,野蛮残酷的增长方式。这种社会配套的体制,为权力腐败和寻租提供了基础,为大大小小的官员有形的手,捉住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提供了基础。因此产生了资源分配、国企改制、公共投资、股市楼市、国营垄断企业等等全部被权力控制和瓜分的状况。使拥有权力者和依赖权力者掠夺式地暴富,使一个权贵资产阶层很快成长起来了。

中国社会的第一个阶层——特权阶层:这个特权阶层人数不多,是由中共各级党、政、军、警、法里面的官员及其附庸(官员身边的部下、秘书、助理、司机、情人(二奶三奶)、家属、御用文人、专家教授、幕僚等),国营垄断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以及利用金钱与官方勾结,依赖官方权力得到优质社会资源的民营企业主组成的。
这个阶层的大多数现在不但拥有政治权力,同时拥有社会资源,经济权力和个人巨额财富。这个阶层由于财富来源是掠夺来的,是不光明的,所以最害怕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向民主宪政转型。因为一旦转型,除了会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特权,还可能失去即得利益的保护伞。因此,这个阶层基本上是反对体制变革的。是阻碍中国进一步走向民主的,也是反对中国重回毛时代的,甚至是反对现政府反腐倡廉,推动公平正义的阻力,是维持和保守现在的政治管理体制的主要力量。在社会发展和前进的前题下来说,这个阶层基本上是一个落后的、腐朽的、反动的,却又是目前中国社会最具政治经济实力的阶层。中国旦民主革命,他们可能就会组成强大的反对力量。
这个阶层里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保守的,维护现状的。想通过微弱的改观来维持稳定和现状,在这个阶层中占大多数;但他们在经济利益上是与第二类人一致的,那就是带有掠夺性质;第二类是反动的、腐朽的,主张暴力压制异议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在经济上残酷剥削和压迫人民群众,巧取豪夺,不择手段;在政治上把持权力,压制民主;在对外上依附财团出卖国家利益。他们早为自己及家人留了后路,将资产和子女转移到国外去了或随时可以转移到国外。自己裸体为官,一旦有变逃之夭夭。第三类,具有一定的良知,主张将改革深化,还权于民,希望建立和谐社会,希望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但他们也还局限于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共产党执政的意识形态,受制于第一类第二类人。不能大胆地站出来,不敢大张旗鼓地进行变革。他们还在等待时机,如果体制外的在野人士从民间推动起来,他们就会顺应时势,因势利导进行变革。他们是这个阶层中具有良知和理想的进步人士。这些进步人士中,就是民间寄希望产生带领人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将中国推向民主政治的领袖人物群体。可惜这个群体在执政党中只是极少数,并不占主流。不管是保守者,还是良知者,或者是罪恶者、反动者,他们大多数人并不是生而如此,而是这个封建制度的异化者、受害者。他们有许多人也不想如此,但一旦卷入这个体制中就变得身不由己了,他们甚至于厌恶这个虚伪的制度。从众多的贪官外逃和送子女出国,就能看到他们那无声的反抗。在民主的潮流面前,他们也许会有一部分人成为绊脚石,但当人民都觉醒了,我们相信,他们中大多数人也会觉醒的。

中国社会的第二个阶层:职员阶层。国营垄断企业职工(贵族工人),普通公务员,普通知识分子、技术人员、中高级教师、国家企事业单位员工等构成。这个阶层,对现实比较满意,没有很多的特权,但却有一定的即得利益。他们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和社会保障。他们也反对官僚资本家,反对特权,反对腐败,反对潜规则。但他们不是中国的变革力量,他们听信中共的训导和愚化教育,担心推行民主政治变革,会使中国混乱。他们希望稳定的生活,希望生活能有所提升或保持不下降。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希望领导干部少些腐败,多些关心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但他们反对那些主张民主政治变革急进的人。他们当中也有很多人因没有尊严,生活得很压抑,他们是有能力的,但由于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又没捞到金钱可以买官,得不到提升。他们是百姓的主人,却是自己上级领导的奴隶,他们有舒适的生活条件,却没有生活的尊严感,生命的价值没有得到体现。他们有许多人感觉到这种体制必然灭亡,也必须灭亡,但他们没有勇气站出来加速其灭亡。他们渴望温和的改革,渴望公平与正义,不主张暴风骤雨式的革命。当然,这个阶层中虽然不是革命的主流,但其中却不泛革命者,可能民间的革命运动一旦起来,他们会有很多人参加,由于素质比较高,并可能成为革命队伍中的领导者。

中国社会的第三个阶层:中产阶层。由民营企业主、商人、民营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经营性质投资者、民营企业高层白领、律师、教授、专家等组成。这个阶层目前人数也不是很多。至所以将其列一个独立的主要阶层,是由其经济地位和未来发展所决定的。这个阶层的人比较富裕,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依靠自己的知慧和劳动致富的。他们没有官方背景,他们靠的是自己个人抓住了时机富裕起来的。他们对特权阶层嫉妒而又害怕,他们害怕特权阶层利用权力进行不平等的竞争。害怕官员刁难他们,害怕特权阶层敲诈他们。但他们在现行制度和环境下,又无时无刻不在受到这种侵害。他们对待这种侵害是保守的态度,只要不是太过份,他们一般都能接受,并利用这种侵害进行权钱交易,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和保护。他们想法是:也许在民主制度下,我们一分付出会有一分收获,也许会获得更多的尊重和保护,在现行政治下也许付出一分只能得到半分收获,另外的半分被特权者拿走了。但如果现在冒险去反对特权者,不但那半分拿不到了,还可能连生命和已有的财富也会被剥夺,因此,他们只顾眼前利益,不会冒这个风险。
他们是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资产者,他们希望更好的生活和经营环境,他们渴望公平公正的民主法制环境。但他们没有决心改变环境。他们可能会同情和支持革命,但他们不是主体革命者。就象所有的社会一样,中产阶级基本上是社会的稳定力量。所以,一个社会如果要想长久稳定就要培养大量的中产阶级,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这个阶层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本应该是一个政府培养出来的大阶层了。但由于中国的政治生态环境,这个阶层政府不但没有培植,反而进行了无情的掠夺和打压。股市不公平规则掠夺了这个阶层,楼市政府调控和地方政府潜规则打击了这个阶层。在2007-2008年,中产阶层70—80%的人受到了股市和楼市的掠夺,以至于将他们中近50%的人打出了中产阶层。他们也是受压迫和受剥夺的阶层,只不过他们有一定的财产,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利用本身的经济力量保护自己。他们目前的原始积累还没有完成,一旦完成了,他们就会寻找政治上的代言人,就会参与政治领域。而要参与政治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行民主政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他们才能寻找到自己的代言人,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

中国社会的第四个阶层:国家暴力工具阶层。由军队士兵、警察、城管、安全、工商、检察、法律人士等各种国家公权力执行者组成。这个阶层在政治上有一定的特权,由于这个阶层的属性被现政府定性为国家暴力机器,由于中国是党管暴力。所以这个阶层只限于被党使用,是党的统治工具,是打手,是镇压异己力量、民众百姓,维护统治稳定的工具。他们已经失去其本身的天职,沦落成统治者的工具。
这个阶层,在经济上没有很大的直接收入。所以,他们往往就利用被党和政府利用的那点特权,进行敲诈勒索。他们大多都是由普通民众的子女组成,反过来却又被用来作为压迫和剥夺普通民众权利的工具。他们因自身的工作而不得不听命于特权阶层,他们当中有些人在被当作工具时,捞取一些好处。他们也对特权腐败、不公平不公正仇恨,但他们只恨个别领导人。对这个制度没有清醒的认识。所以,大多数还是愿意为特权阶层服务的,以便得到特权者的重用或利用,有朝一日也走进特权者行业。但他们没有看清楚,他们自己即使能有幸走进特权者行业,那也是例外,而且还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只不过被利用的范围广了些,高了些。他们对民主的力量没有清醒的认识,认为只是一些知识分子的呐喊,成不了气候。他们认为当权者的力量很强大,殊不知,当权者的强大,正是利用了他们作为工具。当政者的独裁统治,如果离开了他们这种暴力工具的话会是什么呢?当然什么也不是了。
民主的潮流,对这些人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他们在现体制尽工具作用时,其中有部分人也逐渐清醒地看到了未来,看到了专制者的丑陋嘴脸,看到了被压迫的正是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们相信,当民主力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他们也会觉醒,他们中的很多人能走进民主的行业,为民主事业尽一份不可替代的力量。

中国社会第五个阶层:工人阶层。由自由工人、下岗工人、农民工、小业主、店员、手工业者、私营企业工人、职员、普通教师、小摊贩、个体户、小市民等等普通大众组成。这个阶层是一个庞大的阶层,也是一个受剥削受压迫的阶层。
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共产党乌托邦理想要利用工人阶层,因此,工人阶层作为领导阶级,有一定的政治地位,经济上也受到一定的保护。共产党乌托邦理想破灭了,进行改革开放后,由于国营企业低效率,进行改制时就抛弃了工人阶层。改制中本来属于全民的企业,应该考虑到工人在工厂中的所有者地位,在改制中应将工厂按工人数股份化或将企业拍卖所得分给工人。但政府官员没有这样做,而是官商勾结,直接将企业卖掉。甚至是自己变相得下企业(所谓租赁、承包、亲朋好友低价购买等等),实行私有化。对工人的补偿可说是微乎其微。其实就成了一种变相的剥夺和驱逐工人的改革。有点关系的工人被安排调进了国家垄断企业成为贵族工人,没有关系的普通工人被一脚踢出工厂大门,下岗自谋生路,被沦为无人管无保障的赤贫无产阶级。也从领导阶级沦为被剥削和被压迫的阶层。
现在的工人阶层,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级了。他们应包括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大批进城进工厂的农民工了。由于政府的不公平不公正,这个阶层目前的所得只能维持比较贫困的生活。而正是他们的付出支撑着中国近三十年来的经济高速增长。三十年来的政治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是锄弱扶强的。工人阶层相对于资产阶层来说,在企业中,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可现政府还在法律法规中,强行剥夺了工人们本身应有的政治权力。如禁止罢工、组织工会、结社、游行、谈判等等工人权利。这就导致了工人只能成为资产者的劳动工具,而不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别说中国宪法中还挂着所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面旗帜,更别说现代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工人权利,就是在资产主义原始初期,工人的这些权利也是明正言顺地存在的。中国的这种锄弱扶强,锄贫扶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是极其反动的,是人类自走进资本主义文明以来的人权耻辱。
中国的工人阶层,由于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下的洗礼和斗争,是一个非常幼稚的,完全不成熟的阶层。所以不管是在中共夺取天下的时候,还是在中共得到政权以后,始终是一个被利用,被愚弄、被剥夺、被欺骗的阶层。今天的中国工人阶层,虽然在不断壮大,但其对自身的利益保护和对自身的权益,自身的力量还是不清楚的,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觉醒的阶级。特别是新生的工人,这部分工人大多是农民工。中国近三十年工业的快速发展,这些来自农村的工人,通过二十来多年的洗礼,逐渐脱离了农业职业,成为工人阶层。这些农村出来的工人,比起城市原有的工人来,那素质和自我权力的意识就更差了。他们基本上不知道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力,更不清楚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力,而这部分人现在在工人阶层里的人数越来越大。近几年来,由于大学毕业生、高中、技校毕业生的加入,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他们受剥夺和压迫的状况更甚于城市工人和国营企业出来的工人,他们除了出卖劳动力,一无所有。没有任何的社会保障,虽然政府也强调社会保障,但由于没有恰当的措施,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小业主、小店员、个体工商业者、小摊贩、小市民等等,在经济上好过自由工人。至所以也把他们划入工人阶层,是由于他们受压迫的政治地们所决定的。他们所受的压迫和剥夺丝毫不低于自由工人。
整体来说,工人阶层队伍的维权意识不高,属于没有完全觉醒阶段,否则,中共的这种法律法规是不可能让工人们遵守的。改革开放三十年,这个阶层政治上被完全剥夺了权力,也没有得到经济增长的实惠,反而背上了教育、医疗、住房三座大山。由于政治上没有自己的代言人,近期也是无法改变现状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人们在看清了乌托邦的虚假和中共独裁、专制、欺骗、利用的真面目后,维权的斗争意识才会逐步觉悟。但还需要启蒙和教育,还需要在斗争的实践中得到成长。需要组织,需要对作为一个占国家群体多数人,处在现代工业产业链主体中,并正在进一步壮大的阶层的、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责任的权力和意识启蒙。只有当这个阶层醒悟后,并起来要求自己的权力和尊严时,中国社会才能被推动走向现代文明;才能在斗争中得到全社会的公正公平;才能迫使现在的封建特权精英的政治管理,向民主自由平民领导的政治转变。
在这个阶层里,由于社会的种种不公,由于不公平竞争造成的贫富差距的扩大化,目前已经积蓄了相当的社会情绪,潜在的革命意识已经形成,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一旦爆发,就是非理性的暴力革命。

中国社会第六个阶层:农民阶层。如果把来自农村的工人(一年至少10个月以上从事非农业工作)算作工人阶层的话,中国实际上的农民还是中国最大的阶层,这个阶层的人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不管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甚至人格上都是受歧视、受压迫、受剥削的阶层。
中共高举“打土豪,分田地”的旗帜,争得了农民的拥护,是靠农民革命得天下的。取得政权后,受害最重最深的也是农民。首先是革命时期许诺并分给农民的土地被无偿收回集体所有(其实是官有),然后又是被强迫集体化,把农民强迫在土地上劳动,这种条件下的强迫劳动与劳动改造无异,农民只能用消极怠工来对付,社会生产力非常低下。以至于1958—1962年期间,被饿死几千万人。中共掌权的前三十年,将农民绑在集体土地上,由于集体化劳动,积极性根本无法调动起来,劳动效率低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产品被官方控制,生产品种生产方式都是强压的,所以农产品极缺。整个国家都是严重限于短缺状态。后三十年,邓小平当政时,把本属于农民的权力还了一部分给农民,准许农民生产自主,将土地由农民承包,农产品就丰富起来了,可见自由对于经济的重要性。但农民仍然被强迫绑在土地上,没有选择和迁徙的自由。
中共用户口的形式将农民歧视性地绑在土地上,没有任何社会扶持和保障,纯粹让农民自生自灭。反过来却让农民对社会对工业作出重大贡献,形成国民的二元性社会结构。又用工农产品剪刀差的方式,掠夺农民的利益来发展工业。可以说,农民在中共体制下是受害最深的阶层。但由于封闭禁固的生活方式,农民自己也觉悟不到所受的压迫和剥夺。
改革开放三十年了,由于农产品仍放在市场外实行价格控制,由于农资、农机的垄断经营,所以,三十年的经济发展,农民没有得到多少实惠,依然那么贫穷。即使是这几年免去了农业税,由于农资农具大幅涨价,农作物价格被限制,种田如果把人工费算进去的话,依然是亏损的。
长期的封闭,长期的愚化禁固,中国的农民还相当的愚昧。不但不知道自己的权力,而且迷信盛行。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走出了土地,农民进城进厂打工,开阔了眼界,长了见识,自我意识开始苏醒。这种自我权力意识一旦苏醒,对于种种的社会不公就具有了反抗的意识。近几年来不断的群体事件,70——80%发生在这个群体中,都是因为利益被剥夺而发起的不合作行动。但由于政治没有自己阶层的代表,现状还是无法改变的。可以说,当今的农村,也具备了革命的社会条件和政治经济环境了。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一旦大规模的爆发,也将是血腥的非理性的暴力革命。而且,农民革命的特点,没有妥协,没有和平可言,从来就是用暴力直接从肉体上消灭剥削他们的人的。

中国社会第七个阶层:黑恶势力。由流氓、地痞、赌徒、吸毒、亡命徒、犯罪分子、公检法中不法人员等等组成。这个阶层人数不多,却为祸不少。他们一般都与权力勾结,狼狈为奸,利用权力的保护,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垄断暴利行业。如走私、赌场、地下钱庄、高利贷、娱乐场所、贩毒吸毒、强迫妇女卖淫、抢劫、坑蒙拐骗、强买强卖等等。这些人常常成为不良官员的工具,也时常能把官员和公权执法人员变成他们的工具。他们中也有许多人渴望正常的经营和生活,但是现在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诱导他们走上那种黑恶的道路。

中国社会的第八个阶层:觉醒了的知识阶层。多由文化层面的人和上述各阶层中的觉悟了的知识人士组成。这个阶层可以说是一个阶层,也可以说不是一个阶层。说他是一个阶层,是从思想的角度上来说的,说他不是一个阶层,从经济政治上来说,因为他们分散在上述各个阶层里。是由以上七个阶层中的精英分子组成的,多数是具有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有体制内的,也有体制外的。虽然分散,却是中国未来的力量,是将来主导中国发展方向的力量。
他们具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反对共产主义,对共产主义的虚无早已洞穿。他们看清了中国的社会现状,深刻地了解中国现状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他们知道共产主义的虚伪、阴险、狡诈、欺骗,他们认识到了中国社会的封建性。他们向往民主自由,主张人权宪政。这些人在中共统治的六十年里,一直存在着。一直受到中共的迫害和清洗。前三十年的人格、尊严、肉体和精神消灭,后三十年的政治打压,虽然残酷,但并没有阻止这些人为国家,为民族的呐喊和斗争。当然,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他们中的话多人暴发成即得利益者,生活的腐化堕落让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丧失了作为知识分子的特性,但大部分人依然对民主自由从内心里渴望和拥护。改革开放三十年,人们走出国门,今天,已觉醒的人越来越多了,但在整个社会中他们还是少数。他们代表了先进的发展方向,代表了中国人民追求民主、自由、宪政,呼唤人权,维护人权,保护人权,启蒙民权的先驱者。他们是未来中国的希望所在,是中国走向民主、自由、宪政的启蒙者、领路人。
中国社会的第九个阶层:青年学生阶层。现阶段的青年学生,都是80后,90后的人。这个阶层没有经历过中国社会最残酷的阶段,也没有经过民主自由的启蒙,大多数人对当今社会没有清淅的认识。他们不象八、九十年代的青年学生那样,具备一定的社会人文意识。他们更多的是具备物质意识和享受意识。他们对特权、对社会不公,不是仇恨痛恨,而是漾慕。他们往往不去了解历史,也不深究现实根源,他们具有中国人朴素的天然的爱国主义情怀,很容易成为愤青。这代青年学生的意识,是十几年来愚化应试教育的结果,是党控教育的结果。当然,他们中也有不少优秀者,也有不少觉悟者。这个阶层,学习和接受能力强,是民主革命的未来阶层,是社会未来的公民,是启蒙的主要对象。一旦觉悟,是民主运动的主力军。

以上是对中国社会(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简单的分析,阶层分得不够细,但总体上还是能概括中国大陆社会的。如果从辛亥革命算起,对于中国的社会文明来说,是在前进和传承之中。这种传承是螺旋式的,有进步也有倒退,总体来讲是上升了。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北伐战争结束军伐混战,民主在这二个时期成为西方文明对中国封建专制挑战的力量,得到了很好的启蒙和发展。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中国与世界最强的四个国家组成联合国,成为常任理事国,争得了民族独立。三十年代中共的土地革命也是有积极的意义的,得到了占中国人口绝对多数的广大农民的支持。抗战后的国内战争,是文明的倒退,使中国民主失去了一次很好的发展机会。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前三十年,在中国实践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彻底失败的。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质就是封建主义的深化,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封建社会,是集权独裁的最高形式,是反人类的暴力的另类表现。让中华民族承受了灾难,毁灭了中华民族很多的优秀文化,是一次文明的倒退。但在国际事务上保持了国家的独立和尊严,做到了国家的完整和民族的统一,也没有使国家陷入内战,其中的大众民主虽然无序,对中国民众的意识来说,也是一种民主的尝试,也算是文明进步的一部分吧。
中共掌权的后三十年,是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的三十年,是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的三十年,是人民思想意识、独立人格自我苏醒的三十年,是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的三十年。在物质文明上是快速发展的三十年。也是产生贫富悬殊的三十年;是社会特权阶级,贵权资产阶级,封建资本主义形成的三十年;是社会不公、司法不公、丛林原则、弱肉强食、原始积累的三十年;是官僚贪污腐败的三十年;是环境遭受极大破坏,劳动者受到残醒剥削和压迫,资源被大量消耗的三十年。这三十年最大的文明,不是经济的增长,而是人民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独立人格、独立思想意识逐渐苏醒。
因此,在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向何处去的十字路口。是非暴力革命还是等待暴力革命,是执政阶层必须考虑的事了。在这个时候,体制内统治管理层,主要存在着以下主张:
(1)主张向后退,回到毛时代。这部分人是在改革开放失势的共产党人和愚昧崇拜毛泽东的人,思想还是停留在封建社会主义阶段,他们被强化了的奴隶意识还没有苏醒,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主人,需要毛泽东那样的强势领导。这些人把毛泽东神化成精神领袖,忘记了他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倒退和灾难,而把他那种专制下的贫穷得无法有差别的社会公平当成一种理想状态。把毛泽东倡导的无序无法制约的大众民主,当成了真正的民主,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在体制外却有不少的支持者。
(2)主张维护政治管理、社会管理现状,继续经济改革。这部分人是即得利益者,是从经济改革中得到了实惠的人。现在的中国社会制度给予了这些人特权,他们把持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权力,他们是能够通过经济改革不断地进行掠夺的人,他们也看到了现在的社会体制和政治管理制度,已完全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了,但他们维护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特权。这部分人在当权者中居多。他们习惯了专制体制下的社会秩序和运动方式,他们在这种制度下,有时候虽然也没有尊严,但他们更多的时候是有特权。他们是民主的反对力量,一旦民主革命,他们可能会以最快速度形成强大的反对力量。
(3)主张对政治体制进行适当的改革,在维稳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平抑民愤和社会不公的调整。这部分人是现在的执政高层的人,他们也看到了社会体制的种种弊病,但他们为了统治的需要,为求得执政的稳定性长期性而作适当的政改,他们不希望在自己的任期内出现大的动荡,修修补补得过且过一下吧。他们也知道这样的改革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现在的地位和意识形态、经济利益,决定了他们要维持这个已经完全落后了的体制。他们甚至对外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对内不惜牺牲人民利益,来换取所谓的稳定。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受制于权贵阶层。这部分人在统治阶层里占不大的比例,但权力很大,能起到决策作用。
(4)主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权于民,引导中国向民主自由宪政转型。他们清楚地看到了这个体制靠修修补补,是不可能长治久安的,良知和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的责任,促使他们想推动中国进行政治体制的彻底革命。但这部分人不主张急进,主张稳步地推进民主政治,主张在共产党领导下自上而下地进行。他们在统治阶层里占少数,权力也不是很大,起不到主导作用。而且他们也投鼠忌器,害怕革命会带来动荡,害怕被保守派抓住借口打压。
(5)民主机会主义者。这部分人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在现体制下,已经即得了利益,期望通过民主化后,使财产合法化。当然也害怕民主后人民对其追究经济责任。第二种是想利用民主革命,取得政治权力进行改朝换代的人,他们脑子里还是封建思想,想通过民众对民主的要求来进行夺取政权。第三种是想利用民主来改变自己政治地位的人,这种人中又有二种,一种是期望真正的民主条件下公平公正的竞争,另一种则是期望在民主革命中,争得政治经济地位的。我们都把他们称为民主机会主义者。

针对上述体制内的情况,体制外也存在相应主张的类别。但还存在一种体制内所没有的主张:一是暴力革命的主张。由于社会不公,资源官霸、司法黑暗、财税混乱、贪污腐败等原因,民间已积聚起相当的暴力源。近些年不断的暴力事件,已预示着大规模暴发的前奏。二是非暴力积极推进民主的主张。社会的畸形发展,专制统治者的胡作非为,激起了体制内外知识分子、爱国人士、人民大众,对国家民族前途的担忧。他们深知,只有民主才能救中国,只有民主才能化解中国的危机,使中国社会不至重蹈暴力革命的辐辙。他们纷纷摒击社会的不公和贪赃枉法行为,传播民主思想,启蒙民主意识,自发地替百姓维权。各种各样的理性组织在储备之中。他们还在等待,寄希望于执政党的自我改良,等待执政党自上而下的政改。一旦希望破灭,他们可能会走向社会变革的前台,去主导中国社会的体制变革。他们目前倾向于理性的、启蒙式的、非暴力的革命,但如果执政者暴力镇压,他们不可能做待宰的羔羊,也许会迫使他们走向暴力革命。

中国竟究向何处去,倒底该怎样走?是该选择的时候了!!如果现在不作出明智的理智选择,也许有一天想理智选择时也失去了主动,一旦被动选择,就很难掌握变革的主动权了。后果也许是灾难性的,不堪设想的。

2、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1)市场经济与专制体制的矛盾。
改革开放,在中国推行了市场经济。按照几百年来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必须是民主法制政体。可中国在推行市场经济的同时,没有同时推行民主政治。没有很好地借鉴已经经过几百年发展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良好经验,为了其一党执政的利益,为了所谓的社会稳定,以专制人治为主的政治体系与市场经济配套。按照邓小平所谓的“三论”“四个坚持”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所谓“三论”完全不能算做理论,只能说是一种做法。没有专业的逻辑性,没有科学的体系性,只有权力的野蛮和强制。第一论,“摸论”,即“摸着石头过河”。为各级官员的决策失败、腐败责任转移提供了依据。作为人民的国家,政府的一切开支均来自于人民的劳动成果,谁给予了政府官员权力交学费,谁允许大量的决策失误而不负责任?第二论,“猫论”,即“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完全是在纵容、鼓励不惜一切手段发展经济。以至于所有官员为了钱而红了眼睛,为了GDP而不惜手段,连国家政府也只认钱不认人。将环境保护、人权、劳动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扶持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民生、社会责任等等都抛到了脑后。在政府方面,表现为只注重GDP,财税收入;在个人及企业方面,为富不仁,违法乱纪,无道德底线经营;在官员方面,形成了权力寻租、贪得无厌、贪赃枉法、买官卖官、整体层面贪污腐烂。第三论,“不争论”即“先做后说,不争论”。当时在姓资姓社的党内外争论中,是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但这种说法只可是临时的措施作用。执政党却把这种“不争论”放大为长期的一项理论和发展依据。使其成为了压制不同意思,打击异己,不理采民间呼声的理论依据。成为了党政军各级一把手,无作非为、独断专行的合理依据。试想想,没有争论怎么会有集体智慧,没有争论哪里会有真理性的决策。没有不同意见,没有任何争论的社会只有一潭死水,一团漆黑。“四项基本原则”一百年不动摇的规定,就是政治上的不改革,是意识形态的保守和落后,是封建权力体系的不动摇。与华国锋提出的“二个凡是”一脉相承,导致了政治体制的落后和倒退。
这样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相配套,导致了大大小小的行政权力进入市场经济领域,从而为官员手中的权力寻租,贪赃枉法、贪污腐败提供了政治和经济基础。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所必须的诚信、公平、公正、法制、契约原则。使党政军各级部门,各级权力者无数的有形之手,操纵了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以至于腐败成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本和严重障碍。从近年来爆出的贪官污吏的犯罪金额越来越大的事实看来,说明了有形的权力之手,对无形的市场经济之手控制得越来越严重了。专制体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了,专制体制已经严重地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其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使资源不是按市场规律优化配置,而是按权力的指令暗箱操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与官僚特权附庸阶层及其垄断企业,不是处在一个平等的层面上进行竞争。广大人民群众已积蓄了大量的愤怒和对社会、对执政党、对垄断资本集团、对即得益者、对暴富特权贵族阶层、国家买办资本家、政府官员的强烈不满甚至仇恨,已经上升到了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2)社会公平正义与司法腐败特权的矛盾;
特权是以牺牲普通法作为代价的。人类构成社会之前,个体的存在都是平等的。组成社会之后是一种契约关系。至所以制订法律,其基本原则是为了保护人在群体中的个人权力。不得损害他人,应该是一切法律的前题,是一条母系法律条文。所有的法律制度,都是以这一条文为基础来制订的。这就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在“不得损害他人”的法律制度下相处,这是一条社会的基本法则,是人类组织的游戏规则,是人类道规范的底线。而特权,却是突破这一公平公正规则的破坏者。因为某些人的特权,而导致了法律权威的丧失和人们尊严的丧失,导致了社会的不公正存在,导致了人类道德底线的丧失。这种破坏性的长期存在,必将给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无穷的后患。
中国的司法至所以如此腐败,就是法律的制订者、监督者和执行者,不但没有把“不得损害他人”这一法律的基本原则考虑进去,反而把法律作为管理工具来制订和执行。把法律当成统治阶级的工具,那么现在是共产党的统治,所以,所有代表共产党执政者,都有权脱离法律的管束,而挥舞着法律的工具大棒打向广大人民群众。这种有违法律基本原则的法律制度,长期执行下来,就造成了今天中国立法司法执法现状,就造成了种种置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阶层;就造成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黑暗腐败;就造成了《宪法》不是人权的保障,而是政府执政的工具,《宪法》上明确规定给人民的权力也成了一纸空文;就造成了法制只制人民,而不制官员的封建法制原则。人民只能受到法律的制约,而不能利用法律进行自我权利的保护;就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不公平不正义,就造成了人民群众的日益不满情绪和愤怒、仇恨。翻开中国的《宪法》,所有的内容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任何人不得损害执政党的利益和权力”。这与封建王朝的法制思想:“任何人不得损害皇帝的权力和利益”是一样的,都是围绕统治者的利益。而与现代国家的法律制度,围绕全体公民的权力和利益是背道而驰的。社会制度在设置上给予了政府官员、党员、人大代表等社会管理者种种特权,这种制度所造成的种种特权,成为剥夺民权的主要因素。
可以说,法律原则的颠倒,是一切社会腐败和司法腐败的根源。今天中国的司法腐败、道德沦丧、社会黑暗与公平公正的社会需求,已成为执政者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社会矛盾之一。

(3)中国人民与官僚贵族封建精英及买办的矛盾;
中共执政以来,先是利用公有制集体化欺骗人民,利用公权力剥夺人民的财产权和政治权,基本人权,将全国人民置于党皇帝的淫威之下,战战兢兢做奴才,生活在恐慌之中近三十年。以公有制的名义,将人民的财产全部置于党的管理和支配之下,形成了有史以来全世界拥有最大的财富和权力的党派。三十年后,乌托邦理想破灭,信仰丧失。执政者光天化日之下,明确宣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共产党和各级官员,利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配套专制政治的体制,大肆侵夺、瓜分人民创造的巨大财富到个人名下。他们价格双轨制倒买批文、卖公产、卖工厂、卖土地、侵占资源、走私、操纵股市、垄断国企、推高楼市、权力参股、贪污受贿、巧取豪夺、为富不仁、卖银行、与国外金融资本勾结出卖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使这一部分人一夜暴富。他们利用不受人民监督的权力,大肆挥霍浪费,每年公款消费(吃、喝、游、玩、公车等等)几千亿上万亿。决策失误、暗箱操作公共投资发包,官商勾结开发矿产资源、生产高污染的暴利化工产品,高价进口国外设备设施产品,从中大收回扣,跑马暴力圈地,强拆强赶人民居住之地。对人民的生命、生活、人权、医疗卫生、安全、教育、民生保障却漠不关心。对人民的不满采取专政的高压政策。这种不公平状态下造成的巨大的社会贫富不均,这种广大人民群众与特权贵族富豪阶层的矛盾,已成为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

(4)国际国内民主潮流与国内专制统治的矛盾。
三十年改革开放,国门大开,让人民从封闭状态下走向全世界,人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互联网的普及,让全球国家与国家,人民与人民之间的距离变得触手可及。信息的互通,思想的交流,使中国人民从愚昧的状态下觉醒。在重新认识世界的同时,逐渐认识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民主自由宪政普世价值的真正含义。也形成了独立的思想和判断能力,不再是什么都听政府和党的愚民了。中共执政府一方面在国际社会接受种种民主条款,签订种种国际性民主人权条约,另一方面,对国内人民的民主要求,却拼命打压。这种矛盾的做法,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谴责。
近三十年来,世界的民主潮流浩浩荡荡,以不可阻挡的声势,向全球各个国家普及。民主意识、人权意识日益觉醒,追求民主自由公平公正、反对独裁专制的斗争轰轰烈烈。民主正以普世同认的价值观,走向世界各个国家。
在这种大环境下,中国人民也和世界各国人民一样,对民主的渴望和要求,一直在增强。然而,中国政府却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借口,大力封锁外界的民主声浪。打压人民的民主诉求,打击镇压民主人士。1989年6月4日,公然暴力镇压学生和人民的民主和平请愿活动,制造了惊震全世界的暴力屠杀事件。中共最高领导,公然叫嚣:“杀掉二十万稳定二十年”的反人类的法西斯屠夫口号。
尽管中共一直用高压手段对待知识分子、爱国学生、广大人民的民主要求,残暴对待民主人士,但人民并没有屈服在暴力的淫威之下。民主的呼声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高涨。在国内,今天,人民对民主的要求与中共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已形成了尖锐的矛盾。
中共对人民民主的打压,与世界各国引导人民走向民主、保护人权、实行宪政、还权于民的做法截然相反,是悖逆人类潮流的做法。因此,在人权民主自由方面,受到了全世界爱好民主自由的国家的强烈谴责。中共的做法,由于与国际主流相违背,因此,在国际事务中常常因人权因素而受到孤立和指责,国际生存空间也越来越狭隘。每当这时,中共总是借用民众不明真相的、盲目的爱国主义热情来对抗,以不干涉别国内政为理由来阻挠。这种说法早在三十年前是相当的有市场的,现在人民已经越来越看清了中共当权者的目的和用心,越来越不同意中共的说法了。人民不禁要问:世界是由人组成的,国家是由人组成的,既然国家制订法律不得任何团体和个人侵害他人的权力和自由,如果一旦侵犯了即为犯法。那么放在世界范围内不也是一样的道理嘛!如果哪一个国家侵害国人的权力,可共谴责之,可共摒击之。
中共的种种阻挠人民的民主要求,找出种种借口利用所掌握的政权暴力压制民主诉求,说白了就是为了他们那一少部分即得利益的统治者,能够继续欺压蒙蔽人民,就是为了他们能够一直霸占着人民的权力,为所欲为,掠夺人民的利益,过着纸醉金迷的腐化奢侈的贵族特权生活。所以,他们编造说什么,中国不能搞民主,中国搞民主会乱套,中国人民的素质不能民主,东方文化不适应民主,搞民主会导致民族分裂等等。他们的附庸及其走狗也附声而起,跟着吼叫。然而,中国人民眼看着他们的谎言破灭,同一民族的有德国,东德与西德,有韩国,南韩与北朝鲜,专制与民主国家的差别,可说是天壤之别。最可比喻的是中国的台湾同胞也沐浴在民主政治、普世价值的阳光之下。
世界民主潮流引领世界发展潮流,还权于民,实行民主宪政,实行公平公正,实行主权为人权服务,实行民主政治的呼声越来越高。封建专制体制的腐朽堕落、腐败僵化也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世界的民主潮流、中国人民对民主的诉求,与执政当局压制民主强行专制的矛盾,也越来越深,已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

中国社会的次要矛盾:

(1)资源馈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中国社会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较少。三十年的经济发展对资源的掠夺性经营,使人均资源更大大减少了。这种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副产品,只要解决了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也就随之解决了。因为,经济全球化,使得全世界的资源都能在全球范畴内自由配置和流动,只有中国实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那么就会有能力在世界范围内配置资源。日本是一个比中国资源更贫泛的国家,几十年来的发展证明了,这种矛盾是可以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的。但如果中国不继续向前走,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得不到世界主流经济的认可,不能完全融进世界市场经济之中。那么,这种次要矛盾,也可能会严重地制约中国经济的增长,在一定的时候就会转化为主要矛盾了。
(2)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起的矛盾;
这也是三十年来经济发展,对劳动者残酷剥夺的结果。三十年经济改革,经济总量增加,国家财富大量增加,特权阶层极少数人拥有了社会绝大多数的财富。中国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投资占40%,出口占35%,消费仅占25%。这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现象。世界经济危机,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涨价、人民币升值,对出口形成了限制,投资过热造成的通货澎涨,敲响了中国粗放性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警钟。国内将产生大量的生产产能过剩。由于财富集中于极少数的人和国家手中,靠内需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事了。有钱的人又有特权,不需要消费,即使消费也是国家财政买单;没钱的占大多数的人,有消费需求,可没有消费的能力。
要解决这样的经济危机的局面,还得尽快解决国民的民生保障,减轻人民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方面的负担,才能剌激人民的消费。同时还需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体系,抑制官僚资本垄断阶层对人民的继续掠夺,保障人民的收入稳步增长,才能逐步收到效果。
(3)国富与民穷的矛盾;
国家在税收方面掠夺性的做法,在行政开支方面挥金如土的败家子行为,在投资方面的二元经济结构,是该改革的时候了。政府尽可能地退出经济领域,以监管的身份在经济中出现。把大量的国家资金用到民生方面去,让利于民,让富于民。即是解决经济危机的好办法,又是解决社会危机、政治危机的好办法。但政治体制不改革,这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4)贫富差距的矛盾;
贫富差距的矛盾,已经积蓄了一定的社会情绪。仇富心理不断高涨的现实表现,就是不断地发生个别富人死于非命的现象。积压在人民心中的不平情绪,是富人们的骄奢淫逸、骄横跋戾、为富不仁,缺泛责任心和道德感,以及社会的不公平竞争造成的。中国社会财富的70—80%左右掌握在10%以下的人手中,而这不到10%的人中,以官员、太子党及其附庸、家属成员组成的仅占总人口0.5%,又占据了那70—80%财富中的大头。这个矛盾是由上述几个主要矛盾造成的,目前已形成火山底蕴。 一旦爆发,就会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而要解决这种矛盾,就得解决主要矛盾,主要矛盾一解决,逐步均衡社会分配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在社会分配中的受益体系,这种矛盾也会逐渐消失。

第三章、非暴力革命的意义、方向和目标
人类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政治文明都进入了一个暂新的时期。人民不再崇尚暴力,推动社会前进的方式也变得更文明。因为暴力革命所导致的文明的损毁已让人类吸取了教训。随着共产主义乌托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破灭,人类对自己的前途也看得越来越清楚了。世界各国人民对自身权力的觉醒,迫使所有居于统治地位的阶层,放下神秘的面纱来面对人民的觉醒。 一个平等、自由、民主的时代已经来临。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人类意识到:所有人类组成社会,都是一种契约的精神构成的,所有社会成员组成社会,都是为了自身权益得到更好的保证,而这个保证的基础,就是靠人们共同的意志来维护的,这种共同意志决定法律,决定程序,决定执行公权的人选,制约公共权力。迫使公共权力只能服从全体民众的意志,只能为民众服务。所有法律只能在全体民众的意志下产生,只有全体民众的意志才是致高无上的权力。人类已经觉醒:是人民在养活统治者,统治者作为管理者,是人民的雇员,理所当然要为人民服务。服务不好的话,人民有权取消他们服务的资格。换取其他的管理者。管理者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而不是上天给的,更不能是管理者暴力抢夺的。那种用暴力抢夺,而没有经过全体公民在不受威胁的和平条件下同意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人民有权给予取缔。统治思想的时代已成为过去,管理(服务)者的时代已经来临。人民不再需要统治者,人民需要的是为自己服务的管理者。
在这种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大背景下,还有些国家的统治者,不能正视历史的潮流和世界文明的潮流,倒行逆施,将专制强加于人民,妄图做永远的统治者和特权者。面对这些阻碍历史前进的统治者,人民可以用暴力的方式将其推翻。但人民还可以选择用非暴力的方式来争取自身的权力,用法律的手段,用公民大多数人的意志,来将他们推上法律的审判台,用人民大众法庭——即公众意志来对他们进行审判和制裁。
1、非暴力革命的意义
在一个文明的时代,在人类文明日益成熟的时代。面对阻碍人民获取正当权益的统治者,面对逆时代潮流而行的统治者。人民是绝对不能允许他们这样长期下去的。人民所创造的财富必须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特权食利阶层。只要有特权现象存在,人民所创造的财富就会被特权剥夺,社会就永远无公平正义可言,人民就会永远处于贫穷落后、受剥夺和压迫的地位。这是人民所不能同意的,也是人类不允许的。是不符合人类组成社会的基本原则的,也是不符合人类社会道德的。
要改变现状,要获得属于自己的权力,民众怎么办?寄希望统治者良知的发现,给民众民主、自由、人权呢,还是奋起斗争,去争取自己的权力呢?民众已经等待了很多时间,已经容忍了很多朝代。今天,我们不再沉默。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获得人民自己的权力,就靠我们自己去奋斗。
我们选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解救我们自己。是选择暴力进行改变现状,还是用非暴力的手段来进行变革呢?暴力革命的结果,我们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非暴力革命是一种文明的革命,是以争取民众权力,进行社会各阶层包容、和解为目标的,是当今文明世界的变革方式。与几千年来社会暴力变革比较,他具有即能达到目的,又能传承已有的文明。可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可以容纳多种主张并存,从而达到最佳方案的目的。不会造成大面积的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毁灭,而又能克服现存的弊端,是目前大多数中国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追求民主的目的是为了让中国人民拥有自由自主的权力,而不是为了某个团体或党派推翻另一团体与党派执政的理由。是为了争取民权,然后由民权来选择政府与执政党。只有人民享有了应该有的权力,选择执政党与政府那是全国人民的事。所以中华民众联盟不主张用暴力推翻任何政党与政府,而选择与所有政党与政府保持平等竞争与沟通(包括现执政党)。反对任何形式的独裁与专制,也反对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在民主社会,思想应该多元化,任何一种思想,只能作为众多思想中的一种文化表象,而不能作为每个人的行动指南。再伟大的思想也会受时代和个人知识的局限。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思想,能洞穿这个世界的终极奥妙而成为永恒真理。任何个人或集团思想都不能成为人民的宗教,更不能作为用来禁固束缚人民思想的工具,我们认为那是反人类的做法。这也是我们坚决主张在中国取缔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统治地位的原因所在。
    民主至所以伟大,是因为她任何时候都以组成该社会团体(国家)大多数人意志为准则,是因为民主不轻信任何个人或集团、党派的空洞承诺,只相信法律、程序和事实。如果我们争取到了自由、民主的权力,如果我们有了言论、出版、游行、罢工、示威、思想等自由,我们同时也承担了用这种权力来确保社会和谐的责任,确保文明的和平传承。如果我们取得了选举的权力,对政府的选择就不需要任何党派和集团来带领我们去推翻另一个政党或政府,而是全体人民用选票来决定。如果我们现在还坚信由一个政党或领袖带领我们去暴力推翻另一个政党或集团,那推翻之后,建立起来的又会是一个专制暴力的国家和政府。那我们的思想还不是真正的民主的思想;那我们的革命还不是真正的民主革命。辛亥革命后,中国民众就以为可以使用权用暴力手段来实现民主,结果被某些暴力集团利用了,使中国社会陷入了更严重的专制。
是的,时代和社会还需要民主先驱者,需要领头人来推动民主运动,需要为子孙后代,为国家民族牺牲自己的人,而不是需要新的霸王和新的利益代表,我们不需要新的主人,我们需要普通人的权力维护者和倡导者。当我们民众在法制和程序下都能成为国家主人的时候,我们只需用选票来选择为我们服务的仆人,而不需要用暴力,更不需要我们民众用生命和鲜血去换来一个新的主人。
今天民主革命的目的,需要那些没有个人或集团利益的人来奉献,来带领。需要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与民众一起去争取民众的普通权力的普通人。任何怀着个人目的或集团利益的民主革命,都是伪民主革命,都是民主机会主义者。
中华民众联盟所主张的民主革命,是一次温和的革命,是一次争取民众基本权力的革命,而不是推翻任何政党与政府的革命。我们所主张的革命,是一次传承文明的革命,而不是推毁现在已有的文明,一切重来的革命。我们所主张的革命,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革命,而是全中国人享有普世价值、建立公平公正,实行民主宪政的革命。我们所主张的革命,不是否定一种思想,一种价值而树立另一种思想,另一种价值观的革命,而是要建立思想自由,多种价值观和谐共处、重新评估现有价值观,让人民大众重新自由选择价值观,重新选择社会制度的革命。因此,所有同意我们的主张的民众都是我们的盟友;所有支持我们的世界人民,都是我们的朋友;所有支持并平等对待我们的国家,都是我们敬重并同样待之的国家。对于那些阻碍社会进步、阻碍革命的个人和团体、党派,我们要进行坚决的斗争。对于那些于人民有血债和重大恶性经济债务的人,我们要诉诸法律,由法律代表人民的意志进行审判和判决,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和毫不留情。对于那些由于社会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一些普遍性的错误,甚至有轻微罪行的人,只要他们认识到了错误,并愿意为改变不合理的社会体制而合作的人,我们应该以宽容和解的心态来接受他们。
历来的暴力革命都是你死我活的斗争,都是残酷的杀戮,都造成了千千万万的冤屈,都给社会和人类文明带来了大小不同的灾难,都给人民带来过重大伤害。而结果都没有给社会带来根本性的进步。只是由一个暴力集团统治,换成了另一个暴力集团统治而已,都没有给人民带来权力和幸福。我们这一次革命的主张,要反其道而行之,要在现有文明的基础上进行革命,这是一次彻底追求民众权力的革命。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选择非暴力革命。
2、非暴力革命的方向
非暴力革命的方向是什么?非暴力革命的方向就是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把权力还给人民。国家的法律制度,都要以组成国家的多数公民的意志来制定。执行公权的人由全体公民进行选举。人民有权对执行公权的人进行监督、弹劾、罢免。人民有权对政府的所作所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对政府的财政进行监控。在争得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罢工、新闻自由的基础上,争取选举权,选出真正属于人民的政府。取消一切特权,取缔马克思列宁主义等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人民有信仰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让中国向着真正的民主、自由、宪政的社会发展。
把持现在这个不公平不公正社会的人,只是极少部分人,他们占中国人民的百分之零点几而已。虽然他们拥有一定的国家暴力,他们也习惯于用暴力来统治,但他们的力量是弱少的,在全中国十几亿人民意志的面前,他们只是纸老虎。
在现在的国际环境下,他们还不敢大规模地对人民进行和平的革命进行屠杀,只要我们围绕民主自由宪政的一个方向,全体中国人民起来为自己的权力和自由进行斗争,只要全体中国人民觉悟并起来斗争,民主自由之花一定会在中国大地上灿烂盛开。我们的目标一定会实现,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3、非暴力革命的目标
(1)反封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封建的因素还大量存在。现有制度下的官本位、特权、人身依附关系,都是封建的东西。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残余力量。我们要进行重新评价社会的、世界的、思想的、人权的、科学的、哲学的、文学的、历史的、艺术的、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等等一切价值体系。在这些领域积极进行反对封建主义,重塑我们的核心价值体系,

(2)反独裁——反对政府的一党专政,反对专制的体制,反对未经人民选举,一党长期暴力执政。所有的法律制度,必须体现全体公民的意志,而不是体现党的意志和统治阶层的意志。人民及人民选出的代表,有权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的管理事务。决策的机构内,必须有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代表,这些代表,除了体现各阶层的全面性之外,要按国家各阶层公民的人数进行选举。坚决反对,国家决策机构只由权贵和有钱人构成。坚决反对独裁和专制。

(3)反假民主——现在的国家打着民主的旗号,只给人民以民主的口号,给人民以民主的假象,却不给人民以民主的过程。这是对人民的欺骗,是对人民民主的误导。还有些组织,现在也打着民主旗号,其实推行的是另一种欺骗,只不过在目前还弱少的时候,把民主当成收拾人心的旗帜,用以作为号召而己。这种组织也在内部大搞个人崇拜,愚化人民的思想意识。这种组织一旦得势,也一定会把人民置于被压迫被统治的地位。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组织的危害性,并深刻地意识到:他们的危害绝对不亚于现在的执政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4)反腐败——反对一切腐败行为,反对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对待腐败分子要毫不留情地给予揭露和批判,把他们推上被告的席位。让人民的意志、让法律来决定对他们处置。要把腐败分子亮化在报刊、报纸、网络、电视新闻的光天化日之下,让他们无地自容。发动人民群众揭批腐败行为和生活腐化分子,树立正气,打击邪气,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环境。使腐败成为一种耻辱。对于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无论他逃到天涯海角,都要用国际的力量,国家的力量,法律的力量将其绳之以法,没收他们的贪污所得,用于国计民生。没有坚决的反腐肃贪风暴,就不会有真正属于人民的民主和宪政。人民在争取自己的政治权力之后,更要整顿经济的环境。通过努力建立一个真正的属于人民的政府,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

(5)反暴力——第一、反对执政党对人民实行暴力统治。对于一切暴力行为给予谴责和控诉。对于罪大恶极的有血债的统治者,凡是对人民使用了暴力,并造成了大量的人民死亡的恶性事件,要进行法律审判。无论他职务多高,过去的功劳多大,凡是对人民有血债的,必将由人民依法审判。第二、一切组织在争取民主的过程中,要努力克制自己。不得用暴力进行破坏一切社会文明,要运用和平的、文明的方式进行斗争。当然有人会说:如果我们在和平文明的斗争中遇到暴力怎么办?我们认为,能避尽量回避。不能回避时,我们可以自卫。但我们不主张以暴制暴,因为以暴制暴的结果,只能产生更深刻的仇恨,只能制造更多的暴力,只能扩大化暴力事件,从而产生仇恨的心理。
民主讲求文明,讲究妥协,讲究平衡,讲究求同存异,讲究包容与和解,讲求联合和吸纳不同的意见和主张。我们的目的是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支持,在各种主张中寻求最合理的方案,得到能体现人民多数意志的主张。所以,我们不是要消灭不同的意志、不同的主张、不同的理念、不同的党派,而是要平等发展,形成共识。当不能形成共识时,我们也要保护那不同意见的少部分人的主张。

(6)反邪教等——提倡宗教自由,主张政教分离。反对针对人的思想、心灵进行控制和强迫的宗教,反对一切违背个人意志和人类基本道德价值的宗教行为。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作为人们的精神寄托,理应得到尊重和提倡。但反对宗教进入政治领域与政治管理合而为一,更反对宗教成为国家管理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信仰宗教的同时,还必须崇尚科学,破除封建迷信。

(6)提倡民主、自由、平等、博爱;
中国社会从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中走过来,又经历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暴力专政学说的洗礼,加上文化大革命涉及到人的灵魂的恶性斗争。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中华民族善良的传统观念,都被扫荡一空,只留下奴性的,暴力的,权力的封建糟粕。精神领域成荒芜状态,信仰严重缺失,文化没落。所以,改革开放以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追求金钱就没有了其他的人生目标了。这种社会环境,导致了道德底线的虚无。近年来所发生在经济方面的恶性事件,无不与这种道德缺失的社会生态环境有关。
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一百年前从西方进入中国,曾得到了中国知识阶层的拥护,并将其对中华文化进行改造与对接。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改良作用,因此也产生出一大批中西结合的人文景观。可惜这一社会进步,随着解放战争的结束而结束。代之强行输贯给人民的是带有严重暴力倾向的,深奥难懂的、带有诡辩逻辑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这种思想统治的几十年,给中华传统的文化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给统治者种种借口掩盖其一切罪恶。比如说,某领导做错了什么事,政府做错了事,他们总是会对人民说:我们要一分这二的看问题。甚至有那些没有廉耻、没有人性的辩护,我记得一个毛主义的拥护者说:如果没有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死了那么多的人,现在的计划生育更艰难。你听听这种灭绝人性的话都说得出来。
现在提倡的“四个坚持”,“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等等对人民已经再也起不到一点作用了,因为人民不再相信执政府虚伪的号召了。要对民众进行教化,不能再依靠这些假大空的宣传,那样只能起反作用。启蒙人民的公民意识,用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来引导和教化人民。坚决取缔马克思列宁主义这种带欺诈性的理论,如果继续让这种思想统治中华民族下去,中华民族将在百年之内走向彻底的衰落、分裂甚至消亡。
(7)反对特权、维护人权,争取民权
反对特权:我们首先要看看特权的来源。在西方十八世纪反特权中,反对的主要是世袭贵族特权,是资本主义与封建势力的斗争。所谓世袭贵族,就是那种一生下来就有的特殊身份带来的特权。中国没有贵族,但中国有特权,中国的特权与十八世纪西方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国的特权来源于封建的政治制度所给予的地位和权力。这里面也有生下来带来的特权,比如那些高官家属,如高干子弟,通常我们称为太子党。他们因父辈的官员地位,一生下来就比普通人民多了许多的机会。由于中国社会制度的非公平性,导致中国社会特权种类繁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权力特权。中共的权力特权,表现在等到级森严的干部待遇制度上。从用暴力争得天下的那一代人,一直到现在的所有领导干部,都是特权阶层。上一辈人口里叫着: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解放而奉献,但天下打下来了,还是逃不出封建的坐天下,做人民主人的享受思想。在设计社会制度时,官僚主义者把种种好处往自己身上安排,美其名是革命事业的需要。以致于毛泽东后来都觉得不过意,对人民没办法交待。所以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要彻底对官僚主义实行改造甚至专政,不过他失败了。越专政特权越厉害,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一点点法律制度,也被革命需要扔掉了,他自己也没有逃出这种特权的诱惑,成为最大的独裁者,当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们所建立的制度使然。中共的干部制度,造成了只有党说了算的人治环境。各级党委书记就代表了党,其实还是个人说了算。但毛并不知道失败的原因,把这种打不死,消不灭的官僚主义归结为封建资本主义思想,确实是封建官僚思想,但却是从他所缔造的新中国的体制上生产出来的。因为他所缔造的所谓新中国体制本来就是一个封建官僚管理体制,不生产这种东西还能生长出其他的民主自由不成。
那个时代的人有点特权,在中国老百姓心里可能还说得过去,因为他们出生入死,不就是为了自己能图个享受嘛!这是中国民众的普遍思想,是封建小农思维模式。但他们特权之大,为世界所罕见。一个党委书记,可以不通过法律而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借口此人是反革命就行了,这在封建社会也是不可想象的。当然,那些革命时光辉的口号,因为他们自己的所作所为,也在人民面前象肥皂泡一样破灭了。到了坐天下的第二三代人,还享受这种特权,是人民所不能容忍的了。这种特权不是法律所赋予的,而是制度本身所给予的,是人为地给予的。例如:各级官员在毛时代是终身制,到毛时代后虽然没有了官位终身制,但待遇还是终身制。各级官员犯了嫖娼罪只需进行党纪处分,而老百姓却要受法律处分。人大代表犯法可能只需取消其代表资格,而老百姓可能会要拘留,关押甚至判刑。在执政党内,干部的待遇,也是等级森严的,根据官级的大小而享有不同的特权。所有国家的福利制度都是扶贫助弱的,唯独中共执政的中国反其道而行之,越是不愁生活的,越是生活得高枕无忧的,其福利待遇越好。因为权力来源于暴力,来源于打天下,所以权力就不把人民放在眼里,所以所有财政收入都是他们任意开支的来源,不用对人民负责。才会产生出:代表人民的利益,公款消费几千亿上万亿,决策失误成千成万亿当作交学费的今古奇观的现象……
按照现代社会制度来讲,这种权力来源就是不合法的。他们却正因其不合法,干脆就不在法制的范围内使用权力。按照现代的国家政府制度来讲,现在的执政党,现在的政府,不具备合法的执政资格,但他们干脆就不经过人民的选举,用暴力手段来维持执政的合法性。所以,暴政下的绝对权力,导致了他们为所欲为的绝对特权和绝对腐败。
第二种特权,经济特权。经济特权有二种来源,一是源于权力特权,二是源于改革开放后富裕起来的经济群体。来源于权力的经济特权,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就有的,是制度给的。例如:由于户籍的原因,城市人口所享有的福利、工资、粮食等保障,农村人口是没有的。干部所享有的各种补助,按级别分到的房子、工资、吃穿用、公费医疗等等,普通的城市居民就要少得多,甚至没有。在物质馈泛年代,看不出很大的差别,但与当时的生活水平挂勾起来比较,差距还是挺大的。这种人为的制度化的国民岐视,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差别,更重要的带来了政治上的、人格上的、心理上的、思想上的打击。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在毛时代,有多少因农村出身的少女(还不含更被岐视的地富反坏右子女后代),为了一个商品粮户口,而忍受着心身的耻辱,嫁给那些她们并不爱的却具有城市户口的男人,那是整整几代人的伤痛和悲哀。由于出身和社会身份所导致的等级差别悲剧就更不用说了。一场以消灭剥削,消灭压迫为理想,而号召起来的革命,结果带来的却是最大的剥削和不公平的耻辱结果。
改革开放后,经济上的特权就更显大了,拥有政治权力的人们,利用行政权力对经济和社会资源的控制机会,大捞特捞,根本不把普通人民的利益放在眼里。价格双轨制、企业改制、走私、偷税漏税、出卖国家财产、土地出让、公共投资、国营垄断企业经营,股市楼市等等。每一次经济改革,都是一次权力对利益的重新分配,都是一次对人民利益的剥夺和瓜分。这样就造成了三十年经济改革发展的结果,出现了占人口比例不到百分之一的特富阶层和占人口绝对多数的贫民阶层。
资本主义初期至所以被谴责,是因为资本家利用所掌握的资本对没有资本的人进行劳动剥削。由于资本本身的力量,导致劳动者处于弱势的不平等的一方,有违人类平等的道德原则。但工人可以通过政治上的手段进行抗争,政府在劳动者的抗争中也不得不扶持弱势的劳动者一方,后来因此产生出了基本的平衡局面。而中国在经济改革中,不但没有利用政府的行政法律权力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进行保护,反其道而行之。剥夺了劳动者为争取和维护本身权益的基本权力:如禁止罢工、游行、示威、谈判、组织维权工会,剥夺了劳动者的人权。这种做法是极其反动的做法,是导致巨大贫富差距和导致劳动者奴隶化的罪魁祸首。也为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今天的中国社会,处处是特权,除了干部特权,即得利益特权,等级特权,户籍特权,资源特权外,还有地域特权,教育特权,工作就业特权,住房特权,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特权,死人特权(同样的意外死亡,城市人的补偿与农村人的补偿不一样)等等。还有,由于国家与社会集团利益垄断造成的特权更是数不胜数了。可以说,目前的中国大陆,就是由各种各样的特权构成的社会。
维护人权:不只是我们今天才提出来的,也是执政党和政府早就提出来了的。但执政党和政府在对待人权的问题上,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当提倡人权不妨碍其统治和特权时,就会给人民一点点权力。当给人民的权力会妨碍其特权和统治时,则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人权。而且,现在的中国社会所提的人权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具体的内容,没有体现在过程中。例如:人权中所含的言论、新闻、结社、罢工、示威、游行、思想自由等等基本人权,宪法上明文规定了是给予了人民的,但当人民去使用时却又受到打压。比如,在国际上签署各种各样的人权条约,到国内却反其道而行之。这种说做不一致的现象,在现政府执政中普遍存在。这就让人民对政府失去了基本的信任。长期如此,就导致了人民与政府的普遍敌对情绪。中共执政的几十年,导致了无数的人权灾难,每当发生人权灾难而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时,他们部是会祭出爱国主义和不干涉内政的大旗来为自己辩。
争取民权:权力特权、经济特权、体制特权所带给社会的危害是数不胜数的。特权是人类道德所不允许的,是现代社会所不允许的。只要有特权存在,社会就不可能有公平正义,只要有特权存在,人民就不可能富裕平等,只要有特权存在,人民所创造的一切财富就会流向特权者口袋。只要有特权存在,法律就不可能公正,民权就无从谈起;只要有特权存在,就不会有普遍性的人权;只要特权存在,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人,中华民族就不可能复兴。
中国人民长期的受欺凌和压迫,结果是变得麻木,逐渐失去自主性和独立性。一个失去了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民族,就会成为一群没有思想没有人格的低级动物。要消灭特权就要主张民权,只有民众拥有了为自己生存发展管理自治的权力,才会反过来制约特权。特权是以剥夺民权为存在基础的,没有了这个基础,特权就会消失。民权体现的方式主要是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罢工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选举与被选举成为公权执行者的自由、监督与弹劾公权执行者的自由、新闻自由等等在法律范围内的,以不损害他人自由为前题下的所有自由权力。
中国几千年来,包括以共和国命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到目前为止,中国有民权吗?没有,从来没有。我们在说到中国的问题时,我们通常会说:是农民的问题,是工人的问题,或者一句话说是民众的问题。但中国真正的问题,其实就是权力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中国的农民是什么?中国的工人是什么?中国的人民大众是什么?真的象《宪法》所说的那样是国家的主人吗?真的象领袖们口中所喊的那样:是父母吗?真的象封建皇帝们官僚们所说的那样:是子民吗?不是!在中国几千年的体制中,在现代的中国社会中,在国家的权力中,他们什么也不是!可是,在国家的构成里面,在国家和民族的存在里面,在未来,他们是一切!那么是该到了让人民是一切的时候了,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是一切嘞?绝对不可能是领袖们喊口号的形式主义,而是真真切切地让人民自由、自主,给人民以民主的实质。让他们拥有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主选举自己的管理人员(领导人员)和能自主罢免、弹劾自己的管理人员。那么,在今天的中国,如何才能让人民真正的拥有权力,而不是被代表、被剥夺、被形式化、口号化的民权,是我们中华民众联盟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
清醒的人们都能看到,经济虽然在发展,资源、环境、生存、人权的代价是巨大的。一种民族危亡的潜在局面正在形成。我们可以翻翻历史,中国目前普通民众思想的社会状态,还停留在西方中世纪的年代。对人类不能容忍的特权、暴力、屈辱、压迫、不公正、不平等是一种默默承受,麻木不仁,心灰意冷,听之任之,不反抗的状态,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状态。
一个民族的振兴,是不能只依靠那不到民族人口百分之一的特权者来振兴的,而是应该由构成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的觉醒来实现的;一个民族的复兴,不是依靠受压迫受剥削却不知道自身权力的奴隶来复兴的,而是依靠这个民族的人民都能自主自由自治来复兴的。
反对特权,消除特权,维护人权,争取民众的普遍权利,提倡普世价值、唤醒民众,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中华民众联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中华民族在二十一世纪的主要任务之一。更是我们这一次民主革命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之一。

(8)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这是从封建社会就叫起的口号,但从未做到过。号称比资本主义要科学和先进得多的社会主义,对法律的贱行,却是比封建社会都落后。从苏联、中国到南斯拉夫、柬铺寨、越南、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以党代法。法律是党的工具,别说一般的刑事案件,就是关系到人命的所谓反革命案件,也是不经过起码的司法程序,而是党委决定就可以执行死刑的。在斯大林和毛泽东时代,有多少人没经过司法程序被处死的,数不胜数。有些比较大的案子,即使是经过所谓的法律程序的,那也是用极其卑劣的手段,达到早已被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定好了的目的的。例如:文化大革命中,上从国家主席(刘少奇案)下到贫民百姓(张志新案),不都是早已定好了调子,然后形式上过套嘛!就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杨佳案仍然得不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法律,在社会主义时代就是执政者手中一架凶恶的绞肉机。马克思主义者们也毫不掩饰自己的腌脏和反人类,公然宣布:“法律就是阶级统治工具”。共产党是统治阶级了,法律就是共产党的工具了。然而共产党又是谁嘞?是广大无产阶级吗?是人民大众吗?是广大党员吗?当然不是,他们只是党的各级一把手,只是党的地方党委,党的中央委员会,只是党的政治局,只是党的政治局常委,甚至只是党的总书记,有时连党的总书记也不是,而是掌握了枪杆子的党的领袖人物。比过去的皇帝,有过之而无不及。
什么是法律?制订法律的意义是什么?这里不需要详细的讨论了。那么制订法律的原则是什么?现代社会,从组成国家、社会团体、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来界定,最简单的就是这样一个原则:法律是不以侵害他人为原则的。这是一条母原则,在民主社会,所有法律制度的制订和执行都是围绕这一原则出发的。
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必要让司法独立。如果司法不能独立,让任何党和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那都不会有法律的公正,更不会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政治团体凌驾法律之上,都是反动的政治团体,都是人民应该推翻的政治团体和政府。中共三十年前的政府没有法律,后三十年中有了一定的法律并在缓慢进步,但还是为党服务的法律,为权力服务的法律,为政治服务的法律,以维护统治者利益惩治民众为目的的法律。中国目前所有的司法腐败与黑暗,所有的社会不公与堕落,所有的经济掠夺与垄断,所有的权力横行与霸道,所有的道德沦丧与罪恶等等,无不与之相关。中国民主政治,得从司法改革做起。

(9)重估一切价值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曾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这些文明曾一度使中国封建社会走向了历史的顶峰,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最富裕的国家。但是,任何文明、文化、价值观、思想体系都是时代的产物,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反过来对社会起到抑制作用。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也一样,在创造其辉煌的业绩之后,其中有一大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政治的进步,历史的发展而落后了。因此,中国近几百年来对人类在文明进步方面没有什么贡献了,中国本身由于文化体系的落后和价值观的落后而导致了国家的落后。当然,这里并不是说中国的文化和价值观都落后了,而是指其中的一部分,而恰恰是这落后的一部分却被我们的近百年来的统治者奉为至宝。甚至于在吸收西方先进文明的同时,也因我们所主导和坚持的文化观价值观落后,而吸收了被西方社会所抛弃的恶文化观和价值观。这就导致了我们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文明思想哲学科学的整体落后。
有一些价值观是需要抛弃的,我们却在坚持;有一些价值观是需要我们放弃的,我们却在倡导,有一些价值观是应该肯定的,我们却在否定;有一些价值观是淘汰的,我们却在重新拾起;有一些价值观是我们现代社会所必须坚持的,我们却在反对;有一些价值观是我们要吸收和借鉴的,我们却在防堵。我们执政党和政府所坚持和主导的价值观,明显落后于世界潮流,我们却还在大加宣讲,而且作方官方的唯一合法的。而现实社会所发生的与我们政府官方主导的价值观却恰恰相反,不断地上演着否定之否定,这就让我们的人民对政府所倡导的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几十年来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和价值观的贯输,从信仰到狂热到失落再到反感,已是现在的中国社会对马克思主义的心里反应了。由于官方所主导的价值思想体系已崩溃,而非官方的价值思想体系在中共执政几十年来被禁固甚至从根子上消灭,这样,到目前为此,中国社会已经没有了真正的思想价值体系和信仰、核心价值观。因此,我们现代的社会民众思想就混乱了,除了金钱,好象就没有了其他向往。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近些年来发生很多起的没有道德底钱的事件,当今权力层普遍腐烂,道德堕落,生话腐化,这就是根源。
重新评估我们的价值观,重估我们的价值、拔乱反正,重新建立我们新的正确的思想价值体系,重树我们民族的精神旗帜,重建中国人民的核心价值观,已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了。这是我们进行民主政治所必须进行的,也是我们中华民众联盟二十一世纪的主要任务之一。

(10)建立民主组织和建立民主过渡政府
中华民主联盟,是一个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民主组织。这种组织不以争取政权推翻政权为目标,而是以提倡民主宪政,启蒙民众民主自由人权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反对腐败、提倡民主自由、争取民权,培养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等为目标的。中华民主联盟是松散型的,没有上级领导,没有依附关系,没有组织关系,没有秘密。凡是对以上目标和以下方式持支持态度的,无能你身份、年龄、学历、党派、职业等都可是我们的盟友。你可以自发地组织一些有相同志趣的人进行一次维权,也可以组织一些人进行多次的维权,还可以著书立说写文章,你可以组织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等方式维护民众权力,只要你是心向民主的,并为民主政治作出了自己应有的力量,那么你就可以说是中华民众联盟成员或组织。
走向民主,这是历史的潮流,这是社会的进步,是任何力量都不可能阻挡的。中国社会要进行民主政治革命,不管是由现执政党主导,还是由民间力量推动,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也不可能会一蹴而就的。中华民众联盟的目的,首先尊重即成事实的中国共产党的现执政党地位,期望通过启蒙运动,通过不合作运动来推动现执政党的改良,期望现执政党能顺应历史的潮流,使自身进行凤凰涅磐脱胎换骨,成为以后中国民主社会的一个大党,而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最终被人民所抛弃。如果中国共产党能顺应历史潮流,将中国社会向民主社会进行改良,那么就要尽快放开言论、新闻、结社、党禁等等,逐步还权于民,逐步引导人民参与到政治中来。建立民主过渡政府,从理论基础上放弃马克思列宁主义等意识形态,从小学、中学、大学,将所有的政治课程改为民主启蒙培养公民的课程。在社会上开设民主政治夜校,开设民主培训课程,特别要对现在的所有党员进行民主课的培训。能如此,则中国幸矣,中华民族幸矣!!如果现执政党一如既往地坚持独裁坚持维护特权,继续剥夺人民的基本权力,那么中国社会也会走向民主,只是要艰难得多,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民主过渡政府将不可能是和平的状态下建立,很可能会在敌对的、动乱的状态下建立起来的。
中华民众联盟期望通过我们及其他民主党派的共同努力,能加速中国民主化的进程,期望中国共产党能早日开放党禁。那时我们有可能组党,也可能不组党,只要这个目的达到了,我们中华民众联盟的任务就基本上完成了。

第四章、非暴力革命的方式一——不合作运动
不合作运动曾在英国成就是君主立宪制,英国人民的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的做法,就是典型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不合作运动曾在法国表现为争夺教育权。私立学校用科学和人权教育学生,培养后代的公民意识。
不合作运动曾在印度,甘地领导的印度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运动。在运动中,甘地倡导以和平方式抵制政府、机关、法庭、学校以及采取总罢业、抵制英货、抗税等非暴力手段进行斗争,重要的有四次。每一次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第二次是文明不合作运动;第三次是个人文明不服从运动;第四是退出印度运动。
不合作运动曾在美国,黑人民族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带领黑人进行种族歧视的不合作运动,取得了种族平等的权利。
不合作运动曾在南非,曼德拉号召运动者参与运动,对付恶法,填满执政府的监狱。
在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运动。七七宪章(Charta 77),为捷克斯洛伐克反体制运动的象征性文件。发起人包括哈维尔、杨•帕托切卡、伊希•哈耶克、巴韦尔•兰道夫斯基和德维克•瓦楚里克等人。
  七七宪章主要内容是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政府遵守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人权条款、公民权和人权尊严,“促进每个捷克洛伐克公民作为自由人生活和工作的可能性的实现”。最早的七七宪章只有两百四十三人署名,在捷克当局进行打压后,连署人数便超过千人。
在波兰团结工会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团结工联(波兰语:Solidarność ;全名独立自治工会“团结工联”—Niezależny Samorządny Związek Zawodowy "Solidarność",又常译为团结工会)是波兰的工会联盟,于1980年创立于格但斯克的造船厂,由列赫•瓦文萨(Lech Wałęsa)所领导。在1980年代它组织了波兰国内从天主教徒[1]至反共左翼人士结合为一股强大的反共主义社会运动,并主张非暴力的反抗模式[2] [3]。
在匈牙利,独立工会民主联盟,组织工人成立独立于党派与政府的工会,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维护工人的利益与权利。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每一个时期都有其特点。每一个时期的社会环境决定了每一个时期的社会变革方式不一样。世界民主的潮流浩浩荡荡,在葡萄牙,当欢呼如潮的人群涌上里斯本街头,当兴奋不已的葡萄牙人把美丽的康乃馨插入政变军人的枪筒,人类历史上最壮观的第三波民主浪潮开始涌动了。那是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的青年军官们发起了军事政变,识时务的独裁统治者卡埃塔诺投降了,第二天逃亡国外。由卡埃塔诺的前任萨拉查建立的统治葡萄牙长达48年的独裁专制政权被推翻了,葡萄牙开始走上民主的道路。人们把这次政变称作“康乃馨运动”。一个美丽美好的运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推翻专制政权的革命,都得到人民如潮的欢呼。由此可知,人民是怎样地厌恶痛恨专制制度,不论它是左的还是右的;又是怎样地渴盼民主;也由此可鉴:任何一个对人民对民族对历史负责任的政治家,都应当把推进民主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
在苏联,在人民民主强大的压力下,在人民民主人士前赴后继的斗争中,在戈尔巴乔夫等改革家的新思维中,铁幕终于拉开。世界上曾经不可一世的超级大国倒台了,这样一个超级大国倒下了,居然没有引起人民的大混乱,没有因此而造成生命的大损耗,甚至没有发生什么生命损失,这是人类社会变革中极其少见的现象,即使是封建王朝的灭亡,也会有许多的忠臣愚民为之尽忠。可当苏联国旗从克里姆林宫上空落下时,人们看到的是苏联人民那冷漠而欣慰的面孔。苏联各成员国解散后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民主制度。由此可见,人民对封建社会主义的痛恨。
在罗马尼亚,独裁者齐奥塞斯库镇压人民的民主革命,最后自己被人民镇压。1989年12月底,齐奥塞斯库政权被推翻,罗共停止活动。12月22日成立救国阵线委员会和临时政府。救阵首任主席扬•伊利埃斯库代表救阵宣布10点纲领,纲领主张建立多党制、自由选举、制订新宪法,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取消中央集权经济制。1990年2月1日,救阵同全国30个政党决定成立全国联盟临时委员会,扬•伊利埃斯库任主席,6日,救国阵线获批准成为政党。同年5月罗举行大选,救阵候选人扬•伊利埃斯库当选总统。1989年12月22日以后实行多党制。
  1991年11月21日批准的宪法规定,罗马尼亚是一个主权、独立、统一和不可分割的民族国家,政体为共和制。议会是罗人民最高代表机构和唯一的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四年。
在南斯拉夫,强权暴力下拼凑起来的联盟被民主的潮流淹没,解体为七个独立的民主国家。
在台湾,当民进党利用石头、棍棒、酒瓶等工具在街头上与国民党政府进行非武装性质的对磊时,经过无数的反复斗争,国民党终于顺应历史的潮流,顺应人民的呼声,开放党禁,组成民主过渡政府,向民主政治变革了。
众多的民主和平变革中,也有例外。89中国,当学生和民众期待着执政党进行民主变革时,当满怀着希望的学生一腔热血为国家民族而呼号而绝食时,却遭遇到了武力镇压。也许,这是全世界仅有的用和平的方式争取民主的失败,也是仅有的执政府在二十世纪全世界民主潮流下的暴政,是中国人民的悲哀,更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但是,这样一次的和平革命真的失败了吗?没有,他的失败是暂时的,他暂时的失败唤醒了更多的中国民众。中国民众绝对不会无限期地让专制统治下去,前赴后继地进行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真理在民众的一边,我们坚定的相信,不管独裁者是如何强大,如何的凶狠,或许他们会在短期内所向无敌,但终究他们会失败的,如果他们不转变自己的观念和做法,不顺应历史的潮流主动进行民主革命,被人民抛弃的命运就是他们的最终结果,这是历史的规律,永远都是这样的。
第三波世界民主潮流在全世界掀起,民主运动和民主变革轰轰烈烈,已成为势不可挡之势。现在世界上已有三分之二的国家沐浴在普世价值自由民主宪政的阳光之下,另三分之一的国家中除极少数的几个国家还在坚持专制主义,其他的国家也正在向民主政府过渡。自第三波民主浪潮起,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过渡的方式,相对于第一波、第二波民主变革来说,逐渐变得理性、平和,没有了第一二波那样的激烈和血腥,这是社会的进步,文明的进步,更是人类的进步。
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民主已不只是哪一个国家的事,已成为全世界人民的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把政治也拉近了。任何一个国家的事,不能只作为一国之事了,而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的事了。世界各国在人权方面进一步联合起来了,对于人的基本权力形成了普世的共识。争取民主、自由、宪政、法治不再是一国人民之事,已成为全世界人民的选取择,任何政府和国家只要对其人民的权力进行侵害和剥夺,全世界各国均可群起而攻之。
几十年来,人民对民主的追求,对专制和不平等的斗争,不再是以武装斗争为主,主要采用的是“非暴力,不合作”的革命方式。专制制度的改朝换代一般都是以暴力来进行的,以杀戮大量的生命,毁灭大量的社会文明来达到目的。而民主革命却多是以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来达成。这是由二种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所决定的。民主政治,是一种和解性、开放性、包容性很强的政治文明,而专制政治却是一种排他性的,独裁的,封闭的政治体系。
非暴力我们很好理解,前面也略有阐述。所谓非暴力,就是不采取武装斗争的形式,不划分固定的敌对面,而是用以和平手段为主的方式进行抗争,来争取民众应该有的权力。
第三波民主革命的方式,都是不合作运动。不合作运动又分为暴力性质的不合作运动和非暴力性质的不合作运动。也就是从各方面与专制执政者采取不合作的方式进行斗争。凡是现执政府与民众意愿相违背的,凡是现行的法律与以民为主相违背的,凡是社会上所发生的事有失公平正义的,凡是剥夺侵害人权的行为,凡是特权者侵害民众权力的行为,凡是现行制度分配方式不能公平公正,凡是政府官员腐败、堕落、欺骗人民、压迫人民的之事件,凡是司法不公之事件,凡是侵害人民利益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公的事件,凡是人民争取宪法所规定的,政府却没有实行甚至剥夺人民去实行权力之事,凡是专制政府为了维护其统治而颁发的不符合人民意志的法令等等。人民因此所采取的一切抗议、游行、示威、罢工、集会、静坐、绝食、言论、辩论、声讨等行为都是不合作运动。
当代的中国,不合作运动虽然没有组织性,没有程序化,没有目的性,没有目标性和针对性,但在中国大地上却已开展得如火如荼。大到二十年前的八十年代的民主启蒙运动,小到最近的公民胡佳的行动,都是不合作运动。大到几万人几十万人的抗议(如贵州瓮安、江西铜鼓的民众抗争),小到杨佳案开庭审判时,法庭外面的几人十几人的民众抗议;现实生活中的仗义执言,维护自身权益,对抗社会不公,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索要合理的劳动待遇,网络上报纸上杂志上的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批判声讨(如三鹿事件、杨佳案、华南虎案、黑砖窑、黑童工事件、血汗工厂,重庆广东等到地出租车司机罢运,教师罢教,集体请假等等),都是不合作运动的现象。只是这些不合作运动案件,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是没有组织没有目标的。所以,往往也是很难达到真正的目的的。
中华民众联盟现在倡导的不合作运动,与前面所讲的和已经发生了的不合作运动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期望人民觉悟过来,有意识地自觉地,为争取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变革,消除特权、争取人权、反对腐败、进行启蒙等等而进行有方向有目的的不合作运动。这样的不合作运动将是我们实行民主政治的主要手段。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中国人民自己真正的当家作主而起到历史性的作用。
主要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不合作运动方式一——言论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明文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而中国所有的报纸、网络、杂志、新闻媒体都实行检查制度,禁止言论自由,甚至还有不少的民众因言论而获罪,这是政府执政集团明显的违宪行为。针对这种公权力知法违法的行为,我们应该进行斗争。可定期举行集会活动,可上书全国人大要求政府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组成律师团向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向国际法庭起诉中国政府违宪剥夺人权的行为。组成民众言论自由捍卫团,派出代表要求与政府对话。组织民众集会针对言论自由,进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直到政府立法保护言论自由,并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为止。政府部门及官员一旦有违法现象,政府不究人民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2、不合作运动方式二——罢工、罢市、罢课、罢教等
组织独立工会,工人有自由罢工的权力。这是全世界除几个独裁的社会主义国家外,任何国家工人都有的权力。工人以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存手段,在与投资者以自己的资本获取利益的博奕中,处于弱势地位。国家作为人民的集体意志,应该利用其行政的、法律的、制度的手段,对劳动者进行适当的保护,允许工人为了自身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合理合法的罢工。我国宪法规定了工人有罢工的权力,但在其他的子法中却又视罢工为违法,甚至出动国家机器对工人罢工进行打压,这是极其反动的做法,也是违背了自资本社会产生以来,人类利用资本与人类利用人力进行交换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是对工人正当权利的侵害和剥夺,是奴隶主的一种做法,根本谈不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与资本者的公平交易。我国的工会,都是维护政府和执政党利益的附庸组织,对劳动者起不到任何维权作用。因此,广大工人阶层必须觉醒,反对这种对正当权益的侵害和剥夺,组织属于自己的独立的工会,利用种种形式的不合作运动进行斗争。迫使政府立法允许罢工自由,维护劳动者的根本权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2008年11月份重庆的出租车司机全体罢驾,就起到了迫使垄断集团的出租车营运公司、出租车管理部门让利,从而保护了出租车司机权益的作用。象这种组织一旦起来,就要想办法合法化,不能随便解散,一旦解散,被剥削被压迫得无法生存的现象就会重来。
对于不合理的现状,不合理的制度法令,针对于剥削和压迫,工作人叫有罢工自由的权力,没有自由要争取自由。职员有集体休假不合作的权利;商人有罢市的权利,学生有罢课的权利,教职工有罢教的权利;各行各业均可组织于政府控制的协会、工会、学生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政府必须支持劳动者的合法维权。
3、不合作运动方式三——集会
集会自由是人类生而有之的权利。没有集会自由,人们就会是一盘散沙,专制统治者至所以剥夺人民的集会自由,就是为了极数人暴力统治的需要。中国民众为了推动中国向民主宪政转制,可以进行各种集会活动。在集会时必须做到理性、秩序,以不损害他人自由为原则。如果遇到阻碍,可与之进行辩论,遇到政府强行驱逐,可适当抗拒,在抗拒无效时可解散,另选地点时间进行集会,一定要达到集会的目的,不必做暴力对抗,但也不能一哄而散成乌合之众。
4、不合作运动方式四——游行
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自由,但又规定要申请。但在我们的社会,除非是政府主导和引导的游行,一般的游行都是得不到批准的。这种纸上写的与实际执行的相违背,是明目张胆地对人权的侵害,对宪法的的侵害。中华民众联盟主张:游行只需要到公安部门备案,要求警察在民众游行时配合维护秩序,而不需要公安部门批准。游行是人民行使人权的基本方法,目前的中国社会对游行的限制其实是对人的基本权力的一种限制和剥夺。为此,中华民众联盟主张:民众可以自发地组织游行,不需要批准。但在游行的过程中,必须和平、有秩序,不得进行暴力活动。以游行的办法去争取游行自由的权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5、不合作运动方式五——结社
结社自由是人类的基本自由,如果没有结社自由就违背了人类自由组合成社会、国家的意愿。中国十几亿人民应该是自愿自由组合成这样一个国家的,所以中国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体现组成这个国家的公民的群体意志。
社会上的一切团体都应该是自由自愿组合的,而不是被强压结合在一起的。不允许结社自由是违反宪法的,也是违背人类的道德价值观的。中华民众联盟,秉承人类的基本权力,自愿自由组合,没有强迫,没有威胁;在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进出自由。只要有心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工作的,只要根据此宣言进行工作的、只要拥护本宣言的目标和方式进行斗争的,不分民族、国家、职业、年龄、性别、党派、职务、境内境外、何时何地、何种方式、组织的人员多少,都可以是中华民众联盟的组织单位或个体成员。成立自由自愿,解散自由自愿,每个联盟组织就是自己的独立组织,没有上级,不对任何其他组织负责,只对自己、社会负责。
6、不合作运动方式六——出版
坚决反对现行的出版审查审批制度。纸质媒体被政府和执政党所控制,互联网虽也在被控制之列,但还是为人民的出版自由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中华民众联盟为了取得这一权力,可自行出版刊物、报纸。组织起来出版民主启蒙的刊物报纸等等。利用各种方式与审查禁版行为作斗争。发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的人,进行不合作运动。如:在一定的时期内,不订不买不看政府所倡导的报纸、杂志、书籍。批驳党报党刊上的假话套话骗人的言论和新闻。
7、不合作运动方式七——示威
针对于某些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我们可以组织抗议示威。确保社会的公平公正。我们做到和平示威,用标语、口号表达我们的意愿和要求。我们不要运用暴力,一定要运用非暴力。必要时制造一定的社会吁论压力和行为压力达到示威的目的。中华民众联盟认为:示威是民众的基本人权,任何政府和执政党都应允许人民有和平示威的权力。
8、不合作运动方式八——静坐
为了某些事物的公平公正,在没有得到合理处理时,我们可以采取静坐的行为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静坐的目的是为引起社会的关注,得到正当的权益。是为了维护或争取基本人权的一种方式。如果遇到强力驱逐时,在没有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散再集,不必要做无为的牺牲。我们为了争取这一权利合法化,要求政府立法对静坐自由进行规范和保护。
静坐的另一方式,全国或一省一市一县一乡一村一厂一公司一学校一社会团体一机关之民众,为了抗议专制独裁某一政策,某一法律条款,某一法令,某一制度,某一管理方式,或某一不公平不公正的事件的处理,而采取的“在家休息的革命方式”,即不参加劳动不上班的不合作行为,拒绝合作,争取谈判权力,争取正当合理的权力,维护公平正义,不达目的决不上班。象2008年10月重庆的士司机的集体罢运、湖南娄底教师的罢教和集体请假就是很好的范例。
9、不合作运动方式九——串联
串联是公民权的一部分,中华民众联盟主张有串联的自由,政府不得打击和迫害。凡是中华民众联盟成员,都要互相串联,沟通思想,探讨中国的民主之路。在串联中达到沟通,达到共识,达到互相学习和交流。民众联盟成员,为了和平地推进民主建设,要加强与执政党中的民主人士,其他民主团体进行串联,组成民主统一阵线。向阻碍民主进程的人和行为作斗争。
10、不合作运动方式十——民意听证
对于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有重大争论的,对于关系到民权民生的重大决策,中华民主联盟主张进行民意听证。在政府和行政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广大民众可以组织民众进行听证会。通过听证民众意见,收集民意,持民意与政府和行政部门进行交涉。民意听证可以采取直接听证和间接听证方式,直接听证就是组织相关民众开会,间接听证就是进行网络听证和书面问卷听证。

不合作运动是广大人民大众在被压迫被剥削的情况下,在斗争实践中,自发自主地所采取的不得已的行动。是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的一种不平等的博奕,是被统治者、弱势者为生存与公平正义的呐喊,是非武装性的反抗。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人类和平文明精神战胜野蛮暴力的新的斗争武器。印度的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美国的马丁.路德.金,南非的纳尔逊.罗利赫拉赫拉.曼德拉、图图主教,前苏联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新思维等都是不合作运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在中国封建皇帝统治时期,民众就不断也使用此方式反对压迫和剥削;清朝未年的变法和洋务运动,军伐混战时期的“五四”运动,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共产党首先使用的就是不合作运动,后来除了武装斗争以外,还利用这一方式鼓动人民大众在国民党统治区域,反对国民党的统治,争取自己的权益,迫使国民党改变国策和不公正的法令。自中国共产党执政已来,人民大众的不合作运动,已在民间时时展开,57年百花齐放,知识分子对政府和政党的批评,文化大革命中,非武装群众利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方式对官僚的批判和斗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否定“二个凡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学生、民众对民主、自由、宪政的诉求;九十年代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争取;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国各地的此起彼伏的不合作运动已展开得逢逢勃勃,成燎原之势。
中华民众联盟,是不合作运动的承继者、倡导者、主张者。我们号召所有盟员高举“非暴力革命”(非武装)运动旗帜,利用“不合作运动”的方式,向当权者、向暴政者、向专制独裁者、向不公平正义的行为、向不平等的制度法令、向特权、向不能体现民意的法律、政策、政府、社会、国家等展开斗争。只有在斗争中才能争取民众的权力;只有在斗争中,才能维护人权;只有在斗争中,才能争取民权;只有在斗争中,才能消灭特权;只有在斗争中,才能争取自由;只有在斗争中,才能解放自己。
全中华民众团结起来,沿着“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道路,为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公平正义、宪政而努力奋斗!!!
第五章、非暴力革命的方式二——启蒙运动
十八世纪的欧洲是民主自由启蒙运动的世纪,是继意大利文艺复兴后,影响人类社会的又一次文明的进步。这个启蒙世纪给人类带来了光明,为人类文明缔造了光辉灿烂的成果。启蒙运动让人类摆脱了封建教会的黑暗统治,把人类从神学思想的桎梏之中回归到人类之上的光辉思想中。这个时期出现了人类历史上最光彩夺目的思想、文化、艺术、科学巨人。他们的著作,他们的思想光辉,是当今社会光明的源头,是人类辉煌的真理性成果。
启蒙运动,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配套了自由民主法制的政治体制,把人类的权力由封建统治者,封建教会统治者,资本持有者所把持,回归到广大的普通民众所掌握,从神授权到民授权,让人民大众真正地翻身做了自己的主人。从此,把权力这个为害人类的怪兽关进了笼子,变害人类而为人类服务,让人类逐步进入到一个文明、富裕、多元化的时代。从此,人类找到了目前为此,最好的经济发展、分配与政治管理模式: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经济和以自由民主宪政为基础的政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发展管理模式。这个经济发展模式能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能最大限度地发展社会财富,这样的政治模式,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类的自由,人权;能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平公正地配置社会资源,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多次数地分配社会财富,达到扶持社会弱者,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启蒙思想于十九世纪未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为中国开启民智,崇尚民主与科学,反对封建,推翻封建皇帝统治,洗刷封建思想,破除迷信起到了思想武器的作用。就是在这种先进思想的冲击下,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被打得落花流水,封建王权统治被推翻。中国社会翻开了暂新的一页,中国人民的思想得到了自由、民主、法制、平等、博爱的洗礼。然而历史的进步,文明的传承,从而都是螺旋式的,有进有退的。在西方,自由民主宪政的资本主义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种种其他的思想对社会的影响,这些思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和修正了了自由民主宪政的发展。这其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最大影响。马克思主义的兴起、发展和被世界部分国家人民所接受,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自由民主宪政思想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导致了整个十九世纪未、二十世纪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抗。这种对抗波及了中国社会,打断了中国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宪政的脚步。
由于马克思主义学说,其核心理论:生产资料、财产公有制,生产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政治上的共产党高度集权专制,社会前进中的主张暴力革命,思想上的独裁霸道,哲学上的辩证法,资本发展中的剩余价值论,人类社会的阶级绝对对立化主张,历史发展中的唯阶级斗争论等等。与中国封建社会传统思想:知识分子的大同社会(共产主义)和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理想,封建的专制独裁统治,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思想,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统治阶层的暴力统治思想等等,有天然的相似之处。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很快被中国社会的各阶层所接受和传播。加上中国社会当时正处于外族入侵,暴力集团的宣传欺骗,上百年被侵略和侮辱的历史,人民思强心切,期望有强权的政府和政党撑起民族的尊严。因此,以农民为主的中国人民,在很大的程度上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超过了对民主自由宪政的认同。最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和以小农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现状为依据的中国共产党暴力政治集团,取得中国大陆的政权。从而,中国成了世界上主张马克思主义的一员,并与世界其他主张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一起,对抗以自由民主宪政为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在近一个世纪的对抗中,经过反复的较量,人类终于从马克思主义的乌托邦理想中醒悟。大多数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价值的国家改弦易辙,重新投入自由民主宪政为核心价值的社会怀抱,让人民沐浴在普世价值的阳光之中。而中国也尽管醒悟了,发现了社会主义之不可行。在经济上实行了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重新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洪流。而在政治上却依然坚持封建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核心价值上依然坚持已被人民事实上所抛弃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使中国变成了一个封建专制的官僚资本主义国家。自由民主宪政的普世价值依然与中国人民无缘。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近百年来对中国人民的影响,中共执政后六十年来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宗教教义对国人的强迫贯输,愚化教育,宗教式的执行,使中国人民对自由民主宪政的思想失去了应有的理解和认同。相对于二十世纪20、30、40年代来说,中国人民对民主自由宪政这一普世价值的认识和理解,不是进步了,而是倒退了。中国人民近百年来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实践失败,也同样让中国人民认识到了马克思主义的虚伪和空洞,列宁主义的残暴和反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对中国的传统的思想体系、核心价值在毛泽东时代又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至使现在的中国人民已经没有了信仰、没有了核心价值观,成了纯粹的弱肉强食的经济动物。基于此,中华民众联盟认为:在中国重估一切价值,重建我们的思想体系,以民主自由宪政的普世价值结合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优秀部分,重树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已是刻不容缓。而这个重建的方法和过程就是全民性的启蒙运动!
1、启蒙内容
启蒙之一:民主、自由、博爱、人权。
民主:历史早已证明,民主政治制度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它仍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政治制度。民主由来已久,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也日趋成熟。从字面上来理解,“民主就是自愿组成社会组织而共同生活的人群,高度自治,当家作主,在不损害他人自由和人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确保个体的自由、人权”。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组成社会团体的人们,制订了一系列的体现大多数人意志的制度、规章、法律法规,程序,监督控制等等措施,作为规范所有公民和团体的行为准则。
自由:自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一种基本权力,是自然赋予人们的、人人都应该得到的一种不可让渡的权力。自由,在社会团体生活中,以不妨碍和损害他人的自由作为限度。
博爱:人类组成团体,组成社会,是因为生存和生活的需要。人与人在一起生活,是互相需要的,社会的的每一个人付出劳动和智慧时,都是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性互补循环中。人与社会、与自然、与个体的人和群体的人,都是相互需要的。因此,人应该具有博爱的精神,只有博爱才会让这个世界和谐。人类才好更的发展。
人权:人权包括:基本权利,司法权利,人身权利,政治权力,经济社会权利。一般是指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所具有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不可转让、让渡和被剥夺的,是人人生而有之并人人平等的权力。他包括:生存权、生活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抚养权、赡养权、尊严权、不受恐惧威胁权,劳动权、获取合理报酬权;思想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罢工自由、新闻自由、示威自由、出版自由,选举与被选举公权执行人员的权力等等。

启蒙之二:公民
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从其产生来看,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是现代国家制度下,作为组成国家的民众个体的一种称呼。他与封建专制体制下的臣民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臣民在国家的地位中,只有服从和义务,而没有权力。公民是作为国家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在每个组成成员身上的载体,是能自我管理的民众。对国家和社会行使一定的权力和承担一定的责任。臣民只是专制社会里没有主体权力和自我管理权力的被统治的对象。,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公民的自然属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公民的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把人民当成被统治的对象,愚化教育人民成为一个没有独立思想和独立人格的臣民。由于长期的贯输,使中国民众大多数并不具备现代民主政治下的公民主体意识。因此,如何使中国广大民众从臣民转变为公民,是中华民众联盟启蒙的主要任务之一。
启蒙之三: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民族、国家、社会大众所坚守的关于信仰、道德、心灵、行为、思想、制度、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文化、文学、文明、教育、科学、艺术等等的价值共体。
中华民族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是以儒家文化的中庸、三纲五常,伦理道德、礼、义、仁、廉为主,佛教道教思想为辅,多种思想组合而成核心价值观的。清王朝解体,西方自由民主一度进入中国,并没有成为中国人民的核心价值观。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虽然引导人民推翻了封建皇帝的统治,由于国内战争、抗日战争、党派战争等因素,三民主义在中国普通大众中并没有形成核心价值观。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人民的核心价值观还是传统的核心价值观。而随之而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暴力学说,辩证法却与中国封建文化相结合,被官方列为核心价值观。打破了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核心价值观。共产主义这一核心价值观,只是官方强加给人民的,并没有被人民内心所接受,是一种乌托邦式的价值观,随着社会主义乌托邦理想的破灭而破灭了。因此,中国目前没有了核心价值观。
中华民众联盟主张的核心价值观是:自由、民主、宪政、人权、博爱、平等、正义。
启蒙之四:法治、宪政
法治:彻底推翻“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的封建暴力统治的法律理论基础,主张“法律是公民意志的体现,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不损害他人的行为规范”的现代民主法治思想理论基础。主张一切社会团体、个人、政党都在一部基本法的框架内进行活动,法律的意志体现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宪政:法律规范下的政治管理制度。宪政就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其中包括,要有一部宪法,要有民主政治的一般形式要件,要有健全的权利制约机制。中国的御用学者,为了达到批判宪政的目的,往往喜欢把宪政披上阶级的外衣,把西方的宪政民主说成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这是对事实的弯曲。我到想问他们,民主宪政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那你们所维护和坚持的专制独裁又是为谁服务的嘞?把民主宪政与专制独裁摆在一起,人民到底是选择民主宪政还是会迁择专制独裁嘞?我想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了。
民主政治就是始终以组成国家、社会团体的大多数人的公共意志为准则,不相信任何政治集团或个人的承诺,严格制订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来制约规范公共权力的产生、执行、罢免。把权力锁进程序法律的牢笼中,迫使他只能为人民服务。
启蒙之五:批判封建主义、独裁专制主义
封建主义:“封建主义”本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便是人的意识决定社会。这种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便是封建社会。朴素的封建主义是指王朝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部落首领,形成国家的组织形式。中国的周朝是典型的封建社会。自秦始皇以来的中国社会应该称为集权帝国主义,但我们从泛封建社会的理论来看,统称为封建社会。泛封建社会是指:从上而下的权力结构和人身依附关系,即君权神授,臣权君授,民权官给。自下而上负责制度,即: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所以才有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欲子亡,子不能不亡,夫要妻休,妻不得不休;有了存天理,灭人欲等等违背人性毁灭人权的统治戒律。民对官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臣对君负责,君对天下负责。以统治者的意志管理社会国家和人民。封建主义思想是与民主政治宪政思想截然相反的思想,是违背人性和剥夺人权的一种反动思想。他由此衍生出来的官本位,官贵民浅,践踏法律,暴力执政、官官相卫,司法黑暗,社会腐败、封闭愚昧、虚伪谎言盛行等。
独裁专制主义:独裁专制主义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管理形式,是政治集团或皇帝家天下一元化政治的体现。从上到下,权力层面呈金字塔形状,权力最终集中到一个人或几个人之手中。主张横向分权中央集权,禁固一切自由思想和行为。与现代民主社会主张多元化政治管理,从上向下负责,人民是权力的源泉的思想体系截然相反。
由于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体系,中国社会要走向民主政治,必须对封建主义思想进行毁灭性的批判和打击。
启蒙之六:批判封建官僚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
官僚资本主义:封建社会的统治管理方式,必然产生出庞大的封建官僚阶层。这些官僚把持着社会的资源和权力,利用所持有的行政权力,进行资本的掠夺和发展,形成了拥有实业和资本的官僚,并利用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与资本对人民群众进行剥削和压迫的社会阶层。这样形成的社会叫封建官僚资本主义社会。
垄断资本主义:在某一经济领域,由资本集团形成不受限制的规模化经济团体,垄断该一领域的经营和发展,往往是官僚行政权力给予了这些垄断企业的特权形成的。这种不受法律约束反受权力保护的垄断资本经济,就叫垄断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往往造成不平等竞争,利用资本和行政给经济实体的垄断地位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剥削压迫侵害,是一种经济霸权和特权的行为。我们必须进行批判别和旗帜鲜明地反对。
启蒙之七:批判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等。
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第一、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第二、唯物主义辩证法;第三、剩余价值观;第四、唯阶级斗争论
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以消灭生产资料和财产私有制为理论核心的学说,近百年来的实践证明了,人类如果消灭了生产资料和财产的私有制,也就是消灭了人类的经济动力,必将丧失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社会经济的发展必将向后退。丧失了财富的个人也必将沦为社会权力管理者的奴隶。一个人连个人财产都不能支配的情况下,所有的自由都会丧失。公有制最终就成为权力支配制,而权力对经济和财富的支配就为腐败、掠夺、浪费提供了温床。所以,实践充分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不科学的,是乌托邦式的理想,是违反人类本性的一种假想、空想。我们要批判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就是要从最基本的人性与社会财富、经济、政治的基本关系入手,来进行批判,而不是只从字面上口号上来进行批判。要从各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践中的历史教训中来批判,而不是就理论而理论批判。马克思主义保守者、维护者,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总是唯理论而理论,从来不睁眼看事实。把一切失败的责任都推到实践者身上,试想,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实践者,哪一个不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进行的。只要认真研读、结合社会实践对《共产党宣言》进行分析的,就会发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暴力性、反人类性、荒谬性和不可操作性。
唯物主义辩证法:人类的发展不是凭任何一种思想发展而来的。屹今为此,还没有任何一种思想和理论能解释人类社会的终极发展规律。唯物主义也好,唯心主义也好,都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过贡献。到目前为此,没有纯粹的唯物主义也没有纯粹的唯心主义,人类社会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总是混和存在的。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有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也不可能有纯粹的唯心主义者。那些自我标榜为唯物主义的人,有时候所作所为比唯心主义还唯心主义。例如马克思自己是唯物主义者,但他在对共产党这个组织的作用和组成共产党的个人论述上,却是完完全全的唯心史观。他认为只要披着共产党这个称号的人就永远是先进的,就永远没有了个人私欲和贪心了,然而事实证明他是错误的。毛泽东一方面表示自己是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又让人民高呼其万岁,他能万岁吗?所以,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我们应该主张共融共存,主张思想的哲学的文学的艺术的信仰的多元性。一味地强调某种意识形态某种思想,反而会导致人民思想的僵化性和复杂性。
辩证法:对于研究来说,对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说,辩证法是一种好的方法。辩证法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认识事务的方法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把辩证法强行贯输给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去运用的话,那结果就是形成没有责任的,诡辩泛滥,不负责任的借口。甚至成为统治者某种罪恶的托词。例如:某地方长官因个人武断决策损失了几个亿,在开会时总结说:我们虽然损失了一些钱,但我们应该辩证地看问题,我们因此而学到了东西。又例如:某毛崇拜者说:我们看毛的错误不能只看负面影响,应该辩证地看问题:即使是三年灾害饿死了几千万人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要不然后来的计划生育会更难搞呀!!我们由此可想而知,辩证法在这里成了诡辩,成了恶法恶规则。人民需要朴素的思想:比如,提倡真诚、博爱、善良、公平、正义、平等的思想意识。所以为了正本清源,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批判统治者利用马克思主义对人民的误导。
剩余价值到底是谁创造的,应该归给谁?这是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阐述 的核心内容。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他这里所指的劳动者是无产阶级。因此,他认为剩余价值应该归无产阶级。与马克思主张相反的人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创造的,没有资本家的投资和管理付出,不可能工人会创造出剩余价值。这其实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双方的误区就在于把资本当成了一种死的没有生命的物质。从市场自由经济的角度来分析,我们认为,剩余价值既不是纯资本家创造的,也不是纯工人创造的。资本家创造的部分除了其个人消费还应该有一部分所得。工人所创造的价值从其劳动所获得的合理报酬中体现出来了。剩余价值应该是资本自己创造的,是社会条件所创造的,是资本的后代,是社会得以发展、财富得以聚集和资本不断成长的必然条件,是属于社会所有的。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在其创造剩余价值时,离不开社会所给予的各种条件。用什么形式来作为社会所有嘞?可能大部分剩余价值还是放在资本家手中,他再投入生产就是给资本再发展的方式。这样做的结果是资本会越生越多,社会财富会越来越丰富。当然,这些剩余价值不能永远属于资本家个体,国家会利用行政法律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剩余价值的去向,从而让这些财富在社会人群里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分配。例如:某资本家生前创造了十个亿的财产,其死后国家根据《遗产税》征收其80%财产作为遗产税归社会所有,国家利用行政手段把这笔钱用于扶持失业者、国民医疗、国民教育等等,这就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这种再次分配的体系形成,就把资本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归还了社会。即没有只给资本家及其后代,也没有只给当时的工人,而是给了全社会。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阶段性局限,制约了他的剩余价值说的理论局限性。还有就是马克思人为地把工人阶层与资本家阶层绝对地对立起来,以达到其挑起暴力革命的目的。还有一个更好的例子,可以说明剩余价值是社会和资本本身产生的。例如:某人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深圳用五万元买了一宗地,十年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该宗地以五千万元的价格出售,你说这巨大的剩余价值从何而来嘞?当然是从社会的发展,对该地块周边设施的投入改造建设,使该地升值了罗。是五万元的原始资本与社会发展产生了剩余价值,如果我们按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来解的话,就无法解释了。因此,我们只能把马克思主义当成一种学说,而不能把他当成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圣经和独裁思想的理论基础。我们要批判地看待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所误导的中国人民的思想纠正过来。
唯阶级斗争论:马克思认为,一切有阶级的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且在每一个时期,马克思都把这个社会分形二个绝对对立的阶级。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认为,只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而且这二个阶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是绝对对立的。这种人为地把社会分为二大阵容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民对历史和社会的认知。人类的历史,不管是有阶级产生以后的社会,还是阶级产生以前的社会,还是人类今后的社会,都不可能只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历史,是人类前进的脚步所留下文明的痕迹。是人认识自然、社会、及其本身的过程。一切社会,都不可能是由二个绝对对立的阶级构成的,应该是由多个利益阶以构成的,而且这些阶层中的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是可以互相变位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类,把人类社会简单化对立化了,挑起了人类的矛盾,鼓励了人类暴力。对社会的发展起到很多大的负面作用。这是我们必须批判的。
列宁主义: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暴力革命的理论。其核心是:暴力革命、无产阶级(共产党)专政、民主(权力)集中制。这种暴力革命的理论与封建社会农民起义暴力推翻政府的做法是一致的,并没有任何的科学性可言。要说他有科学性,那就是他把暴力革命和国家暴力统治、共产党集权上升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高度,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控制性,处处打着人民的招牌欺骗人民。列宁主义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与封建专制独裁理论的一种结合体。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我们主张民主,就是主张多元化、主张分权、主张主权在民,主张宽容和人权,就必须打碎这种专制集权的暴力思想意识。
毛泽东思想: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基础上,根据中国农民革命的需要,结合中国封建文化理想(小康、大同思想)和封建皇权统治理论,形成的夺取政权的方法和管理国家的方式。是一种集封建专权、暴力统治、平均主义、一大二公、民粹主义为一体的政治管理思想。是封建社会的高级阶段,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和毁灭性。毛泽东思想在为某些暴力集团夺取政权,建立极权方面是有理论指导意义的,但毛泽东思想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时代局限性。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民族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我们主张的民主,是与毛泽东思想中的人人参与政治斗争、脱离法律制约的暴民民主、实行一大二公、消灭私有制的观念所不符的。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就必须放弃并批判毛泽东思想。至于后来的所谓“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谐社会”等等说法,都是一种临时性的政治管理策略,是统治者为了临时统治的需要,不具备价值观作用,更别说成为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了。
启蒙之八:平等与平均
平等:是指人在社会条件下的尊严、人格、人权、机会处于同等法制条件下。不因人为地制造不平等条件。人人平等的社会条件取决于社会制度化的设置和执行。社会制度化设置的人的平等权利,就会决定一个社会的公正公平。例如:我们要求在一个国家内,在一个社会内,在一个民族内的人民,无能职务高低,无能工作性质如何,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共同生活在一部具有普遍性的宪法之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即便是在同等的社会条件下,由于人的机遇、知识、智慧、所处自然环境等条件的不同,会造成人与人的不同。这种后天性的不同,是由人的努力与个人条件所决定的,是我们可以接受的。还有一种不平等,是因为社会后天性制度所给予的不平等,例如:在中国,由于农村户籍就没有自由迁徙、养老医疗失业就业就学方面的保障,由于不同的城市户口,就会有不同的大学录取条件等等,这就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不平等待遇。
平均:是指人人无关条件,无关贤愚状态,一律要求在社会条件下经济政治上的绝对平均。这种平均主义思想,是一种朴素的要求人类平等的思想,也是一种不现实的落后的思想,是人类社会过于理想化的诉求。这种思想的存在和发展会阻碍社会发展的动力和人类的积极性。千百年来,由于这种非理性的思想存在,导致了人民大众被利用为改朝换代的工具的状态,是我们要批判的。正确引导民众认识平均与平等的区别,消除民众对社会不平均现象的仇视心态。与民众共同维护社会的平等,是我们中华民众联盟启蒙民众的内容之一。
启蒙之九:公平、正义
追求公平与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类的道德准则,是全世界人民追求的普遍真理。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思想的扫荡之下,在封建政治强权的压迫之下。民众对公平与正义,只能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只能寄希望于侠客义士的行侠仗义,只能取决于皇帝的清明与昏庸,政府官员的良心与恶心,党的施舍与怜悯。中华民众联盟所倡导的公平与正义,是自然法则下的平等与正义,是在民主法制体系下的公平与正义,是人人都在一部普通法下的可不假他人施舍,可以自由享受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格劳动等的公平与正义。我们要把法制下的公平与正义,作为中国人民重树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内容来进行启蒙和推行。如何把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与正义,与现代社会法制条件下的公正与正义结合起来,形成中国普罗大众的公平与正义的体系,是我们启蒙的主要任务之一。
启蒙之十:思想道德与信仰
中华民众联盟主张思想的多元化,世界上的一切思想成果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一种思想,只要他从人类向善的基础出发,我们都认为他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只要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思想。我们提倡中华民族诚实勇敢善良正直的传统美德。以自由、民主、宪政、公平、正义、诚信作为人们的核心价值观,推崇信仰自由。为了重塑我们的价值观和信仰,我们必须从我们的孩子着手来培植我们的信仰,我们主张对我们教育体系进行全面的变革,要求培养我们的孩子的正义感和自由民主法治精神,从根本上取缔马克思列宁主义暴力学说作为我们学生必修的课程。我们必须从我们社会大众着手来培植我们民众的道德观和社会信仰。

据说,神在造人后,发现泥做的人总是软软的,一经风雨就会倒下,于是神在人的背上插了根脊梁,这根脊梁在人遇到无论多大的风雨、多深的坎坷时,都可以让人类屹立不倒。这根脊梁就是信仰。
信仰,又作仰信。是指对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它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和态度。
  信仰属于信念,是信念的一部分,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
我们通过对民众信仰的培养和引导,让人民对民主、自由、平等、宪政的基本价值观充满信心,并为实现之而共同努力。

2、启蒙形式
形式之一:著书
大量翻译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启蒙期间出现的民主自由的理论著作,介绍国际上民主发展的历史轨迹。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收文明的精华,倡导中华文明的自由思想和民主思想。结集出版民主人士的言论集,形成通俗易懂的民主教材,启蒙人民的民主自由人权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非暴力斗争,争取出版自由的权力。取消一切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对文学艺术哲学思想观点的限制,吸取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使文学艺术成为人民真正的精神食粮。
形式之二:立说
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已形成了一套自圆其说的封建理论体系,其中的一些反应中国社会自由民主思想的理论却被禁固,甚至抛弃,承继下来的大多是为专制统治需要的文化糟粕。马克思列宁主义暴力专政学说,在中国近百年的愚民化的浸淫,腐蚀了我们的国民思想。中华民众联盟主张重估这些价值,拔乱反正,以人为本,用自由民主人权宪政的理论思想为中国民众立万世之说,形成中国民众自由民主的核心价值观。
形式之三:网络论坛
有形的纸质媒体全部被执政者控制,他们天天歌功颂德,欺骗人民,混淆视听。把人民大众真正的声音压制了。网络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统治者的控制,使人民大众有了一块出声的地方。这是一块比较自由的天地,中华民众联盟要好好地利用这块阵地,开博立论,形成论坛,吸引民众参与,唤醒民众的民主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民主启蒙运动。
形式之四:讲座
中华民众联盟的人士,应该利用讲座的形式普及民众的民主自由知识。要深入学校、工厂、公司、城市、农村等社会各阶层,随时随地进行民主自由宪政人权的讲座。可以是有组织地进行集会式演讲,也可以三五成群随时随地地宣传。可以讲一个系列,也可以讲一个论点。形式多样,不拘一格。
形式之五:研讨会
根据国内民主形势和国际民主发展状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中华民众联盟成员进行研讨,进行学术交流和斗争经验交流。提出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的路线。总结过去,分析现在,解决分歧,形成共识,走向未来。中华民众联盟与其他民主党派,团体保持沟通,进行研讨,深入交流,共同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
形式之六:讲习所
中华民众联盟,在工厂、公司、学校、农村、城市等,设立公民讲习所。具体对民众的进行民主自由宪政知识的传播。向民众提供民主政治知识咨询和问题解答。这种讲习所,在统治阶级还严控的状态下,可以不拘形式地存在。可以没有固定的讲习场所,也可以没有课堂和组织。天和地就是我们讲习的地方,每一个热爱民主自由的传播者,你们心灵就是民主启蒙的课堂,你们的言行就是讲习所的教材。让我们时时刻刻的行动和言论成为中国民主的营销手段。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待到民主自由宪政成为中国民众的共识之时,我们的讲习所就会堂堂正正地座落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块土地上。
形式之七:夜校
由于中国民主基础差,必须启蒙普通民众的民主思想。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白天的生产生活工作繁忙,没有过多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培训。民主夜校是一种好的方式。中华民众联盟,就是要抓住这个机会,对民众进行培训,提高普通民众的民主意识,唤醒民众的主人公精神。宣传民主,探讨民主,使民主、自由、人权深入人心,培植出普通民众主政时代的合格公民,同时也培养出更多的民主联盟成员。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民主的启蒙者和主导者。民主夜校是中华民众联盟一个好阵地,中华民众联盟一定要好好发展并使用好这块阵地。
形式之八:学校
人生下来时与其他动物没有什么区别,由于遗传的作用,在其体质内潜藏着一定的智能。如果没有后天性的启示启发引导和教育,没有人类群居生活的社会性影响,人自然生长的结果与其他动物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文明程度,能将文明传承和提升,主要是教育的结果。从大处着眼,教育无处不在,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一个人一生下来就面临着被教育,父母及身边的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在影响和教育婴儿。从小的方面来讲,人长大到一定的年龄就得上学,就得接受本民族的语言、文化方面的学习,就得接受文字的、科学的、艺术的、经济的、政治的、自然的、伦理的、道德的、行为的、法律的等等基础知识的学习。这些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对他后来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由此可见,教育对人类的重要性。因此,受教育权被已世界各国列为人的基本人权之一。义务教育就是国家的基本责任。
学校,在教育中起到至关重的作用,是其他教育方式所无法取代的。然而,我们要办什么样的学校,要学什么样的知识,要引导我们子孙后代学习什么样的思想,树立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是培养人云亦云的奴才,充满暴力的独裁者,还是充满爱心的自由民主意识的国家公民,是培养公平正义的社会意识还是培养弱肉强食的丛林意识,是培养有竞争合作精神的独立人格,还是培养充满依附心理的不能独立思考只知服从的臣民?这是我们办学校的方向问题,也是我们办学校的目的。
中华民众联盟主张:把学校办成培养现代社会公民的摇篮,办成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科学之精神,理性之认知,文明之传承,民主自由宪政之价值,社会之良知,知识之创新,公平正义之承载的人类成长与发展的殿堂。
历史告诉我们:大国的崛起,首先是国民素质的提高,国民素质的提高首先是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质量取决于教育方式,教育内容,培养国民的意识。
我们要求对现在的教育体系和方法进行彻底的变革,首先就要取消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作为学生世界观形成的政治课。要从幼稚园、小学抓起国家公民意识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在中学,大学开设自由民主宪政的课程,为培养社会合格公民提供基础。
在争取民主自由宪政的过程中,学生是我们启蒙的主要对象,更是我们依靠和培养的力量。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基础,更是我们民主自由的目标。所以,所有中华民众联盟的盟员,都要把学校当做民主自由启蒙的主力阵地,地想尽一切办法深入学校发展盟员,启蒙思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专业的民主自由宪政课程,开办民主自由宪政的学校,培养大批具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人文精神的年轻一代。这是中华民众联盟的主要任务之一。
形式之九:演讲
中华民众联盟宣传民主自由宪政,倡导民主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的核心价值观,培养现代国家的合格公民。在大多数民众还没有意识到自身权利的时候,我们要进行宣传和启蒙。经常性地组织群众集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讲课,宣传自由民主的思想。在有组织的集会时,要有准备地进行演讲。
演讲,是一种较好的宣传形式,能够起到较好的效果。中华民众联盟的成员,在工作中,工闲谈中,在集会中,在街头巷尾,在工厂、在田野,在城市,在农村,在军营中,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在全世界有华人居住的地方,我们都要向他们演讲。说出我们的心声,说明我们的目的、宗旨、目标和任务。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民主的种子,每一个盟员都是一部民主自由宣传的机器。把我们的主张向全中国人民传播,把我们的主张向全世界人民传播。
形式之十:报纸、书刊
报纸、书刊、杂志,是目前当政者控制得比较严格的纸媒体,我们要打破这种控制,我们要发行自己的报刊杂志。在当政者控制的渠道行不通的情况下,我们要进行建立自己的发行渠道。现有的报刊杂志,在日益觉悟的民众面前,也在不断地发出不合作不服从的声音。中华民众联盟,要鼓励和参与这种声音,要通过这种声音去争取报刊杂志的非检查制度。从而打破当政者的对这种吁论形式的垄断,争取办报出版的自由。

启蒙的形式不只是以上十种,应该多种多样,启蒙的方式各不相同,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中国社会走向民主自由宪政而做基础工作。唤醒沉睡的人权,启蒙异化的公民意识,拔正混乱的价值体系,建立核心的价值体系。把权力正确地引导归还给普罗大众。为建立一个和谐的、公正的、民主的、自由的、宪政的社会而努力。
第六章、非暴力革命的方式三——建立民主共和,实行民主宪政
1、宪法
中华民众联盟主张司法独立,《宪法》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现政府的《宪法》是一部欺骗人民的《宪法》,不是为了维护人民尊严的《宪法》,而是为了维护统治者尊严的《宪法》,是一部没有体现全民意志和人权的《宪法》。,是一部没有以人为根本而是以统治和暴力强制为根本的《宪法》,不能作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社会、维护人权尊严的依据。因此,中华民众联盟主张成立“制宪会议”,制订一部能够适用于中国民主社会长远发展的法典。在广泛研究人类社会现有法制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社会的法制进行分析,参考各民主国家现有的法典,征求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广大民众的意见,形成草案。通过不断的论证和修正,形成正式的法律文本,进行全民公决。通过全民公决后,颁布实行。
成立护宪特别队伍,监督在中国范畴以内的所有公民、社会团体、党派、武装力量等等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确保《宪法》的贯彻执行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当《宪法》的条款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时,修宪必须通过全民公决,只有全民的集体意志才可以作为修改《宪法》的依据。任何个人、党派、团体无论什么原因,未经体现全民意志的授权,无权擅自修订修正修改《宪法》。在国家范畴内,任何党派、团体、个人,无论什么原因,敢干违宪的,所有民众都可以反对并群起而攻之。如果和平的方式不能达到促使其改变违宪现状,人民有权力进行革命,武力制止其违宪,以达到维护《宪法》的绝对权威和尊严。
2、国体:孟德斯鸠曾说过:“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
中华民众联盟主张国体中不分阶级、阶层、地域、民族、党派、团体、信仰,以自然契约为基础构成平等的成员,实行“主权在民”的联邦共和制。建立一个在普遍性法则下,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普通民众意志自由的国家。在国体中实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经济体系和以自由民主宪政为基础的民主政治、社会管理体系。坚决取缔现行国体中的阶级属性、统治属性、专政属性、暴力机器属性、精英属性及专制特权属性。坚决反对在国民中进行阶级的分配和利用国家公权制造各种不平等歧视,主张所有国民平等。
国家仍是全体民众的组合体,民众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关系,国家是全体民众的意志体现。反对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把国民分为三六九等,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在国家中,在《宪法》面前,所有社会团体、党派、国民人人平等,基本人权、基本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中华民众联盟提议国名为:“中华民众联邦共和国”!以体现普通民众在国家中的主人地位和“主权在民”的含义。此国名有待通过全民公决才能正式命名,并写进《宪法》。至于是主张总统制还是议会共和制,有待体现国民的意志再定。
3、立法、司法、行政
由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关于政权设置的思想。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行使,“三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并保持平衡。
无能是历史还是现实,人类政治生活的事实告诉我们: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的相互制衡是保持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的基础。为此,中华民众联盟主张:坚持“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原则,即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基本政治制度。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标志,是避免独裁者产生的基础,是限制政府权力、防止政府腐败和公权力泛滥为害民众的保证,也是民主自由宪政的根本保证。
4、党派、军队
党派:中华民众联盟主张多党在平等条件下,相互竞争执政,由人民大众自由选举执政党组成政府。任何党派必须尊重人民的选则,一经人民公正选举产生的结果,必须无条件接受。作何形式的否定民众自由合法的选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军队:中华民众联盟主张军队(含其他武装力量)国家化。任何党派、社会政治团体不得拥有武装,无权对军队进行指挥。军队只对国家主权安全负责,负责抵御国家之外的势力对国家的侵略和威胁,保护全体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对国内民众、政治团体、社会团体进行干涉和行使暴力。在国内政治经济等事务中,始终保持中立态势。
5、主权、民族
主权:中华民众联盟主张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中华民众联帮共和国,是包括现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联帮共和国。任何国家、个人、政治团体、社会团结、民族,无权以任何方式分裂国家的统一。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和企图,将受到国家军队及全体人民的坚决捍卫。
民族:中华民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平等共融的国家,各民族在国家内享有平等的地位。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承认并同意保存各民族自己的文化文字。为了人民沟通的方便顺利,国家推行使用汉语文字作为政府语言,并推行普通话。生活在中华民众联邦共和国内的所有民族,统称为中华民族。
第七章、非暴力革命面对暴力的策略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革命都是具有一定的暴力倾向的。即便是我们所主张的非暴力革命,在革命的过程中也会遇到暴力的问题。即使我们主张非暴力革命的中华民众联盟成员,能以精神和人格的力量,来控制自己不使用暴力,那也会遇到来自现统治者的以种种理由为借口的暴力镇压,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什么我们要主张非暴力革命呢?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暴力革命给人类带来的负作用。非暴力革命的先贤者圣雄甘地说:“以眼还眼,世界会变得更盲目”,中华民众联盟也认为“以血还血,只能使人类变得更血腥,以暴制暴,只能使社会变得更暴力”。
我们也许在革命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大的挫折,也许我们会遭受到许多次的失败甚至牺牲生命,但我们一定要坚信: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拥有对人类伟大的爱,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西方哲圣苏格拉底曾说过:“强权不是真理,强权的基础是暴力。真理只能以正义为基础”。在正义得到实现的国家,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全体国民在政治和司法权利上基于自由的平等,都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在极端不正义的情形下,暴君就是盗匪。暴力使用者、暴君、凶手也许能得到暂时的胜利,但最后他们一定会失败的。因为真理掌握在我们的手中。只有我们无数次地坚持,坚韧不拔地斗争下去,胜利一定会属于我们的!!只要我们坚持非暴力,正义和民心就在我们这一边,统治者越是使用暴力,他们就越会失去民心。
我们所主张的非暴力革命,从大处来理解,是“非武装”的革命。主张以和平的方式,以不合作的方式,以不服从的方式,以文明抗争的方式来达到目的的一种革命形式。那么,我们如何对待在革命的过程中遇到的暴力问题呢?除了我们自己不主张暴力,不使用暴力外,面对统治者的暴力,我们认为采取以下措施:
1、聚、散、聚
聚:目的是为了表达我们的意愿,表达我们不服从不合作的理由和意志。集会、游行、罢工、演讲、开会、组织等等都是聚的方式。在聚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暴力的阻碍。当我们突遭袭击时,我们应该有自我们保护的措施。用于自我保护的措施和手段,我们不认为是暴力,而是正当防卫。当遭受长时间的对抗时,我们主张主动撤退——散。
散:散的目的不是消极地解散,不是作鸟兽散,而是一种战略的防御退却。是一种战略的撤退,是为了保存实力的一种做法,是为了更好的聚。形散而神不散!当对方也撤时,我们再次聚集。
聚:再次相聚是一种战略的继续,是战略的延伸。是在总结上次聚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聚。是更理性更坚韧的进步。我们一般的民众聚会表示抗议,由于没有领导者,没有组织性,没有目标,一旦遇到阻碍,一旦被驱散,就很难再聚集起来。所以,统治者往往对民众使用暴力或强力驱逐。而中华民众联盟所主导的聚与散都应该是一种组织行为,是一种纪律行为,是为了更好的聚的战略转移。
我们可以以上述方式,循环进行,达到目的,或一部分一部分地达成目的!!
2、抗、韧、抗
抗:我们不是在一遇到阻碍时就作鸟兽散,我们必须进行对抗。对抗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主张精神与行动相结合的对抗。在对抗的过程中,表现出一种大无畏的坚韧,一种理想的境界,一种真理的精神,一种人格与文明的力量。我们用心灵去震撼对抗者的心灵,我们用真理去取得对抗者的共识,我们用人格去获取广大民众的广泛支持。
韧:有一定柔韧性的对抗,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措施。表现出的是一种对抗的度,是为了更持久的抗。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目的不是为对抗而对抗,而是为了达到我们所认为的主张而对抗。
抗:在坚持的过程中,我们运用韧的策略,但并不是被同化,屈服于暴力的打击之下。韧,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更深层次的抗。抗——韧——抗,是一个对抗的循环,这样的循环,也是我们达到目的的过程和手段。
3、辩论、妥协、持久
辩论:辩论是化解暴力的一种方式,真理越辩越明,在辩明白了的真理面前,我们相信人类的良知。
妥协:妥协不是投降。在一定程度上的妥协是一种平衡,是一种民主的形式。我们这一次的革命,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斗争,而是把真理倡明的革命,是要让全中国人民都重新认识自己并为自己的权力主张的革命。所以革命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启蒙,是一种形成共识的过程,而不是相互仇杀。这样的革命,从原则上来讲没有敌对面,只有没有意识到的民众,没有死心塌地的顽固派,只有为了自己利益的绊脚石,当然这样的绊脚石,也是我们所必须搬开的,我们搬开的方式不是以暴易暴,不是消灭生命,而是用法律的审判,民众意志的审判;这样的革命,在观点不同时,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磨合,需要斗争——妥协——再斗争——再妥协的循环过程。
持久:民主革命,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和启蒙运动进行,是一场持久的革命。我们的目的不是推翻一个政府,一个政党,而是唤醒民众,要回自己的权力。让人民运用自己的权力去选择自己的政府。所以,这样一场革命,比一次暴力革命更持久。除了反对派的对抗需要时间来消化、同化、融化,民众的意识还需要教育、启蒙;民主社会的建立、运行、完善、成熟,还需要时间过渡。不是简单地建立一个名义上的民主政府就行了,而是要使民主政府持续稳定地运行,使中华各族、全中国人民、以至于全世界人民达成对这个民主国家的共识。因此,这是一场持久的革命。他应该有这么几个过程:启蒙(唤醒民众自我权力意识,宣传造势阶段)——斗争(不合作运动,争取民权,争取民主力量的过程)——妥协(形成阶段性的共识的过程)——斗争(争取民权、人权、民主变革的过程)——启动(得到威权政府的认可,放弃专制统治,并启动建立民主体制)——广泛的共识(社会各阶层、全民形成共识的过程)——筹建民主过渡政府——建立民主政府——运行民主政府——维护和稳定民主政府——完善和发展民主政府。
民主的潮流在世界范围浩浩荡荡,是任何个人、团体、党派、甚至于国家都阻挡不住的。只要民众认识到自己的权力,团结起来,进行耐心的持久的坚忍不拔的斗争,民主自由是一定会属于中国人民的。
第八章、非暴力革命的组织形式——中华民众联盟
非暴力革命是一种和平的,文明的反抗方式,是一种真理与谬论的对抗形式,是一种处于弱势地位却代表正义的一方,与处于强势地位但代表非正义的一方的斗争。她致所以能取得胜利,就是因为她代表真理、正义和未来。
在今天,我们在中国倡导这样的一种革命方式,仍是我们所追求目标的正义性和未来性、真理性所决定的。因为我们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真理一方,我们坚信,未来一定会属于正义的一方;因为我们坚信,社会一定会朝着文明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才信心百倍地用非暴力革命来改变我们现在的社会,来传承文明的发展。
中国目前的非暴力革命虽没有组织和领导,但已渐成气候。在这样的时候,我们需要一个组织来进行这样一场革命的承载,我们需要这样一个组织来统筹非暴力革命的进行;我们需要一个组织来有计划地展开非暴力革命,我们需要一个组织来引导非暴力革命的方向,使这一文明的革命达到文明的结果,使这一和平的革命达到和平变革社会的目的。于是,中华民众联盟应运而生,她就是我们现在今后以至于未来,引导我们进行非暴力革命的组织。
1、中华民众联盟的组织——泛民众联盟
中华民众联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中华民众联盟是一个由普通民众自由组合起来的联盟。中华民众联盟起来的目的就是要在中国反对专制独裁,反对特权,维护正义和公道,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争取普通民众的权力。然后由获得了基本权利的普通民众来决定自己的政府,决定自己的命运。因此,中华民众联盟不是一个由少数精英分子组织的团体,而是由万万亿亿普通民众自由联盟起来的团体群。组织前期是松散型的,没有上级领导,也没有上级组织,暂时不设中央委员会,不设全国性的机构。根据革命的形势再定是否设立紧密型的组织。
中华民众联盟没有政治纲领,没有自身的利益,他只是民众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力的一个个组合体。中华民众联盟没有自己政治纪律,他只有中国民众的共同权力。任何个人、社会团体、党派都可在认可中华民众联盟的目标、宗旨并承认此《宣言》的前题下,自由组合“中华民众联盟”。中华民众联盟没有层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只有一个个自由组合,从事民主启蒙与不合作运动,争取民权的团体。中华民众联盟的组织,是一个泛民众联盟的组织。
2、联盟成员
凡是遵守此《宣言》并依照此《宣言》行动的组织、个人、社会团体,不分国籍、民族、信仰、性别、年龄、地位、职业、党派、学历、地域,认可自己是中华民众同盟成员的,都为中华民众同盟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是平等的,自愿组合为层级管理形式,形成较大组织的也是一个联盟成员。反对成员之间的互相争斗,互相吞并,但不反对相互辩论,相互行动,自愿组合。
3、联盟成员的责任与义务
用不合作运动,启蒙运动进行非暴力革命。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反对特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争取民权。为中国实行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宪政打基础。实现民主宪政后,维护宪法宪政,维护民主体制,促进民主的成长、发展和成熟。防止反民主的专制即得利益者,利用民主初期阶段不成熟时期所出现的问题,利用民众破坏民主复辟专制。
4、联盟成员的行动与方式
依照《宣言》或其他非暴力方式进行行动。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不管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积极主动地向专制统治,对不公正结果和不平等之法令的反抗,都是中华民众联盟的行动方式。但中华民众联盟的行动一定是非暴力的方式。
5、中华民众联盟与各党派、社会团体、宗教的关系
中华民众联盟与各党派、社会团体、宗教团体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中华民众联盟认可其他党派、社会团体、宗教团体的主张自由,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沟通和对话。共同为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进行启蒙和推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反对专制独裁。与有此目标的团体党派宗教团体结成盟友。对于不平等待我之社会团体、党派、宗教团体,中华民众联盟采取自立自强自尊的形式与之对话,力求达到共存和解。在不能共存与和解时,中华民众联盟坚持自己的宗旨和原则。
6、中华民众联盟与世界各国的关系
中华民众联盟尊重世界所有国家和团体,对于平等待我之国家、团体平等待之。中华民众联盟期望一切热爱和平,主张民主的国家和社会团体、国际友人,对中国的民主建设伸出友谊援助之手,对中国人民争取民主的行动给予实际性的支持。我们对于支持中华民众联盟行动和非暴力革命运动的国家和团体表示感谢和友谊。中华民众联盟尊重国家主权,主张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国家和团体在支持本联盟非暴力革命时,不得提出任何有损我国家之主权的要求。否则,中华民众联盟不予以接受,并视之为非朋友关系。
第九章、非暴力革命如何处理敌对矛盾与非敌对矛盾
从原则上来说,非暴力的民主革命没有敌对面,只有反对面。因为民主革命仍是为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普遍利益。所有善良的人民都不会与其为敌,也都不应该与其为敌。但由于现行社会是封建专制统治,在这种统治下,有一批占人民绝对少数的人成为即得利益者,成为统治者。民主革命就是要打破他们绝对少数人对广大民众利益的侵害,就是要剥夺他们的不当得利,剥夺他们的特权。他们决不会甘心自动退出历史的舞台,不会自动放弃对民众的压迫和剥削的本性。他们甚至会利用现行制度所给予其权力进行暴力对抗民主革命。他们必然不惜一切代价进行反对并形成一定的反对面。这个反对面在民主革命初期会有一定的力量,但这个反对面并不全是敌对面。他们中有些是现行制度下的工具,有些是现行制度下被蒙骗的民众,有些是身不由己的官员,有些是思想被清洗,僵化了的党员,有些是这个制度下得到了一部分利益甘愿与特权者垄断者为伍的保守人士。这些人中,会有很多的人随着民主革命的不断深化,启蒙运动的不断深入而觉悟。这些觉悟了的人转而会从反对面转向中立面或支持面。当然,一定会有一部分反对面的人顽固不化,抵抗到底的。这些顽固不化抵抗到底的人中又分为二部分,一部分是利用现行制度的暴力工具对民众的民主革命进行血腥镇压的人,这种对人民有血债的敌对分子,人民将视其为敌人,他们最终将受到人民的审判。另一部分是始终持反对意见,但他们不会主张进行暴力镇压,这些人我们同意他们保守,而且作为一种观点,允许其存在于民主社会里。这一种人我想最终会与民主派和解共存。这就决定了民主革命在初期阶段是有敌对关系的。在民主的初期阶段,哪些矛盾是敌对矛盾,哪些矛盾是非敌对矛盾,我们一定要区分清楚,一定要区别对待。
1、中华民众联盟如何针对罪大恶极的人
对于非暴力的民主革命来说,没有自然的阶级敌对面,更没有人为的阶层对立面。只有即得利益者和不同政见者的反对面。对于持不同政见的反对面,在共同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层面上,可以通过沟通、妥协、平衡取得共识。而针对于即得利益者所形成的反对面,正如前面所说的几种情况,我们要区别对待。
在非暴力的民主革命中,那些在现制度下大权在握的一少部分人,不以国家、民族、人民的大局利益为根本,而以个人即得利益的最大化和长久化为根本。制造种种理由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变革,甚至会不惜一切手段对抗民众的要求和非暴力革命。中华民众联盟针对那些在非暴力革命中,使用暴力手段镇压人民的当权者、即得利益者,当权者的走狗、附庸,在革命处于弱势地位时,针对于个别的罪大恶极者,可以由民众群体意志决定对其进行暴力处罚,用以震慑那些使用暴力屠杀民众的反动派。在民众取得了一定的权力后,坚决取消以暴对暴,而一定要使用法律的手段对具有血腥暴力者进行审判,任何以暴对暴而不通过法律审判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2、中华民众联盟如何处理贪官污吏
中华民众联盟主张:那些在现制度下,在经济上即得利益的群体,涉案金额不大的,只要不是恶意侵占民众和社会财产,没有命案血罪者,没有恶意对抗民主革命的,都力争包容和解。对于在经济活动中恶意侵占民众利益民愤极大、贪污金额巨大、有命案血债的贪官污吏,要进行审判,并给予法律制裁。
3、中华民众联盟如何处理与各党派、社会团体、宗教的非敌对矛盾
民主是在妥协、和解、包容中进行的,民主政府的组成应体现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利益。本着民主的精神,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中华民众联盟都主张与具有不同主张、不同政见、不同利益表述的党派、社会团体、宗教组织,在民主统一战线的前提下进行沟通、对话、妥协、和平共处,并将此形式形成制度程序化。中华民众联盟与他们的矛盾是非敌对的矛盾,针对于非敌对的矛盾,我们都应该采取民主的方式进行解决。
第十章、非暴力革命的发起、成长和任务完成
非暴力革命历来就有,不论是在外国,还是在中国,这一革命的形式,都已被人民所利用,取得了伟大的成绩和胜利,并越来越被文明社会所接受和倡导。印度的圣雄甘地使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了民族与国家的独立;美国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利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了黑人与白人种族平等的权利;南非的曼德拉利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了南非的黑人种族与其他民族的平等;前苏联人民利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打破了专制下的铁幕,争得了民主与自由;葡萄牙人民在争取民主与自由的运动中,把鲜花插进了专制统治者所指挥的戒严部队战士的枪口中,取得民主胜利和各社会团体的和解;南斯拉夫人民利用不合作运动,将党天下变家天下的独裁者送上了正义的法庭进行审判。而在目前的中国,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已如星星之火,处处燎原了。仅就2008年,就有上百起起不合作事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重庆、海南、广东等地的出租车司机的不合作运动,理性、和平、包容,取得一定的胜利,可以说是民众自发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范例。
为了使这一运动,能持续、理性的发展,始终沿着和平的道路进行,不转化为暴力革命。为了使这运动为推动中国的民主化作出贡献。中华民众联盟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提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提倡理性的社会变革。同时,我们认可中国共产党现在的执政地位,我们更期望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为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而放弃一党之私,一党专制,顺应历史潮流人民呼声,带领全国人民进行民主政治的改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民主政治的道路。
1、非暴力革命的发起
非暴力革命是人民大众自发的运动,是人民对专制统治的和平反抗方式。中华民众联盟只是顺应历史潮流,将这种革命由被动变主动,由盲动变理性,由无组织无目的变为有组织有目的,由局限于一事一时一局部利益,而变为着眼于整个国家、民族、社会的民主变革,由对不公正的不服从,抗争,而变为对民主宪政公平公正体系的建立;由星星点点的反抗而变成整体的启蒙和不合作运动;由对事对人的不公正反抗,变为对体制的反思和变革。并对这一运动进行提倡,引导和规范。将其作为促进中国社会进步、争取民权民主宪政的一次在全中国范围内的社会变革运动。非暴力革命的正式发起时间,就是广大民众依据此《非暴力革命宣言》对专制制度和统治开始反抗的时间。
非暴力革命的发起,首先从宣传此《宣言》入手,所有联盟成员都有责任熟悉《宣言》,深刻理解《宣言》的精神内涵。积极向广大民众宣传此《宣言》,为民主革命造势,使广大人民群众耳熟能详心领神会,做到家喻户晓。在运动中教会民众如何使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样才能发动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进来,这样才能让群众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地位和应该有的权力。让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主动地进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样才能将专制独裁者孤立起来,使他们陷入人民大众不合作运动的汪洋大海之中。迫使专制统治者转过来与民众的意愿合作,那我们所倡导的民主就会到来了。
2、非暴力革命的成长
非暴力革命从自发到自主,从无序到有序,有一个成熟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不会是很短的时间。这样的一次非暴力民主革命,在中国社会无可借鉴之法,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虽然在世界范围内有可借鉴的例子,但由于国情、民族、文化、社会、统治者对立面的差异,我们只能参考其方式方法,不可照搬。要真正的走出一条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非暴力,不合作”的道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修正、提升。
在这一伟大运动的过程中,我们也许会遇到想象不到的困惑、困难,也许会受到失败的威胁,也许会受到流血牺牲的暴力阻碍,也许会有来自联盟内部分裂、其他社会组织、党派的挑战,也许会受到沉不住气的联盟成员向暴力革命转变的挑战,也许会受到专制当权者、即得利益者的镇压,也许会受到广大民众的不理解,或被骂为懦弱、愚腐、胆小怕事等等。但只要我们坚忍不拔地走下去,只要我们有信心和力量,只要我们的信仰不倒下,只要我们的精神还在,不管多大的困难,相信胜利一定会是属于我们的,因为真理在我们手中。
3、非暴力革命的任务完成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任务什么时候能完成呢?这是一个不能回答的问题,也是一个可以回答的问题。不能回答是因为这一社会变革的时间不由我们现在所能决定,取决于民众的觉悟和现社会各阶层的和解、包容、转变。不能回答的另一个理由,就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不是只针对现在的专制条件下的一种反抗方式。在将来取得民主宪政胜利的时候,我们依然倡导广大民众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对民主各党派进行监督。而不要轻信任何党派与政府的空洞承诺。当广大民众发现政治团体,经济团体,社会其他团体,利用公权侵害民众利益时依然可以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进行反抗和维权。所以,这是一场持久的革命。
非暴力革命的任务完成的时间,可以回答的理由:作为我们倡导和运用的一种革命方式,我们现在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和根本性的转变。当民主宪政在中国取得统治地位并成熟后,作为革命的一种方式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自然就结束了她的历史使命。在民主社会里,人民利用非暴力不合作对执政者进行监督和反抗时,不再会是一种大规模的革命运动的形式,而很可能只是局部对抗的一种方式。
生命需要有拒绝黑暗和邪恶的勇气,因为黑暗与邪恶无处不在。我们必须行动起来,不能让黑暗和邪恶无限期地延伸下去。我们如果不行动,难道还让我们的子孙去进行这种奴役和思考吗?如果我们不行动,难道还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去行动吗?历史已经把这个使命交给了我们,时代已经把这种荣誉赋予了我们,世界的民主潮流,已经在向我呐喊和招手,我们有什么理由再做奴隶?如果我们不行动,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这样的苟活下去?是的,每一个生命都想活得长久一些,每一个生命面对死亡都会感到恐慌!但是,是有尊严地去面对死,还是麻木地苟延做奴隶,是我们该回答的时候了。
千万不要以为,我们卑贱地活着就会平安,千万不要以为,我们苟且的生活就会没有灾祸。你们看,看清那波士顿的犹太人死难纪念碑上的一段碑文,碑文这样写道:“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这样现象不只是在德国,不只是在法西斯统治之下才发生的,在中国,我们见得还少吗?在所有的专制体制下,在所有的独裁社会里,无处不在,且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其实人人都疼恨专制,就连处于专制最顶层的独裁者,也生活在恐惧之中,可又都因为恐惧专制的残暴而恐惧地生活着。
中国,是亚洲第一个建立共和国的国家,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都曾想在中国建立民主政府,可最终他们所缔造的政府都不同程度地走向了反面。现在周边国家都成了民主国家,而我们这第一个建立了共和国的国家,却还处在专制统治中。有人说,中国不能步入民主政治,是由于封建性质的儒家专制文化的影响,可中国台湾、新加坡、日本、韩国不也是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吗!有人说,中国没有完成民主化进程,是由于中国的经济不发达。可如果与十七世纪的英国或十八世纪的法国相比,中国的经济不知要发达多少倍。有人说,中国不能顺利进入民主政治是由于外国的干涉。因为一旦实行民主,中国将彻底结束腐败与内乱,将迅速强大起来,外国不希望看到中国的强大,所以他们对中国的民主进程总是进行破坏。可当年以英国为首的欧洲反动势力,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不也是支持南方的奴隶制吗?美国不也照样走上了自己的民主之路吗?更何况当今美国始终在支持中国民主进程的。也有人说,中国没有完成民主化进程,是由于教育水平落后,人民的文化水平太低。可与印度相比,我们的识字率及总体国民受教育水平都比他们高。还有人说,中国无法步入民主政治,是由于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太低。中国人尤其是政治家都极端自私,没有奉献精神,每当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总是选择后者,从而使中国失去了很多机会。可自私是人类的天性啊,有几个国家的政治家会自动放弃自己的特权与利益呢?以上因素都有关系,最主要的关系是专制制度给予各级官员的特权利益和给予即得利益者的各种特权,使这些人做惯了上级的奴才下级和百姓的主子,在利益和权力面前欲罢不能;还有就是我们民众的容忍和习惯于这种制度下战战兢兢忍辱偷生的生活。这不能不值得我们深思。
全中华民众团结起来,再也不能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了,民主自由大势如潮,是谁也阻挡不住的。与其恐惧的生活,不如带着恐惧去战斗!!把这种恐惧彻底地从制度上消灭掉,免得我们的子孙后代还生活在恐惧中。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免予恐惧地生存,为了我们的民族不再被专制独裁绑架,为了中国人民能享有民主自由公平正义,为了我们能有尊严地生活,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宪政的新中国,我们只有行动起来,我们也一定要行动起来,埋葬那产生腐败和恐怖的专制制度!

从来就没有什么主子,
也没有神仙上帝,
人类,从诞生那天起,
就具有平等的权利,
任何人,没有理由
要求我们做奴隶。

起来,
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意志,
构筑自由的精神;
起来,
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
国家是我们自由组成,
社会是我们契约的形式,
财富是我们共同创造,
我们就是主人。

自由,人权,
是人类的根本,
民主,法制,
是和谐生存的前题,
宪政,平等,
是政治文明,
民有、民享、民治,
是我们的普遍权力。

我们要传承人类已创造的文明,
我们要重估一切价值的真理,
我们用非暴力的革命,
争取我们做主人。
我们用真理,
战胜邪恶和专制,
从此,中华民众沐浴普世价值的光辉。


全世界的华人,联合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缔造民主、自由、宪政的中华民众联帮共和国,而努力奋斗!!!


                              中华民众联盟
                           2008年12月18日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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