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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大连公安经侦支队,是40多岁的老公安了,年底见面怨气十足,原来是干部提拔的事。08年底,大连公安经侦支队有20多个提拔名额。如果依据所谓组织原则考核标准,应该有他一个。可怪就怪在,从一开始就出现了许多反常的事,要干部提拔这事提前好长一段时间就由上面半公开的公布了,有经验的民警就说了:这是让大家各显神通呐,有钱就钱开道,有权你就权棒道,没权没钱你就人前傻笑人后气得哇哇叫,实在不行把血尿。朋友不信,为啥,因为以往都有民警参评,干部的意思毕竟不能代表全部。以前有一个市里某局前任局长的儿子,连班都不怎么上的人,依照领导的意思是能上的,可到群众参评时就是给拿下了。说明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领导加群众的结果出来了,可领导们说不算了,本应是领导群众对等的票,结果变成是领导16票,民警一票了。也就是说只要领导们定了,群众就是放屁了。初评结果出来了,那位某局前任局长的儿子赫然当选,听说还得领导谈话走走过场,估计也就这样了。底下干警议论纷纷。作为维护国家机器的警察都这样了,还说什么呢?朋友感慨道:组织原则到哪里去了?唉,你哪知道,组织原则从来都是定给百姓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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