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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卓晓军/曹国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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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12: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卓晓/曹国星(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2月31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12月23日,福建日报低调报道了三名死刑犯被注射执行死刑的消息。
     与公众关注下草草执行的杨佳案不同,很少人知道,被执行死刑的卓晓军在19年前就因杀两人伤一人二审被判死刑,9年(1999年)前,福建省高级法院就已报送最高院核准卓晓军死刑。
     但最高院该案始终没有做出裁定,一直到关于最高院的种种传言甚嚣尘上的2008年的最后几天,最高院的裁定才姗姗来迟。
     1989年12月26日,福建省长乐县,县纪委副书记卓春妹家与邻居郑资松家为宅基地发生纠纷,结果郑资松及其女婿陈昭吉被卓春妹之子卓晓军杀害。案发当天卓晓军即被抓捕关押,经预审,其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12月30日,卓晓军被刑事拘留,一周后又被宣布正式逮捕。
     4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990年9月2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到长乐开庭审理,卓晓军当庭并未否认杀人。同年9月7日,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
     当时卓晓军24岁,执行死刑的现在,他已经43岁。他大概是中国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有中国媒体甚至说,他也许还能还可以一直活下去,因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
     卓晓军强大的家庭起了作用。一审判死刑后,卓晓军以"不曾杀人"为由提起上诉。过了一年半,此案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又将案卷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一年补充侦查,福州市检查院再次提起公诉。
     1993年福州中院重组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一半便宣布休庭,一休就是7年,直到2000年初再次开庭,此时1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
     7年中,可以想见的是,死者家属的悲哀和愤慨,在此案中一次就丧失了父亲及丈夫的郑金玉和家人开始不断上访。幸运的是,1999年,时任中国总理的朱镕基赴闽考察时,亲自过问此事后,2000年1月4日,福州中院才再次开庭。
     这次,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卓晓军再次上诉。2001年4月23日,福建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停摆了7年的审判机器再次停下了脚步,该案始终被压最高院,不做核准裁定,直至2008年。
     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持续6年联名在历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呼吁书。并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敦促全国人大监督,但一直未有下文。
     而期间,则传出了这样的传闻。据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大法官肖扬在2003年到福建视察。据说当时,福建省委、省人大、省高院都有领导先后向他提起此问题、要求不再拖延该案"核准"时,肖扬则在一个小范围内称,对此"有压力,感到为难"。传言是否属实,尚无法求证。
     几年前报道过此事的中国媒体说,卓晓军所以能一直成为司法钉子户,一是有一个特别善于活动的好爸爸,外加一个特别有能耐的好律师,加之卓家有错综复杂的海外背景及关系,还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据说,二审庭审时,案犯亲属曾当庭大声嚷嚷,说自己花费50多万美金疏通环节。当地有传言说,整个过程中,累计已经花掉近千万金钱。当然,这一传言同样也无法求证。
     12月15日,中国法院网刊出了了长文《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解决执行积案-》,在负责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事后,关于最高法院的种种传闻不断,中国最高法院发起了一次清理积案的运动。
     文中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1月中旬至明年6月份,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重点清理几类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等。
     与杨佳案雷厉风行,草草了结不同,作为执行钉子户的卓晓军案令人深思。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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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3: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犯14年不死之谜
作者:雷捣    人气:1659545
    

   

     1989年12月26日,福建省长乐市卓春妹家与邻居郑资松家为宅基地发生纠纷,结果郑资松及其女婿陈昭吉被卓春妹之子卓晓军杀害。案发当天卓晓军即被抓捕关押,从那时算起,今年是卓晓军囚徒生涯的第15年。1990年,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从那时算起,今年是卓晓军死囚生涯的第14年。有人说,卓晓军成了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
   
     这起案件历经了十多年的马拉松式审判,至今搁浅在最高人民法院。初判死刑时卓晓军24岁,而今他已经37岁了。有人认为卓晓军还可以一直活下去,因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人们不禁困惑,卓晓军真的可以在监所内颐养天年直至寿终正寝吗?
   
   
事情经过

   
     卓春妹与郑资松两家以前为宅基地问题曾经闹过矛盾。1989年12月24日,已定居香港的卓晓军回长乐探亲,同时招来一些帮工为其父挖沟砌墙,在此过程中,卓、郑两家再次发生纠纷。据资料记载,12月26日上午,当地吴航镇和十洋村调解人员多人前来为两家解决问题,大家一致同意重新拉线实地丈量,卓家由帮工李德华拉线,郑资松之妻王水金认为李德华故意将线拉偏,便欲予以纠正,其间李德华推了王水金一下,致王水金跌坐在地。在场的陈昭吉见岳母被推跌,便上前与李德华争执扭打,调解人员见状急忙上前将二人拉开,正在此时,卓晓军冲入现场持刀对陈昭吉胸腹部猛刺数刀。郑资松情急欲救女婿舍命抱住卓晓军,卓又向郑胸部猛刺一刀,另外卓晓军还向参加拉架的王铭建刺了一刀。郑资松和陈昭吉经抢救无效死亡,王铭建为轻伤。卓晓军当天即被警方抓获,经预审,其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12月30日,卓晓军被刑事拘留,一周后又被宣布逮捕。
   
     4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990年9月2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到长乐开庭审理,卓晓军当庭并未否认杀人。同年9月7日,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卓晓军以“不曾杀人,实属冤枉”为由提起上诉。过了一年半,此案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又将案卷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一年补侦,市检院再次提起公诉。1993年福州中院重组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一半便宣布休庭,这一休就是7年,直到2000年初再次开庭,此时1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2000年1月4日,福州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卓晓军再次上诉。2001年4月23日,福建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直到记者发稿时,最高法院核准结果也没下来。
   
   
证据锁链

   
     卓晓军行凶后逃到福州其女友林岩、林樵姐妹处,对林氏姐妹说他在长乐杀了两个人,其中捅了老人一刀,捅了年轻的多刀,并让林氏姐妹帮忙打电话回长乐家中让李德华将其衣服及“赴港澳通行证”送来。卓晓军为此暴露了行踪,警察循踪而至,在福州江滨大厦将其抓获。
   
     卓晓军落网后共做过4次有罪供述,有着高中文化的他每次都非常仔细地对笔录进行核对,并对其中不妥之处亲笔作出修改,然后再签名按印。卓供述他左手持刀捅陈昭吉多刀、捅郑资松一刀,捅人后把刀合好放入左边裤袋内,逃离现场后把刀扔到了营前水闸下。到福州后又把杀人的事告诉了林氏姐妹。卓晓军还供称其平时干活习惯使用左手,即俗称的“左撇子”。
   
     现场目击证人李秋官证实卓晓军持刀对陈昭吉乱刺,卓晓军杀人后将刀子合好放入左边裤袋,然后逃跑;受害人王铭建证实其在拉架时被卓晓军捅了一刀。在场的村、镇调解干部张详发、王萍官、程友栋3人,受害方的目击者郑义润、王水金等人,被告方的在场亲属卓春妹、卓龙等多人均证实现场参与斗殴的总共只有4人,其中双方各二人,受害方的是郑资松和陈昭吉,行凶方的是卓晓军和李德华。多名证人同时证实斗殴中李德华赤背空手,受害方二人亦未持任何刀具,且二人均已死亡。
   
     经法医检验,陈昭吉全身被刺7刀,致命伤是刀刺入右胸、贯穿纵膈,伤左肺上叶,刺破右心房,造成心脏破裂和急性大出血死亡;郑资松剑突被刺一刀,刺破左心室,心脏损伤及大出血死亡。陈昭吉、郑资松为B型血,在卓晓军当天所穿的牛仔裤左裤管中段外侧及牛仔裤左口袋上均验出B型血。卓晓军虽然也是B型血,但案发当天其并未受伤,也没有证据证明卓晓军的裤子事先没有B型血迹。
   
     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及市法院法医联合鉴定,同一种类型形状相同、大小一致的单刃刀可以造成受害者的伤口特征,3名受害者的伤口特征基本符合为左手持同一类型的凶器所致。换言之,是同一个人用左手持同一种凶器杀死杀伤了3名受害者。经公安机关密拍并经庭审证实,卓晓军确系“左撇子”。
   
     根据上述证据,福建省高院及福州市中院均认为足以认定是被告人卓晓军持刀杀人,据此对其判处极刑。而被告人卓晓军及其辩护人均辩称没有行凶杀人,有罪供述是长乐市公安局刑讯逼供的结果;证人林岩、林樵的证言是受诱供而作的,李秋官的证言是虚假的;法医鉴定不科学,血痕鉴定不能证明牛仔裤上就一定是被害人的血迹,因为卓晓军也是B型血等等。然而经历次庭审反复查证,卓晓军多次供述关键细节稳定,且经其亲笔修改,公检法3家多次找林氏姐妹调查,二人均作相同证言,且证言内容与卓的供述及其他证据吻合,李秋官、王铭建更是直接出庭作证证明卓晓军持刀行凶,其他所有人均证实李德华赤手空拳。因此,卓晓军及其律师的辩护没有得到法庭支持。然而,卓晓军却一直活到现在。
   
   
何以如此

   
     卓晓军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有人认为全靠他有一个特别善于活动的好爸爸,外加一个特别有能耐的好律师,加之卓家有错综复杂的海外背景及关系,还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诸多因素搅和起来,致使此案久拖难结。
   
     也有人认为卓晓军得益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刑诉法对一二审审限虽有规定,但并未规定超审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比如本案发回重审后福州中院一审就是8年,但该院任何人无需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后,法律对此更是没有时限规定,因此卓晓军也就可以一直活下去,直到老死监所之内。
   
     一些法学专家指出,卓晓军案在侦查阶段留下了两个缺憾,一是放跑了和卓晓军一起参加斗殴的李德华,为卓晓军推脱责任留下了口实;二是未提取到杀人凶器,但这两个缺憾并不能影响对本案事实的认定,因为本案有大量证据形成锁链,足可证明卓晓军杀人的客观事实,本案零口供完全可以定案。卓晓军案不是疑案,再拖也不可能像昆明杜培武冤案一样有真凶落网的奇迹出现。另外,当年专案组的一些警察证实,他们从未搞过刑讯逼供,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卓晓军及其家人可谓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卓晓军曾说只要将其放走,就给看守民警买房子。后来又有人打起了死者血型的主意,逼得公安机关不得不在1995年开棺验尸。一名警察气愤地说,卓晓军能活到现在,真是出人意料。福建高院一名老法官义愤填膺:卓晓军不死,天理难容!
   
     卓晓军死刑核准何时有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 第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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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3: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在北京的最高法院有多黑!
  2002年12月24日字体大小:  
【看中国报道】作为在福建经商多年的外地人,亲眼目睹了大陆法院的无数黑暗,现举一个自己从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的朋友处听到的一个案例,你就知道共产党的法院已经腐败到何等难以想象的程度了。

2002年12月初的一天,一位郑姓农民到福建省委信访办告状,可是,信访办的工作人员非但没有接待他,相反,却让室内的武警用枪托把身穿“冤”字的郑姓农民赶走。 郑某因何原因到省委门前喊冤呢?原来,1989年12月26日郑某的三位亲属被长乐县纪委书记卓春妹指挥自己的儿子卓晓军用杀猪刀杀死两人、重伤一人。卓晓军杀完人后狂叫:“我在县里有爸妈撑腰,在北京有中国最高法院当副院长的林准(长乐人)舅舅撑腰,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在卓春妹的策划下,长乐公安局长林其斌把卓晓军保外就医逍遥法外。在案件尚未处理的前提下,卓晓军在长乐的歌厅舞厅赌场玩得不亦乐乎。当郑某去告状后,卓晓军派人去郑家大砸多次。   在郑某的坚持告状下,中央一位领导人批示关注此案。1990年9月7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将卓晓军判处死刑。可是卓春妹哪里肯让儿子为自己惹的祸而把命送。卓春妹立即召回海外的两个女儿带回千万资金,非要把儿子这条狗命保回来。接着,卓春妹先后买通了时任福建省高院的院长方忠炳和分管刑事的副院长何晓芳及刑一庭副庭长张光星。这样,法庭就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可笑的是,卓晓军挥刀杀人时,不仅卓春妹在场指挥,而且当时村里有上百人都看到了卓晓军行凶的事实。在北京的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林准的帮助下,该案一拖就是十年。 2000年福州市中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卓晓军第二次又被判处死刑。法庭一宣判,卓晓军的妹妹卓晓红、姐姐卓红梅当庭大闹法庭,郑家及旁听的几十名群众都听到了两位女人大叫:“我家都已经花了600多万了,还保不住我弟的性命,林准院长不守信用。” 2001年4月23日,福建省高院再次审理卓晓军杀人一案,闻讯赶去旁听的人有上千人之多,当法官宣布维持对卓晓军的死刑判决时,卓晓红当着福建省高院新任院长陈旭、副院长刘炎的面,大声呼喊:“把方院长给我找来,归还我们的500万。”许多群众当场写下了听到卓家姐妹狂言的证据。 2001年4月福建省高院请求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可是在林准这位已经退休的大贪官的策划下,来自西南政法学院、现任最高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也是大贪官的刘家琛全力阻止了最高院刑一庭秉公执法! 2002年福建省的几十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请求进行个案监督。可是收受了卓家巨额贿金的那位经常在中央电视台上人模鬼样地大谈镇压犯罪的大贪官刘家琛继续利用手中的大权阻扰下级法院公正执法。   据一位在最高法院工作的朋友讲,刘家琛自从进入最高法院以来,已经暴富得不得了,他通过包庇死刑犯这一招,不知从那些已死的冤魂身上喝了多少血了,这样的大贪官死后肯定也会被个个屈死的冤魂找他算帐的!中国的最高法院由这样的狗东西把持,不腐烂透顶才怪呢!
(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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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3: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港死囚上诉明宣判 家人坚称无辜


【大纪元4月21日讯】十多年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而被福州当地法院判处死刑,入狱了逾十年的港人卓晓军,其家人经过多年的上诉后,终审判决将于明日在福州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港区人大代表杨耀忠将于今晚往福州市,准备旁听审判,并为卓及其家人提供支持及协助。他促请福建省高院能依法作出公正及合理的判决。


苹果日报报导, 现年三十四岁的港人卓晓军八九年十二月回乡娶妻,但劝交时被指杀人,福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卓死刑,一直被囚禁福州市看守所内,家人多次作出上诉,后获发还重审。 至去年一月初再被判死刑,家人坚称他是无辜的,继续为他上诉。   家人坚称无辜      卓晓军胞姊卓晓红曾向本港传媒表示,当时其弟返福建长乐市父母家准备结婚,并聘请工人为居所修葺围墙,碰巧郑姓邻居亦聘工人修葺房子,两批工人发生口角及殴斗,结果有两人被杀,一人受伤,事后四名工人逃去无踪,其弟则被公安指为杀人凶手,故认为其弟是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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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3: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又一桩注射死刑被执行想起的
老虎庙 24小时在线博客 2008年12月23日 字体大小:     
今天,福建省,以及全国部分报刊即将发表这样一则消息"耗时19年方才走完的死刑程序"(主题),其刑犯所指,是于昨日(22日)刚刚被执行注射死刑的福建省长乐县纪委副书记卓春妹之子卓晓军。卓晓军于19年前一次杀两人伤一人,制造了震惊八闽大地的血案。案发后当日卓晓军即被捕获,并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也就是这样一个过程看起来很是简单的犯罪事实,确如何就案发后长达19年不能决断,读全案过程,发人深省。建议关注媒体对此案的相关报道。   

这里连缀案件其中几点做个审视,试试看出些问题--
  
1、案发当日案犯即被捕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案件审理之后拖延未决,至10年后(1999年)在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赴闽考察并亲自过问此事后才于2001年宣布"维持原判";
  
3、根据案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审判程序合法,福建省高院于同年底(1999年)报送最高院核准卓晓军死刑,然该案始终被压最高院不做核准裁定,直至2008年;
  
4、此间福建省各个报刊亦多有如"十年审一案"相似内容报道(指1989-2001年间);
  
5、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持续6年联名在历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呼吁书。并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敦促全国人大监督,却始终未有下文;
  
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于2003年赴闽视察,省委、省人大、省高院头目先后向他提起此问题、要求不再拖压"核准"时,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竟然表示"有压力,感到为难"。
  
再看此案不决19年期间发生的当事人家属及办案法官的一些人生变故--
  
1、因在此案中一次就丧失了父亲及丈夫的郑金玉和家人自案发后便加入了长年累月奔波于神州大地上的数万数亿人民的上 访大军之列,成为被地方政府围追堵截对象的悲惨"访民";
  
2、据福建省司法部门证据显示,作为案犯其亲属(从香港、美国返乡)公然承认为保卓晓军一条命,他们家截止2000年1月,已经花费伍佰多万元;到 2001年4月,为疏通官场,买通关节又花了三百多万元,共计800多万元。(案犯亲属曾当庭大声嚷嚷说自己花费50多万美金疏通环节)已成众人皆知;
  
就我们这样一个司法奇闻频仍的社会,能够安然存在于21世纪这个世界民主大潮浩浩荡荡的大潮中,实在可说其本身就是一种奇迹。我们且不论案犯自己供认不讳之事可以海容,可不采纳,不追究;且不论国家总理亲自过问之事却也可以照旧拖延不办;且不论最高院可以将这等"秃子头上虱子"案也能够做到混沌难解亦难断,最后一句"感到为难"了之;且不论媒体舆论对其一边倒地谴责却可以做到泰然处之;且不论人大代表联名吁请解决却人大可以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不做回应......

我们不难这样去想:难道是因了肖扬落马?难道就因了中央最近出台"敦促处理积案" 才促其事成?那么我们要问,我们究竟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里呢?是"家长国"吗?是"官天下"吗?更其甚,假如朱镕基不去长乐呢?(其实去了也白搭)假如中央最近不出台那个"敦促处理积案"的文件呢?那么又该有多少百姓如井底蛙鸣,叫天而天不应呀!如此一想,访民不盛产于中国那又盛产何国呢?

让我们冷静去想,卓晓军的确是被执行了注射死刑,但是导致如此系列冤情的罪魁不是还有那个万能的金钱开路吗?那么百姓是否可以急需追究那个金钱背后的黑链呢?这让我们不禁想起那句老话--痛打落水狗

而这个落水狗又是谁呢?为杀人犯卓晓军逃脱死罪而花费的上千万金钱究竟都分到了谁人手里,这个必须给人民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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