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越是被举报越猖狂:名为廉洁徐州的“首廉之区”,实为腐败分子安乐窝,
徐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开展“廉洁徐州”和董锋提出的泉山区做“廉洁徐州”的“首廉之区”,而且泉山区还是江苏省“法治江苏合格区”,如果是名副其实真实的话是好事。但是,事实真相是这些活动成为泉山区党政部门领导的明目张胆造假活动,虽迎合了上级领导的喜好,但欺骗了社会,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起到变相的保护作用,出现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越是被举报越猖狂的现象。
泉山区领导班子烂掉了,是出腐败分子的“摇篮”,泉山区领导干部腐败的土壤很肥沃,徐州市干部警示教育四个县处级腐败典型“董锋、魏贤勤、晁月芹、汪雪松”,三个出在泉山区。
其中董锋2000年任徐州市泉山区区长,2006年,董锋任泉山区区委书记、常委、区人大主任。
晁月芹是董锋的搭当,任泉山区常务区长。
魏贤勤曾是董锋任区长时的泉山区委书记。
泉山区成了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的天堂,百姓正常举报已没有效果了
需要详细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13524016991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一、徐州市泉山区领导层烂掉了许多年,网上曝光后反应强烈才查
赢得了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称号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
,过荒淫无耻的生活长达十五年,仅媒体公开的情妇有七个,其中与二个情妇公开重婚,而且都公开生小孩。董锋指示泉山区人事局将情妇陈文编列为公务员,又指示泉山区民政局领导,把情妇陈文挂名在泉山区民政局,不用上班长期照领工资、奖金、补贴和加班费,明目张胆吃国家空饷。
董锋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十五年平安无事,即使有人举报均能摆平。
泉山区腐败分子十分猖狂的例子:06年董锋老婆带人当场捉奸(董锋和情妇被捉住),董锋竟敢当董锋老婆家人和情妇的面,把老婆打一顿,结果是董锋由区长提升为区委书记。
著名举报人王培荣在长期正常举报无效的情况下。2008年7月初在发表网上全国知名举报材料《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署名举报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以董锋为后台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网上曝光后对董锋反应强烈,董锋才被立案调查,后双规,直到因严重经济犯罪被逮捕。
但徐州官场岂能容王培荣在徐州,为了保持徐州官场安宁,千方百计不择手段施压逼王培荣离开徐州,否则徐州官场不得安宁。
媒体已公开报道董锋其中把一个情妇安排到七离沟办事处当工会主席。近期,王培荣收到信息:泉山区又有均被安排为(副)局长的二个董锋情妇投案了,情节非常恶劣,但为了稳定大局,封锁消息,依然让她们上班,可能想不了了之。
由董锋牵出的泉山区政府常务区长晁月芹,有七个情妇,还要外出嫖娼。而且外出嫖娼被公安抓后,叫司机送来八千元钱后嫖娼的事被摆平了。经查常务区长晁月芹经济犯罪金额五百多万元,已被批捕。
徐州纪委对举报反映异常迟钝,但办案异常“神速”,董锋案、晁月芹均一个月就结案,办案质量值得怀疑。
二、江苏省和徐州二级党委、政府长达三年至今查不动全国最牛黑恶势力揭密:一些官员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和恶意渎职
以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以有严重经济犯罪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为后台形成的,尽管董锋今年七月被双规,八月被逮捕,但董锋在徐州市泉山区任区长区委书记长达近十年,安排亲信,打击排挤异己, 把我所知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排挤掉了。因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成员,公开打着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的旗号,徐州风华园出现近二千户签名举报长达三年风华园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甚至把违法犯罪确凿证据,在网上公开,泉山区有关部门不但不查,反而弄虚作假欺上压下,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形成了近二千户群众三年举报不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国家法律法规在风华园无法执行,使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 虽然董锋因举报人王培荣网上公开举报而被逮捕,但董锋的势力在泉山区依然存在,董锋的帮凶和爪牙继续疯狂充当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帮凶和走狗。
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牛就牛在:一些官员不但成为其保护伞,而且堕落成为黑恶势力的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
三、长期向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等数位市领导举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也没有效果,越是被举报黑恶势力越猖狂,徐州反腐打黑还有希望吗
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对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也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导致越是被举报,刘永修为首的这个全国最牛黑恶势力越猖狂。
2008年12月4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对长期举报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恶意渎职,成为客观上的保护伞,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书记:您好!我经常发短信要求您在徐州风华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国家和业主公共财产,查处和打击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您的职责!我为了树立社会正气,自03年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到今无偿奉献,而且自管帐目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我还坚决揭露官员腐败和黑恶势力,用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党十七大提出的与腐败水火不容和对侵害群众事件一查到底的要求。但您如何为了升官,对长期举报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恶意渎职,成为客观上的保护伞,即使您升官到什么地方,我将坚决揭露。”
2008年11月12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领导干部不懂法不能不学法!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十分明显,徐州就是查不动,您说是为什么?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不懂法不能不学法!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七条明文规定:居委会经费及成员补贴由政府拨付,并同时规定“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但刘永修从来没有开过居民会议,即使是居委会合法收入私分也违法。刘永修侵吞的是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收入,本来已违法,侵吞私分数额达三十万,已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刘永修还侵吞私分业主委员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
采用威胁、恐吓、欺骗等黑社会手段进行风华园民间组织的选举,是违反居民意愿的,是违法的,无效的。强行剥夺居民推荐权和知情权,徐州风华园出现强迫选举。
党十七大决议讲党对腐败水火不相容,一查到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坚决查处。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十分明显,徐州就是查不动,您说是为什么?”
2008年11月12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主持正义是党和政府职责,一个官员不能堕落到没有正义感,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一个官员不能堕落到没有正义感。主持正义是党和政府职责,我从03年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到至今,没有拿过一分钱补贴,更谈不上从业主委员会拿工资,也没有报销一分钱电话费邮费,举报的电话费邮费等全部自己掏的,如5月11日举报董锋特快专递一次就花近三百元,全部是义务而且是自费为风华园公益事业服务,所以业主委员会把全部自管帐目和原始财务凭证放到网上,任何人均可查看,接受监督。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利用代管业主公共财产之际,侵吞私分业主财产,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帐目,与其保护伞勾结,强行做假,掩盖其违法犯罪。问你们的良知何在?党性原则何在?”
《恣意妄为,无法无天———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丑行激起民怨,公道自在人心——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 杨公展老师的多次举报均石沉大海,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严重违法行为还在继续,杨公展老师无奈向王培荣求助,请王培荣再次向徐州市委徐鸣书记、泉山区委张引书记等领导举报,并请媒体记者给予关注和帮助揭露。 王培荣已于2008年12月29日下午向徐鸣、张引等领导通过电子邮件转发了杨公展老师的举报材料。
需要详细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杨公展老师于2008年11月向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泉山区委书记张引同志、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处长张勇同志及泰山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领导举报和揭露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严重违法行为,详情请看举报材料《丑行激起民怨,公道自在人心——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2008年12月中旬杨公展老师再次徐鸣、张引、张勇等领导进一步举报和揭露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严重违法行为,详情请看举报材料《恣意妄为,无法无天———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 下面是杨公展老师的举报材料《恣意妄为,无法无天———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全文。 ———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
被某些人标榜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比比皆是,现择其主要表现,举证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至九人组成。”刘永修把持的“二人居委会”(曾有人强词夺理无耻编造“三人居委会”说,已被驳倒。) 是明显不合法的,可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一直坚持刘永修的“居委会”合法,,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启动阶段由“二人居委会”组织实施。这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容许的,也是风华园多数居民不能接受的,是为本次换届选举的第一弊端。
二、 本次风华园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采用的是由户代表投票选举的办法,即由户代表出席的居民会议(书面形式)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必须实行出席(投票)人过半,赞成票过半的双过半办法。如果采用简单多数通过则必须事先公示,征得社区全体居民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泉山区民政局和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他们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在选举之前和王培荣老师、杨公展老师沟通过,在社区党委会、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布过”的说词,苍白无力,不足为凭,因为他们列举的每一项事证都无法替代面向一万多居民的公示。
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采用简单多数的办法通过“选委会”,绝对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换届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和“二人居委会”一样,也是不合法的。
三、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理应由“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以上引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二两条。)可是风华园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居然非法大规模动用外力介入,依靠外力掌控局面并直接影响和改变选举结果。
泉山区政府不仅从十个办事处抽调人马,组成助选大军,还要求所属各局、委、办等部门均要派人于投票当日进入风华园选举现场,总人数达二百人左右还担心不够用,又在区政府东院安排了三十多名人员集结待命,准备随时出发增援。数日来,风华园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哪里有不满的声音发出,哪里马上就有人挺身而出喝斥制止。
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手持“有关人员名单”,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选票。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非法调集公安干警数十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配之以“严惩”、“制裁”的横幅标语,制造和加剧了肃杀恐怖的气氛。
这样的安排全国罕见、史无前例,既破坏了民主和谐的氛围,又损害了基层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本次选举的最大弊端(要害)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越位越权,压制不同意见,直接操纵控制换届选举。(这是任何人也抵赖不了的。)
选举前由他们定调子,划框框;选举中他们亲临一线直接指挥,遇到问题都是由他们拍板作出决定。抽调大批外来人员介入风华园选举的是他们,动用公安干警制造恐怖气氛的也是他们,他们一会儿盗用“党委”名义非法炮制“有关人员名单”,并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一会儿又假借“党委”名义发出“致全体党员的公开信”,并强行送入普通居民家中;甚至撇开“选举委员会”,由韩修德、张蕴惠等亲自出马奔走各大单位,物色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以至引起“选委会”成员的不满。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了“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畴,是对居民民主权利的粗暴干涉和严重侵犯。
风华园的选举与社区内的每一位居民、业主和群众团体都息息相关,居民、业主以及社区内的群众团体对选举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应广大业主和居民的强烈要求,发表声明,表明态度,揭露违法行为,谴责丑行弊端,是无可厚非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两份声明怕得要命、恨得要死,他们不仅组织人力,撕毁布告栏内张贴的声明,还公然动用公权力,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对业主和居民有约束力的决定,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到底要撤销什么?事证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居民和业主的态度更是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10月28日的《决定》只能作为他们操控选举的一项铁证,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五、 “指导小组”一再强调“海选”、“不设候选人”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一个拥有3474户、一万多居民的社区搞选举,居然不准推荐候选人,真是不可思议。原来,他们一方面不准许居民推荐候选人,一方面又极力强调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基层党组织成员、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组成”,并早就公布过一个非法的“九人名单”。因风华园党委被睢良进等人把持,长期不搞民主选举,甚至连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也被指定成为“党委副书记”。风华园现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百多人(包括往届),在任的应届代表、委员有数十人之多,这个“九人名单”中却仅有很少参与社区活动的刘春燕和不久前被睢良进、刘永修推上去的薛长龄为应届人大代表。至于老党员、老干部,风华园多达数百人,大都在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排斥之列。另外,风华园是一个居民素质高、学历高,拥有高级职称人员一、二千人的社区,而“九人名单”中却普遍低学历,没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我们认为:对这样的名单极不满意的居民决定推荐自己的候选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市政府的文件仅只是“提倡”而已,将这项内容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适当的。
推荐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剥夺了居民初始推荐权的“选举”,根本就没有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早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各大单位,央求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候选人。我们认为: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是可以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央求单位党委推荐,是越俎代庖的行为。只给几大单位推荐权,剥夺了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惯例,候选人应以姓氏笔画为序,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什么非要将薛长龄、潘增奎二位排在建议人员名单的最前列?这又公平公正吗?
最丑陋的一幕发生在10月21日,被操纵者们宠坏了的“九人名单”中的几位孤家寡人,看到部分居民竟敢推出候选人与他们抗衡,于是一个个气急败坏,强烈要求操纵者“追查责任”并立即“停止选举”。对这几位公然站出来挑战选举公告,煽动罢选的人,操纵者不仅没有严肃处理,反而给他们撑腰打气,全力支持他们投入竞争。
六、 选举启动前泉山区民政局钱副局长多次保证“让持有不同意见的一方参与监督”,但选举启动后主持选举大计的姚副局长没有兑现。选举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全部用的是外来人员和不合法居委会的支持者。在“被窝里划拳——没有外手”的情况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居委会支持者人手不够,安排上捉襟见肘,候选人潘增奎、胡长然、冯明明等,有的被安排做监票人,有的被分配看管票箱,潘增奎更被委任为总监票人,一时威风八面。在居民群众的强烈抗议下,操纵者只好于投票过半后忍痛割爱,换下他们最中意的人选。然后又找了一位七十多岁、身体欠佳、连“总监票人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的老太太担任总监票人,其监督作用是可想而知了。
七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推选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投票时间分别安排在10月23日和11月6日(都是星期四)早八点至晚八点,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单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明文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风华园的选举公告竟无视国法,莫名奇妙地作出居住期限满一年才有选举权的规定,致使50号楼1单元201室的副军级退休干部任金祥被违法剥夺了选举权。
任金祥老人气愤地说:“国有国法,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风华园为什么要另搞一套?我们真是想不通。”
九 、原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潘增奎在风华园是众所周知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的犯罪嫌疑人,二00三年云龙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多次传讯,认定潘构成滥用职权罪和非法经营罪,但有关单位以“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为由为潘增奎脱罪,致使该案长期无法结案。
二00七年下半年,负案在身(有人说是“取保候审”)的潘增奎被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任命为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又被“党委”推荐,顺利“当选”。
于是,风华园有居民议论说:“在潘增奎身上,我们算是领教党委一词的妙用了。”
十 、据反映,选举工作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按白班200人,夜班100人计算,两场选举下来,开销近20000元。再加上发到每户的印刷品,开销也在3000元左右。如此大的开销,谁来承担?一个普通社区的基层选举竟耗费这么多的民脂民膏,难道不应该追查吗?
选举结束后,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面对批评的声音,用“无论用哪种形式选举,无论选出哪些人,都有可能出现不同意见”的表述,来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笔者愤而书写“弊端举要”以斥之。不敬之处,望各级领导见谅。
——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
支持“二人居委会”,选举两次被叫停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当年10月,一位副主任和一位委员就被刘排挤出了居委会,07年初又一位委员被刘排挤掉,至此,风华园居委会就成了只剩下刘永修和曾经在他家做过保姆的董**两个人的“居委会”。2006年9月8日一千八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
对于这样一个早就丧失了公信力的不合法的“居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却偏听偏信,全力支持。他们听不进广大居民的正确意见,无视广大居民的强烈不满,以致造成风华园社区多年来一直处在无政府状态。
由于刘永修等人妄图非法操纵,2008年元月和7月启动的两次选举都因违法违规现象严重,遭到居民抵制而被迫叫停。
压制不同意见,笼罩恐怖气氛
10月20日启动的第三次选举,操纵者不仅没有吸取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一意孤行。
过去,风华园的选举都是由居民小组长(楼长)和单元长担任工作人员,负责看管固定票箱和入户发票,这次却将他们弃之不用。究其原因,显而易见,是因为多数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而被当成“异己分子”。既然换届选举的操纵者不相信风华园的广大群众,于是他们就利用手中职权,兴师动众,从泉山区十个办事处抽调“精兵强将”,再加上刘永修的支持者和若干大学生志愿者,共约二百人左右,组成了庞大的助选大军。另有若干名公安人员也赶到社区巡视。在泉山区政府机关东院还有区政府机关各单位抽调的三十名人员集结待命(以上所有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他们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看到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贴的东西就上去撕毁,听到不满的声音就上前呵斥制止。
德高望重的作家袁成兰在南大门内的票箱前刚说几句话,就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窜出来,用手指着她的额头厉声喝斥:“你是什么人?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穷凶极恶的样子令人望而生畏。
整个社区悬挂的16幅横幅标语中,半数都是“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严惩”和“制裁”。难怪许多居民纷纷反映:“这哪里是搞选举,好像整人的运动又来了,气氛太恐怖。”
盗用“党委”名义推荐选委会候选人并下令“逼票”
据知情人反映,10月21日下午风华园党委曾召开党委会,布置安排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上有人提出是否需要推选候选人的问题,副书记王广华当即表示“不需要”。整个会议没有研究候选人的人选,第二天整个风华园却突然出现以“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选委会候选人名单,并且非法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以致发生大范围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的严重违法事件。
十分清楚,以“风华园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选委会候选人名单,是未经党委成员集体讨论,而由盗用“党委”名义的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们非法炮制和下令散发的。对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我们强烈要求依法严惩。
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全国的各类、各种选举(表决)大多采用双过半的选举(表决)办法。即投票人数超过应投票人数的半数,当选(通过)的票数超过有效票的半数。一些关系重大的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虽然江苏省至今未公布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我们仍然可以参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七条明文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而村民会议和居民会议同样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
风华园10月23日的“选委会”投票,事先未公示选举办法,征求居民意见,事后又拒绝依法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选委会”名单,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显而易见是缺乏合法性的。没有公示选举办法的投票,只能是一场丑陋的闹剧而已。
刻意避开双休日,大量使用流动票箱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选举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时间分别安排在10月23日和11月6日(都是星期四),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岗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 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箝住居民的嘴,捂紧自己的耳朵
连续出现的大量违法舞弊现象,激起了广大居民的强烈反感和义愤,许多居民纷纷涌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应广大居民强烈要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0月23日、24日连续张贴声明,谴责违法犯罪,拒绝承认选举结果。10月28日,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竟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滥用职权,威胁业主委员会“予以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们不惧威胁,义正辞严,答复如下:
接到你处发来的“关于撤销风华园业委会10月23日、24日两份声明的决定”,甚感惊诧。
诚如你们所言,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但我们认为配合政府某一时段的中心工作(如抗震救灾、社区选举),业主委员会发动业主积极参与,尽公民应尽的义务,享公民应有的权利,是无可厚非的。况且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0月23日、24日的两份声明只是举证事实,揭露违法行为,宣示我们的观点,表明我们的态度,根本未作出任何对业主有约束力的决定。难道你们不允许反映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难道你们害怕听到批评的声音?
应该撤销的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又得不到大多数居民认可的“选委会”。事实和证据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观点和态度更是任何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我们真诚希望你们能倾听逆耳之言,采纳正确意见,将风华园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引入正轨。
民主在哪里,公正在何处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荐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但选举操纵者只准几个人把持的党委推荐,不许居民推荐。剥夺了居民的初始推荐权,这样的选举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于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几大单位,请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本来是无可指责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要单位党委推荐,不就成了越俎代庖了吗?只给几大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剥夺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是不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都是极少数人在暗中操控,更没有公开可言。
倾泉山区政府之力,犯罪嫌疑人终得“当选”
“新闻岁岁寻常出,唯有今朝出得殊”。在董锋一夫多妻丑闻轰动全国之后,徐州市泉山区再曝惊天奇闻: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执法犯法倒卖私盐团伙成员,曾被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侥幸脱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在泰山办事处和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保驾护航下,不顾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强烈反对,终于荣登大位,“当选”居委会副主任。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在风华园居民的一片谴责声中,泉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姚桂华竟神闲气定地向上级汇报:“这次选举非常顺利,很成功!”
一出丑剧似乎快要收场了,但风华园的广大居民坚信:阴霾必将过去,风华园的明天还会充满民主、正义的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