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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导师,证据确凿——北外女博士被开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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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23: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称与导师关系很正常,没有理由攻击导师;校方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被认定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导师进行辱骂、恐吓和人身攻击,并对另外两名老师进行骚扰,日前,北京外国语大学2002级女博士生卫英(化名)被校方开除学籍。

  对于校方的指控,卫英坚决否认,并称与导师关系很正常,自己没有理由攻击导师。在提出申诉被驳之后,卫英向北京市教委提起行政复议。昨日,校方表示,对卫英的处分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是一个“铁案”。

  

  北外宾馆

  女博士毕业前夕被开除

  “没有任何准备,我就被学校开除了。”昨日11时许,室外气温高达33℃,46岁的卫英用一顶帽子和一副大框墨镜遮住自己的大半张脸,脸颊上汗水清晰可见。在北外附近的一家餐馆,卫英摘下墨镜,拿出一份北外开除其学籍的处分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卫英为南京某高校教授,2002年9月考入北外攻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属于定向培养,导师为何其莘教授。

  决定书称,2006年1月12日,何其莘教授向学校保卫处报案,称自2005年9月起,有人连续用小广告、手机短信、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其进行辱骂、恐吓和人身攻击,使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警方调查认定,这些行为均系卫英所为。警方还查明,卫英利用小广告等形式,对该校张中载、张惠文两位老师进行骚扰,其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何其莘教授拒绝继续担任卫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学术委员会一致认为卫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2006年4月18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卫开除学籍的处分。

  

  图书馆

  已向教委提起行政复议

  4月29日,卫英提出申诉,认为校方认定事实严重失实。5月12日,卫英的申诉被驳回。5月19日,卫英向北京市教委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在五月中旬完成答辩后,应该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了。”

  卫英说此事在北京所有高校已经传开,她感觉压力很大。

  卫英回忆,她刚过完寒假回到学校不久,2006年2月24日下午2时许,学校保卫处一行八九人带着摄像机来到她在校内的住所,“他们说我寒假期间用我住处的电话上网,发电子邮件攻击我的导师何其莘教授。”卫英说,前来调查此事的人给她看了一沓打印出来的电子邮件,有二三十封,“我没仔细看,只记得其中一封写导师的女儿如何如何,另一封满篇都是‘死’字。”当天下午,一行人以配合公安机关对此事的调查为由,带走了她的笔记本电脑。卫英说,事发次日她就拨打110报了警,此后还找过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说让她等待处理结果。

  

  外研社大厦

  校方称处分为“铁案”

  对于校方的指控,卫英坚决否认。卫英称自己和导师之间关系很正常,她没有理由攻击导师。“事发后,我找过导师,何教授在电话里说不想听我的解释。”卫英说,现在周围的人对此事多采取回避的态度,她曾经尝试让导师身边的人为自己争取一个申辩的机会,但对方均婉言谢绝了。“我的单位现在也催着让我回去,说都已经被开除了,还呆在北京干吗?”卫英担心,回去还会被单位处分。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一名和卫英一起读博的同学电话,该同学闻听记者询问卫英之事,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即挂断电话。

  

  国际交流学院

  昨日,北外一名工作人员称,卫英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影响,学校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开除卫英学籍。北外新闻发言人杨建国称,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适当,是一个“铁案”。

  焦点1 卫英是否攻击过导师等人?

  卫英:“从未攻击导师”

  “我从来没有攻击过导师和其他人,学校也没有向我出示过能证明我攻击他人的证据。”对于学校的指控,卫英自称很冤枉。卫英称自己和导师的关系很正常,自己遇到困难,导师还很热心地帮助过她。惟一一次和导师发生争执,也只是因为论文的事情。卫英说她跟大多数学生一样,平时都是通过手机和导师联系,有事去办公室谈,既不知道导师家住哪儿,也不知道导师家里的电话,对于导师有一个女儿等家庭情况也不是特别清楚。

  

  逸夫楼

  针对学校的处分决定,卫英称,除了2月24日见过那些没有署名的电子邮件,校方没有给她出示过其他任何证据。

  北外:“这是一个铁案”

  “这是一个铁案,多次校党委会议都这样认为。”昨日,北外新闻发言人杨建国说,因为当事双方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学术界的带头人,所以校方处理此事的态度可以说是慎之又慎。学校保卫处、卫英所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均介入了此事的调查,校方在处理此事时,完全是按照程序办事,处理结果是公正公平的。

  

  晨读园

  焦点2 学校处理程序是否合法?

  律师:校方处理程序涉嫌违法

  “处理卫英一事,校方在取证及处理程序上已经涉嫌违法。”卫英的律师武绍智说,针对校方的处理,他现在就可以指出多处不当及违法之处。

  第一、学校在处理卫英的时候,取证是完全不透明的,并没有就证据是否属实向卫英求证,因此证据是单方的,应属无效证据。第二、处罚程序上已违反相关规定,校方在处分卫英时并没按照相关规定举行听证会,也就是说完全没有给与当事人申辩的机会,这不符合情理,也与法定程序不符,程序错误结果自然无效。第三、校方对卫英住所进行检查的行为,也存在违法嫌疑。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站)

  北外:学校在程序上并无不妥

  北外新闻发言人杨建国说,学校处理卫英一事证据非常充分,取证手段完全合法,所有证据都是经过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获得的,期间学校曾经向卫英出示过相关证据,但其他证据尚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至于何时向卫英求证,学校无法得知。

  另据杨介绍,处分决定书下发后,卫英曾于4月29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请求,校方受理后,再次组织专人对此事进行复查。复查认为,原处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维持了原处分决定。杨建国称,学校在程序上并无不妥。至于未举行听证会一事,杨建国称,卫英完全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学校不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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