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卫视”涉嫌“违宪”“叛国”
完美刁民
虽然言论是自由的,但不等于什么话都是可以说的。说那些侮辱人、诽谤人的话就是有罪的。甚至在公共机构中说排斥别人的话,也会够成罪行。所以就有了民事法律来限制说话的内容。
虽然新闻是公开的,但并不代表你想怎么播就能怎么播的。因为新闻本身就包含价值取向的。独裁、专制政体的新闻机构也是镇压、奴役人民的重要机器。所以有了新闻法来规定新闻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全世界任何一个民主国家中,没有一个电台敢公然充当本国政府的喉舌,更何况是他国政府。因为这违反了新闻法的规定,这违反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被取缔。而这种情况在台湾却可以。不由让人为台湾的司法和政治担忧。
以前常闻“凤凰卫视”如何被中共奴役。今天偶然观之,竟然让人咋舌。这哪是什么新闻机构,赤裸裸的中共政府喉舌一个。
我在那么长的新闻播报中,竟然没有看到任何台湾本岛的新闻,而通篇全是中共党官的动态消息。而且世界的各种焦点新闻,通通是一笔带过。它们的总和都无法与中共党官的新闻相提并论。
这可见“凤凰卫视”的新闻价值取向倾斜到了什么程度。台湾政府、司法界以及民众皆没有指责的声音,实在令人担忧。
`
“凤凰卫视”涉嫌违反以下方面的法律:
`
1 违反中华民国宪法
“凤凰卫视”是建立在中华民国土地上之新闻机构。在中华民国政府注册。不论它的资产由哪种来源构成,必须遵守中华民国之宪法。
因此,它必须效忠中华民国这个民主政权。如果不效忠,则为违宪。应归于反政府电台,而被取缔。
现在,“凤凰卫视”效忠于中共这个专制政体,那是个根本有别于民主政体的非法政体。因此,“凤凰卫视”已经违反了中华民国宪法。
`
2 涉嫌“叛国罪”
中共正与台湾政权处于敌对状态。双方经常进行敌对假想演习。如果,“凤凰卫视”播放了支持中共对台敌对力量的新闻。则“凤凰卫视”的“叛国罪”成立。
例如:播放了支持进行对台“敌对宣传”的中共新闻机构的新闻、支持有对台“敌对行为”的政府机构及民间团体的新闻、支持正处于“敌对军事行动”中的南京军区部队的新闻(尤其是支持近几年内进行“金门炮战”部队的新闻)
如有以上行为,“凤凰卫视”可被指控犯有“叛国罪”。
`
3 涉嫌违反“新闻法”
“凤凰卫视”有意识的故意增加中共党官的新闻。(注意,是中共党官的新闻,却不是中国大陆的新闻,更不是中国新闻。)而刻意减少台湾本岛以及世界各地的新闻。这有明显的新闻价值倾斜,已经彻底违背了新闻的宗旨。
如果“凤凰卫视”没有被台湾司法界判决有罪,那么这只能说是台湾司法的崩溃。
而且,如果“凤凰卫视”构成前面两条罪行的话,台湾政府应当直接取缔它。
中共每年花费数亿RMB来同化台湾。由“凤凰卫视”事件看来,他们的目标似乎非常接近了。台湾想要保证自己的民主政权,恐怕也不是说的那么容易。台湾的民主是廉价的,同时也是脆弱的。台湾的政治家和司法家必须向美国好好学习一下“什么民主的源泉”、“什么是司法原则”。这也是保全台湾民主政体最可行的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