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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王蒙创作的《王蒙自传》第一部《半生多事》近日由花城出版社出版。该书披露了作者本人的坎坷人生、爱情秘史以及文学创作背后的诸多精彩故事,受到热爱王蒙本人及其作品的读者追捧,上市一个月就攀升至各大书店文艺类图书排行榜。昨天,王蒙现身三联书店,与读者进行近距离的见面交流与签售活动。见面会上,王蒙透露了创作自传的初衷与背景,并对此前传言自己的父亲是汉奸的说法做了回应。
希望自传2008年完成
读者:此前曾听王蒙老师说过此生不打算写自传,不知此次在写作自传前后出于怎样的考虑?
王蒙:我很早以前就说过,70岁之前不写自传;70岁后再做打算。去年满70岁了,我就按照原定的计划来写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就收到过国内外不少出版社的邀请,希望我把自己的经历以回忆录或者自传的形式写出来出版,但当时考虑到时机不成熟就拒绝了。
作家王蒙
这部自传我打算写3部,第一部从出生写起直到“文革”结束;第二部从“文革”结束以后写起直到我离开国家文化部;第三部主要写我离开文化部的这些年来的生活、创作。我希望在2008年迎接奥运的时候完成,因为我到那时候已经是七十四五岁的人了,倘不赶快写完,体力和记忆力也许就无法保证。当然传记完成后也并不会就此搁笔,如果身体条件允许,我还会再写,说不定一高兴又能写出几个中短篇小说来;如果不能写那也知足了。
自传保护他人暴露自我
读者:名人写自传历来争议不断,请问王蒙老师如何保证自传的真实性,自传中涉及的当事人为何要用拉丁字母代替他们的姓名?另外在写自传过程中,是否会刻意掩盖自己的错误或过失,彰显自己的光辉形象?
王蒙:由于自传中涉及的当事人大部分还健在,之所以用拉丁字母代替他们的名字,完全是出于对他们的保护。如果自传中牵涉旁人的感情、尊严,或者是隐私的时候,我必须有所考虑,不能够自己怎么高兴就怎么来。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比如我写到某个在劳改中去世的人时,我用的是L,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免我因重提旧事而刺激到当事人或者他的家属。我想等到必要的时候,也许等到出第8版的时候就会全部换成真名实姓。
既然决定写自传,那就得坦诚面对读者、面对自我、面对天地。我可以在自传中保护所有当事人,但我对我自己就不会那么客气,我必须老实告诉读者我在历史中扮演过什么角色,或对某个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或真理在胸,正义在手;或自以为是,甚至不惜伤害别人。总之我会尽最大可能保证自传的真实。
驳斥父亲是汉奸传言
读者:王蒙自传出版后,有网友根据文章考证说,王蒙的父亲王锦第在20世纪40年代曾出任汪精卫伪政权的“国大代表”,并担任日占时的青岛师范学校校长,有“汉奸”嫌疑。不知您对此事如何看待?
王蒙:这个问题历史早有结论。赵俪生是一个很有名的历史学者,他出了一本回忆录《篱槿堂自述》,其中做了翔实的介绍,而且这个事情到解放区就弄清楚了,历史都做了结论,相信读者也自有公论。这样说起来,我感觉我的坦诚碰到了阴暗,只有心理最阴暗的人,才乐此不疲地四处搜罗别人的不实经历,指望找出丑闻,找出毛病来。坦诚遭遇阴暗就不必再说什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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