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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工作时间
据媒体报道,病发前,胡新宇已经连续加班两周。但张宝可——胡的女友——告诉本报记者:2006年3月下旬,胡新宇就着手准备某重点封闭研发项目,并开始加班。
“30多天里,他只回家了4次。”张宝可回忆说,“除此之外,每天工作到凌晨3点,睡在实验室的床垫上,早上 9点又开始工作。”
4月28日,正在上班的胡新宇感到身体不适。他的同事告诉张宝可,胡早晨就趴在桌子上了;随后去了公司的诊所,医生说是感冒。最终,胡新宇在医院被确诊为脑膜炎,并转至广州中山附属三院,深度昏迷10多天后再也没醒过来。
“但他觉得华为很锻炼人。”张宝可说,“他很敬业,很单纯,很认真,所以许多任务都被指派给他。”
●企业的加班规定
华为公司新闻发言人傅军对本报记者称,公司确有加班现象,只不过“会越来越少”。
同时,傅军重申了该公司的“加班政策”:晚上10点之后加班须经公司批准,不准在办公室过夜。悲剧发生后,公司发文对加班再次作了规定。但这被胡新宇的父亲胡跃农理解为,“是对华为普遍加班状况的一种承认”。
●生前表现
去世时,胡新宇研究生毕业仅仅一年。他的同学回忆说,胡新宇球技很好,常常连踢五六小时足球,“这样的身体,工作了一年就垮掉了,让人很难过。”
胡新宇被认为是华为最优秀的新员工之一,他曾两个季度连续获得了“A”,做过的两个重要项目都是一次调试成功。而最后的工作,是“老总亲自启动”重要的项目之一。
但有华为员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胡新宇个人不量力而行。“我们所做的,是为提高
生活质量,像他这种以健康换来的A考评有什么意义?”
●自愿?
华为公司称,胡新宇加班是“自愿的”。
“项目紧,逼得没法,没事怎会自愿加班?”张宝可反驳道,“华为是变相的用超负荷工作进度和工作量,来迫使员工加班,并与很多考评制度都和加班挂钩。”但她承认,胡新宇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傅军则表示,有关这个项目“只有三个人在做”纯属误传,华为的研发工作任务不存在过重问题,他们拥有世界领先的管理经验。
●连续加班与死亡的关系
傅军对本报记者说:“他是因病去世,与加班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位发言人还表示,医生没有找到病原体,“比较科学的说法,任何一个人由于劳累和压力,免疫力都会下降。”
“连续加班30多天,直到病倒,这样的事实不能说明吗?”张宝可说,“就连嗜睡阶段胡新宇说的胡话也全是和工作相关的——那些专业术语。”
●法律责任
6月13日,胡跃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几次协商谈判中,华为提出的条件是“避开公司的责任问题”。“我们也咨询了一些律师,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小。”他说。
胡跃农还说,对于华为的救助和善后,家属表示接受。
华为按照“人道主义”的原则为死者处理了后事,但否认在法律上的责任。“他跟因公去世不一样。”傅军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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