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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一醒来,发现自己得了一大奖。该奖便是“感动中国”大奖。倒也不是因为在下今年在报纸、杂志上胡说八道有功而得此荣誉,而是因为,这次这项评选中的“年度特别奖”发给了“中国人”这个群体。由于在下的国籍并无更改,所以也算在得奖的人群当中。
这应该是件让人挺高兴的事儿,去年天灾人祸频仍、各种活动不断,不论是冰灾还是地震,奥运还是残奥,由于并未去国离乡,我都经历过了。灾祸自然不必说,也是捐了一些钱,算是尽了微薄之力。奥运期间遵守各项临时措施,不论是单双号限行还是微笑对待远客,也都做到了的。作为一介国民,自觉还算合格。
但是且慢。作为一个一直比较低调的人,对于“感动”这件事,我有些别的想法。一般来讲,说起感动,都应该是感动别人,自己总是感动自己,就未免感情有些过于丰富了。“感动”多发生在感情领域,比如追求爱人时,要是自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恐怕就会出问题,因为这事儿能不能被对方接受实在还未定,要是先把自己从心理上摆成个情圣的样子,估计这姿势未必好看。对方会觉得您过于自恋,到底是为了求爱还是为了让自己有个感动自己的机会呢?
有鉴于此,对于自己感动自己这件事,我个人是抱有警惕感的。与“批评与自我批评”相比,“表扬与自我表扬”在我们这里恐怕更常见。外国的表扬就不必说了,那是急如闪电一般要拿到国内发表的,“自我表扬”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这个“感动中国”最终能够把全体中国人都纳入其中,已经达到了“自我表扬”的巅峰状态。因为这个活动叫做“感动中国”,那就是说观众是所有国人,而全体国人获选的话,就等于没有了观众。您看见过没有观众的演出么?那肯定不叫做演出,而叫做自娱自乐。
说起来这个创意或许取自美国的《时代》周刊,2006年末,该杂志把当年的“年度人物”颁给了全球网民。但学习这东西确实也需要智商。因为世界上有上网的人,也有不上网的人,这个演出是有观众的。一旦做出全称判断,把所有人都包含在内的话,就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某种动物了。“感动”一旦把所有人都加入进去的话,基本就算是一种忽悠,让大家陷入集体无意识当中,在全体的辉煌之下进入一种催眠状态。您看过那种歌手演出没有?歌手在台上高喊:“现场的朋友们,你们是最棒的!”——我怎么就最棒了?是因为鼓掌卖力还是跟你唱得一样好?还是因为我掏钱买了门票,所以我就最棒了?如果掏钱就成了最棒的,那么这世界就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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