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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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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1: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央视: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
       “央视”一个天天宣传要求百姓要做守法的公民,结果自己就敢违反《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未通过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私自的从厂家直接购买存放并在在市区燃放A类烟花,并且还是‘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而且出事后不检讨自己的过错竟然引导大家讨论‘烟花爆竹’放还是不放来转移大家视线。
       这不是混淆视听吗,你央视大火是因为你央视违反法规燃放明令禁止燃放的A类烟花,这与放不放烟花是没有关系的,这简直就是自己违法了不检讨自己的责任却推脱是法规让央视倒霉的。要是按照这个逻辑走,如果央视那天要是因为偷电着火了,那央视是不是就可以说:电能引发火灾以后大家不要再用电了!

       看来央视的真实意图还是: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


附:全是官方的证词哦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2/10/content_10794165.htm
不听民警劝阻 央视新址火灾系非法燃放烟花所致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2/10/content_10795015.htm
不听民警劝阻 央视新址火灾系非法燃放烟花所致 新华网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16条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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