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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8日,随着“奉新县第二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的正式营业,江西史上最牛民营医院终于粉墨登场了!该民营医院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的城南新区,由来自邻县——宜丰县外商独资兴建而成,是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本欲将县中医院南迁并改制,后因不符合当前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强化公益性质和政府职责,最终就演变为“奉新县第二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奉新县新闻节目中有过多次相关报道,在2008年2月12日出版的《宜春广播电视报》第1版有该院介绍和大篇幅招聘广告。
且看该民营医院最牛之处:
1、划拨用地 是采取政府划拨的方式取得34亩耕地而兴建,据传涉嫌以县中医院南迁名义享受该土地政策。而该地段土地上市出让价约合50万元/亩,1700万元的国有土地就轻易划拨改姓“私”了。并且其医疗建筑楼仅约占8亩,剩余26亩地将全部用于兴建6栋所谓的“职工宿舍”,另涉嫌搞房地产开发?
2、财政拨款 该民营医院注册资金3000万元(实际投资相差甚远),竟然登记为差额事业单位,并享受80个财政差额拨款编制(允许自主招录15人、县内公立医院调入65人),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这80人的相应人头经费拨付给该民营医院,通俗地说,就是政府财政出钱聘请人员为私企赢利。据有关政策2009年始乡镇卫生院将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我省人均12000元/年),而调入该院的大多为乡镇卫生院人员,照此计算,该民营医院仅享受财政拨款就获利非浅。此前听到的多是地方财政“甩包袱”,可这却“揽包袱”,牛不牛?
3、违规冠名 该民营医院冠名为“奉新县第二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违反了2006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非政府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冠名为“省/设区市/县(市、区)名+识别名称+通用名称”, 其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如“省、市、县(市、区)”字样。如“江西女子医院”、“南昌华夏医院”等等。
4、“非营利”性医院 该民营医院大小股东若干,却被当地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成本”特征的非营利性医院,股东们真会放弃“分红权”而搞慈善事业吗?“非营利”名符其实吗?
5、导致县内乡镇医院人员严重流失 因有文件承诺“该民营医院与政府公立医院无任何区别”,“可确保调入该院人员回调原单位”,导致县内多个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急剧外流,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也违背了国家“大力发展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
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新医改方案中规定: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请注意是依法兴办);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请注意仅限于公立医院)。而象这所“奉新县第二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虽然是标准的民营医院,但却享受政府公办医院所有待遇,尤其是在“划拨土地”和“财政拨款”方面,是否涉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南昌、宜春那么多民营医院,都有享受“划拨土地”和“财政拨款”吗?
今年8月中旬,《消费日报》驻江西记者站的两位同志曾专程到奉新采访,并要求当地对违规之处作出解释。8月底,记者在南昌得到当地整改方案后,“闹剧”看似结束了。谁知,一切还是照旧,敷衍了事、瞒天过海的伎俩被某些人演绎得淋漓尽致。
该民营医院一负责人在游说进人的过程中,口出狂言,公开叫嚣“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你们还担心什么,中医院的人去告啊,就是告到天上都不怕,我还不是照样开张,照样营业......”。殊不知,公民有合法投资、办院的权利,但却没有特权借此侵吞国有资产。同时作为宜丰县卫生局副局长,你应该更清楚,目前宜春市最大民营医院——浙赣友好医院得到了政府什么,兴建中的宜春心血管病医院(由青龙集团投资3亿元与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联办占地280亩的民营医院)又得到了政府什么,划拨土地?事业编制?财政拨款?违规冠名?国家早有规定:不再新批政府公立医院。可就有某些人奇思妙想,整出个“与公立医院无任何区别”的民营医院,可谓牛气冲天!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地对民营医院不惜代价地全力扶持,而对公立县中医院却只顾拆不管建,让县中医院职工苦不堪言地度过了动荡的18个月,并且仍将持续,不知尽头......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和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真是让人费解。
网友跟帖评论摘录(目前点击率近70000,有200多帖)——
1、我不是北京高官:投资商是我们宜丰县的啊,你们奉新县委书记也是我们宜丰的.我们宜丰人就是牛!
2、pqnv:这家民营医院的牛劲正来自政府的支持,他们享受了非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政策,正可谓是"官商勾结"的腌脏灵魂又一体现。这样的事希望上级领导管一管。
3、茗斋客:
“中西医结合”疗效好!
4、pqnv:世上事无奇不有,奉新县近建办一所民营医院竟能享受了非营利性医院所有政策,可称谓为“牛医院”。
5、tmdsmsd:怪胎!纯粹是官商勾结产下的怪胎!什么非盈利性私立医院!说得难听点就是婊子立牌坊!
6、jxhdf:确实是牛!人民医院.中医院的牌子都挂在个民营医院.而且有财政拨款!划拨土地!是不是某些领导有股份?不能谁有这么大能量!
7、看了再说:据我所知,政府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只是购买民营医院的服务,可以参加医保.农保.城保等,象你们说的这样,又是土地又是差补,我想可能是你们地方政府有的是钱,为民做做好事吧,但又看到说,对你们中医院只拆不建,这就使人想不明白了,这件事还真奇怪
8、iuhgnehz:顶一下,这事要让大家都知道知道!!其中的水很深啊!
9、愤天下:私立挂着国家的牌子骗钱,晕。
10、客人:到目前为止,这可能是全国最牛的民营医院。真是牛,牛,牛,高,高,高。
11、江西大地:打着民营的牌子为老板谋利,政府居然还承担人工成本,招商引资打倒贴吗?
12、tmdsmsd:这个貌似公立医院的民营医院,正在县、乡各个医院和私人诊所努力购买住院病人,按照患者住院总费用的15%支付给介绍人——也就是“托”。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患者终是冤大头.
13、吉州太守:这介绍托的人可是发财啊,如此来个大病几万块,不就几千到了手,再说老百姓哪知道内中这么些鬼名堂。
14、赤脚走路:典型的骗人。
15、客人:问:在中国谁的权力最大?答:县委书记。
16、tmdsmsd:在中国,县委书记的权力是够大的.尤其是在当前,若是沾上了招商引资的光,什么都可以"特事特办"了.就如"湖北一个小木匠,以投资为幌子,连续诈骗宁夏和呼和浩特省市政府17亿元"的新闻里一样.
17、载舟水:难道招商引资项目就可以违法违规吗?就可以借机侵吞国有资产吗?今天听说10天前又有记者到奉新县调查该医院违规享受财政拨款的情况啦,也不知有结果否.
18、愤天下:把公家的钱变成私人的,还冠以公家名义,绝对是震撼,有创新。
19、愤天下:当地ZF除了给该民营医院送土地、送人员、送拨款外,还变着法地送钱,据传招商协议中规定,该民营医院若于2008年10月建成使用,ZF额外奖励其现金20万元。为了得到这20万奖励,该院就匆匆炮制了个“试营业”。
20、一介平民:最新消息:奉新县第二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已作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医疗改革示范医院在全省交流,很快会在江西电视台报道,同时,省、市分管卫生的领导都将在电视台发表讲话.
又:目前,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大江网记者已采访制作,只侍省市主要领导谈话,制作完毕,很快在全省主要媒体刊登.
21、载舟水:哈哈,如果是这样,那就牛上加牛啦!不过,三鹿出事前也很牛,国美老总黄光裕出事前更是笼罩在光环下。
强烈建议全省一视同仁,把所有民营医院统一定性为事业单位,政府给予划拨土地、事业编制、财政拨款等待遇。国家新医改政策也不要再有公立和私立区别对待。
再建议所有房产商变通经营方式,医院+房产,一本万利。
南昌、宜春的民营医院,你们可亏大了,学学奉新样板吧!
22、载舟水:太好笑了,上网就是不务正业?按此逻辑,全国有2亿多人都是不务正业?胡总书记还上论坛与网民在线交流,省委苏荣书记还在网上问计于民呢。
还有“三个月后你在干什么去了”这个问题,以后的事谁能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我遵纪守法不至于蒙冤入狱;二、我不会违背良心为私人医院赢利。
附: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摘录)
(赣府发〔2007〕19号 2007年9月11日)
(五)健全和完善中医服务网络。各地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配置好中医卫生资源,形成以省、市、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县及县以上政府都应办好一所中医医院。不得随意撤销、合并中医医院。
(六)建设好各级中医医院。各级中医医院是中医服务网络的骨干力量,各级政府应按照中西并重的原则,与同级西医综合医院同等对待。切实加强对中医院的政策扶持。
(三十)贯彻落实中医药政策。国家对中医药的总体方针政策是发展传统医药,实行扶持为主,保护优先,遵循规律,发挥特色优势,中西医并重,促进发展。各级政府要把中医事业的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保障措施,促进中医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十一)增加对中医事业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对中医事业的经费投入,增加幅度应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中医事业费要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发展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扶持中医事业。应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加大对中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中医医院建设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工程投资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并按照中医医院建设用地要求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奉新县中医院度过的18个月动荡时光,全体职工部分维权日记——
2007年5月8日,院长带中医院南迁改制协议到院讨论,遭到院班子成员及全体职工的坚决反对。
5月9日,职工为医院改制到县级群体上访。
5月17日,职工代表为医院改制到省级上访。
8月16日,职工代表为医院将被拆除到县级上访。
9月6日,职工为医院将被拆除再次到县级群体上访。
9月17日,县拆迁办欲拆食堂被职工阻止,职工自发入住24小时轮流值班护院。
9月21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冯川分局5名干警奉县委书记之命以办案形式介入到院调查上述一系列事件,扬言要抓认定的所谓的职工“头头”。
11月6日,早上6:30,政府动用冯川分局、防暴大队、刑警大队、森林分局、城管大队、拆迁办等近两百人强行清场后用勾机拆除了食堂,内有空调等财物一并被毁。
11月7日,职工到省信访局、省卫生厅群体上访,晚上22:30被副县长、县信访局、卫生局、公安局、中医院等部门领导接返。
11月12日,县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率领信访局长、卫生局长到医院召开职工大会。
11月13日、14日,省卫生厅曹副厅长、市政府舒副市长专程为中医院事件到奉新调研。
11月16日,市信访局冉副局长、一科长专程为中医院事件到奉新调查。
11月30日,县卫生局召开党委会决定医院书记全面主持中医院工作,后来证实院长被抽调去城南民营医院搞协调工作至今。
12月24日,县审计局、卫生局对70%职工联名反映院长任职4年期间的一系列问题进院开展审计工作,至今无结果。
2008年1月,政府违反对职工的承诺将医院精神科(老住院楼)拆除。
5月,医院职工前后四次自发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达23000元。
6月20日,进出医院的道路东端被彻底堵死,而早在1月份西端已被占堵一半,医院业务收入急剧减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结果。
7月9日,职工按程序登记参加县委书记大接访遭到黄百文书记推诿、拒绝。
7月11日,已离院8个月在民营医院搞协调工作的院长在卫生局允许下采用欺骗手段拿走医院法人公章,造成医院财务运转不灵。
7月22日,新任命的院长正式上任履职。
7月23日,县拆迁办领导到医院商谈剩余主体楼的拆除工作。
8月11、12日,《消费日报》江西记者站两位记者到县采访。
来源于[江西论坛](http://bbs.jxcn.cn)
原文出处:http://bbs.jxcn.cn/dispbbs.asp?boardid=6&id=230387&page=0&sta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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