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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安晚报》报道 安徽临泉县于寨一名12岁的小学生,莫名其妙地被警方上网追逃,在被排除作案嫌疑一年之后,读初一的他又被警方抓进看守所,关押了3天之久。
初一学生被关看守所
“小武(化名)是去年8月1日上午9时多被关进看守所的。这一天,我们记得太清楚了。”前日,小武的家人告诉记者,事发当时,读初一的小武正放暑假在家。
小武的父亲介绍,去年7月31日23时许,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所长韩海龙来到他家,要找小武核实一起发生在徐州的案子。因为当时小武已睡觉,小武的父亲说,第二天上午8时多,他就带着孩子来到了派出所。
来到派出所后,有民警问小武:“你可去过徐州?”“我都不知道徐州在哪,我在上学,没有去过。”小武说。
小武的父亲说,在接受派出所民警讯问后,小武被民警带至临泉县公安局,并于当天上午9时多被送进看守所,直到8月3日23时才被释放。
一年前已被排除嫌疑
小武的父亲告诉记者,2007年4月至7月,一盗窃团伙在江苏徐州云龙区进行入室盗窃,有个团伙成员落网后供出一个名叫小武的小孩,还提供了具体地址。后来,徐州云龙区警方就将小武上网追逃。
他说,2007年8月,徐州办案民警谢峰松和吴斌等人专门来到临泉,调查小武的事,当时有于寨派出所民警张旭杰一起来的。两地警方来到小武就读的于寨希望小学,并对小武进行了当面辨认,而后,又对小武的哥哥进行了辨认,认定小武不是犯罪嫌疑人,“他们说我孩子没有作案嫌疑。可哪知道一年后还是被关进了看守所。”小武父亲说,他对此很不理解。
徐州警方给孩子1万元
小武父亲这一说法,在徐州云龙区警方一份《关于小武事件的情况说明》上得到了印证。
这份说明上说:2008年8月1日小武被临泉县公安局刑拘,是因为我方对小武实施上网追逃,系我方在侦破案件过程中工作方法不当所致;因为在此事件中存在一定不当,“出于人道考虑”,经与小武家人协商后,徐州云龙区警方支付给小武1万元。
孩子时常噩梦中惊醒
小武的家人告诉记者,现在孩子不能看到警车和警服,看到就会发抖。站在记者面前的小武,很长时间都不愿开口讲话,最后只告诉记者,他不敢回忆这事。
小武的父亲说,从去年8月1日9时关押到3日23时释放,这段时间的遭遇对孩子的精神打击太大了。“那以后,孩子经常从噩梦中惊醒。”
记者来到临泉县于寨派出所,但韩海龙所长不在。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小武是徐州警方上网追逃的,“我们只能无条件抓人。”由于案发地在徐州,他们也没有权力审查。“人关错了,也是徐州警方的错,应该他们来承担责任。”
网址:http://news.sina.com.cn/s/2009-03-12/063617390108.shtml
[ 本帖最后由 judge 于 2009-9-17 16:4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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