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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是声音,英语是艺术,英语是情景,英语是思维,英语是修养。
快乐是一种能力,个性是一套思想体系,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是人的天性,学习是生命趣味盎然的源泉。
谨将此文献给 - 早已走出校门、但仍有英语情结的成年人
返朴学习法是古代英国人和现代美国人都在用的方法,是莎士比亚用过的方法。莎士比亚没上过大学,只读了三年乡村小学,他在三十岁的时候词汇量达到30万个。
返朴学习法是远古的呼唤,呼唤学英语的中国人走出背单词、记语法的误区,逃离文字符号的陷阱,冲破屡战屡败的黑暗,走向快乐、坦途、成功。
学英语就像赚钱一样:走不出大山、困在几亩薄地上的农民年收入300元,进入美国大公司的IT白领年薪300万。因为路径不一样,方法不一样,所以收获就大相径庭。
无论你是13岁还是30岁,无论你目前只有300个词汇量,还是3000个,只要你马上行动,返朴学习法会让你在业余时间里轻轻松松学会英语,在欣赏、审美的快乐时光里让你的词汇量以每年一万个的速度递增,从而实现英语学习上的"滚雪球效应"。
返朴学习法是一叶扁舟,它能帮助你走出贫困的大山,漂向成功的彼岸,成为世界公民。
英语是什么?
英语是声音,是艺术,是情景,是思维。一个人的英语水平,与其说是技能,还不如说是修养。
英语是声音。正如五线谱符号并不是音乐一样,记录英语的文字符号并不是英语,最多只能算是“英文”。瞎子阿炳不识谱而演奏优美的音乐,瞎子荷马不识字而创作出千古绝唱的史诗。咿呀学语的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是文盲,他们基本没有接触过文字,但他的语言能力发育得非常好。声音是英语的本质,声音是一个人英语系统的基石。先有声音而后有文字,先有音乐而后有五线谱。
学音乐的人光靠死记硬背五线谱,不可能找到音乐的感觉,不可能学好音乐。无论是钢琴、提琴还是歌唱,它们都是声音,是靠吹拉弹唱发出的声音。人们用符号记录声音,当他们看到符号时,条件反射地会引起音乐家歌喉的振颤和手指的弹跳。同样,识字的人看到文字符号时,会引起他发音器官的运动,无论朗读还是默读,其本质都是运动。
学英语的中国人绝大多数都是从学符号开始的。这些人大都已经识字,他们急功近利地想找到一条学习英语的快捷方式--背单词,他们试图在英语的字母符号与汉语的方块字符号之间建构一套"翻译+语法"的符号转换系统,这样就把英语学习的过程简化成了死记硬背电报密码的过程,于是这过程枯燥而艰辛,掉进了符号的陷阱里。大部分人半途而废,只有少数人凭借着非凡的毅力,坚持了十年,二十年,但最后学成的却是聋子英语和哑巴英语。这不仅是英语听说能力上的障碍,更是英语思维能力上的障碍。
当面对着英语资料的时候,他们不是在读书,而是在“看”书。他们始终是在给符号相面,始终是逐词翻译,再套用语法规则来逐句翻译,所以他们始终都是在用汉语思维。
任何民族的语言都是从听开始的,因而轻松流畅,自然天成。很多人能讲多种外语,如西班牙国王查尔斯五世所言:“我对上帝讲西班牙语,对女人讲意大利语,对男人讲法语,对我的马讲德语。”无论什么语,只要从声音开始学,都会很容易学好。
词汇、句子,以及整个英语系统,以声音的形式存进了我们的潜意识。当我们的思维需要用英语表达的时候,意识流激活了发音器官的运动,发出英语的声音。人是高智能的录音机,词汇靠听去积累,句子靠听去掌握,语法更是在听的过程中水到渠成。5岁的孩子没学过语法,然而他的语言丰富,语句流畅,没有语法错误。
相反,一个学英语的中国人记忆了一大堆的语法规则,去造句,用语法堆砌词组,然而他们大量地犯错误,病句百出。正如亚历山大所言:“他们成了需要补课的学生,”然而,越补课越出错,还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误。于是,只剩下失败和挫折感,摧毁了人人与生俱来的语言天斌和语言兴趣。
语法是什么?如果把学英语比喻为孩子身体的自然发育,语法就是医生用来做病理检查的规则。为了学英语而记忆语法,其荒谬程度恰如孩子为了长身体而去记忆医生们的病理规则。学语法导致了失语症,甚至是集体失语症。“邯郸学步”的故事是人生哲理,更是英语学习上的哲理。
一个大男子,为了学更优美的走路姿势,最后竟不会走路了,只好爬着回家。近年来,美国心理学家关于口吃现象研究的重大发现,对我们的英语学习有深刻的启迪。孩子之所以会口吃,病根不是在孩子身上,而是在父母身上,在教育者身上,是训练的结果。口吃既不是源于遗传,也不是因为模仿。每一个孩子在学说话的时候都会口吃。非口吃家庭的父母顺其自然,孩子在宽松、愉快的气氛中越说越好;口吃家庭的父母以及邻居们特别害怕孩子口吃,对孩子偶然出现的口吃现象非常重视,大惊小怪,严厉训斥,严格训练。于是孩子在恐惧中口舌僵硬,口吃被固化下来,成了真正的口吃。
无论学英语的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都必须顺其自然地听,随心所欲的说,趣味盎然的读。这才是最原始、但也是最完美的方法。千万不要去纠错、矫正、训练,因为那样做肯定会弄巧成拙。
当我们知道了听的重要性之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听什么?怎样听?很多人不是没有听,他们不是不重视听,甚至用复读机不厌其烦地听。有道是“充耳不闻”,听的繁体字是“聽”,听不仅仅是耳的工作,更重要的是用“心”去听。
当我们走到集市中,那里有上千种声音在嘈杂作响,而我们同时只能听到一种声音:叫卖声或讨价还价的声音。感兴趣的事物才能吸引并集中你的注意力,你能够听见它们。你不感兴趣的事物,即使是老师讲课也是噪音。一个人是不可能记住噪音的。当我们反复听课文的时候,往往因厌倦而充耳不闻,于是课文就成了噪音。带“注意力”的听才是有效的听,否则听到的声音将是噪音。
“注意力”源自“兴趣”,“兴趣”源自“新鲜、美好、惊险、生动。”0--3岁的孩子对生活、社会、环境十分感兴趣,觉得它们新鲜、美好、生动。大一点的孩子以及成年人,他们自身生活的社会环境已略显单调、乏味,而电影、电视、小说里的故事永远是“新鲜、美好、生动、惊险的”,所以它们才是永恒的“兴趣”源泉。
英语是艺术。无论是孩子还是语言大师,都不是为了学语言而学语言,都是在欣赏“新鲜、生动、美好”的生活和艺术。在此过程中无意识、顺便地学会了英语,并且学得非常好。斯坦福大学教授爱德华.萨皮儿在《语言论》中说:“语言是我们所知道的最广博的艺术,是世世代代无意识创造出来的无名氏的作品,像山岳一样伟大。”面对像山岳一样伟大的艺术--英语,靠死记硬背是无济无事的。最正确的态度是欣赏,欣赏文学作品。
林语堂先生在北大当教授的时候说:“据我所知,那些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水浒和三国看来的,仅仅靠一学年五六十页的国文课本是学不好国文的。”英语更是这样,那些作家、记者、口才好的人,无一不是大量读书的结果。无论学英语还是学汉语,读小说之所以会有神奇的效果,是因为小说以美好和生动令我们产生浓厚的兴趣,而兴趣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任何人在读小说的时候都是凭兴趣而自由选择的,但不一定非读名著不可。今天读不出兴趣来的小说,千万不要强迫自己去读,即使是名著。当迫使自己硬啃的时候,读小说就变成了做功课,美好的艺术欣赏就变成了奴隶般的劳作。即使是那些著名的文学家,也不可能喜欢所有的名著。
千万要尊重你的兴趣,千万要珍惜你的自由。这就是为什么课本往往让我们感到厌倦的原因。伟大的爱因斯坦不仅发现了相对论,更发现了一些学习方面的真理。他说:“学习,第一是兴趣,第二是自由。”即使是一头健壮的猛兽,当喂给它的食物是经过人们精心挑选的时候,这猛兽也会丧失吃的本能。
学习是人的天性,学习是人的本能,学习是生命趣味盎然的源泉。当我们埋头于干燥的课本,失去了兴趣,失去了自由,像厌食症般地厌倦英语的时候,我们面对干瘪的收获,面对失败,我们开始怀疑我们的智力,在自卑中失去了学习的乐趣,甚至生活的乐趣。
英语是情景。所谓语言环境,又称语言场境,语言情景。真实的生活情景和虚拟的故事情景,前者为生活英语,后者为艺术英语。后者更丰富,更新鲜,更奇妙,更惊险,因而更有兴趣,更具吸引力。生活英语让你学会的不过是文盲英语,而艺术英语让人成为语言大师。情景中的英语是一种联想,是一种联系。英语不仅是对情景的描述,更是构成情景的部分。人的大脑最喜欢,也最容易记忆情景。
生动的故事听一遍就能完整而清晰地记住。你记住的是情景,是连续的一幕幕的故事情节。英语的声音是情景的一部分,记住情节便记住了英语,听到英语便想起了情节和情景。
母语环境里长大的孩子记忆了大量的生活情景,顺便记住了大量的日常用语;读小说的人生活在虚拟的故事情景里,比在母语环境里生活的孩子更轻松,更快乐,更高效地掌握了更丰富的情景英语。
在美国的一所名牌大学里曾出了这样一则真实的故事,一个来自中国的学生,在英语写作课上,其文笔之流畅、优美远远超过了来自于美国和英国的学生,以至于老师误以为是抄袭而判了零分。
任何一句英语都是情景中的英语。在生活情景或故事情景中出现的生词和新的短语,我们往往能从语境中推测出它的意思;即使需要查词典或生词表,由于这个生词或短语你是在故事情景中遇到的,它与语境、情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往往非常容易记忆。
我们常用的先背生词表、再读课文的传统做法,貌似节省时间,其实是浪费时间。背单词将鲜活、生动的英语变得枯燥、单调。无论是在真实的生活情景中,还是在电影、小说里的虚拟的故事情景中,我们遇到的人物很容易记住。相反,在陌生人的集中营里,或是在大澡堂里,你可能一个都记不住。
生词表里的单词恰如集中营里的陌生人,或大澡堂里的裸者。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建立联系的过程,因而越是有联系的东西越容易记忆。研究记忆的专家发现,一位普通的巴黎出租车司机能记住巴黎大大小小一万多条街巷。一条街巷比一个单词的信息量要丰富得多:这条街巷的地理位置,建筑风格,风土人情等等。设想将巴黎出租车司机记住的一万多条街巷的信息编成一本地名词典的话,将有数百万言。
一本数百万言的地名大词典,这世界上无论多么聪明的人都不可能背下来,而一位普通的巴黎出租车司机之所以能记得非常好,不是因为他智商高,而是因为他是在接送客人的一幕又一幕走街串巷的生活情景中记住的。当我们在电影、小说的故事情景中学英语的时候,会出现奇迹。
笔者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中学没学英语,大学里由俄语老师教了一点点英语。20多年来一直怀有一个英语情结,希望能学好英语,去阅读罗素的原著,去听罗斯福、马丁路德金原汁原味的演讲。我曾一次又一次试图将英语拣起来,然而像大多数学英语的中国人一样,掉进了符号的陷阱里,一次又一次以失败而告终。
当我阅读了一些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成功学方面的书籍之后,再去观察和思考英语现象的时候,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顿悟。非常幸运的是,光盘技术将美国电影很廉价地送到了我们面前;更幸运的是,我找到了一套英语小说,共五十本,设计成五十级阶梯,第一本小说仅有几百个词汇量的人读起来也会轻松、流畅,只有美好,没有障碍,只有乐,没有苦。
在整个的一本小说中增加了二百个生词,每一个生词在不同的故事情节中多次重现,一回生两回熟。读完五十本小说将超过一万五千个词汇量。笔者在十个月里,很业余地用零碎时间,读完了这五十本小说,真有登临泰山而一览众山小的感慨。四十岁以后才明白,学英语竟是如此美好的、轻松、快乐、高效。于是,萌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将这种感觉、思想、方法传递给更多的同龄人,让更多的学英语的中国人走出误区,走出黑暗,避开陷阱,去美国电影和英美小说中感受英语之美。
克林顿说:“21世界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不是看他拥有什么,而是看他知道什么以及怎样学习。”一个学会英语,学会学习,学会读书的中国人,较之于美国人将会变得毫不逊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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