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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泄漏,温州大批贪官集体腐败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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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2: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丝晨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近日,一份由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以下简称“旧城指挥部”)泄漏的内部购房者名单在网上传开。爆出大批与“旧城指挥部”有“工作联系”的部门高官以“未批”的销售价格买房的记录。“旧城指挥部”对温州市政府做出的解释是:“2005年我部为了缓解安置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尚未办理销售手续按暂定价销售给外部人员......”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外部人员”都是温州高官,而且他们瓜分的房子都是温州市区最好的地段的最好的房子!,所谓“未批”价格当然是远低于市面的价格,而这些地段许多拆迁户至今仍然没得到安置。

  “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就是温州出逃法国的官员杨湘洪妻子游捷的工作单位。

  以下是在温州、网易等论坛发布的原帖,从内容上看应该是熟知内情的人员所发,该贴详细地介绍了贪官们如何通过购买低价房侵吞国有资产掠夺群众利益的几种操作手段。温州本地论坛已经彻底封杀该贴。法不责众,由于涉及的官员太多,估计这个贪官买房名单最后也会不了了之。

  

  

  


  

  


  


  

  


  


  

  


  


  

  


  


  

  


  


  

  


  


  

  


  


  温州旧城领导内部购房贪污的猫腻解读(附表)

  作者:kekemingtian 提交日期:2009-3-23 16:01:00 访问:52 回复:0

  ??温州这几年房价上升迅猛,平民倾一生所有不见得能购一套房,而有权有势者通过种种特权轻而易举地拿到好房或直接放盘赚取差价,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发表此文,希望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能关注和杜绝这些现象,让我们的社会更美好、更和谐!

  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以下简称旧城)领导利用职权将拆迁房中最好的顶层房、跃层房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为己有,主要操作如下:

  1、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门、信河街拆迁户拆迁了3-10年未安置的比比皆是,旧城对外讲安置房源不够,房子未建成,实际上旧城内部剩余房源很多,不是用来安置拆迁户用的,而是用来留给自己便宜购买的;

  2、 高楼大厦建成以后,先把最高、最好的房子留给自己、亲朋好友或上级领导,再把剩余的让拆迁户认购,剥夺拆迁户选购最好房源的权利;

  3、 在卖给自己、亲朋好友或上级领导房源时为掩人耳目叫原先直属的价格评估所(华正房产评估所)评个远低于市场的“市场价”。大南门顶跃,市场价4万元以上,而评估价只有1万左右,如面积在300平米左右的房子,贪污的金额就等于300×(4—1)=900万,国有资产一套房子就流失900万,而给拆迁户的评估价采用经发改委通过的真实市场价,如此2种标准处理,用这种手段欺骗上级领导和人民,一般人看不出来;

  4、 安置房出售给非拆迁户,旧城内部也没有一套申批制度(其他制度都很齐全),没有制度就失去监督,这是历任领导给自己留的方便之门,也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大门;

  5、 在卖给自己、亲朋好友或上级领导房源时具体手段如下:

  ① A购买房子,与领导关系密切的,先付几万元订金,A再找下家B,让B出钱买房,同时把差价给A,差价少则二十万至百万元,多则百万以上,如果这些房源拿出来公开招投标,几十万上百万的国有资产就不会流失掉;

  ② A是领导得力“助手”,领导就专门授权A,先把旧城房源以低价假卖给B,B再把房子以市场价卖掉,B拿的差价按2:2:6分成,领导得6,A得2,B也得2,如果差价是50万,领导就得30万,A与B各得10万,如此操作20套,就有近千万收入。

  6、 旧城领导也很聪明,怕违规卖房时有人投诉,因此市里一些领导过来要房子,旧城领导就双手奉上,原本安置给拆迁户的房子,就成了旧城领导拍马屁的极好礼物,上级领导拿了房子,这些投诉就不会认真追究了,如此,人民群众还有什么办法呢!

  7、 旧城领导的聪明还体现在加强内部“团结”上,为应付上级考核,加强内部勾结,构成利益共同体。只要与领导亲近的,认真为领导服务的职工,向领导申请以“市场价”购买一套安置房,领导会根据其对他的贡献,同意其要求,拿了房子,自然也就会维护领导的“威信”,成为利益共同体,共同打击那些刚正不阿的人。

  因此,旧城违规卖房不是一个独立的事情,而是旧城作为一个机构的最大腐败现象,它污染整个旧城机构,污染整个旧城队伍,污染温州市旧城中心的拆迁改造工程,是旧城国有资产流失贪污腐败的源头,是党内的毒瘤,此毒不除,人民公仆形象扫地!

  怎么向人民群众交代!!!

  这些房子不能以如此低的价格给这些腐败分子,应该拿出来公开拍卖,对已私下转手的、已入住的,可以照市场价来购买(只能给发改委下属的评估所评估,其他评估所都会被收买)

  请各级领导明鉴!!!

  请温州市领导明鉴!!!

  多余安置房按暂定价销售给外部人员名单

  市人民政府:

  2005年我部为了缓解安置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尚未办理销售手续按暂定价销售给外部人员的住宅有94套,现将购买人名单位及住宅地址报上。

  (名单附后)

  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

  2009年1月7日

  原贴地址:

  
http://bbs.news.163.com/bbs/shishi/12719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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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6: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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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发表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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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00: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州农民告乐清市政府乱扣近亿元土地款败诉

农民告乐清市政府乱扣近亿元土地款败诉
宽心
乐清市委书记黄正强(电话13819775678)
   
     浙江温州的乐清市加快城市建设,卖地成为政府的最大"财政收入",乐清市政府所在地乐成镇东山南村等近郊村委会大批土地被征收,其中东山南村的47亩土地为农民的安置用地,农民将该土地出让后得到3.81亿元的天地宽,但政府却扣除近1亿元的其他名目的费用,农民不服,将市政府告上法庭。




   
    由于司法不独立,地方保护主义,该案经过一审,8月29日经温州中院审理,结果是乐清市政府胜诉,农民无奈只得选择上诉。乐清市乐成镇是乐清市历代县治和现乐清市政府所在地,一直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乐清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土地升值很快。
   
    2000年至2005年间,乐清市政府在征收东山南村部分集体土地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坐落乐清市中心区的两块47多亩的土地确定为东山南村失地农民的安置用地,用于村民自建自用、村三产用地或者市场开发。
   
    2006年1月13日和2007年3月8日,东山南村先后委托乐清市国土局出让了这两块47多亩的安置用地,所得土地款3.81亿元。乐清市政府在扣除了土地出让金9500多万元和相关税费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了东山南村。东山南村认为,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规定,留用地转为国有后,收益应全额返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故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乐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留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的行为违法并予以返还。温州法院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应由国家收取,被征收单位在取得土地安置补偿的情况下,主张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于法无据。
   
    尽管政府在法律之外设置了留用地制度,并规定"土地所有权(留用地)转为国有后,收益全额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此处的"收益"是指使用土地所产生的收益,并非指土地出让金;并且留用地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为失地农民提供生活保障,对留用地的使用,应以不改变留用地的福利、保障功能为前提。
   
    现东山南村将留用地作为商业用地出让,已违背了留用地制度设置的初衷。在此情况下,乐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出让金专属性以及留用地性质,按规定提留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并无不当。由于温州司法机关为权力"背书",温州乐清一些村民纷纷上访,乐清翁垟镇的一名村委会主任陈明权已多次就土地被征用、补偿不公到北京上访,但北京的批示到地方后,乐清市有关部门不予过问。
   
    即使投诉到乐清市委书记黄正强(电话13819775678),也未见具体措施,北京批示也是转来转去,不了了之。近期,乐清等地开展所谓"书记大接访",倾听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实为作秀,翁垟镇村民陈某说,"我家生态林老是被人破坏,找了好几个部门,都没解决好。你们当官的,怎么都推来推去?"乐清市委书记黄正强本人亲自在奥运会前接防也是如此,最后百姓还是失望而归。
   
    一段时间,有的农民到北京上访,想让北京施压,但多数是花了钱,几乎没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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