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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4-11 2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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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所謂少數民族自治區這一說法,完全還是共產遺毒。
將來大家都是自治,每一個縣都是自治縣,還用得著突出少數民族自治嗎?中共的偽少數民族自治政策完全是照搬列寧的民族主義政策,過渡政府的人都被波及,可見遺毒之深。
民族只能促融,不能促分,許多民族都是中共憑空捏造出來的,將來什麼五十六個民族這一提法應立法全面禁止。在公民身份證上也不填民族一欄,既然大家都是自由中國的平等公民,不分民族,一律平等,有什麼好填的?
[ 本帖最后由 驅逐赤匪 于 2009-4-12 17:0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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