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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李敖又和四海唱片发生了纠纷。民歌手兼唱片制作人邱晨在媒体上看到李敖所写的《忘了我是谁》,很想把它谱成曲,于是偕同四海的廖董夫妇约我和李敖在财神酒店谈出版这首歌的事宜。邱晨问李敖对歌词的酬劳有什么要求,李敖说没问题,比照一般作者的酬金就行了。后来邱晨录完了音,唱片上市的第二天正准备把酬金给送李敖,李敖却开始避不见面。不久廖先生从国外回来,亲自带着礼物来见李敖,李敖说付款的时间迟了两天没照规矩来,所以要诉诸法律,不过可以私下和解,于是索价二百万元(看来他很迷信这个数字,大概是曾经比照此法成功地取得辜振甫的二百万台币吧)。廖先生要李敖给他一星期的时间做考虑,李敖答应了。廖先生趁这一个星期把所有发出去的唱片全部回收,并登报声明,经销商如果继续出售那张唱片,必须自己负法律责任。后来四海把那首歌的歌词改成了钱、钱、钱。
这段期间我已经心生警觉,懂得一些城府了。我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私章、户口名簿、画和衣物,一点一点地搬回家,等到搬得差不多了,就不再回金兰去住了。这时我开始提出离婚的要求,但李敖不肯,他说他要拖我一辈子,我心想他是很可能这么做的。没想到有天晚上他打电话来,要我到刘维斌导演家,他愿意无条件离婚。刘导演也是在台中新北里长大的世交,他的妻子孙春华则是我一直很喜欢的女人之一。
我到达刘大哥家,和春华聊了一会儿,大家便坐定下来。李敖拿出纸笔开始写离婚协议书,我心里有一种立刻可以得到解脱的期待感。他写到一半突然转头对我说,我必须把私章和户口名簿交给他,他好办理静庐的过户手续。他不知道我已经在李永然律师的协助下将那幢房子物归原主了。我告诉李敖说这么重要的东西我不能交给他,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拿去做什么。这时李敖脸色一变,气急败坏地开始骂出各种不入流的话,他又跳脚,又比武,像疯了一般地要和我单挑。我先是静静地听着,听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拿起旁边茶几上春华养的一盆很重的盆栽,照着他脑袋的方向正准备用力砸过去的时候,刘大哥一把抱住了我;我用力过猛,反弹力当场令刘大哥闪了腰。两个人就这样闹了好几个小时,后来猛然意识到天都快亮了,于是独自走到饭桌一个人低头吃起春华为我们准备的宵夜(已经成了早餐),这时李敖突然变了一张脸走到我的身边,和颜悦色地对我说:“因因啊!我们还是好好解决这件事吧!”我头都没抬地对他说:“太迟了,我们走着瞧吧!”
八月二十六日萧孟能先生召开记者会,接着四海唱片公司和我又联合起来招待记者,公布了李敖的真相。第二天所有的报纸都登出这则消息,舆论为之哗然,我整个人充满着战斗意志。八月二十八日李敖在友人劝说之下决定和我离婚。他先举行记者会,并散发书面声明,写了五条文情并茂的感言。某些与我有交情的女记者朋友拿了这份声明,立刻赶到世界大厦对我说,如果我不能马上回李敖一份书面声明,第二天报上登出的内容必定是一面倒的,因为他的文笔实在“动人”。于是我在五分钟内含着眼泪回应了他的声明。那张纸我没有保留下来,只记得内容是希望他好自为之,从此不再遇见“试探”。当天下午李敖拿着一束鲜花,打着我送他的细领带,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世界大厦准备和我签离婚协议书。当他和我握手的那一刻,我突然很清楚地意识到我们之间虽然历经一场无可言喻的荒谬剧,但手心传达出来的讯息还是有情感的,于是紧绷的斗志一瞬间完全瓦解。我的心一柔软,眼泪便止不住地泉涌,我为人性感到万分无奈。没有一个人不想爱与被爱,即使坚硬如李敖者也是一样,然而我们求爱的方式竟然是如此扭曲与荒唐,爱之中竟然掺杂了这么多的恐惧与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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