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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商品化”折射出中国式邪教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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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4: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生妹是天使的化身,是祖国的花朵,而今却成为“处女商品”。当天真纯洁、含苞待放的她们,惨遭一个个魔手的猥亵和奸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义愤填膺,为人父母者更是痛心疾首!
当周边国家流行猪流感的时候,中国这个千年文明之邦,却惊曝出一件又一件丧尽天良的强奸幼女案。先是震惊全国的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楚天金报》紧接披露“湖北男子连续强奸16名幼女,受害人最大10岁”,《东方早报》继而报道“浙江丽水多名女中学生遭强奸,传涉及多名村委会主任”的骇人新闻。目前初步能确认遭到强奸的碧湖中学女生人数为19人,碧湖镇某些村的村支书曾到村民家“做工作”,希望村民不要向外界透露信息。打开百度搜索“强奸幼女”,近80万个相关网页让人怵目惊心。从政府高官到政协委员,从大小老板到村主任,不约而同把魔爪伸向无辜女学生。从庙堂之高,到乡村之远,“中国的道德城堡已经沦陷!”
在女学生遭强奸的浙江丽水,老板“买处”很多年来就已经成为暗地里的富豪新时尚。贵州习水早在2005年,用“书包妹”待客已成生意场上的公关新招,被认为很有面子。4年后才因省领导批示而案发,甚至现在习水的旅店老板还敢打保票:风声一过,两个月后“书包妹”又会出现。前两年艺校女生被骗坐台的新闻,轰动一时。桂林舞蹈学校送22名未成年女生到杭州做陪酒女,昆明艺校8女生被安排至福州做酒吧小姐,丑闻不断。艺校女生走上坐台路,荒唐举动谁在导演?
风月绯闻,嫖娼狎妓,古已有之,国外亦然。但当下中国为何频发书包妹待客和强奸幼女案呢?此类犯罪极大程度地损害学生妹的身心健康,精神伤害将一直延续到以后的生活,导致今后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尽管国家加大了对此类恶性犯罪的惩处,在刑罚裁量上从重处罚,但是此类案件仍然屡禁不止,并且还有呈现上升的趋势,原因何在呢?在这一桩桩丧尽天良的恶行背后,我们窥探出什么?
信仰缺失昭示着道德沦丧。当今中国社会,比当年批判的资本主义社会腐朽现象,有过之而无不及。官场大多腐败,教育多有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社会浮躁不安,国民价值观扭曲。各级政府GDP施政,急功近利,以至于什么都搞产业化,社会风气日益败坏,利欲熏心,尔虞我诈,为富不仁,恃强凌弱。道德不再是约束国人的力量,反而成了世人嘲讽、贬斥的对象。一个失去信仰、沦丧道德的国度,其国民恶行势必如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子,无所顾忌,肆意妄为。试看今天之学校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以及企业经商的诚信环境,有哪一个环境还是一片心灵绿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美德在如此世风下,丧失殆尽;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荡然无存。一些懵懂无知的“书包妹”,缺失了正确道德观的引导与坚持,对社会正义丧失信心,甚至在迷惘无助中走向沉沦,贪求一点钱财,满足一时物欲,酿成人生大错。“妓女装的像学生,学生变的像妓女。”“书包妹”的出炉惊现,不正是这种堕落世风的畸形写照吗?
“处女商品”折射出中国式邪教恶行。一切性犯罪,无不为了满足和发泄兽欲。一般强奸幼女案以心理变态或者暴力胁迫犯罪居多。但当前中国发生的恶行案例,都冠以嫖宿之名,与金钱相关。公务员嫖宿幼女案、传销式强奸幼女案是最典型的案例。这些有权有钱的成功人士,已不再满足于一般的玩乐享受和刺激,而要追求日日新鲜的性猎物,更千方百计奢贪牟取一种“处女商品”。这段时间惊爆出的多个强奸幼女案,与过去同类案件有一个明显区分是,“学生妹处女”已经成为这些衣冠禽兽们日夜寻觅的“热销商品”。“书包妹”待客成生意场新时尚,“学生处女”在浙江丽水地区待价而沽。在某些地方,“学生处女”成为抢手商品,备受众多无良老板的青睐。从千元人民币,到数万元人民币,女性的贞操与尊严被标价出售,贱卖着、践踏着、侮辱着。一位做大型商业地产的朋友先后到湖南、辽宁、四川等地考察投资,当地合作方居然都以提供“学生处女”为公关手段。在广东、江浙、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的灯红酒绿场所,每年都有大批来自云南、湖南、广西和贵州等地的少女,成为某些富豪和权贵们垂涎三尺的“处女商品”。在一些权贵尤其是为富不仁的老板心中,崇尚“玩处女体现成功人士身份”,“玩处女见红,可以化灾避祸带来好运”的邪教恶念。在浙江,我就亲闻一位企业老板遭遇金融危机企业快要破产,不奋发图强,却想到丽水找个学生妹“充充喜,改改运”。学生妹成了这些权贵们的“冲喜”玩物。丽水爆丑,绝非一时偶然。
中国男人在婚姻文化和性爱文化中,素有处女情结。根据犯罪心理学统计,恋童癖患者、猥亵少女罪犯、强奸幼女犯、摧残女婴犯等,大都是疯狂的处女迷恋者。这是中国传统处女文化的悲剧,更是社会“钱有了,精神死了”的可耻现实。当前各地发生的一系列强奸幼女案,其犯罪动因,已不仅仅是“及时行乐的淫乱思想,极为低下的道德水平,淡薄的法制观念,人格脆弱和主观意志不坚定”等主观原因所能囊括。“什么都已经玩腻了,去玩学生处女。”这种富豪新时尚,才是让我们更为惊惧和忧虑的社会现象。
昨晚凑热闹看完电影《南京!南京》,我与许多观众一样,只感到对这段民族悲怆史“轻率的、商业化的揭伤疤方式”,视觉冲击有余,心灵冲击无多。但是看完这些嫖宿强奸幼女案的报道,却引起我内心久久不安和深深忧患。闹剧是把伤疤揭给人看,悲剧是把美好撕给人看。日本侵略灭不了中国,但中国人如果缺失了信仰和道德,浮华遮眼,走向沉沦,还有什么光明未来呢?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信仰,就是自毁长城。当代中国,如果再不推行民主改革,完善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那么,再多的外汇储备和再大的国民经济,也充其量只是一个浮肿溃烂的巨人。政治清明,才是大国复兴之路,才能让一切丑恶逍遁.
人的尊严,来自人格;国家的尊严,来自国格。惠特曼说得好:没有道德,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家。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4: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幼女,中国式的“猪流感”


浙江丽水市碧湖中学多名女生遭强奸,至少有10位13周岁到16周岁的女初中生曾被陈伟军、大兵等人强奸,碧湖中学被“糟蹋”的女生数量有几十人之多,其间,多个女生堕胎、被传染性病乃至被诊断为终身不孕。涉案人员中有多个村干部,在坊间传闻中还涉及多位公务员。
  习水强奸案,让人出离愤怒;丽水的强奸案,只让人觉得浓黑的悲哀。我们曾经很善良的以为习水强奸只不过是一个个案,却不曾料到强奸幼女已“猪流感病毒”式的弥漫到了各地。从习水强奸案,到贵州学生妹卖淫,现到丽水强奸,强奸幼女之病已再现了猪流感式的流毒无穷。
  “猪流感”的猖厥,根源在毒,上策在于防、中策在于控,下策在于掩。那么,强奸幼女呢?强奸幼女的病毒根源在于官,官风不正,则民风必颓;吏治不顺,则民心难安。一屋不少,何以扫天下,已身不正,又何以正天下?诸多强奸幼女案之所以骇人耳目,除了我们良知的底线外,还因为集团化强奸幼女的某些“扫天下者”的存在。“扫天下者”手握国家公器,本应是社会标杆,孰料居然还有如此众多的害群之马,以禽兽之行,为官一方,遭践一方,“横扫幼女如卷席”。
  强奸幼女之毒,上策在防,在于“不战而屈人之兵”。而要防,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大法律的威摄力,强大个案的震撼力。习水强奸案,对猪流感式的强奸幼女病毒的流窗口,本来是预防一大好时机。谁料审判前云遮雾扰,审判中的如封似闭,让人觉得正义除了面纱的功效以外,几乎乏善可陈。法律失去威摄力,流毒在所难免。
  中策在疗。治病救人好象一直都是我党的方针,下重手点死穴,不是逼急了,上峰难有毒蛇啮手,壮士断腕的决心。可是治病救人也要分个轻急缓重,伤心感冒和梅毒艾滋压根儿就不是一个病毒级别。更何况那种猪流感式几乎无解的病毒呢?强奸幼女的病毒出来了,预防时,有关部门(又是有关部门)“菩萨低眉”,将豺狼的凶残化作相逢一笑,那么,这种病毒“偶尔露峥嵘”了,扩散了,我们又何敢期望有关部门作“金刚怒目”呢?
  剩下的策略,只有“掩”了。孟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话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一掩万事休,你好我好大家好,至于那此在禽兽爪牙下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羔羊呢?当官自管头上帽,休问民女心上伤。
  但是,一“掩”就天下太平了吗?非典一掩,流言四起,天下震惶,再说了您老掩得住吗?明星放了个屁,掉地上,都要被网友挖地三尺地赏鉴赏鉴,更何况是强奸幼女这种猪流感式的大事。
  猪流感本来是在猪与猪之间传播的,就好象强奸幼妇这种病毒本意是在官与官之间传播。可现在猪流感病毒变种,猪与人、人与人之间亦可传播。强奸幼女病毒也面临着变异的危险:由官强奸变成了受害幼女协助强奸者强奸!丽水已现病毒变种苗头!病毒二代的产生,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一个极为可怕的信号!
  对待这种事,网友们的态度很鲜明:“天生万物以报官,官无一德以报民,杀杀杀杀杀杀杀!”然而,网友自说自话,他们自做自孽,就象两条永不交割平行线!虽然我并不认为这种情绪的渲泄于事有何补,但我以为在网友极端的情绪里面,还是有一点点民意的。如何将此等劣迹真正化于无形,那是上峰值得思考的问题。老百姓剩下的只有那点非理性的盲动叫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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