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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女童京城拦车喊冤,谁的悲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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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4: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4月9日,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北大、中央电视台附近,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的三岁婴儿蒋雨茜身穿写着“为母伸冤”四个字的孝服,随同父亲露宿街头,只是偶尔去便宜旅馆挂号洗个澡、歇歇脚。她和父亲都有了在北京长期寻找光明的准备。
2009年4月1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旁边,蒋雨茜的独特形象被巡逻的警察看见了,警察缴了她的孝服和手中的伸冤资料,送她和父亲去马甲楼,让资源县人民政府接他们回去。
这,还怎么伸冤?老百姓伸冤到了如此艰难的地步,是好哭还是好笑呢?反正我当时是大笑了起来,丈夫批评我很不礼貌。可是,难道还不够好笑么?我是笑我们的国家!我相信我们很多海外华人看到这一幕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大笑的!人家已经把路走到了尽头,实在没办法了才穿着孝服进京城伸冤,而我们强悍的警察竟然还要把人家最后的一点点希望掐掉,“呵呵”。
没想到三岁婴儿蒋雨茜还有一招,那就是一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轿车便长跪不起,请求最轿车里的人帮她为她惨死的母亲伸冤。
王凤,女,29岁,生前系广西资源县技术监督局公务员。
2009年2月26日下午受害人王凤被县公安局传唤作证人,被连续暴力取证18个小时后,于2009年2月27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当场死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操场上。
事发当时,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受害人王凤家属和单位,立即破坏案发第一现场,移动尸体,不作任何标识。
2009年2月28日下午5时,在县公安局无任何结论的情况下,桂林市突然来了防暴特警200余人,全副武装,荷枪实弹,不顾家属的正当要求,对老百姓进行镇压,在没有死者家属和单位领导在场和认可的情况下,强行草草尸检,武装抢尸。对尸体进行强控后,资源县相关部门发出一份没有盖章没有签名的《关于资源县2.27事件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王凤“自杀”身亡,并在南国早报上发布王凤“自杀”的消息。
这一点是资源县16万人口都知道的事实。
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派特警?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抢走尸体?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发《通报》?既然是自杀……桂林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又为什么对这起重大冤案熟视无睹,装作任何事都未发生一样?资源老百姓义愤填膺!
2009年3月31日,为平民愤,“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广西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派出“专家组”欲“复检”王凤尸体。正在南宁上访的王凤的丈夫抱着一丝希望和幻想火速返回资源。但是这些从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来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只对王凤尸体进行“尸检”,不立案。王凤的家属问他们:“正规程序是先立案再尸检,还是先尸检再立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回答:“先立案再尸检。”王凤的家属再问:“那你们缘何对王凤则是不立案就尸检?”“广西公安厅、检察院”被问得无言以对。但是他们明知自己做得不对还是要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复检”,王凤的家属及家乡父老以死相拼才保住王凤尸体不能由“公安厅、检察院”进行“复检”。
2009年4月1日得知,这些“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只不过是桂林市和资源县相关部门从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请来的他们“自己人”,而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则尚未受理此案。
2009年4月2日,“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趁王凤家属重赴南宁上访的机会,不顾王凤乡亲的抗争,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了“复检”。“复检”的结果依然是“自杀”!
这也是资源县16万人口都知道的事情。
王凤的家属和乡亲不服此结论,一面用生命守卫着王凤的尸体,一面逐层上访、报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将此案推给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推给资源县公安局、检察院,让杀人嫌疑犯自己审判自己,审判结果永远在“死者系‘自杀’,无任何人有罪”这个定义上反反复复!
缘何会有如此惊天冤案?听说只因县长黄永跃、县政法委书记韦文周是李敏的同乡(县城传闻县长、县政法委书记这二人中有一人除了是李敏的老乡还是李敏的情夫),而黄永跃、韦文周背后又有保护伞!
李敏是资源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被两个蒙面男人打成轻微伤,本属一般治安案件,但是,倚仗县长、县政法委书记是她同乡,她扬言:“谁竞敢在资源打我!我要通过公安局‘合法’打死他全家!”她的同乡黄永跃、韦文周为帮她出这口恶气,随意扩大案件事实,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不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此案被定性为特大刑事案件。由政法委书记亲自督办,指定公安局专侦专办,并专门召开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严令公安局一定要限期破案,破不了此案,统统回家种田。
县公安局盲目服从长官意志,违反法律和原则,局长亲自布置,成立以刑侦大队大队长亲自挂帅的特侦组破案,并首次在电视台公告悬赏3万元寻找线索。在这种重压、重赏之下资源县公安局冒出“勇夫”,为表功求赏,乱猜乱疑,违法办案,闹得人心惶惶,一片恐怖。
王凤的丈夫蒋富文是李敏的同事,平时不怎么服从李敏的领导,李敏首当其冲就怀疑打她的人是王凤的丈夫雇来的。王凤的丈夫先后多次被县公安局大搞刑讯逼供,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接着又以需要王凤证明其丈夫打人为由将王凤传唤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这些“勇夫”竟然对所谓的证人王凤,对一名弱女子也采用跟其丈夫一样的拷、跪、压、打等暴力手段,连夜暴力取证达18个小时后,王凤当场死亡。
王凤生前即27日上午11时08分左右,向其好友喻孝兰诉说:“我吃亏了(资源方言,是身体受到非人的折磨或女性受到性侵害的含蓄表达)”。紧接着其夫哥蒋长生打电话给受害人,问:“王凤,你在哪里?”王凤用绝望的语气说:“哥,我被逼死了。”其夫哥再问:“王凤,你到底在哪?”王凤回答:“我在公安局。”这是王凤死前最后的遗言。
2009年2月27日,王凤尸体尚未被抢走,资源县五六百乡亲看了尸体,用肉眼可看出,双手手腕有明显的对称状捆痕,大腿内侧有多处伤痕,门牙缺失,脸部左颧骨被打断,双膝盖红肿,裤头皮带失踪,裤头纽扣缺失,裤头拉练头缺失。
王凤,“死者则已矣!”我只可怜三岁蒋雨茜!2009年2月,父亲被资源县公安局刑拘;2009年2月26日母亲被公安局以证人传唤;2009年2月27日母亲惨死在资源县公安局;2009年3月下旬父亲才获得自由与其重逢。这一个多月时间里,从未离开过父母的蒋雨茜被迫离开了父母,接着又被迫接受母亲惨死却仍不能见到父亲的残酷现实。这对一个三岁婴儿来说,是何其漫长的一个多月啊!
稚声凄凄,稚儿寻母,唤母不闻声,寻母不见影!三岁蒋雨茜似懂非懂,她的母亲被公安局带走以后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她哭干了她所有的泪,哭哑了她的嗓门,2009年4月9日,她随同父亲进京城为母亲伸冤!除此以外,她没有其他任何选择。
她是那样无助、无望……她在喊天,她在喊地,她在喊母亲的在天之灵保佑她和父亲在京城能顺利为母伸冤……可是,她又是那样地坚强!她不害怕漆黑的夜晚跟父亲睡在无人的街头小巷,她不害怕风吹雨打、蚊虫叮咬,她不害怕吃难以下咽的饭菜……她似乎明白,她必须跟着父亲进北京!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2008年抗冰救灾胡锦涛主席亲临慰问,胡主席给我们这个小县城带来了温暖和骄傲,但是2009年2月27日发生的无辜王凤死于公安大院的事故以及政府对此事处理的方式,在我一个在北京的资源人看来是有些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希望桂林相关领导给资源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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