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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中国大陆的报上看到一则报道,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刘锡荣提议2009年特别需要“四个法”,目的是不能让“小金库”截留4万亿。看过之后,搞不清这个呆裱是脑残还是天真,居然提出这样的提议。
中国大陆目前的法律已经很多都起了什么作用?!不能私设小金库是大陆中央政府许多年前就明令禁止的,其中还包括了所有的国有企业。为什么到了现在还出现“小金库”的话题?真不知这位呆婊提这样的建议是他脑残还是天真的表现?还是在讽刺中央政府?我们再来看一下中国大陆部分法律颁布实施后的状况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多年有多少企业当他一回事呢?就连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及节假日工作可得3倍工资,很多企业遵守起来是两套方案,即占企业中的干部是8点上班16点下班,拿的是高额年薪;大部分工人根本没有这些《劳动法》规定的待遇,这些说明企业就把这法当成中央讨好企业干部的手法。
2008年1月1日中国大陆的温家宝颁布实施了《职工代新年休假条例》,大陆的企业干部依旧把它当成温家宝向他们献媚的表现,国企干部可以堂堂正正享受休假了,至于工人就算他们告到中央都没用。就连浙江省大型国有企业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的下属焦化分厂的基层干部(注:生产车间主任)都当他成“屁”!
对于私设“小金库”,我们不说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高层、中层的干部,就连杭钢焦化分厂的基层干部都要截流工人的奖金放入私设的“小金库”。
简单的看了一些大陆颁布实施的部分法律后,我们估计中央政府又会根据这位脑残的建议制定一些讨好各地官员的法律让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分这些钱。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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