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欺实马”说起 ——谭卓是幸运儿
“欺实马”——最新的网络名词,与“躲猫猫”、“俯卧撑”、“范跑跑”等众多名词一样,是刚刚出现的新名词,以至于搜狗还没来得及更新词库。 “欺实马”等名词的创造背景往往与生命都有着直接的联系,也就是用血的代价创造的名词,这也可能是绝对载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因为一个新名词的诞生,都是与生命的代价有关,的确是极为沉痛的创造。这也是“符合国情”的!因为生命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你连个宠物的价钱都不值的。何况那些有着大把钞票的富家子弟眼里的你,“有钱可以摆平的”! 5月7日杭州富家子弟闹事繁华区飙车案已经众所周知,这里不再赘述,因为网上太多的信息可以搜到。但是我对此“欺实马”却极为感兴趣!“欺实马”就是时速70公里的由来,我非常想知道这个“欺实马”的打造过程,但是几经思考不得要领,后来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我们现在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可能就会得出我的结论了: 一、胡氏与几个富家子弟从某快餐点出来后,邀约去某地,看大家随最先到达,于是大家开始分头行动。 二、即便是胡氏的三菱比不上保时捷、法拉利,有过赛车周冠军的胡氏毕竟不甘落后,看看谁的车快,于是一路狂奔,开惯自家的马路,当然这就是闲庭信步的F1赛道了,因此凭借丰富的驾驶经验拔得了头筹,一路领先。 三、但是,不曾想赛车在赛道上狂奔之后来到了肇事地点,倒霉的谭氏自然是史上最倒霉的倒霉蛋,你跑到F1赛道上来撞F1,就是活该的!否则“肇事者”胡氏不会说谭氏是撞了他的跑车的,若不是路人拔刀相助及时给了他两个耳光,谭氏的惹得麻烦就大了!因为你把人家车灯和挡风玻璃给撞碎了,你把人家的车造成了技术故障,还使人受到了惊吓,你不但要承担人家的经济损失,给人家修车,还要赔偿人家的精神损失。可是不醒人事的谭氏,至死不能明白他是怎么去撞的跑车!并有网友预测是以每秒15米的速度去撞的。真为这个不成熟的谭氏悲哀,你以为你是天安门广场的坦克啊,横冲直撞!的确有点“自不量力”! 四、事情出来了,那就得解决问题。有胡氏朋友说“拿钱可以摆平的”。一通电话后,胡氏的母亲来了。接着又是一通电话。交警于是就像警官奥楚蔑洛夫(契科夫《变色龙》中的警官)一样从俯视变得高仰。这期间也不乏众多的“深谙法律”的高手给胡氏母子指引迷津。于是胡母说“他还是孩子”,要媒体给点改过自新的机会。是的,他家的是孩子,别人家的肯定是“狗崽子”!再说,此胡氏并非一次玩这种高速运动,曾有过时速210码(借用一下)的超速75%的记录,胡母怎么就没有说:“孩子,可别这么玩儿了,那是玩命的呢?” 五、交警们自然不会再众目睽睽之下放过胡氏,于是带回警局,可能考虑“是孩子”的原因,于是当晚放回家反省了,于是“孩子”自己更新了QQ空间:“一片空白,闯大祸了。” 六、面对各种的质疑,交警部门积极认真的解决问题,为了给限速50KM不超过50%留有余地,因为这涉及以后的定罪量刑,“欺实马”于是就这样诞生!至于新名词的背后是否有很多猫腻,至少,说出“欺实马”的这个人以什么为依据说出来的,的确值得商榷!如果说是别人要他说的,那么这个人究竟是谁?你必须要说清楚!假如是你自己说的,你是发言人怎么可以这样信口雌黄,或者说得难听一点,你根本连富家子弟的那个狗屁都不是。这个位置你是不应该再坐了,你欺骗公众,不但要承担法律还应该承担良心道义的责任。 七、前面说过,胡氏又多次这样的违规操作,作为执法者是谁放走了命案的主犯?(假如不放走是不是没有谭卓的离去,但是现实是不许假设的)披着的这张皮是不是也应该拔去,追究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以谢死去的亡灵! 八、有网上说可能赔偿要达到60万,似乎是很高的!那么试问谁愿意放弃生命要这六十万呢?是谭氏的女友还是谭氏的父母?“达到”六十万的潜台词是很高的意思,但是还记得不久前大陆游客台湾坠物死亡案么?那是198万,相对于这60万多么?!大陆人的生命是不值钱,尤其在那些富家子弟眼里,60万算个什么呢?但是对于谭氏的家人亲友来说,谭氏的离去60万能够买的来么?更何况培养一个人才的死去,与培养一个人渣的存在,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我真的为谭卓的家人感到庆幸,因为没有拔刀相助的那两记耳光响亮地抽过去,恐怕你们倾家荡产也难以赔付撞人家跑车的财产损失和精神赔偿了!在此,向那位大侠致敬!因为你挽救了谭氏的家人! 走好,谭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