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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辈:亲历文革血泪斑斑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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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08: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革”是一场空前的大灾难,是充满血腥、荒唐的一段历史,我们这些从“文革”走过来的人有责任阻止它的重演,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文革”的丑陋和邪恶记录下来,留给后代,从中接受教训。

  “文革”荒唐事比比皆是,我写下几件亲身经历的小事也许微不足道,但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这些荒唐事的可笑、可气和可悲。这些事,儿辈或许多少知道一点儿,孙辈可能完全陌生了,一定以为奶奶为他们讲“天方夜潭”的故事,故而把这些血泪斑斑的残暴行为命名为“文革逸事”,让后人来评说吧。

  一、初尝游斗

  1966年6月1日深夜,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已经进入了梦乡,这时,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学校司机老赵开车来外专宿舍楼接我和老伴以及其他几位总支委员,参加学校党总支紧急会议,传达第二天即将见报的北大聂元梓等7人一张大字报的消息,并研究应对措施。9个总支委员谁也没有经历过这个阵势,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说什么好,整整一宿,也没有讨论出结果来。

  当第二天新闻联播播出这张大字报和《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的评论员文章后,学校里立即乱作一团。不久,学校停课,学生造反,揪斗校系领导,冲击各级组织,党政工作陷于瘫痪,接着运动步步升级,一发不可收拾。当时,我是学校团委书记,直接面向广大青年师生,我又爱和青年人聊天,结识不少青年朋友。可是,“文革”风暴一来,说外专执行的是刘少奇修正主义的建团路线,我这个团委书记就成了推行修正主义建团路线的急先锋。我结识的一些青年朋友都起来反戈一击,给我糊了一个一米多的高帽子戴上,拉出来在校园里游斗,这可是外专戴高帽游街的第一个“走资派”,我心里又怕、又羞、又恼,真是斯文扫地,恨不得有个地缝钻下去。

  好不容易游斗完了,放我回家吃饭,老伴已为我煮好一大碗面条,还特意放了两个荷包蛋,但我却一点食欲也没有,脑子里一片空白,一句话也没有,两眼发直,呆坐在沙发上。这时,老伴从他的卧室拿出一个自己糊的高帽子,同我戴的那个差不多,强作笑颜地对我说:“明天要是再游斗,我戴这顶陪你游”。我忽然感到有了依靠,痛苦、烦恼一下子全消失了,端起面条碗,吃个净光。这时我才发现,老伴两眼都含着泪花,是无奈的泪,也是痛苦的泪。

  我心里有了底,不再惧怕戴高帽子游斗,而外专的学生都是刚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学子,胆子比较小,也比较克制。有些人也许觉得游斗不大过瘾,就召开全校大会批判,会场一片打倒声,还让我第一次尝到坐“喷气式”的味道:弯腰90度,脸望前方,双臂向后高举。大会点名要我老伴上台揭发,老伴照着报纸口径批了一通修正主义后,竟为我表起功来,说我来学校刚一年,作了多少事情,都是根据党中央指示做的,谁能知道是修正主义呢?未等他讲完,就被“革命”群众轰下台去,我心里暗自发笑,心想,你这个书呆子,现在是什么气候,还在表功,有你好看的。果然,没有多久,老伴也成了被批斗的对象,而且比批斗我还厉害。

  最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精心培养的一个团委接班人反戈一击,竟信口雌黄,把我苦口婆心劝他安心团的工作,并现身说法,服从组织分配,34岁还作校团委书记的工作,说成是以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拉拢他。他家在农村,生活很困难,我主动借给他60元钱让他寄回家应急,说我拿臭钱腐蚀他。要知道,那时的60元钱,可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多月的工资啊。遗憾的是,这位同志“文革”后没有对我说过一句表示歉意的话,也从不提60元借款的事,可见,“文革”把人性扭曲到什么程度。

  二、“三家村”和“夫妻店”

  “文革”开始,北京市就揪出吴晗、邓拓、廖沫沙“三家村”,各地、各单位都如法炮制,外专造反派也不甘落后,就把我和老伴,再加上副校长刘质毅(原湖南株洲市委副书记)三个人打成外专的“三家村”,理由似很“充分”,因为我们三人都是从对外经委调来的,又都是长期从事政治工作,按造反派的说法,执行的都是修正主义路线,必然臭味相投。但批来批去,除了几顶吓人的大帽子外,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更揭发不出有分量的反党材料。于是造反派就别出心裁地提出批周宗贤、封佩玲“夫妻店”。要说“夫妻店”,自有造反派的说法,因为我们是从广西南宁调京的,“文革”乍起,广西大乱,分成“联指”、“4.22”两派。

  那时,时兴大串联,两派都有人来京,我和老伴都特别好客和念旧,不论哪派,只要找上门来,都热情接待,或吃顿饭,或住上几天,只谈友谊,不谈派性,也记不清招待过多少拨,多少人。那时最感困难的是粮票不够用,因为吃饭买粮要粮票,有些避难来京的同志,来不及带粮票,我们只好东挪西借,往往是寅吃卯粮,有时实在接不上顿,就和老伴带上两个孩子串亲戚找顿饭吃。没有想到,这种朋友之间的正常交往和友谊竟引来了大祸。由于谢王岗在我家住了一个多月,袁家柯、罗丽华住了十多天,我和老伴都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谢、袁两位,都是我们尊敬的老领导,谢王岗还是我和老伴结合的“红娘”,以正常的眼光看,是很自然的友好交往,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呢?何况,任何朋友来家住,我们都按规定如实向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可是没过多久,谢王岗、袁家柯被康生点名扣上特务和死不改悔走资派的帽子,造反派对我和老伴的批斗大大升级了,我俩都成了包庇窝藏坏人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我们家成了窝点,并被造反派戴上“周封夫妻店”、“黑店”的桂冠。这时就不光是文斗了,还受了不少皮肉之苦,老伴被打、被虐成疾,1971年4、5月份在积水潭医院急诊收治住院,生活不能自理,长达4个多月。我每天要在“五?七”干校劳改,接受批斗,又惦记医院的老伴和在家里无人管的两个幼子,身心憔悴。

  有一天,从干校回家,听我12岁的大儿子说,家属造反派斗了他几天几夜了,说一个造反派的儿子丢了10元钱,他是反革命的“狗崽子”,一定不是好人,非逼他承认偷了这10元钱,不承认不给睡觉,还威胁送他去派出所劳改。我最了解自己的孩子,街上捡到一分钱都送到警察叔叔那里,我们的工资都放在家里明显的地方,也从来没少过一分钱,可是那时就是造反有理,无法无天,造反派说你是坏人,不是也是。我心疼孩子受委屈,违心地拿出10元钱给那位造反派“夫人”,并狠狠心,把大儿子送到河北迁安的亲戚家,把只有8岁的小儿子送回河南老家。在那个年代,对自己的孩子,不仅不能给予保护,甚至难以抚养。送别儿子的滋味,别提多难过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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