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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是蒙出来的?全球明星制造工厂运作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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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4 17: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新/9月以来,中国娱乐界迎来了新一轮的选秀高潮。“梦想中国”、“加油好男儿”、“莱卡我型我秀”、“超级女声”等先后进入紧张刺激的最后决赛;而一年前从这些节目里走出来的偶像明星如李宇春、周笔畅、吴文茂,也不约而同地推出了第一张个人专辑或单曲碟,以新人而非选手的身份开始新的竞争。

一场轰轰烈烈的中国式造星运动,正在悄然改变国内娱乐圈的格局。但如果从全球的角度来看,其实我们的造星理念和水平还相当稚嫩和有限。在欧美和日韩,艾回、SM、CAA等明星制造工厂早已将造星做成了成熟的流水线。在它们的身上,我们或许能看到中国造星运动发展的方向。明星经纪人是干什么的?简单说来,在好莱坞,经纪人的角色就是演员和制片厂之间的中间人。

在好莱坞的黄金时代,是电影制片厂说一不二地拥有演员的控制权,负责挖掘新星和包装推出自己的演员。那时也有经纪人,但他们的出现是因为明星和制片厂产生了财政和法律的纠纷,需要有人出面代他们料理。今天,尽管大制片厂仍然主宰着电影工业,但是经纪人的势力并不比制片厂小──如果不是更大的话。因为今天几乎所有的演员都由经纪人代理,电影制片厂必须要通过经纪人才能雇到演员。

在好莱坞,经纪人公司基本上分为A、B、C级。A级经纪人公司有着巨大的权力和名望,一般只代理大明星。这样的顶级经纪人公司好莱坞有四家:CAA、WMA、ICM和UTA──你在好莱坞电影或美国热门电视剧集上看到的几乎每一个大明星,都归这四家公司代理。

在这四大经纪公司里,最知名的是CAA。CAA由其灵魂人物迈克尔奥维兹创建于1975年。经过上世纪70、80年代的经营,公司签下了好莱坞许多大腕级的剧作家、导演和演员,如斯蒂芬斯皮尔伯格、汤姆克鲁斯等。CAA在两方面创造了业内的潮流。一是他们推行一揽子计划,也就是把明星演员和制作人员打包成组签给制片厂。这种一揽子计划基本上是一种互利的做法,给经纪人公司和制片厂都带来了很大的财政成功。

相对东亚各国和地区,好莱坞较少推出“二人组合”,但是他们打包成群的明星,比如2004年推出的新鼠党──杰克布莱克、本斯蒂勒、威尔法拉利、文森凡。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人签约一部电影,其他人都可能会“友情”出现在那部电影里。经纪公司之所以把明星们打包,是因为他们之间私交很好,吸引的又是同一拨观众。但为人诟病的一点是:这种组合成为固定模式后,创新能力会下降。

CAA开创的第二个潮流就是资源共享。之前的经纪公司行规是:每个经纪人都有自己的客户,同一家经纪人公司的A经纪人不会为B经纪人的客户寻找工作机会。但CAA的做法却是共享资源,没有经纪人个人的客户,只有公司的客户。这样在同事之间就创造了一种很融洽的合作气氛。

经纪公司WMA的变迁则基本上代表了经纪人的历史变迁。WMA是1898年就创办的老牌经纪人公司。上世纪50、60年代他们代理着梦露、猫王、凯瑟琳赫本等超级明星,事业如日中天。他们也是最早开始音乐经纪的经纪公司,滚石乐队就是他们的客户。

WMA以“收发室”培训系统闻名──初来乍到的年轻人被分配到公司的邮件分发室,从剧本分理和递送合约这样的文件往来工作开始,由此了解这个行业和公司的体系和流程,渐渐地成为专业人士。但今天在经纪人公司任职的新人再也不必去翻检邮件了。这些年轻人受过真正的高等教育,大数在常青藤名校拿了法律或MBA
学位。他们被经济公司青睐是因为他们具有未来在娱乐业法律、谈判和商务方面的潜力。

一个经纪人一天中的大多数时间会花在打电话上,寻找“制片单”──上面列有所有制片公司正在拍摄的影片和需要的角色,把自己代理的艺人的照片给选角导演,希望能帮客户得到一次面试的机会。他们还负责合同的谈判,例如客户演这个角色能得到多少钱。现在他们也非常注重对网络的运用,天知道都是什么人在网上晃荡,没准儿就是一个大牌制片人。

在演员之外,歌星和体育明星当然也有经纪人。在经纪人眼里,所有的明星都被视为商品。他或她身上有什么好卖的,是每一个经纪人在面对新客户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问题。一个音乐经纪人会想:“他的音乐足够好吗?有人想听这样的音乐吗?这些人会为他的音乐付多少钱?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让人们知道他的音乐?”

他们的客户是多大年纪没有关系,是“产品”的特质让经纪人决定买下一个艺人。有的人超级搞笑,有的人讲起故事来能让人毛骨悚然,上帝赋予每个人不同的天赋,而好的经纪人绝不会暴殄天物。当然,更专业的问题是:怎样让大众认识并愿意为这个“商品”花钱?在40多岁的梅根穆拉里身上,我们或许能看出一些端倪
──今年9月,NBC电视台就要推出以她为名的脱口秀节目“梅根穆拉里秀”。

梅根穆拉里原本是美国热门电视剧集《威尔与格雷斯》中的一个女演员。这个角色胆子大,嗓门高,喜欢开粗鄙的玩笑,刻薄又有趣,很有观众缘。因为她经常妙语惊人,一天NBC的某老总灵机一动:没准她可以成为一名喜剧类脱口秀节目的主持人。接下来公关公司去做市场调查,发现这名演员很容易得到观众的认同。

接下来经纪人公司开始包装并努力增加她的曝光率。最主要的策略是为她组织了一个全国巡回宣传,包括让一个大学授予她荣誉学位,争取一部分大学观众;以及访问一些同性恋团体,拉拢边缘群体。为了增加亲和力,电视台还决定让普通人而不是名流在她的节目中充当主角。在专门为她度身打造的广告短片中,人们可以看到她的嘉宾是一个用篮子装着蟒蛇做宠物的家庭主妇。

在这部短片中,梅根穆拉里在舞台上活蹦乱跳,换场时甚至翻了三个快乐的筋斗,这种精力无穷的男性化的喜剧噱头,显然会吸引家庭妇女型的目标观众。就这样,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大规模的宣传推广以及量身定制的娱乐作品,美国的造星人成功地将一个40多岁的三流女演员,变成了炙手可热的明日之星。

中国明星制造的水平,基本还属于摸索期。一个剧、一个比赛,最后谁红了,往往连制作者本人都很难说清楚道理。以陆毅为例,《永不暝目》中的一个角色使他成为大众偶像,按照一般的说法,是导演赵宝刚捧红了陆毅。但是即使赵宝刚本人,也无法将陆毅神话再次推出。之后他的作品《像雾像雨又像风》,从青春男女的角色设置到精美绝伦的美术音乐,都显示出再造偶像风暴的野心,却反响平平,只有配角孙红雷脱颖而出。

最近的“梦想中国”、“加油好男儿”、“莱卡我型我秀”等类似企图捧红明星的比赛层出不穷,但究竟可以红到什么程度,相信节目的制作方都未敢预期,而偶像的后续经营,更充满了不确定因素。

明星签约,在中国的影视制作行业,其意义仍旧停留在压低制作成本、跑业务量或是服务性工作上,要么是没出名的艺人寻求工作保证,要么是出了名的艺人寻求更好的服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从零起点到巨星的明星制造。娱乐圈闹哄哄的所谓追捧,所谓封杀,一多半是自言自语。

而在日本,几大事务所对艺人确实有着追捧则红,封杀则落的能力,也有把Samp这样的偶像团体经营个十几年的耐力。在美国,经纪公司比较独立,演员劳工法律保障完善,工会组织严密,建立了流水线一样的体系。他们的娱乐市场是全球的娱乐市场,容量大,精密度高,分工细,每年都能生产出大量明星新面孔。

跟有着成熟的娱乐市场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明星的产生的确是偶然多过必然。这种现象的产生,并非因为中国业内人员的素质低,而是市场环境所决定的。在中国内地,目前至少有数十家各据一方市场的电视台;电视电影的制作单位以成百家计;唱片行业因为版权保护力度不够,基本都处于初级竞争阶段。国际公司用大成本打造出来的艺人,跟小公司用创作和本土化经营做出来的业绩,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多头竞争使业内的资源分散,形成不了规模效应。这样比较吧:在香港,无线电视拥有70%的收视率,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马上就被大部分香港电视观众认识了;韩国KBS、MBC、SBC三家平分天下,那么韩国观众至少有30%会喜欢上其中某家电视剧的主角;而在中国城市里,每家都收得到50多个电视频道,艺人走红的过程就要比香港和韩国慢得多。

现在我们的广播电视制度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而来,在人事制度上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电视剧制作和播出分离,曾经使中国的电视台摆脱了沉重的制作负担,今天却使电视台面临没有基本队伍的尴尬。电视台自己拥有的明星是主持人,至于电视演员,都是属于制作公司、某个模糊的单位,或者属于他们个人。

比如,李幼斌的组织关系在中央实验话剧院,但观众却只知道他是《亮剑》里的李云龙。那么这个明星如何经营?话剧院没有这个能力,电视剧制作方没有这个义务,电视台更够不着。假如说,一个演员成了明星就有了附加值,那明星的所有权都不清楚,明星制造就缺乏了动力和组织。

大概从六、七年前开始,内地出现了一批完全以市场为目的的经纪公司。明星作为一种产业,已经被意识到了。艺人开始普遍地找经纪人,从那时起,形形色色的经纪公司就此起彼伏地开张和关门。

经纪公司的盈利点究竟在哪里?制作公司的经纪公司,大多是为了降低成本的艺人储备团;有广告背景的经纪公司,重点在开发艺人副产品;唱片公司做经纪,是为了拿演出收入去补唱片发行收入抵不回制作成本的窟窿;更有的,只是为了融资、做集团……各个突破,仍旧只说明了军无统领。

这也是正常现象:当娱乐产业还没有进入形成竞争淘汰之后的平稳期,明星产业也根本不可能形成格局。明星的劳动回报之高常使人惊讶,甚至引起大众心理的隔膜:他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么,凭什么一出场就几十万?殊不知,明星产业的特点就是如此。在一个成熟的娱乐市场体系里,明星是金字塔的塔尖,明星的收入代表的也不仅仅是他个人。职业的风险之大跟回报之高还是相称的,毕竟多少个艺人里才能产出一个明星。

而抛开个人的身份疑问,站在全行业的角度看,我们的明星少,根本原因就是整个娱乐产业还不成熟,不够规模,并没有形成稳定的金字塔。当然,中国式明星制造的情况也并非如此悲观。中国的市场大,人口多,这是明星产业最大的机会。任何产品都是要有去向的,明星产业的消费者就是个人,而中国,最多的就是人。

国外的大制作电影必须变成全球电影,才够收回成本,但在中国推出艺人,只要出了名,基本就可以有利润。这个市场有着自给自足的潜力。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超女,仅仅决赛的短消息收入,就比传统电视节目的广告收入还要多,仅仅靠节目本身,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就可以赢得可观收入,后期的艺人经营中犯些错误都是可以允许的了。这给相关公司和经营人员的成长带来了多么好的机会,技巧不会可以学,娱乐产业经验没有可以积累,只要市场接纳了你这艘船,日后怎么开,都不是大问题了。

另一个机会就是创造性,这也是明星产业的最大特点。欧美的娱乐产业已经很发达了,大公司联手起来可以很轻易地用资本砸出明星。近几年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小甜甜,今天我们知道了这个姑娘其实是个可怜的糊涂蛋,可当年她却能红到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如果你在一个月内旅行欧洲各地,也会发现,不同语言的电视台放的几乎是同一批MV……但就是如此稳定的娱乐格局,每年都会有些专家们老板们意料不到的新人爆出,例如当年的孔庆翔。

娱乐需要的是不断求新的精神,贴近心灵的需求,这使得中国的明星产业有着最天然的好条件──毕竟任何地方的人,最认同的还是本土的审美。李宇春一滴真诚的眼泪,比欧美最大牌造型师搞出来的麦当娜造型都动人。而我们特殊的文化背景,就是娱乐产业最大的机会。

所以说,明星的诞生,除了流水线的完美产品以外,还有社会心理的集体认同,天时地利人和,比任何包装都有力。市场的规范化,是逐步完善的事情,总会一天比一天好。就等待着我们的从业人员,以更加健康的心态来对待名利的刺激,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来捧出更多的能令中国人感动、迷恋、仰慕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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