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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俺在加拿大的小镇上开干洗店的时候。镇上一共有两家中国人,除了我们,另一家是在镇上行医几十年的常医生家。
俺的店前半部分是店面后半部分是家,院子斜对面就是常医生诊所的后门。常太太经常来找俺聊聊天,或者把病人送来的东西转送给俺,她总是说我们两个老家伙吃不动什么了。
这一天,她拿了一包东西进来说:“菲利斯两口子又去打猎了,这次的猎物是一只熊,去年常医生和她说起过中国人喜欢吃熊掌和熊胆,今年他们真就把熊掌和熊胆送来了。”
菲利斯两口子是土着印第安人,50多岁就退休了,嗜好打猎。什么打鸭子、打鹿、打熊、钓各种鱼的证全有,什么季节猎什么安排得满满的。俺店里夏天人手不够的时候会请她帮忙打打杂,她干活极麻利,俺有时会想这是不是打猎练出来的啊。
常太太接着说:“菲利斯特意告诉我把熊指甲留下来,她要用来做首饰。等你老公回来,再叫上小杨家,咱们一起尝尝鲜。”那时俺老公已经到西雅图去博士后了,小杨家住在隔壁镇上,是常来常往的好朋友。俺应了一声,就把熊掌放到了冷冻箱里,把装熊胆的盒子塞到了冷藏箱里。
过了些日子,俺把这事忘到后脑勺去了。有一天打开冷冻箱想拿块肉出来做菜,看到一个大纸包放在一角,想不起来里面是什么东西。俺把那个包拿出来放到桌上,漫不经心地打开一个角,当看清里面是什么的时候,就听
“啊……”地一声惨叫在厨房里回荡
,俺捂着嘴往后跳了一大步,心蹦蹦蹦地乱跳。那本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俺却觉得屋子里变得有点阴森森的。
你说俺看到了什么?俺看到是一个腿骨断骨的切面,白刺刺的骨头和筋上沾染着斑斑血痕,边上是密密麻麻的黑毛,黑毛一簇一簇的被暗红色的血凝结着……。
怪不得孟老夫子说“君子远庖厨”,当俺哆哆嗦嗦地把这包东西塞回冰箱后,俺把那块已经拿出来的肉也扔了回去,随后好长一段时间俺都不碰荤腥,实在是被熊掌的血腥刺激大发了。
等到美国的感恩节假日,老公回来了。三家人周末凑在俺家,兴致勃勃地要吃熊掌。
俺知道小杨也是见不得血腥的主,就悄悄告诉她千万别好奇去看那没处理的。常太太就不必了,以她的岁数和经历,已没有什么能惊着她了。
那东西俺是看都不肯再看一眼,别说叫俺去收十了。所以就分工,他们男的负责去毛、清洁,女的负责给弄熟。虽说谁也不知道熊掌怎么做,但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咱们集思广益。
熊掌上的毛又密又长又粗又硬,老公和小杨的老公先是用开水烫,又试着用刀刮,再试用钳子拔,最后用烤肉的炉子烤,都行不通,那熊毛及其顽固。几经折腾,两个人站在院子里甩着沾满毛的手,有点黔驴技穷了。常太太开玩笑的说:“看看,熊毛把两个博士难住了。”
两个人扔下熊掌来到屋里,拿出搞科研的劲头,苦思冥想,结论是以前的火力不够猛,决定用强火攻。于是老公到工具房里找出喷枪,在烈焰下,熊毛终于一扫而光。
现在轮到俺和小杨上场了。俺俩在他们处理毛的时候就商量好,咱没做过熊掌还没做过猪蹄吗?都是动物的脚嘛。拿出高压锅,放入花椒大料葱姜酱油等一干红烧猪蹄的调料,再让他们把熊掌放进去,锅被塞的满满的,看熊掌的大小可以推断菲利斯猎到的一定是一只很大的熊。压上高压阀,就一边聊天一边等着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屋子里开始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俺打开锅,用筷子戳戳,好像是可以了,捞出来放到两个盘子里,每个盘子里放一个前掌一个后掌。没出锅之前,光闻味道真有食指大动的感觉,可一看到熊掌的样子,不仅食欲全无,而且充满了恐怖的感觉。
因为放在盘子里的熊掌,尤其是后掌,看着就象是……人的脚,应该说是一只黑人的脚!
俺和小杨对了一下眼神,从对方眼睛里读出的是同样的信息。这怎么吃得下去啊!中国菜讲究“色香味”俱全,这样恐怖的“色”,再怎么山珍也令人心里直犯嘀咕。
斟上酒,拿出刀叉,大家都遮掩住异样的感觉,团团围坐品尝这古今驰名的“佳肴”。
男士们把肉和筋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盘子里,把骨头剔走,视觉上就好看多了,只是一盘颜色偏黑的肉而已。几个男的先吃,频频点头,“嗯,味道果然不同。”常太太也吃了几块。然后对在一旁看热闹的小杨和俺说:“忙了一下午,这么有名的东西,怎么也要尝一尝。”小杨磨磨蹭蹭叉起了一块。随后俺也叉起一小块放到嘴里,在舌头上转了一下,赶紧喝一口水,就着水给囫囵吞下去了。偷偷问小杨是什么味道,她回答:“我还想问你呢,我囫囵吞下去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俺还是很好奇熊掌的味道,就追问那三个还在吃的人,他们说吃起来很脆,有咬劲,不象猪蹄那么粘腻,很特别的感觉。
后来一个偶然机会见到一位烹饪世家出身的人,他的父亲曾在人民大会堂掌过灶。俺就问他是否知道熊掌的做法。他说听父亲说起过,是很费时的一道菜,如果成品为炖菜,至少要做三天。而且熊掌要吃干品,不能吃新鲜的。据他说象俺们那样土法上马,做出来的还能吃是奇迹了,他分析因为做的不是风干的熊掌的关系。发生过名流以熊掌宴客,厨师对形势判断不足,熬制了一天一夜。到客人来时,熊掌仍刀枪不入,众宾客只能喝点汤应景的事。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一个人问食人族部落的族长,人体的什么部位比较好吃。族长盯着问话人的手,扬扬下巴说:“我最喜欢的是那个部位。”后面他还说了几句评语,有点毛骨悚然,就不复述了。这和古代人喜欢吃熊掌是殊途同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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