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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一个小姐刚被老乡带出来第一天上班,坐上酒桌后被一个老板看上,要带她进包房。这位小姐被这架势吓坏了,满脸通红,死活不从。这时桌上的其他客人、小姐进行又哄又劝,后来小姐还是被半拉半推弄进了包间。过了一会儿老板气踹嘘嘘的跑出包间,头直摇说“不让上”。桌上几个同来的哥们一听有点不答应,立马站起三个大汉和老板再进包间,脱衣的脱衣,拉裤的拉裤,按手按脚让老板硬上。包间里传出杀猪似的叫喊和欢快的笑声。一个保安赶紧过去把包间门关好。过了一会儿三个大汉先出来,酒桌上立刻就是包间里的话题,“皮肤白,毛毛多”。“老板今天一定吃药的,不然不会这么强。”半个小时后老板心满意足的跑出包间,满头是汗,口中只喊爽。桌上的人一起要老板多付钱,老板头直点口中说到“多付钱,多付钱。”一个镇上的书记也这样硬干另一位小姐。我们这里硬上是常有的事,那种情况下都不认为是强奸,员工都在看热闹呢。
上述是邓玉娇案发生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的保安提供的情况。笔者首先想探讨的是这种事是不是事实,是不是有这种可能性。也许有善良之辈认为不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依笔者之见闻以及对中共国的理解,此类事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到处都在发生着。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都是这种野蛮的土壤,都不缺那类畜牲。先富起来的老板们会那样干,先腐起来的党官们同样会那样干。在许多人的脑子里,服务场所里的女人就是贱货,是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贱货。她们哪有什么尊严哪有什么人权?笑话!有人认为现在的强奸案件比改革开放以前肯定少了。因为什么呢,因为买淫太方便,哪个城市买不到?有钱在哪不能做那个事?到处都可以买到淫,为何还要去冒风险去强奸呢?不能这么想当然,强奸案件不仅没少,反而是增多了。为什么呢?相当一部分强奸案件正是发生在娱乐服务场所,就是因为相当一部分人不认为那是强奸,认为服务场所里的女人都是可以干的。还有一个因素就是酒精的因素。这种场所里免不了要喝酒,而且这种场所都有女人,没有小姐也有女服务员。酒热之后,人也就疯狂了。有女人,又有醉态,又有激情,又没有信仰没有报应,那么强奸案件濒濒发生也就再正常不过了。过去强奸要入室或去野外找强奸对象并不太容易,还得考虑后果,而现在就是酒家宾馆等等场所里就可强玩女人,而且就是发生事情了用钱可以买平。用钱可以向受害者买,用钱还可以向土匪警察买。只要有钱,只要有势,只要那女的不象邓玉娇那样贞洁那样烈性,那么什么事都可以摆平,于是强奸的心里负担也就不重了。这类被强奸的案件太多了,而没去报案,中途把事情摆平的就更不知有多少。可以说,如邓玉娇这样的服务员被强奸的事儿,太普通不过了。在共匪的统治下,没权没势的百姓真不该生女孩。科痞何祚庥说谁叫生在中国。何祚庥反动透顶、丑恶之极,但这句话倒是说出点真实来。
既然雄风宾馆一贯这样强奸女人,那么5月10日那一天,邓贵大黄德智们不正是对邓玉娇的强奸吗?还不是彻头彻尾的强奸吗?
公安局、法院说“现场这么多人,邓贵大黄德智怎么可能企图强奸邓玉娇?”如果邓玉娇当时怕了屈服了,那么贵大们不是可以把她拖进包房里强奸吗,甚至连轮奸都有可能发生的。如果强奸邓玉娇得逞,凭全中国百姓都可以领悟得到的巴东政法部门的德性,此案能办得下去吗?邓玉娇能告赢吗?
中国的百姓们,要么你们也去当官也去当老板寻靠山,要么就不要生女孩子了,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就打-倒-共产党,解放全中国!只有灭了共匪,女孩才会有安全!
秋不曲
200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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