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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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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区还专门推广这令人发指的扶绥"笃邦经验"
1968 年 8月 9日,南宁专区革委以南革发( 66) 100号文件,《介绍扶绥县开展对敌的经验:"充分发动群众,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揪出阶级敌人 1500 人,并揭露了一批反革命组织,如'反共救国团'、'青年党'、'救民党'"》等。
9 月 10日,在横县召开的南宁专区"积代会"上又印发了《扶绥县笃邦公社持久开展大批判的经验》的典型材料。
(六)南宁"火种"惨案
"火种"兵团是广西"四. 二二"在广西水电厅设计院的一个群众组织、在南宁文革武斗其间,该组织六十多人占据设计院大楼,也称"火种"据点大楼。
由于居高临下,对广西"联指"威胁颇大,因此,"联指"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急欲拔除而后快。
1968 年 6月 19日至 20日,广西"联指武装包围水电厅设计院"火种"据点大楼,屠杀 62 条人命,并灭尸于邕江河里,酿成"火种"惨案。
"联指"部署攻打"火种"大楼
从六月上旬到中旬,广西水电厅设计院"联指"头头宾恩锦、李青多次向广西"联指"总指挥部颜景堂、李家海、何唯钦等汇报"火种"是"反共救国团""牛鬼蛇神"盘踞的黑窝,要求尽快组织力量拿下这个据点。
颜景堂在广西"联指"总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大楼)召开几次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攻打"火种"大楼。参加会议的人有:廖炜雄、潘玉臣、李家海、邓文光、刘国华、覃树林、何唯钦、任树人、宾恩锦、张锋、黄明发等。
会上作了分工,由廖炜雄、潘玉臣、任树人、刘国华等负责造舆论,通过"联指"的喉舌——《广西联指报》、广播站和大字报,揭露"火种"是"反共救国团"盘踞之地,是"国民党残渣馀孽"、"叛徒"、"特务"、"走资派"、地富反坏右的黑窝。
李家海任前线总指挥,其他常委负责"军事作战"。
"火种"头头纪烈、蔡玉华等组织据点六十馀人修筑工事,坚守大楼。在构筑期间,杨慧心被设计院"联指"兰胜绿开枪打死。( 32)
爆破"火种"大楼
6 月 19日上午八点,李家海派何唯钦、甘世隶等到区文化大院京剧团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领队人员会议,宣布"作战"方案。参加攻打"火种"据点的单位有:广西"联指"保卫处、警卫排、冶金局"联指"武装连、"沥血兵"、"后备军"、"独立八 . 三一"、"汽司"、"红水院"、"红全球"、水电学院"联指"和崇左县"联指"民兵连等。
李家海负责总指挥,何唯钦、高延、姜占德也参加指挥。颜景堂、廖炜雄、潘玉臣、任树人等都亲临现场督战。
19 日下午一点开始攻打"火种"据点大楼,久攻不下,晚上十点,李家海、何唯钦召集刘盛华、黄庆才、姜占德和水电院"联指"几个头头开会,决定用爆破法炸毁大楼。
20 日凌晨,何唯钦组成"沥血兵"用炸药爆破,绰号"三毛"(易瑾翰)两次送炸药包,炸开大楼东头一个缺口,但无法冲上大楼。
下午两点多,"联指"保卫处拉来原先从别处抓到"四. 二二"的两个"俘虏"刘仲华、腾振尚。用枪逼着他俩从西边送了几次炸药包,最后一次是五十公斤的炸药包,将大楼的山墙全部炸毁。
残杀俘虏,抛尸邕江
下午四时,"火种"大楼打出白旗,表示投降。此刻刘仲华、腾振尚两个俘虏被"联指"保卫处和"沥血兵"打死于二楼。至此,"火种"大楼已被打死7 人。下午五时许,"联指"保卫处和"沥血兵"等组成敢死队,冲上大楼,抓获俘虏61 人,立即拉倒水电院内枪杀了55 人,死者是水电厅设计院"火种"成员纪烈、蔡玉华、黄克兰、周勇等19 人,以及区电业公司的欧学廉、彭柏生,其馀是南宁市的红卫兵和陆川县逃来的"四. 二二"青年。
在俘虏中有六人幸免杀害严朝阳、甘熙雄、张学峰被俘后,因是"三毛"(易瑾翰)好友,"三毛"到下留情,把他们拘回南宁十一中去,陆川县被俘的陈文清、李文理、张六高则是在枪杀其他俘虏时,拼命挣扎逃脱,在枪口下捡回了一条命。
残杀俘虏后,由任树人、何唯钦等带领十六人,把62 具死者的尸体装上汽车,拉倒凌铁水厂后面,一一抛下邕江,随波逐流。(33 )
" 火种"惨案发生后,广西革筹、广西军区既不及时向中央报告,也不定性处理。对策划、组织和指挥攻打"火种"大楼,残酷屠杀俘虏的人,视为"掌上明珠"、" 文革功臣",提拔重用,升官进爵。例如屠杀有功的广西"联指"头头廖炜雄,当上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区党委常委、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长等要职,还荣获中共"九大"代表;颜景堂当上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区党委常委、团区委书记等职;潘玉臣当上区公安厅副厅长。 (34 )
迟至6 月22 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才向中央、中央文革发出《"联指"攻打水电厅设计院"火种"据点情况报告》的电报。轻描淡写屠杀过程,谎报案情,缩小"火种"死亡人数,夸大"联指"伤亡情况,只字不提枪杀俘虏之事。
电报说:"联指"后备军、"沥血兵"等组织,以及水电设计院附件的官桥、长岗。角麻大队的一些农民攻打"火种"。据统计"火种"大楼共有六十多人,其中"火种"兵团七人,其馀大部分是外县流窜来的,(所谓流窜人员指的是各种"四. 二二"被"联指"围剿后进城逃命的)。如陆川县就有24 人。在这次武斗中,据点大楼的人员除跑了几个外,被"联指"打死约30 多人,抓了20 多人,"联指"伤亡较大。("联指"实际被打死三人)(35 )
诬陷"火种"大楼是"反团"据点
"火种"惨案后,广西"联指"开动宣传机器,诬陷"火种"大楼,是"反共救国团"的重要据点。
6 月 23日,广西"联指"通过红卫兵广播站广播《六月天兵惩腐恶》,(此文是"红水院"光耀华炮制主编的),声称:"火种"大楼是"蒋匪反共救国团"的重要据点、美蒋特务情报站、国民党残渣馀孽和牛鬼蛇神的大本营、屠杀无产阶级革命派和群众的匪巢 ….. "火种"头头蔡玉华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头目,纪烈是参加过"一贯道"反动组织的漏网右派;何威廉、段夏清、吕国灿是"反团"成员,设计院老工程师陈元嘉是"反团"、"四. 二二"野战军和"火种"的幕后策划者之一。在"火种"大楼的陆川县刘恒、刘增华是"反共救国团"的骨干。其他人是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其孝子贤孙。( 36)
同一天《广西联指报》刊登广西"联指"指挥部所谓《关于彻底摧毁蒋匪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总攻击令》该文指出:"反共救国团"深藏于"四. 二二"组织之中,"四. 二二"头头就是"分团"头目。号召"联指"行动起来,清查"分团",对抗拒缉捕者,可以就地处决。要从政治上、组织上、军事上把他们打个人仰马翻,杀个片甲不留。( 37 )
6 月28 日,《广西联指报》二版以整版篇幅刊登"火种"的罪行——《六月天兵惩腐恶——盘踞在水电设计院大楼的一小撮蒋匪"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匪徒和美蒋特务分子反革命罪行概述》。还伪造"反共救国团"六幅照片公诸于众。( 38 )
(七)八桂大地 血雨腥风
1968年 7 月11 日,《广西日报》发表社论《伟大的战略决策——热烈欢呼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七三"布告的颁发》。
从即日起至8 月3 日,该报发表九篇社论,名为鼓动镇压"阶级敌人",实为煽动屠杀"四. 二二"和所谓的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共救国团"、托派分子以及地富反坏右分子。因此,这九篇社论被称之为"杀人九论"( 39)
从此,全广西掀起了所谓对"敌"执行"群众专政"的新高潮,刮起了杀人的十二级台风,从从城镇到农村,成批大规模地屠杀广西"四. 二二"及"五类分子",城乡各地,陈尸百里,悲惨至极。
"联指"围歼柳江"造反大军"
6月 26日,柳州地区的柳江、忻城、象州、武宣四县和合山矿"联指"两千多武装人员包围柳江县进德"造反大军"槎山加工厂据点。
前线总指挥、柳江县革委会主任宋吉月在战前动员说:槎山盘踞着一股"武装土匪",还有"反共救国团"一定要把他们歼灭。
而驻军在槎山加工厂的只有12 人,(大部分是红卫兵)七支枪。围剿时当场打死4 人,俘虏8 人,俘后枪杀了4 人。熊国芬、潘洪连被枪杀后,"联指"人员割下他们的头颅,贴上"反共救国团"标记,分别挂上柳江县进德圩和拉堡圩(县城)示众。其血腥场面极为恐怖!( 40)
7 月 27日,《广西联指报》三版公布所谓《横扫国民党的渣滓——玉林"联指"战士、贫下中农揭发破获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桂南边一 0 三师"等三股反革命组织纠合案简介》的报道后,大批"四. 二二"成员和无辜群众遭到逮捕、关押和枪杀。(41 )
广西各地屠杀概况
1968 年 6月至 8月,河池地区"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形成高潮。各县纷纷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关押、毒打、杀害叛徒、特务、"反共救国团"及地富反坏右分子,全地区十个县共斗打逼死 7864 人。其中凤山、宜山、巴马、罗城、都安五个县害死千人以上。凤山县屠杀1300 人,占当时全县人口总数2 %,为区、地之冠。被关押毒打数万人。(42 )
南宁地区1968 年7 月至10 月,共揪出"坏人"60061 人,7 月至9 月打死逼死共计9933 人。(7 月死2738 人,8 月死5943 人,9 月死1252 人)。(43 )
桂林地区1968 年7 月前打死1859 人,7 月之后死亡9087 人,共计10946 人。(44 )
柳州地区融安县打死1395 人,按人口比例打死较多的是龙妙乡,被称之为"十八寡妇乡"。(45 )
邕宁县7 月至9 月打死947 人,占该县文革期间死亡人数88 %。(46 )
临桂县从1968 年6 月至10 月,共被杀1783 人。(47 )
全州县1968 年7 月,共杀人1111 人,占全县死人数的57.4 %。(48 )
德堡县到1968 年8 月5 日止,共揪斗2120 人,全县打死312 人。(49 )
都安县从8 月底到9 月上旬,共揪斗12185 人,挖出61 个反动组织,特别是"反共救国团"和"中国青年党"。(50 )
北流县被诬陷为"黑班子"820 人,被批斗748 人,打斗致伤479 人,致残62 人,致死31 人。打成"反共救国团"804 人,斗打致伤414 人,致残139 人,致死225 人。(其中区委书记顾德荣因未得三结合)诬副书记搞"反共救国团"。该区受害人五百多人,致残205 人,致死112 人。(51 )
灵山县打死害死3222 人,其中有三个公社杀人均在500 人以上,287 个大队都发生了乱杀人事件。(52 )
贵县杀害和迫害致死3138 人。
宾阳县杀害和迫害致死3951 人。
天等县杀死、害死1651 人。
上思县杀害1701 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1.38% 。
桂林市杀死、打死1128 人,全市冤假错案11522 起。(53 )
据官方文革后不完全统计,仅1968 年7 月至8 月短短一个月内,广西共杀害和迫害致死八万四千多人。(54 )
广西大地,血雨腥风,冤案如山,史无前例!
"反团"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广西军区、广西革筹周密部署,煞费苦心地罗织罪名,为镇压"四. 二二"大造舆论,可以从在北京学习的领导与广西方面的电话、电报记录可见一斑:
7 月 3日早上六点廿分,魏佑铸(广西军区政委)从北京打来电话说,根据当前情况,在京的区革筹和广西军区的几位领导经过讨论研究,提出以下几个问题,请家里的领导同志抓一抓。
一, 狠抓阶级斗争,主要是抓好舆论,向"阶级敌人"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
(1) 继续对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进行深入批判,要批深批透。对谢王岗、袁家柯可以公开点名批判。对"反共救国团"等"反革命"案件要继续抓下去。
(2) 专案工作要抓紧,主要是抓"走资派"、抓"黑手"。对"坏头头"(指"四 . 二二")可通过审查接班人方式来搞。人力不够要加强,要告诉各军分区抓紧此项工作。
(3) 抓紧清理敌伪档案的工作,查"叛徒"、"特务"。
(4) 狠抓报社、广播电台的工作,要很好地组织稿件,充分运用这些工具批判谢、袁。报社、电台可能受到冲击,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 狠抓两派的"政治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好反对我们那一派的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 毛主席接见广州、兰州、济南军区赴京学习的全体干部的伟大意义要广泛深入地宣传。 (55 )
7 月 16日,董坤(支左人员原部队保卫干事)从北京打来电报说,经在京几位领导研究,有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1 )清理敌伪档案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应继续抓紧进行。已查出的"叛徒"、"特务",应抓紧核实,如有厅局级以上的应先搞清几个报来。
(2 )拟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国团"成员及其罪恶,上石"农总"问题也可以公布。
(3 )广播电台目前在广播中不要提到"七. 三"布告及贺、霍、傅、谢、袁的问题。
(4 )覃家修(凤山县副县长,支持"四. 二二")的材料要继续核实,核实后的材料如够点名批判的,即由家里领导讨论决定。(56 )
经过在全广西大张旗鼓地深挖追查"反共救国团",大规模疯狂屠杀各地造反派之后,广西"四. 二二"损失惨重,元气大伤,一蹶不振。广西军区和"联指"沆瀣一气,堂而皇之,以"南宁市解放路新华街(广西"四. 二二"控制区)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总部"为借口,开始着手部署武装围剿之,给广西"四. 二二"以毁灭性打击。
下面的真实记录,很能说明当时是如何制造出"反共救国团"来的——
一个中学几百名师生集合开大会,大会标题是"坚决镇压反革命斗争大会"。
大会开始,一位老师被押上台前,主持开会的"工宣队"负责人宣布:今天我们开大会,斗争我们学校的"反团"分子,这些反革命集团,有组织、有纲领。他们掩护刘少奇、邓小平,要反共复国…… 。
接着要"反团"分子×××坦白交代他的罪行。被押上台的老师脸色浮肿,走动困难,慢慢摊开讲稿,一字一句的交代起了"罪行",他说他参加了"反动组织——反共救国团",在本校还有同一派(四. 二二)的学生×××、×××也参加了"反团",当时念到这里,他所点到的十几名学生,也在学生队伍之中,一下子被"路线觉悟高"的另一派(联指)学生马上用绳子绑了起来,一起押到主席台前。
大家一看,原来都是"四. 二二"一派的,所谓的"反团"证据呢?没有宣布。当天,这十几个才十三、四岁的"反革命"马上被分别关押起来。各种"侦破专案组"连夜出动,把"反革命" 双手吊到教室的樑上,刑讯逼供,索要"反团"的"名单"、"印证"等。这些"反革命"开始并不害怕,以为他们没有证据,瞎说能定个死罪吗?"专案组"晚上 "审讯"时,先问:"你是不是'反团成员'"?"不知道"!马上拉起绳子,一阵拳打脚踢,往死里打,有的用铁钳挟,被打的学生,用竹子、铁钉钉学生的手指,把人吊到离地一米多高,然后突然松开绳子使人跌下来,直到昏死过去。不用两天功夫,这些学生就"老老实实"地招供自己是"反团"成员了。但是直到逼死 3 人,还是没有什么物证。既然打"反革命"不需要任何证据,被打成"反革命"的那十几个学生受到"启发",暗里通气,向"工宣队"交待时,揭发"联指"派打人、踢人很凶的几个打手,"他们也是我们发展的'反团'成员,而且是骨干分子,为了杀人灭口,妄图消灭罪证,他们想把我们打死,其实他们早被我们发展成为联指组织中的'反团'成员 ……"。
1968 年 7月 1日至 8月 8日,韦国清调动广西军区 6个连的兵力,加上南宁"联指"的近万武装,以及武鸣、横县、邕宁、马山、崇左、上林、玉林、陆川、贵县九个县的"联指"武装力量,围剿南宁的广西"四 . 二二"。
" 四. 二二"的部分群众,见解放军参加攻打,就赶快"反戈一击",宣布改变观点。南宁警备区司令部,通缉几名所谓"反团"首要分子,"四. 二二"开始也不相信,但在舆论压力下,8 月4 日,"四. 二二"指挥部保卫处不得不抓了6 个人,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可是,这种自相残杀并没有使军队对"四. 二二"群众的剿杀计划停止。
截至8 月8 日止,围剿基本结束,广西"四. 二二"全军复没,荡然无存。据不完全统计,打死"四. 二二"1470 人,抓获"俘虏"9845 人,交给各县拉回去"处理"7013 人,被打死2324 人。(57 )
合浦"反共救国军"案
1968 年夏,一个子虚乌有的合浦"反共救国军"案,在钦州地区的合浦县竟屈打成招,全县追查出 1353名成员,致 778人伤残。
合浦县石康公社大崇大队党支部对社员庞福昌等人,日夜严刑逼供,庞屈打成招参加"反共救国军"。8 月19 日,石康公社书记许志平和武装部长莫家俊根据此案,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批斗高潮。很快就抓出254 名"反共救国军"成员,致死3 人,致伤致残25 人。根据石康的经验,合浦全县上下层层追查,把1353 人(含石康数)打成"反共救国军"骨干成员。其中斗打致死48 人,致残71 人,致伤707 人。
在这场疯狂地政治迫害狂潮中,"联指"及中共当局对"四二二"和"黑五类分子"大量地采用枪击、刀砍、棒打、勒死、淹死的手法,还对男的割阴茎,女的轮奸、割乳房、炸阴道,更有干部带领集体剖腹食肝,以示"共同专政"。其疯狂残暴程度令人发指。( 58 )
钦州地区剖腹食肝 手段野蛮残忍至极
文革中广西滥杀无辜,不仅数字惊人,而且手段及其野蛮残忍。仅据钦州地区数例为证。
最惨无人道者,首推剖腹食肝了。据《钦州地区文革大事记》记载,仅钦州地区的灵山县坛墟、新墟两公社就有二十二例,合浦县石康公社有十八例,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有十九例,钦州县小董茶场有三例。
1968 年 9月 7日至 17日,上思县革委会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会上贯彻"七 .三"布告,以三代会(农代会、工代会、红代会)名义在上思中学召开"群众专政"大会,公开杀害十二人,并将部分死者割腹取肝,拿到县革委饭堂煮食。食人肝者竟然也有县、社领导干部。
该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召腾下到和星大队布置杀人,当晚杀了邓雁雄一人,并开腹取肝与凶手一起煮食。他还勉励大家都要吃,说吃了人肝胆子就大。次日,王召腾又布置杀害四人,剖腹取肝,传令每两三个生产队分一人肝吃,以致"共同专政"。
文革后期,广西群众曾强烈要求"吃过人的人不能再当干部"!而韦国清、刘重桂之流则回答说:"为什么不能继续当干部?——对吃过人的人也要作具体分析嘛"!——参与吃人的党员、干部数量之多,从中亦可见一斑。
辱尸毁尸,被害者死得悲惨,死后更惨,凶手的手段血腥残忍甚至变态。上思县思阳公社女青年陆玉江,灵山县广江小学青年女教师黄少萍,合浦县石康镇妇女陈国莲,被打杀后,凶手又用棍棒插入阴道,裸体陈尸路旁。
钦州县城"联指"围剿"四. 二二"造反派,"四. 二二"广播员陆洁珍被抓获刺死后,凶手把她裤子扯掉,灭绝人性地把大号电光鞭炮塞入阴道,点燃爆炸,惨状难以言叙。
浦北县北通公社博学大队刘继秀、刘家锦等凶手把刘政坚捆绑起来,连他十四岁的女儿一起押到山上,将刘政坚打死后,刘维修等九名暴徒对刘女进行强轮奸,最后将该女打死,并剖腹取肝,割去乳房及阴部。( 59 )
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24 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策划者和凶手还对剩下的寡妇、女儿勒令改嫁,并征收改嫁费(证明费)。(60 )
东兴县那勒公社那柏大队枪杀张月业时,张中弹未死,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主任陈德基,使用雷管插入张的鼻孔内引爆,炸得血肉横飞。
在中共的煽动、策划、组织、指挥下,钦州地区文革被迫害者达22100 馀人,致死10420 人。
不仅如此,当局还对杀人凶手进行种种嘉奖,致使不少人以杀人邀功。如钦州城郊复员军人梁卫东,为立"新功",为安排工作,便杀三人,得意洋洋地前往县武装部请功。又如合浦县一大队文革组长,怕人说自己立场不坚定,策划杀人时把自己的亲外甥也列入名单杀掉了。"杀人者有功"这绝非一句空言,全钦州地区杀人后入党的就有 1153人,杀人后提干的有 458人,杀人后被招工的有 637人(不含北海市)。杀人凶手们还有不少被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 (61 )
桂林"八. 二0 "事件
1968 年, 8月 20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桂林警备区联合发布《进一步全面落实"七 .三"布告的公告》。公告以解除武斗据点、收缴武器、清理外来人员为由,对"四二二"桂林"造反大军"进行全面镇压。
其实,在此之前他们已收缴了"造反大军"的武器,捣毁了所有的据点,溃不成军的"造反大军"已毫无抵抗能力了。但为了彻底镇压造反派,桂林市革委会和军分区将桂林地区、市"联指"两千多武装人员编成"纠察队",由桂林市武装部科长王永清和工交部武装科长郑国安指挥,汇同桂林地区十二个县"联指"武斗队共一万多人,于 8月 20日凌晨三点包围桂林市,搜捕"造反大军"接连四天四夜,对"造反大军"及其观点的干部、职工、居民和学生共一万多人被逮捕关押,五千多户被抄家,劫走财物。被罗织各种各样的罪名,如"反共救国团""、叛徒"、"特务"、"反革命"、"牛鬼蛇神"等等。
"八. 二0 "事件杀害、打死和迫害致死共345 人,原来两派群众组织对等参加革命委员会成员中,"造反大军"的22 个委员,在"八. 二0 "事件中,被逮捕关进监狱的有19 人。而:"联指"的22 个委员,不管是策划武斗,指挥武斗,参加武斗,指挥乱杀人,亲自杀人,策划抢夺武器,罪恶累累的委员,不仅不予追究责任,反而成为"执行'正确路线'的精英",保卫"红色政权"的"功臣"部队升官进级。例如桂林"联指"主要头头、组织策划武斗犯了罪的曾名轩、曹铁军等人都升了官。( 62 )
"禽兽"展览
在挖掘"反共救国团"的狂潮中,广西当局和"联指"名目繁多的迫害手段中,搞"禽兽"展览是较为典型的。
1968 年 5月 12日,广西"联指"总指挥部通过所属的"沥血兵"搞"禽兽"展览(即活人展览)。
" 沥血兵"将关押在"联指"总部的不同观点的林执真(原区水电厅副处长)、张祖贵(区地质局处长)、黄海全(原钦州地区手工业经理部副经理)、谢卓夫(" 四二二"、"雄鹰"成员),以及孔祥兴、黄强、张飞、方少华、黎之竟等十人,拉到南宁市北大路建筑研究所,关进木笼,强行组织群众前来观看"禽兽"。
展览三天,十个不同观点的人,身受折磨,死去活来。自此,这种侮辱人格的手法即由原此滥觞,广西"联指"和当局搞"禽兽"展览遍及全区,受害者达一万多人。( 63)
8 月 12日,由南宁市革委会和南宁市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在广西展览馆联合举办"反革命罪行"展览,展出时间 52天。广西革筹、广西军区组织全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指")四十八万九千三百六十五人来参观。
展览共分三个馆,第三馆是"活人展馆"。将在攻打围歼区展览馆和解放路一带抓获的熊一军、林执真、许长友、梁元生、史妙甫、石怀宁、李家庆、高丽栗、梁汉忠等26 个"战犯"、"反共救国团"、"叛徒"、"特务"、"走资派"挂上黑牌,五花大绑,关在铁笼当作禽兽让"无产阶级革命派"观赏了52 天时间。尔后,送进警司,长期关押。(64 )
8 月 16日,南宁专区保卫组在地区行署饭堂搞"活人展览",被展出的有张绍忠("反共救国团"后勤部长)、段书香(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农佩相(女,"反共救国团"成员)、陆荣廷("中国青年党")、黄志忠("叛国投敌")、温凡生、章子渊等均被戴上手铐,由解放军看守,白天展出,连续几天,参观者达数千人。(65 )
12 月 18日,"广西大学阶级斗争展览"对外开放,历时两个多月,到次年( 1969年) 1月中旬闭馆,前来参观的有全国 25省区(广西有 77个县市, 160万多人次)。展览内容其中一项"禽兽罪行"(又叫"活人展览"),被当作禽兽展览的有:李建琨、雷一东、王承交、秦华声、秦文盈、莫剑威、黎之熄等十四人。被展览者挂黑牌、罚跪、毒打、受尽侮辱和摧残,有的被打断肋骨。 (66 )
(八)韦国清号召肃清"反共救国团"
1968 年 8月 26日,成立广西革命委员会,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大会。韦国清(广西区革委会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肃清"反共救国团"及"国民党残渣馀孽",要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把"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以及地、富、反、坏、右分子批倒批臭,斗倒斗臭 …… 。讲话传达后,全广西各地又掀起一波乱斗乱杀人的的新高潮。(67 )
9 月 7日,南宁化工厂"支左"人员和革委会为贯彻韦国清的讲话精神,在厂里开办了第八期"学习班",将该厂五十名有"反共救国团"嫌疑的人,集中在旧水泥厂(南化旁边),由"支左"解放军李元春负责专案组,该专案组成员有徐志豪(现区石化局秘书)、董担(市塑料制品厂书记)等 15 人。
一天,"支左"小组长武伟召开审查对象会,他说:"南化'反共救国团'成员不是一个两个,八个十个的问题,而是几个火车皮也拉不完"。并说:"《台北日报》都有你们这些'王八蛋'的姓名"。李元春说:"南宁市新华街89 号房是'反共救国团' 的老窝"。
在这个会上被点名为"反共救国团"的有20 多人,被审查对象每天只给吃三四两米饭,六分钱菜金。经常给他们挂黑牌,拉去游厂。在游斗中鞭打脚踢,有的人被五花大绑,施以"金鸡独立"刑罚,即站在倒放的方凳两个斜对角,进行逼供交代。
李元春说:"我这样干,就是我的'蘑菇战术'"。六0 二车间主任郭信被逼供后,不堪忍受刑罚,自杀身亡。被逼供神经失常的有陆恒嘉(天津大学毕业生)、周俊希、岳明铭(老工人),此外,还有3 人被逼自杀未遂。(68 )
从11 月5 日至1969 年4 月9 日止的五个月时间,区革委会把所谓"伍修集团"( 伍晋南"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 主要成员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等押到广西八个专区、四个市和43 个县进行巡回游斗,先后批斗50 场,三百三十多万人次参加。每场批斗会,都把当地的"反共救国团"、"叛徒"、"走资派""坏头头"(造反派头头)等拉来陪斗。全区被拉去陪斗的县以上干部就有1700 多人。(69 )
1968年9月下旬,广西掀起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新高潮,全自治区几乎每个单位都揪出少则几个,多则一百多个干部、教师、工人当作 "反共救国团"、 "叛徒"、"坏头头"、"反革命"、"牛鬼蛇神"等关进牛棚和私设牢房,以及监狱,全区有十五万多名干部职工受摧残批斗和劳役。 (70 )
自九月以来,全区各地"联指""秋后算帐"——对造反派群众冠以种种罪名,大抓乱杀,甚至突击杀人。以致 9月23日区革委和广西军区为此发出《坚决制止乱杀乱抓人的通知》的电报。实际情况如何呢?宾阳县一面布置不要杀人,一面又说确实群众要求要杀的也可以杀。这个县在九月以后依然继续乱杀人;临桂县九月以后,在军管会看守所关押的造反派,不断被拉去杀害或斗打,无人过问,至于"群众专政"——暴民杀人的事更是时有发生了。当时还有的地方在发出不准乱杀人通知前采取口头通知,说要快杀,过几天就不准杀人了。结果,广西各地到处出现突击屠杀造反派群众的现象。这是继韦国清执行武装镇压造反派"四.二二"后又对被关押的广西干部群众第二次大镇压。 ( 71 )
杀人凶手突击入党
经过军队参与对广西"四 .二二"毁灭性围歼广西"联指"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之后,很配合地解散组织,众多头头们摇身一变,纷纷占据广西各级革委会的统治地位。大权在握,有权就有理,于是一大批屠杀有功人员纷纷升官晋级。
1968年12月3日,在首府南宁召开的广西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参加大会的 3500多名代表中,"联指"派的的占95%以上,其馀5%是"四 .二二"反戈一击而成为活学活用积极分子的。一大批人是指挥、策划、参加歼灭广西"四 . 二二"的有功之臣和杀人凶手。(72 )
十二月上旬在广西区革委的整党建党中,把在文革中所谓"三忠于"的杀人凶手,对文革有功之臣突击入党。据后来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五万多人中,就有一万二千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另外二万七千多人是杀人后才吸收入党的,还有在突击提为干部的八万人当中,选拔一批"联指"背景的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对象。( 73 )
杀人与否成了考验其对共产党是否忠诚的标准。
屠杀元凶 逍遥法外
所谓蒋匪 "反共救国团广西反团"是文革中广西的特大冤假错案。韦国清以此作为屠杀对立派广西"四. 二二"以及"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的杀手锏。在广西众多冤假错案中,其声势之烈,杀伤力之强,迫害面之广,屠杀人数之多,手段之血腥,都是首屈一指的。
在1983 年的整党运动中(清理文革三种人),广西区党委只是将大屠杀中一些马前卒如广西"联指"头头颜景堂、廖炜雄、潘玉臣、李家海等一批刽子手仅仅是罢官处理。而罪大恶极、位高权重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却毫发无损,在官场上飞黄腾达,如鱼得水。
"刑不上大夫"的"清查三种人"运动
中共中央在 1982年12月30日和1984年7月31日连续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所谓"三种人",按这两个文件的解释,是"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
一开始,这一运动还只是中共党内整党运动的一部分,但是很快就发展成了一个波及全国全民的政治运动,把一场新的"清理阶级队伍"非法地推向了全国。对全国高校参加过造反的学生,中共还特别"关照",于 1983年4月23日向全国颁发了一个《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中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意见》。文件中说:"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中造反组织重要头头和严重问题的人,应由原所在院校认真负责地将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通知这些人现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凡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在校学生中选拔领导干部和选拔出国人员,用人单位都必须主动与这些同志原所在院校联系,取得他们在校期间的表现材料。高等院校党组织应积极协助"。换言之,这些被"黑材料"记录在案的年青人成了隐性的"政治贱民 ",起码丧失了"被选拔"和"出国"的两项重要的公民权。
中共在1983 ——1989年间发动的"清查三种人"的运动,既无合法性,也缺乏公平性和公信力,这一运动,只是针对曾经造过他们反的造反派群众而来,并非一视同仁地清查处罚,"刑不上大夫"——对高干子女组成的"西纠"(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和"首都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在文革中的种种暴行血债,被中共元老以"将来可靠的接班人"为借口包庇了下来,这批高干子弟如今成了位据权力要津的"太子党"!历史真会开玩笑:《出身论》还是敌不过《血统论》!
对于老干部、各地军头,中央更是网开一面。邓小平就公开指出:"老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说了违心的话,做了违心的事,不能叫'三种人'"。(《邓小平同志关于如何划分和清理"三种人"的谈话》, 1983年11月16日)。换句话说:即使中共的老干部,各地军头在文革中紧跟毛泽东,迫害无辜,屠杀民众,操纵武斗,打人致伤致残都没关系,只属"说了违心的话,做了违心的事"便一点事都没有——用这样截然不同的两套标准来清查"三种人",会有公正的结果吗?
以广西为例,广西区党委第一书记、广州军区第一政委韦国清,便是典型的例子。韦在文革中直接指挥军队和他操纵的保守派组织"联指"屠杀了近二十万群众,既有反对他的造反派组织" 四 .二二"又有从不卷入两派斗争的"黑五类"及其子女。文革后数十万群众和受迫害者家属上书中央,要求清查这一广西最大的"三种人",但是韦国清和邓小平私交甚笃,非但被包庇下来,甚至文革后仕途冒升,官拜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韦国清 ——这个双手沾满广西廿多万人民鲜血的刽子手,炮制"反共救国团"冤案的真正元凶,却逃脱了正义的惩罚,逍遥法外,1989年得以享受"党和国家领导人" 的待遇,寿终正寝,厚葬八宝山,按生前职位排座次,备极哀荣。
另一个鲜活的例子是宾阳县大屠杀的"杀人狂魔"王建勋。据官方的内部机密档案记载:从 1968年7月26日至8月6日的十一天里,宾阳县打死和迫害致死3951人,成为南宁地区杀人最多的县。全县172个公社,每个公社都成批杀人,且杀人手段十分残忍,有枪杀、刀刺、绳勒、叉戳、棍打、水溺、石砸、活埋、挖眼、剖腹、碎尸、和用牛拖死等等。
而时任宾阳县革委会主任、驻军6949 部队副师长的王建勋,是宾阳大屠杀的指挥者、策划者和组织者。一些当年杀人的刽子手在八十年代初的整党运动中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而"杀人狂魔"王建勋却在军队的保护下,皮毛无损,反而荣升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员,并以此衔光荣离休,在广州军区干休所的深宅大院里悠闲养老。杀人元凶心安理得,死难者家属则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就连当年的杀人凶手也不服,纷纷拿出王建勋部署、指挥杀人的电话记录,一致要求绳之以法王建勋。
文革中参与策划、部署、指挥屠杀广西"四 .二二"的军方人物,在八十年代的整党和"清查三种人"运动中,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正义的惩罚。
现将这些军方人员的名单罗列如下,让他们的名字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韦国清 (广州军区第一政委、广西革委会主任)
欧致富 (广西军区司令员、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魏佑铸 (广西军区政委、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焦红光 (空七军政委、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霍成忠 (五十五军副军长、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徐其海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焦玉山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
韩世福 (广西军区副政委、广西革委会常委、南宁市革委会主任)
吴 华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
孙 磊 (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
王 斌 (广西军区派任桂林市革委会主任)
景伯承 (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桂林地区革委会第一副主任)
张鹤青 (桂林军分区政委、桂林地区革委会主任)
张束之 (桂林军分区副司令员、桂林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梁连和 (桂林军分区副司令员、桂林地区革委副主任)
康 凝 (二0分部副政委、桂林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宋治平 (南宁警备区司令员)
张正安 (独立二师政委、南宁市革委会副主任)
许长庚 (南宁军分区政委、南宁地区革委会主任)
熊光武 (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南宁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李文轩 (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南宁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贾焕雨 (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南宁地区革委会常委)
张智理 (河池军分区政委、河池专区革委会主任)
孙长锁 (河池军分区司令员、河池专区革委会副主任)
曾俊德 (钦州军分区司令员、钦州专区革委会副主任)
甘照寰 (玉林军分区政委、玉林专区革委会主任)
孙景芳 (玉林军分区副政委、玉林专区革委会副主任)
张海波、钟生栋 (广西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丘 玺 (南宁警备区副司令员)
慕石起 (南宁警备区副政委)
陈德华 (南宁警备区参谋长)
李宽永 ( 6911部队政委)
王建勋 ( 6949部队副师长、宾阳县革委会主任)
罪魁祸首 仍受膜拜
人的生命,难道可以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幌子下予取予夺?难道可以以"革命"的名义随意践踏?难道仅仅出于"阶级仇恨"就可丧尽天良地剖腹挖肝吃人肉?是什么怪异的土壤生发出这样的"恶"?
所有问题的核心归根结底地指向中共专制独裁的制度,指向祸国殃民的毛泽东。
——毛泽东才是使我们民族生灵涂炭的罪魁祸首!
文革中全国发生的多起"阶级大屠杀",并非偶然事件,并非文革造成天下大乱局面失控的产物,仅以广西文革大屠杀为例,其残忍杀人、满门抄斩、剖腹挖肝吃人肉等等野蛮事件,没有制度的保证是决不可能实施的。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共的意识形态成了全民族的意识形态。其特征之一就是提倡"阶级斗争"就是漠视生命,践踏人权——人的生命权、思想和言论的权利、个人尊严、个人财产权。这些权利在文革中被践踏无遗。
毛泽东对于文革中的"阶级大屠杀"不仅仅提供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如广西当局制造"反共救国团"一案屠杀广西"四 .二二"),而且命令军队"武装支持左派"。文革中广西军区伙同"联指"武装围剿广西"四.二二",就是在"武装支左"的指示和口号下进行的。
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命令军队发枪给一派组织,所谓"武装左派",使其得以放手武装攻击另一派,也迫使另一派从别的部队或兵工厂搞到武器,以杀人对杀人,致使武斗升级。对此,毛泽东轻松地,甚至兴高采烈地称之为"全面内战"。
虽然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早已彻底否定了文革,也否定了毛泽东在文革中的一些作法。但那只是在"否定毛泽东同志的晚期左倾错误路线"同时又要"坚持作为革命的集体智慧的毛泽东思想"的前提下的一种表态。文革和反右运动一样,毕竟中共历史上的一个疮疤,影响了中共"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如何准确评价毛泽东,如何准确评价毛泽东思想,仍是中共难以自圆其说的棘手问题。
为此,中共最高层有人发话:"清算毛泽东,就是清算共产党"。"不要清算文革,要淡化文革"。文革的真相和追究成了禁区,所有文革的资料都被当作"密件",当作党和国家的最高机密。对于文革大屠杀,史书中一字不提,唯一留下的是官方的宣传和篡改得面目全非的历史。
毛泽东不但未遭清算,当局反而纪念、讴歌不断,毛的巨幅肖像仍高悬在天安门城楼,毛的木乃伊仍继续躺在纪念堂的水晶棺材,接受膜拜。
一直被专制、独裁、暴政裹胁着的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今日仍被看不到尽头地延续着。
但所有的血债都被人民的眼睛、经历及带血记忆所记录。
任何政治人物都无法逃脱历史的正义审判,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完)
注释:
(1)此文引用的相关资料、数据、电报、文件等均原自于广西整党办公室的内部机密档案。《广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8年》1987年编印。
(2)"七.二五"讲话,是1968年7月26日,中央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广西办公室(广西"联指")记录整理印发各地学习。原重庆市委机关革命造反总部嘉陵印刷厂105红印兵团翻印的版本。
(3)《从"北航黑会"到"7.25"亲历记》钱文俊《华夏文摘》增刊第388期。
(4)《文革"七.二五讲话":不仅仅是广西造反组织的终结》于文樵《华夏文摘》增刊第287期
(5)同注1,第138页。
(6)同注1,第131页。
(7)同注1,第127页。
(8)同注1,第13页。
(9)同注1,第12页。
(10)同注1,第50页。
(11)同注1,第49页。
(12)同注1,第51页。
(13)同注1,第52页。
(14)同注1,第55页。
(15)同注1,第68页。
(16)同注1,第70页。
(17)同注1,第71页。
(18)同注1,第71页。
(19)同注1,第72页。
(20)同注1,第72页。
(21)同注1,第72页。
(22)中共南宁地委整党办公室的内部机密档案。《南宁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66-1976》1987年5月11日编印.第58页。
(23)同注22,第59页。
(24)同注22,第59页。
(25)同注22,第59页。
(26)同注22,第59页。
(27)同注22,第59页。
(28)同注22,第60页。
(29)同注22,第61页。
(30)同注22,第72页。
(31)同注22,第73页。
(32)同注1,第73页。
(33)同注1,第74页。
(34)同注1,第75页。
(35)同注1,第78页。
(36)同注1,第79页。
(37)同注1,第78页。
(38)同注1,第82页。
(39)同注1,第93页。
(40)同注1,第80页。
(41)同注1,第110页。
(42)同注1,第83页。
(43)同注1,第116页。
(44)同注1,第116页。
(45)同注1,第25页。
(46)同注1,第115页。
(47)同注1,第118页。
(48)同注1,第119页。
(49)同注1,第119页。
(50)同注1,第120页。
(51)同注1,第121页。
(52)同注1,第142页。
(53)同注1,第142页。
(54)同注1,第142页。
(55)同注1,第85页。
(56)同注1,第96页。
(57)同注1,第131页。
(58)同注1,第87页。
(59)同注1,第39页。
(60)同注1,第40页。
(61)同注1,第48页。
(62)同注1,第139-140页。
(63)同注1,第49页。
(64)同注1,第135页。
(65)同注1,第73页。
(66)同注1,第165页。
(67)同注1,第144页。
(68)同注1,第149页。
(69)同注1,第162页。
(70)同注1,第154页。
(71)同注1,第157页。
(72)同注1,第168页。
(73)同注1,第16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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