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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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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0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工信部发出通告,7月1日起要在全国销售的计算机上强行安装一款所谓“保护青少年”的“绿坝”软件以来,网上立即招来一片骂声。且不说这款软件的版权争论及其安装后的效果如何,按照“惯例”,如果能够追查这个决定出笼的源头,可以肯定,那将又是一桩经济案件。在遭遇强烈抵制和质疑后,工信部又改“强制”为“自愿”,这个结果,是“白痴行政”(网友语)的始作俑者没有也不会想到的。
  《北京晚报》6月17号报道,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规范,并上报国务院等待审批,理由是遏制泛滥的广告短信骚扰和涉及手机的犯罪行为。北京的《新京报》日前报道,北京市公安局为加强对互联网的防控,将实行网站主办人、编辑和版主的实名登记制度。诸多“实名”管理措施,且不说“被实名”者的感受和可行性如何,为什么不先以官员的“实名”公布财产为表率,作出廉政示范?
  为什么一出现诸如“通告”“听证”之类的行为,百姓立马会想到自己的权益将被侵害?国人的政治素质为什么这样“低下”呢?
  这当然和公信力相关联了。公信力的概念源于英文词Accountability,意指“为某一件事进行报告、解释和辩护的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并接受质询。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属政治伦理范畴。”(http://www.hudong.com/)官员的行政素质低下、缺乏公德心、只对上级负责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在伤害着公信力。“不明真相”的群众只能通过狭窄的通道获取信息,竭力通过舆论来争取公平。
  2007年10月的周老虎事件,历经八个多月的“全民打虎”,结果周正龙以诈骗罪被判刑而“不明不白”地结束;
  去年,“ 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的“低价卖房将被查处”言论,自陷“官商勾结”的嫌疑之中;结果网友充当起纪委的角色,揭示出更多的问题;
  今年5月7日晚,富家子弟胡斌高速行驶的跑车撞死走过斑马线的谭卓,警方对肇事车“脱口而出”的“时速70码”认定,促使事态升级,由此衍生出“不公”的质疑。于是,有关权力庇护的传言,在公众中开始扩散开来;
  今年5月10日发生于湖北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的邓玉娇刺官案,从“按倒”到“推坐”的说辞,从“故意杀人”到“故意伤害”的认定,结果以所谓“双赢”的判决结束,令网络至今余音不绝;
  今年6月19日,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的“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一语迅速走“红”网络,有网友称其“能说实话是官员难能可贵的素质”……
  网络,全是网络惹的祸!于是,有人害怕了,仿效上古时代鲧的治水方法,以堵来进行消音,使人联想起“掩耳盗铃”这则成语故事。
  假如开放报禁,给公民更多的话语权和知情权,“后果”将不堪设想!当然,这仅仅是“假如”而已。
  对公信力的伤害,并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要想重新树立起公信力,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那可比“丧失”更来得艰难。公信力丧失的直接后果,就是很平常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交通、刑事案件,会迅速升级为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各种质疑猜测铺天盖地而来,诸如更正、澄清、声明只会越描越黑——有人将其称之为“信任危机”。
  古训“言必信,行必果”,遗憾的是,现实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官员和公众人物极不负责的“白痴”言论,更加剧了“信任危机”。你说“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真的就在逐步取消,而不是在合并收费了吗?在国民收入没跟国际接轨的情况下,你说油价得跟国际接轨,真的就接上轨了吗?你说春运“一票难求”是票贩子重复排队买票的结果,难道真的和铁路部门不相干、而没有票贩子被累死吗?你说“看病最不难、最不贵的是在中国”,那么“草根阶层”真的很容易去医院就诊吗?你说交通部门比房地产更腐败,那么你为什么不去举报、交通部门为什么不敢理直气壮地反驳、“有关部门”为什么不介入查处呢?
  那么多的为什么,公众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质疑、猜测也就难免了。遗憾的是,质疑和猜测一旦成为现实,公信力将再次遭受重创。
  很难想象,当一个人失去信用,人们对其失去一切信任后,他将会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公信力的复苏,需要的是实在、诚恳、以心换心;而信誓旦旦的空话、以谎言来掩盖另一个谎言,只会造成公信力的更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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