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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大屠杀-文革机密档案揭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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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08: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融安县,地处桂北山区,县城长安镇,山清水秀,一条碧绿的融江河穿城而过,有北上三江,南下柳州的舟楫之便,自古就是物产丰富,人杰地灵的桂北商贸重镇。

  旧时演义小说常有“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之句,说的是见不得光的杀人越货之勾当,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但在文革期间的1968年夏,于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一幕幕血腥野蛮的群众暴政的人间惨剧——在融安县革命委员会的主导下,以“阶级斗争”为名,大批屠杀所谓的“牛鬼蛇神”(即“四二二”造反派民众),仅仅在8月21日至23日短短三天里,整个融安县就有1006人被暴民用木棒、石头、砖头活活虐杀。(1)

  其时,笔者正在长安镇融安中学读书,亲眼目睹了长安街头那一幕幕令人发指的暴行,暴民杀人手段之残忍,受害者死不瞑目之惨状,让我刻骨铭心,永难磨灭。事隔38年,每每忆起那惨烈血腥的往事,仍不寒而栗。

  1968年7月至8月,韦国清调动军队和“联指”武装,对在首府的广西“四.二二”造反派进行大规模武装围剿,随着相关资料在海外曝光,已是广为人知。

  而在广西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韦国清(广西革筹小组组长、区党委书记、广州军区第一政委),早在1968年早春,就调动广州军区和广西军区的部队,对柳州地区的融安县、柳江县、玉林地区的博白县,以及南宁地区的宁明县的“四.二二”造反派群众进行武装围剿屠杀,这方面的讯息,长期以来一直被中共官方刻意掩盖而鲜为人知。

  为了融安大屠杀死去的和幸存的,我们必须作证,让我们以中共文革机密档案和我的所见所闻,来还原那段被尘封已久的历史真相。

  融安武斗事件

  1967 年秋冬,广西各地“联指”(全称“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在广西军区和各地武装部的支持下,开始成批屠杀对立派“四.二二”(全称“广西四二二革命行动指挥部”)群众和“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这就是当时在广西流传甚广的“韦(国清)老爷出钱,军区出枪,‘联指’出人,屠杀‘四二二’群众”的说法。

  广西各地“四二二”为抗击“联指”的大屠杀,避免束手待毙,纷纷抢夺武器,武装自卫。发生在柳州地区融安县的抢枪事件和两派武斗事件,就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

  1968年1月7日,融安“四二二”派的“青年近卫军”在县城长安河西车渡码头,拦劫刚从越南“抗美援越”前线回国休整的6886部队军车,(该部在柳州驻扎休整),抢得冲锋枪九支和一部分粮食。

  2月9日下午,融安“造反大军”(“四二二”派)由河西车渡码头强渡融江,攻占融安“联指”驻守的东圩、铜鼓桥和直属粮库。武斗中“造反大军”死4人,伤9人。“联指”死4人,伤1人,其他群众死2人。(2)

  武斗事件发生后,融安“联指”派人向柳州地区联指司令部(简称“地专联司”)紧急求援。经“地专联司”与“柳州联指”联系,“柳州联指”决定由“工交兵团”出兵支援。由“地专联司”负责组织柳州地区各县“联指”武装民兵配合行动。

  2月12日,“地专联司”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由苏一民、胡文治代表“地专联司”随往融安配合“柳州工交兵团”的行动。

  2 月14日,“工交兵团”和“地专联司”,象州县“联指”武装民兵三百多人,由蒙志恒、张麦生、苏一民、胡文治等带领,分乘13辆汽车赴融,配合融安“联指”于2月16日凌晨一时,发起反攻,攻下“造反大军”据守的东圩、铜鼓桥和直属粮库。武斗持续到当天下午五时才停火。

  “联指”方面抓获俘虏36人,押解途中杀害15人,在武斗中,“联指”死3人,“造反大军”5人,总共死23人,炸毁民房一户一间,烧毁民房五户九间,厨房三间,牛栏一间。(3)

  部队围剿造反派

  经此一战,融安“造反大军”虽有损失,但无大碍,仍保持较强实力,(有一千多人,六百条枪)占据县城长安镇,与“联指”武装僵持对峙。

  有鉴于此,韦国清按奈不住,从幕后跳上台前,开始布署动用军队参与围剿融安“造反大军”。

  2月29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发出《关于融安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的电报,并报广州军区。

  电报内容:

  1,调派一定数量的武装部队进驻融安,在武装包围(“造反大军”)后,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通过充分揭露(“造反大军”)的错误行为,对其实行分化瓦解。

  2,区别坏头头和群众,孤立少数,争取多数,教育受蒙骗群众与坏人划清界线,反戈一击,揪出坏头头,交出所抢去的武器和国家财产。

  3,对“造反大军”提出严肃批判,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掌握斗争大方向。(4)

  下面这份会议记录,揭露了广西当局围剿融安、凤山“造反大军”的决策过程。

  3月7日晚上,首府南宁,广西革筹小组(全称“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开会,研究决策融安和凤山等几个重大问题。

  出席人:韦国清(区党委第一书记、革筹小组组长、广州军区第一政委)、欧致富(广西军区司令员)、魏佑铸(广西军区政委)、伍晋南(区党委副书记)、安平生(区党委副书记)。

  列席人:徐其海 区党委常委)、孙磊(广西军区组织部主任)、吴华(广西军区副司令员)。

  韦国清说,最近的工作安排,融安县和凤山县的问题要处理,可以给中央写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博白县已去了部分部队,可以解决问题了。

  欧致富说,对融安可以采用解决里高圩的办法解决(二月上旬至中旬,柳江县人武部支持“联指”围剿“造反大军”,里高的“造反大军”缺武器,于2月28日拦路抢6886部队的武器,广西革筹、广西军区于29日命令6886部队派24辆卡车全副武装人员前去包围里高圩的“造反大军”,收回武器,并抓捕了60多人,押回柳州)。

  韦国清说,看看需要多少部队,由欧致富同志具体组织。凤山县是否也采取同样办法解决?

  欧致富说,融安的“四二二”的“造反大军”有六百多条枪,一千多人,部队少了是不行的。

  魏佑铸说,建议广州军区给广西调部队。

  韦国清说,可以向广西军区提出意见,派部队解决柳州地区的问题。(融安县属柳州地区管辖)。对凤山县建议由220部队解决……(5)

  3月23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向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融安“造反大军”连日来召开大会小会,大造舆论要消灭“联指”。为了解决融安问题,要求中央尽快批准调用部队(两个营或一个团)驻长安镇(融安县城)收缴武器,发动群众揪坏头头。(6)

  3月24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给柳州支左领导小组发出《对431团率一、三营进驻融安的要求》的电报,并报广州军区、五十五军(该军是广州军区驻柳州部队)。

  电报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部队行动必须秘密、迅速,对融安县城长安镇形成包围。

  2,开展强大政治攻势,收缴武器,交出坏头头。

  3,清理外来人员。

  4,部队行动及执行任务过程中,由431团指挥,县人武部做好群众工作。(7)

  装备精良的正规部队攻进融安县城后,“造反大军”溃不成军,从县城逃窜到农村,建立据点,以图保持力量,东山再起。但由于431团和县人武部支持“联指”,围剿“造反大军”,结果,在融安境内,大抓大杀“造反大军”和不同观点的群众,最终酿成轰动一时的融安大屠杀惨案。

  7月17日,解放军6977部队武装围剿融安大巷公社农民造反总部(融安“四二二”农总),俘虏120多人,打死多人,缴获枪140多支。尔后,又把融安教师斗私批修兵团全部成员共计80多人抓进监狱(8)

  融安造反派民众在经历了解放军血与火地围剿杀戮之后,等候他们的将是更为野蛮残酷的群众暴政的虐杀。

  融安大屠杀

  1968 年6月至8月,对融安县的造反派民众来说宛如人间地狱。在此期间,“联指”在部队和县革命委员会以及县人武部的武力支持和主导下,大肆屠杀“造反大军”和不同观点的群众,并殃及无辜的“黑五类”及“廿一种人”[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人)、右(派)、资(本家)、特(务)、警(伪警察)、宪(兵)、团(三青团员)、军(国民党军官)、贷(高利贷者)、小(小老婆)、小商、小贩、娼、僧、巫(婆)、道(士)、尼(姑)、流(氓犯)]。

  一时间腥风血雨,红色恐怖的群众暴政的风暴如水银泻地,无远弗届,遍及全县每个公社和大队。现一一列举事实如下:

  6月16日,融安县人武部政委刘彬。副部长张子义和原县委副书记杨仲林、曾竟军在长隆公社召开全县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参加大会的有一千多人。

  刘彬和张子义等在会上布置刮“十二级台风”,大搞游斗、戴高帽、挂黑牌,狠狠打击“阶级敌人”。刘彬、张子义在会上肯定并积极推广谭头公社新寨大队屠杀“造反大军”群众取得伟大成绩。

  长隆会议后,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乱抓乱杀造反派的群众暴政的高潮。从6月16日到8月10日,融安县共杀害304人。(9)

  7 月24日,刘彬和韦宗芬(原融安县县长)决定由潘续祥、刘新安、黄友明、杨青、苏玉福等公社武装部长和“联指”负责人,带领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联指”武装人员和融安县人武部九九分队包围雅瑶东平大队平顶山“造反大军”据点,(驻守该据点只有4人),打死“造反大军”2人,烧死2人。“联指”死亡一人。(10)

  7月上旬,融安县板桥公社革委会主任张树生主持召开大会,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张树生亲临滥矿、梁老、江边三个片指导“刮台风”,共杀害不同观点群众21人,继之,全公社刮“十二级台风”又杀害75人。(11)

  长安“8.16”“8.21”大屠杀

  如果说在此之前的成批杀人,只发生在融安县的各个公社和大队,那么进入八月份,随着融安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需要杀一大批人来为新生的红色政权祭旗,于是县城长安镇的大屠杀开始鸣锣登场。

  1968 年7月至8月,韦国清先后调动广西军区220师660团四个连、5913部队两个连、广西军区警卫营两个连、南宁军分区独立营一个连,以及炮兵第 642团一连、二连共十一个连的兵力,伙同南宁周边“九县一郊”,“联指”武装(即玉林、陆川、贵县、邕宁、武鸣、马山、横县、上林、崇左九县及南宁郊区 “联指”武斗队),对首府南宁的广西“四二二”实行大规模武装围歼一役,据官方统计,“四二二”被打死3795人(当场击毙1471人,被俘人员拉回各地 “处理”的约有7012人,其中被打死2324人)(12)

  导致广西“四二二”全军覆没,荡然无存。

  8月5日,韦国清号召广西各地肃清“四二二”残余势力,为实现广西大地一片红——全部各县、市成立革委会,以及为8月26日成立广西革命委员会扫清障碍!

  长安镇的大屠杀即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

  文革中广西军方和保守派“联指”对“四二二”造反派群众的屠杀,除了军方的武装围剿,就是各级革委会主导,通过群众专政即暴民专政来达到群体灭绝——“阶级大屠杀”的目的,其灭绝人性的残暴手段,使广西无数死难者注定要做无主的冤魂。

  当年的新生红色政权——融安县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后,都先后刮起了大批抓人杀人的十二级台风。

  8月10日,成立融安县革委会。李树春任主任,刘彬、韦宗芬、杨仲林任副主任。

  8 月13日上午就召开了“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誓师大会”。刘彬(县革委会副主任、原县武装部政委)在会上号召:“立即紧急行动起来,向阶级敌人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刮起十二级台风!要抓一批人、杀一批人!坚决镇压他们,毫不留情,毫不手软!”会后立即组成民兵纠察队,收集捆人的绳子。(13)

  8 月14日早上,那些戴着“纠察队”红袖章的武装民兵,个个荷枪实弹,满脸杀气的挨家挨户按“黑名单”抓人。抓到后即五花大绑,拳打脚踢,皮带抽,枪托敲。被打得鼻青脸肿,血流满面,躬腰跛脚者随时可见。在长安革委会的监狱(原县百货大楼)里,岑友培被打断手。梁树文被跪被打得眼冒金花,手肿很大。苏权被打得鼻青脸肿。融安县革委会纠察队指导员韦某某一见王国华就怒从胆边生:“你这个地主仔也有今天!”韦操起一根木枋,一棒就把王国华打倒在地,把肋骨打断。县水电局干部罗美和被抓时据理责问:“你们抓人有逮捕证吗?”抓人者得意洋洋地指佩戴的红袖章说:“这就是逮捕证!”。

  被抓人员有机关干部、学校师生、街道居民、工人农民,不分男女老少,只要你上了“黑”名单,就别想溜掉。当时有成员参加过“四二二”造反派的家庭,家家吓得魂不附体,噤若寒蝉。有的甚至还未被抓到,为了避免遭受那令人发指的暴行,上吊的有之,割喉的也有之。如长安建设街第九组贫民唐毅8月20日接到通知,第二天要自戴高帽、黑牌去游街。唐毅知道此去必死,与妻子卢冬梅把尚读小学的一女三子送到外婆家后,俩人哭了一夜,凌晨上吊自尽了。

  8月15日,长安镇革委会副主任、镇武装部副部长刘子卫等人研究决定,在长安镇大刮“十二级台风”。

  8月16日上午,长安革委会五人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杀人名单,然后通过纠察队押去游街,再假暴民之手实施杀戮。(14)

  十六日是长安镇圩日,早上五时先枪杀了长安贫民周老关。上午八时杀了县教育局的莫海明和教师曾漫涛。中午,纠察队按革委会的安排,押着26人游街示众,当天即有21人被拿着木棒、铁棍、转头、石块的暴民凶手们活活打死在大街上,一股血腥杀伐之气弥漫了整个县城。

  鲁迅早就指出,中华民族一向缺乏哭吊叛徒的勇气。而最为丑陋的是津津有味面对他人苦难的“看客表情”:张着的嘴,几乎下巴都要脱落下来,欣赏被抬上供台的羊只如何被剥皮,也观赏押上现场的革命家,如何被斩首。这种可悲又可耻的精神遗产,到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的文革,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毛泽东一句“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之圣谕,更把群众的看客心态升华为残忍的“人来疯”——广西融安县长安镇“8.16”和“8.21”杀戮,就是“暴民政治”的最好注脚。

  8月22日下午,长安镇革委会四人(另外一黄姓成员已请假回家一个月)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次日的杀人名单,酝酿更大规模的杀人惨案。并事先物色安排好群众棍棒手,到时起杀人带头表率作用。(15)

  8 月21日,当天又是长安圩日,更大的惨案再次发生。在许多肩挑手提物品赶圩的人群中,夹杂着一些手操木棍的壮汉,此情此景,似乎隐藏着某种不祥的杀机。快到中午时,只见纠察队押着一队队被捆绑着的“四.二二”造反派从百货大楼出来,共计235人,往县城的几条大街去游街示众。

  走着,批斗着,打着,骂着,看热闹的,想打人取乐的,泄恨的,围观者越来越多,大街上乱哄哄的,有人摩拳擦掌,早已急不可耐,声嘶力竭地大喊着“打死他们!打死他们!”而被捆绑着的这些“牛鬼蛇神”则个个低着头,抖抖嗦嗦地挪动着沉重的双脚,死人般的脸惨白青灰,他们已预感到大难临头,但口中仍在说“我有罪…… 罪……罪该万死……请饶了我的狗命……”。

  纠察队员开始宣布“罪状”:某某,现行反革命,破坏文化大革命;某某,右派,恶毒攻击社会主义……。每人寥寥数语,勾画出“反动”面目,然后高声向围观的群众:“毛主席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对这些死不悔改的阶级敌人,大家说,怎么办?” 疯狂而渴望嗜血的暴民发出一声吼:“杀!”便一拥而上,马上就看到有壮汉挥舞着大棒呼呼地朝着那些仍在喃喃请罪的人们的头上,身上打去。刹那间只见木棒翻飞,此起彼伏,砖头、石块如雨点砸下,“嘭、嘭、嘭……”地响着,被击者有的当场倒下,满面血污;有的则挣扎着趔趄地向前乱跑,无奈双手被捆绑着,哪里跑得了,随即被飞来的木棒、砖头、石块击倒。

  暴民们打红了眼,手中没有“凶器”的,则抢过赶圩农民手中的扁担,抡起粉摊上的木凳,穷追猛打。哪怕平时与这些“牛鬼蛇神”素不相识,此时都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非置之死地而后快。而有些则是街坊邻居、单位同事、车间工友、同校师生,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此时都“六亲不认”,非把对方打死才解气。满街的哭声、饶命声、追打声、漫骂声、狂笑声,声声撕心裂肺。满街溅洒着鲜红的人血,汇聚成一条条小沟。沾满鲜血的砖头、石块、木棒,横七竖八的尸体,触目惊心,构成了融安县长安镇一九六八年“8.21”不堪入目的一幕。

  革委委员 亲临杀人现场

  同一天(8月21日)融安县革委会号召第一次会议,历时三天。刘彬、韦宗芬主持会议。韦宗芬在讲话中肯定长安镇8月16日、21日抓261人去游街,打死77人(16日死21人,21日死56人)的做法和经验好,值得推广。

  同日(21日)中午,县革委还组织前来参加会议的革委委员们亲历长安镇街上现场目视杀人惨景(16)

  革委会把造反派放在大庭广众之下去杀,被统治者(那些暴民凶手)就在大庭广众下享受统治者的快感。

  当天的太阳特别毒辣,烈焰腾腾,灸烤着这座遭难的小城,闷热的空气使人透不过气来,浓烈的血腥味阵阵扑鼻而来,令人直想呕吐。在塘码头融安饭店门前的十字街口倒卧着七、八具血淋淋的“尸体”,有的脑壳已开花,脑浆四溅;有的手折脚断,却尚未断气,仍在痛苦地抽搐;有的脸被打肿得如同脸盆般大,满脸血浆;有一个受难者七窍流血,似乎仍未断气,只见他一呼气,一大串大大小小的血泡弹射而出,大的如同拳头般大,中的如乒乓球,小的如串串葡萄,一吸气,一条血的带子直拖到他的鼻子、嘴巴。这时有一个丧心病狂的暴民,用削尖的竹子从那人的嘴巴戳进去,从后颈窝穿出,死状惨不忍睹!街边则象雨后的流水一样,一条条小沟汩汩流动的却是鲜红的人血!

  黄昏,由“被缓期执行”“四类分子”去收尸,尸体全部抬到融安中学校办农场的菜地上,一溜地摆着。数一数,共五十六具,老的已有67岁,最小的是一个只有十多岁的男孩兰水养。

  是夜,整个县城死一般的寂静,融江上更是一片寂寥,这一向被视为桂西北商贸重镇的长安,房屋残破,商贩绝迹,只有几条惊惶的狗在寻觅食物。红色恐怖的“十二级台风”刮过,一派劫后萧条而落寂的景象。

  县城里凡是沾着一点“四.二二”造反派、“走资派”、“黑五类”、“二十一种人”气味的,哪怕是在家里,人们连大气都不敢出,偶尔响起一两声狗吠声,也把人吓得胆战心惊。

  榜样的效力是无穷的!那些杀人现场“取经”的县革委委员,及时地向各自的公社传达“长安杀人经验”,各公社、大队如法炮制,突击杀人。仅仅在融安县革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全县各个公社突击杀人,在短短三天里,全县共杀害无辜的群众1006人,按人口比例打死最多的是融安大将乡龙妙村的龙妙街,竟因此被称之为“十八寡妇街”。(17)

  融安城乡各地,陈尸百里。

  长安死难者名单

  过去我只从历史书里看到清兵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日本兵的“南京大屠杀”,但毕竟不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所以感受却总不怎么深刻真切。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我亲眼目击了长安“8.21”屠杀血案,真真切切,刻骨铭心,时至今日,血淋淋的惨状犹历历在目。

  这些死去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主要是沾了“四.二二”造反派的人,当时融安“四.二二”造反派被抓了几十人进监狱,仅融安中学就抓了七个教师一个学生进监狱。融安革委会清查是否有人搞电台,把会修收音机的融安中学物理老师马进奎抓进了监狱,还把马进奎的妻子不沾政治的工人曾碧英棒死在大街上。

  在官方的机密档案,只记录了这次屠杀的死者数字,而没有名单。在“官本位”的集权社会里,等级森严,升斗小民是不够资格的名列内部机密文件的(只有县级干部受害才列出名字、职务)他们的生命像蚂蚁一样被碾死,仅仅是一个数字符号而已,暴君斯大林曾言:杀一个人是杀人犯,杀一百万只是个数字而已。诚哉斯言!

  下面这份部分死难者名单,是一些抗拒遗忘的人们在民间逐一核实搜集而成。这个名单将是长长的一串,如同长长一串鲜血,洒在长安的街头巷尾,他们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一如你我生活中周围的单位同事,街坊邻居。他们的姓名不该淹没在历史长河中被人们淡忘,大屠杀的血迹也不应该被岁月流水稀释漂白……

  他们是——

  公靖波,融安财政局干部;

  钟维錞、岳朗,融安财政局公务员;

  周富云,融安县委工作队;

  黎继昌,长安税所公务员;

  莫海明,融安县教育局公务员;

  朱伯初,融安工商联主任;

  殷远芳,县邮电局职工;

  向金荣,县粮食局直属粮库工人;

  覃美荣,长安粮所干部,复员军人;

  黄斌,大巷粮所干部;

  胡雄,县油脂公司干部;

  黎锡,县粮油加工厂工人;

  钟玉明,县粮油加工厂技术员,转业军人;

  刘显扬、李智元,县粮油加工厂干部;

  覃启明,县酒厂青年工人;

  傅剑秋,服务公司照相工人;

  刘祥斌,服务公司饮食店工人;

  王德裕,服务公司旅社工人;

  覃国雄,县桂剧团扮演杨子荣演出《智取威虎山》的青年演员;

  韦超元,县供销社干部;

  韦亮、杨捷荣,县公路段工人;

  罗美和,县水电局技术工人;

  满举世,县拖拉机站青年拖拉机手,死时被用杀人的木棒插进嘴里;

  陈德渊、戴景松、孔繁树,长安铁木厂工人;

  戴景培,教师;

  王振声,长安护林队工人;

  陈友才,长安和平街居民;

  杨贵安,长安竹器社职工;

  张德尧,长安服装厂工人;

  曾碧英,女,五金社钟表组工人;

  韦克利;长安车缝社工人,

  李引弟,竹器社工人,

  黄太成与其岳父(姓名不详),长安渡船社工人;

  张炮光,理发社工人,复员军人;

  蒋喜田,理发社工人;

  杨火美,长安棕绳社工人;

  林世民,长安服务社劳工;

  黄太培、甘雄飞、杨冬梅(女),长安新华街居民;

  陈云发、曾安苟,长安大庆街居民;,劳工;

  尹新贵,和平街居民,手工业工人;

  江绍先,和平街居民,劳工;

  雷振强,35岁,教师;

  李庄和,长安插队青年;

  周老关,长安以埋死人为生的土公;

  余寿宽、余寿松、龙安志、陈汉英,立新街居民;

  余万春,长安诊所医生;

  兰水养,长安车缝社社员之子,年仅十多岁;

  曾漫涛,教师。……共计60名死难者名单!

  8月26日,因为庆祝广西革命委员会成立,暂停杀人一天。

  9 月1日,听上面说不准杀人了,杀人杀红了眼的凶手又抓紧时间赶最后一班车,刚开始杀人还罗织一些“罪状”到后来,凶手连“罪状”都懒得罗织,想抓就抓,想杀就杀,甚至没有什么理由,,有些仅仅是单位同事间互相嫉妒,平时的小过节,或见不得光的阴暗龌龊心理,都可以将人的生命予取予夺。

  9 月1日中午,我们又有同学的父母被杀,。其中有一家,三兄妹,老大是高二学生,老二是初中学生,都跑回上海老家躲广西武斗去了。其父母是从上海下放融安县民族医院支援边疆的医务人员(姓名不详),被医院同事绑赴批斗会场,“交给群众处理”,双双惨死在暴民的乱棒之下,只留下尚读初一的妹妹在融安无依无靠。本来十分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变得悲惨万分。这对夫妇死得冤屈,既不是造反派,也非出身不好。

  民族医院另一对恩爱夫妻:药剂师程椁,护士长冯培荣,也没有参加文革两派(“联指”和“四.二二”)争论,被同单位医生张某绑到长安体育场。张某指体育场一侧的灯光球场刚被打死的尸体说:“看见了没有?那一帮就是你们的下场!现在你们还有什么要讲的没有?”程、冯二人一言不发。接着张某一句“交给群众处理”,随即有一青年用杉木疙瘩棒狠狠敲击程椁的头颅,程的鼻子喷血,两眼圆睁倒在妻子脚下。张某问冯:“你看清了没有?你现在还有什么要讲的?” 冯一言不发,巨大的恐惧使她说不出话来。在那暴民专政年代,要你死你就别想活。接着冯培荣也被暴民棒中脑袋,倒在丈夫身上。夫妻俩都圆睁双眼,死不瞑目啊!

  融安县农机厂这天杀了八级工梁杞和,28岁的复员军人、工人程建勋,工人周泽林,工人陈正禄(28岁),工人周景光(30岁),工人房子明(36岁)。

  残杀“黑五类”

  同一天(9月1日)长安镇革委会杀了10个“四类分子”,和“二十一种人”。他们是:建设街第九组的“地主分子”罗杰、罗毅兄弟;“坏分子”覃梅枝(女);长庆街的“富农分子”吴仁富;同一街的古成寿、潘炳成等。还有四人姓名不详。

  其中罗毅五十年代还是学生,后来做了国家干部,因为家庭成分是地主,六十年代被开除公职回家,戴了“地主分子”的帽子,以做泥水工棒人上房补瓦为生。覃梅枝以编卖竹篮为生,仅仅是曾经帮人扯过牌算过命,结果被戴上“坏分子”的帽子。吴仁富出身富农,把自己的菜园打扮成花园一般,还挂上了刘禹锡的《陋室铭》,结果被打成“富农分子”的帽子。

  文革中有一个社会群体,根本无罪无错,却无端地一再遭到中共当局的残酷虐杀,仅仅因为他们的出身和成分,他们就沦为政治上的弱势群体——“政治贱民”:按照中共“血统论”以出身划分阶级成分,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成了 “四类分子”、“黑五类”、“黑七类”,以及扩展范围更大的“廿一种人”。从1949年以后直到八十年代初,这些“政治贱民”一向被视为所谓的“阶级敌人”,从来就是中共的国家机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绞杀对象,在文革中则处于更加悲惨的境地。无论是“保守派”群众团体还是军队及各地革委会指挥下的武装民兵,在对“黑五类”大开杀戒时都从不手软。尽管统治者明明知道,文革期间的法律(如“公安六条”)严格禁止任何“黑五类”分子参加群众组织,而这些“政治贱民”也一向小心翼翼地苟且偷生,从不参加“派性斗争”,但中共当局仍然不遗余力地杀戮“阶级敌人”。在文革初期66年“红八月”的红色恐怖运动中他们受尽虐杀,许多人死于非命。1968年6、7、8月,保守派对造反派大举进攻时,又诬指“黑五类”是造反派的后台和同盟军,在镇压造反派的同时,又对苟且偷生的“政治贱民”再进行一次虐杀。到1969年的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拿来祭旗的还是经典的“阶级敌人”,再一次把残存者拉上牺牲的屠宰台。他们任当权者及其走狗爪牙残害,他们像蚂蚁一样被碾死,象牛羊一样被宰杀,他们发不出丝毫的反抗声息,甚至被宰杀时的哀号都被瞬间淹没在暴民一片狂热地打杀声之中!

  这种屠杀行动不仅为了表现杀人的政治优越地位和“正统性”,也是为了向上级邀功请赏。例如:9月1日下午,长安镇革委会副主任刘子卫到县武装部开武装部长会议。会上,融安县武装部长、县革委会主任李树春问:“老刘,今天长安又敲了一批人?”。刘子卫自豪地说:“又敲了一批!都是‘四类分子’、‘廿一种人 ’,长安的‘四类分子’、‘廿一种人’太多了,敲点去少管他一点还好!敲这一批来收尾!”。

  到会的武装部长们都开怀放声大笑了起来。(18)

  正像暴力的可怕,不仅是夺去生命,更有摧残人性。暴力把人性逼到死角,在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对峙中,兽性的疯狂冲破道德的判断和把持,那些普通的平民,就是这样变成“暴民”的。

  长安镇建设街第九组共三十多户人,死了王德裕、周景光、覃梅枝、罗杰、罗毅兄弟和唐毅、卢冬梅夫妇共七人。而这组在长安参与杀人的只有两户,一姓杨,一姓陈,且都是年过半百,本该在家含饴戏孙,安度晚年的老头老太。

  9月1日早上,五十多岁的杨大伯就挨家挨户通知“今天敲四类分子,去敲啊,去敲啊,不去敲就有罪啊!”

  中午,五十多岁的陈家阿婆回来,两手都是鲜血,笑呵呵地去融江河洗手。

  对“政治贱民”的迫害屠杀是中共长期以来制造“阶级斗争”以维持“红色恐怖”政策的延续,借屠杀“政治贱民”来巩固其权力和地位。

  据1969 年12月融安县公检法军管会上报的统计数字是:查明刮台风乱打死1089名(其中地主分子112名,富农分子61名,伪军官21名,农民475 名,工人9名,学生21名,其他391名。)因刮台风造成自杀126名(其中地主分子18名,富农分子10名,农民64名,工人2名,学生14名,其他8 名)。(19)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官方通常将“坏分子”等地位卑微的“廿一种人”归类为“其他”不入流的种类。换言之,融安大屠杀中被虐杀的“政治贱民”是585人,自杀36人,总死亡人数为612人。整个融安县在文革中非正常死亡1416人(其中农村,城镇居民1228人,机关干部职工188人。)(20)。由此可见,“政治贱民”所占死亡人数比率是相当高的。

  文革中为“政治贱民”仗义执言,写出平等诉求人权宣言的《出身论》作者遇罗克,于1970年3月5日被中共当局残酷杀害,年仅27岁。

  时至今日,中共当局长期以来对“政治贱民”的迫害和杀戮,乃至群体灭绝。一直没有得到公正地清算。比如当年长安“8.16”、“8.21”屠杀的组织和策划者之一的长安镇革委会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刘子卫,文革后摇身一变,八十年代晋升为融安县纪检副书记。

  三十八年过去也没见有当年的杀人凶手向受难者亲属忏悔恕罪,更遑论反思自省了。三十八年来人们极少对他们的了解和关注,更别说为他们伸张正义、讨个公道了。在这样一个弱势群体身上,沉沉压着执政当局的残酷迫害和社会大众令人痛心的冰冷遗忘。三十八年了,暴力因为涂上了红色而变成神圣,屠戮的嚎叫因为掩饰和歪曲而变成歌舞升平的吟唱,这种局面是所有当代中国人巨大的耻辱和悲哀!

  在一切向“钱”看的九十年代,广西当年发生吃人兽行的贵县(现贵港市)甚至有商家(南方黑芝麻糊)抢注以“黑五类”冠名的商标,以“黑五类”作为商业噱头,在中央电视台大做广告——这是对广大遭受肉体杀戮的“政治贱民”再次施行精神虐杀!

  毛泽东牺牲造反派

  从以上所罗列的死亡数字可以看到,融安大屠杀死亡人数最大的集中在1968年8月份,从8月21日至23日融安县革委会第一次会议的短短三天里,整个融安县就打死1006人,这是为什么?

  因为当时以支持“四.二二”造反派闻名南宁、柳州的广州军区55军6984部队,其团部和一个营一直驻守在长安镇。所以,在此之前,融安县革委会在长安杀“四.二二”造反派一直投鼠忌器,不像南宁地区的宾阳县那样公开催下面加紧杀人。

  1967 年47军6950部队出面制止了湖南道县的大屠杀,为什么6984部队没有出面制止融安的大屠杀呢?因为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是1968年8月!文化大革命的主力已不是1966年“红八月”的高干子弟的红卫兵,也不是66年底67年初的“二司”、“三司”的红卫兵造反派。在“走资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都被批倒批臭夺了权之后,毛泽东开始“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牺牲造反派。

  “7.28”在人民大会堂召见红卫兵造反派五大领(袖清华井冈山兵团蒯大富、新北大公社的聂元梓、北航红旗战斗队二司的韩爱晶、地质学院东方红公社三司的王大宾、北师大井冈山公社一司的谭厚兰)毛泽东一句“现在是轮到小将犯错误的时候了”泄露天机。7月27日,毛泽东下令他亲自领导的六个工厂组织工人宣传队,由支左的中央警卫团(即8341部队),率领开到清华、北大军官二校,即“六厂二校”经验,说明中央已把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主力调整为工农兵。

  同一天(27日)地处南疆边陲的广西融安, 6984部队用军车护送一批逃亡到长安的“四.二二”成员回原籍泗顶矿务局,结果被泗顶“联指”的“产业工人” 和“贫下中农”,把初中三年级学生温继初等12人,从军车强行拉下,用木棒和石头活活打死在军车旁。军人拼命阻拦只保护下两名初中二年级女学生。其中一位女学生头部仍被打了一棒。

  此时在广西,最听话的保守派“联指”的“工人”、“贫下中农”已成了文化大革命的主力军。军代表大都成了各级政权革委会的主任、副主任。早在七月份,广州军区就给部队下了命令:现在是工人、贫下中农起来主宰运动的时候了,部队要支持群众运动,不要干涉群众运动。

  7月17日,解放军6977部队奉命围剿了融安大巷公社农民造反总部,俘虏120多人,打死多人,接着把融安教师斗私批修兵团全部成员80多人抓进监狱。在这样的背景下,6984部队怎么还能对制止融安的屠杀有什么作为呢?

  8 月15日,长安一帮“联指”派学生,持枪抓了一批融安中学“四.二二”学生,毒打、关押、剃阴阳头。6984部队闻讯后赶忙去交涉放人。16日凌晨五时就去把被关押的学生要回。学生们刚走出牢房惊心的枪声就划破了小城的黎明——以埋死人为生的土工周老关被“联指”从牢房拖出去枪杀了!

  结语:“暴民政治”的始作俑者

  文革中广西大规模残忍地杀人,满门抄斩,大批地屠戮,如果没有意识形态和心理的支持,没有国家机器的物质条件,没有专制集权制度的保证,是决不可能实施的。

  在文革中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成了全民族的意识形态。其特征之一就是鼓动暴力。漠视生命,践踏人权——人的生命权、思想权和言论的权力、个人尊严和个人财产权,这些权力在文革中被践踏无遗。

  文革是一场中国人自相残杀的暴力——而“暴民政治”的始作俑者正是毛泽东。“要武”、“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等等都是具备暴力的。在迫害和杀戮方面,毛泽东最有特色和原创性的,无疑是他的“群众专政”思想。毛在使用军队、民兵和监狱这些“专政机器”之外,他发动和领导普通民众大量参与对 “专政对象”的虐待和杀戮。使得每一个人,如果不想被迫害和虐杀,就必须成为迫害别人的助手和帮凶,其结果一方面使迫害肆虐无阻,一方面腐蚀了无数人的灵魂和摧毁了他们的基本道德,使得那些平凡庸碌的芸芸众生,蜕变为残暴野蛮的暴民。

  而以韦国清为首的的广西当局,为了一举剿灭政治对手“四.二二”造反派,从1968年7月12日至8月3日,在《广西日报》连发九篇社论,都是鼓吹“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煽动仇恨,搞阶级大屠杀,杀戮所谓的“牛鬼蛇神”和“黑五类”,被称之为“杀人九论”。

  只要把“仇恨”的种子播到地里,再有了毛泽东思想的“阳光雨露”滋润、浇灌,开花结果就只是时间早晚了。

  毛泽东思想的核心,毛泽东思想的邪恶,就是把人群根据经济地位,以后再根据思想,划分阶级,划分成分,划分左中右,制造阶级对立,阶级仇恨,然后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煽动群众实行阶级报复,搞阶级大屠杀。

  滥施暴力,血腥杀戮的凶手大都是军队官兵、武装民兵和各级党、团骨干组成的保守派所为,这些人无疑是国家机器的代表,而他们的屠杀和暴力行动,则可视为国家机器的行为。所谓“暴民政治”只不过是国家机器行为的一种结果和延伸而已。

  例证之一,1968年12月3日,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3500多名代表中,“联指”派占95%以上,其余5%是“四.二二”反戈一击,摇身一变而成为活学活用积极分子的。一大批“积极分子”是参与指挥、屠杀“四.二二”的有功之臣和杀人凶手。(21)

  例证之二,1968年底,在广西区党委的整党建党中,把在文革中所谓“三忠于”的“联指”杀人凶手、对屠杀造反派的有功之臣突击入党。据文革处遗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五万多人中,就有一万二千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另外又有二万七千多人是杀人后才吸收入党的。还有在突击提为干部的八万人当中选拔一批“联指”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对象。(22)

  杀人与否,成了对共产党是否忠诚的检验标准!

  栽赃造反派

  文革中杀人最多的时期是新生的红色政权——各级革命委员会已经建立,毛泽东恢复了对国家机器之严密控制的1968年夏。在广西文革众多大屠杀中,不论是象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宾阳、钦州、玉林等城镇地区的大屠杀,,还是偏远山区如凤山、马山、武宣、贵县、武鸣、融安等县份的大屠杀,据官方机密档案《广西文革大事记——1968年》所记载的,都是在军方和各级革委会主导下,保守派“联指”对“四.二二”造反派及“政治贱民”的肆虐杀戮。在此过程中,还广泛发生惨绝人寰的对受难者剖腹食肝吃人肉的兽行——1968年6月至8月底,柳州地区的武宣县发生大规模吃人肉事件,“造反大军”和“黑五类”及其子女,有超过200人的心肝和肌肉被“联指”和“暴民”野蛮地吃掉。除武宣之外,南宁地区的隆安县、上林县、武鸣县;钦州地区的浦北县、灵山县;玉林地区的贵县均发生对“造反大军”和“黑五类”剖腹食肝的令人发指的暴行——这才是名副其实的“暴民政治”!因为吃人肉的残暴野蛮,早已超出阶级仇恨的范畴,而造成对基本人性的摧毁。吃人,正是毛泽东思想浇灌出邪恶之花!在毛泽东时代,这邪恶的人性和兽行,才有机会发挥得淋漓尽致,暴民肆虐残暴得理直气壮,才更加肆无忌惮!

  中共当局刻意回避屠杀和迫害的主要制造者——中央极权制度和国家机器的罪责,而将文革浩劫一概归罪于林彪“四人帮”和“造反派” (林彪“四人帮”当然负有极大罪责,但是他们在文革中的角色只是毛泽东的副手即帮凶),这既非史实,也公然侮辱和扭曲了曾经经历过文革的千千万万人的集体记忆。

  所有的血债都被人民的眼睛、经历及带血的记忆所记录着。经历过文革的人,用良知和常识稍微分析一下,就会得出非常明确的结论:文革的真凶是共产党,罪魁祸首是毛泽东,文革的祸因是中共的一党专制,文革的手法是无产阶级专政。

  仅靠专制寡头和少数帮凶是搞不起文革来的。中国政治权力的专横和恐怖,向来是以群众暴政为基础的。哈维尔把话说透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极权社会的受害者和缔造者。”正是中国人的奴性和麻木,承载了中国暴政。是中国人的忠君思想、马屁作风,以及人性的弱点,嫉妒、怯弱、贪婪、自私、虚荣,乃至人性的优点,勇敢、忠实、虔诚全部被调动出来,孕育支持了横行霸道的专制政党和无法无天的专制暴君。一人受害,其他人无动于衷,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助纣为虐,落井下石。

  在此套用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牧师二战之后反思纳粹罪行的经典名言,来形容国人的麻木冷漠再贴切不过:

  当初“土改”,他们(中共)杀地主,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地主;接着“镇反”、“反右”,他们杀“黑五类”,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黑五类”;文革他们杀“牛鬼蛇神”,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牛鬼蛇神”;八九“六.四”他们杀和平请愿的学生,我也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青年学生;后来,他们杀法轮功学员,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修练法轮功;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长期以来,中共栽赃造反派的诸多手法,比较典型的就是将造反派与“暴民政治”划上等号。某些巧借马克思主义行使话语霸权的文革史学家和学者名流,也推波助澜。回避文革中中共当局煽动群众暴政的行径,并为之辩,更有甚者还移花接木,指鹿为马地将许多当局和保守派的暴力屠杀事件的责任,一概栽赃造造反派的“暴民政治”,强行给人洗脑,存心要使大众背对历史真相。

  于是,“文革=十年浩劫=红卫兵=造反派=暴民政治”成了官方涂抹文革的标准公式。同时当局刻意隐瞒文革屠杀真相,肆意制造谎言,企图蒙蔽视听,掩盖、歪曲和篡改历史。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广西吃人狂潮,几经转述今天竟变为“造反派在文革打、砸、抢、吃人肉”的天方夜潭!劫持年轻一代国人脆弱的想象,误导传媒大众,这是非常可耻的和可恨的。

  于是百姓们的血,从1949年10月1日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流到1989年六四的北京街头,流到2005年12月6日的汕尾东洲村,群体灭绝从文革的 “政治贱民”到现在的法轮功修练群体。这种对平民百姓的杀戮到何时才能止息?老百姓何时才能免于失去自由、失去生命的恐惧?

  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魏瑟尔先生曾说:“忘掉历史无异于对历史的受害者进行第二次屠杀!”这句话宛如一记长鸣警钟,今人理应时时刻刻睁开自己的眼睛去打量文革历史,于不疑处找到更多的疑问。

  2006年4月5日 完稿

  注释:

  (1)《广西文革大事记——1968年》第25页。

  中共广西整党办公室内部机密档案,1987年编印。

  (2)同注1,第22页。

  (3)同注1,第12页。

  (4)同注1,第16页。

  (5)同注1,第17页。

  (6)同注1,第22页。

  (7)同注1,第23页。

  (8)同注1,第100页。

  (9)同注1,第23页。

  (10)同注1,第24页。

  (11)同注1,第24页。

  (12)同注1,第131页。

  (13)同注1,第23页。

  (14)同注1,第24页。

  (15)同注1,第25页。

  (16)同注1,第24页。

  (17)同注1,第25页。

  (18)同注1,第26页。

  (19)同注1,第26页。

  (20)《融安县志》第177页。1996年6月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21)同注1,第167页。

  (22)同注1,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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