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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滚滚红尘 人间烟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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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2: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间烟火




滚滚红尘,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反正我是做不到的。因为就连烟火气冷清不兴旺的美国,也是秀色可餐,值得眷恋。

在美国厨房里自然别期望发现太热闹的人间烟火,这从厨房内配置的内循环排风扇就可以预料。刚到美国时,我应邀住在导师家里,因为美国师母有意把我当做他们家的第四个孩子从头培养。第一次跟着师母上超市回家,她就掰根豆角吃得津津有味,告诉我:这都可以生吃的!我在国内可是听说生吃豆角是有毒的。后来又发现在美国蘑菇青椒芹菜等蔬菜都是可以做色拉生吃,不免有些生畏,以为对美国的人间烟火只有敬而远之一条路了。


后来慢慢发现,美国的人间烟火再清冷也自有其可爱处,比如牛奶泡麦片,是我很喜欢的早餐品种之一。麦片香甜,酥脆,爽口,泡在牛奶里,因为冰冷,所以依然保持酥脆的同时,又多了滋润,还多了牛奶清新的风味,也符合牛奶的营养吃法。麦片,就成了牛奶的最佳伴侣。通过牛奶麦片,老美真是把烟火之冷发挥到极致,可谓“冷艳” 了。他们往往用油漆木碗泡牛奶麦片,乡村韵味,古色古香。早晨,对着一碗赏心悦目的牛奶麦片,Honey Bunches of Oats也好,Raisin Bran, Cheerios, Golden Grahams也好,优哉游哉用勺子从雪白的牛奶里打捞起金黄色的玉米片,麦片,一小团的燕麦粒,一片杏仁,几粒红葡萄干,。。。就仿佛在白雪飘飘的原野上捕捉着一个个金色的童话,似有清凉甘甜的雪香,沁人心脾,生活中所有浮躁就烟消云散,让你不由得心思宁静,神清气爽,精神振奋又怡然闲适。似乎心花朵朵,也随着麦片悠悠舒展开放。有时候我真想帮着拟句广告词:每天早晨最美的期待,是木碗里的牛奶麦片。或者:一天的好心情,就从牛奶麦片开始。

都说三步以内必有芳草,用来形容美国的人间烟火也是不错的。曾经在一家星级餐馆吃到一盘炒牛肝,肥腴鲜嫩,跟中国的炒猪肝很象,妙在除了洋葱之外,还加了一些香脆的bacon,别具风味,馀香满口。有一次在一家美式烧烤餐馆,作为餐间副食的,不是面包黄油,而是“hush puppy ”,一种调味油炸的玉米面包小球,外面金黄酥脆,内里棉软糯韧,口感真是一流,一口一个,可爱之极,正餐前差点就要吃饱。名字的来历就连老美也不清楚,据说是南北战争时,南部军队为了让狗们安静,炸发面团或者是玉米面团时顺手丢给狗吃的,结果中文译名就成了“嘘,安静点,小狗!”

当今中国,就连偏远小城,也是熙熙攘攘灯火辉煌的不夜城,相比之下的美国,即使大城市,半夜时分也是冷冷清清。不过说美国人间烟火不旺也不属实,因为烧烤起来,那是烽烟滚滚,油烟之大,必须到室外野外才能进行。我比较能接受的是烧烤猪肋排,浓烧赤酱的,肉骨分离,酥而不烂,也不肥腻。有次想起外买到沙滩上吃去,就到海滩边的一家烧烤餐馆旁门排队订购,然后坐在餐馆专门预备的野餐桌子前的遮阳伞下等待喊号。厨房里的烧烤味飘了出来,闻着竟是久违的多年不曾想起的小时候家里厨房的炊烟香味!那一刻,尘封多年的童年的记忆象一波波的海潮,纷至沓来。中午的艳阳下,分明是北美清朗的天空,不远处是浩瀚的大西洋,我仿佛穿越了时空隧道,正倘佯在故乡,倘佯在童年,坐在妈妈的厨房里,真是恍然如梦。我依依不舍,贪婪地呼吸着,楞楞怔怔地坐了好久好久。

现在讲电话时,父母总要诱惑地召唤:争取早点回来吧,国内多热闹啊,吃的又多丰富啊!如果说美国的人间烟火让我流连,那么彼岸的故乡灯红酒绿五光十色热闹非凡辉煌无比的人间烟火,是我梦牵魂萦,一心向往的天堂仙境。

粥天粥地


回国的时候,上海的师长们就要问起:小红啊,美国登了这些辰光,会烧饭了没有?我就谦虚地回答:会烧粥和蛋。还是炒蛋啊?她们就居高临下悲天悯人地看着我笑,肯定想起我因为有位能干妈妈,结果从小只管读书不做家事,我那时说过只会番茄炒蛋丝瓜炒蛋的事了。她们同情怜惜的目光,一如我研究生时代心里不无鄙夷地把她们归类到成天只知谈吃谈穿的小市民,清高气傲目不斜视地坚决捍卫着食堂单调的伙食。


其实就一只蛋,真学会做,也已经是十八般武艺了,蛋羹、炒蛋、荷包蛋、水铺蛋、白煮蛋、肉饼炖蛋、蛋炒饭、饭炒蛋、番茄炒蛋、蛋花汤。。。,后来在美国学会了麦当劳早餐系列里的egg McMuffin ,那是热乎乎的荷包蛋加两片奶酪加一片火腿夹在剖开的一个英国松饼里。虽然也学会各种omelet 的做法,相信蛋无止境,我还是不敢说精通的。

我唯一敢夸口的,是炉火纯青的煲粥技术,也愿意向天下懒人推荐。把水烧开,按稀稠所需放比例不等的水和米以及别的辅料,烧开后,煤气炉电炉关到最小火保持微沸不溢,就万事大吉了。中间无需翻搅,省事之极,尽管玩去,半小时到一小时后,揭开锅盖,热气腾腾,浓稠细滑的粥就烧好了。可以配包子油条烧饼葱油饼,小菜也丰俭由人,荤素皆宜,卤牛肉、五香马肉、熏鱼、榨菜肉丝豆腐干、咸菜毛豆、宫保鸡丁、腐乳、花生酱都可以。平时烧的时候,可以烧成绿豆粥、红豆粥、红枣粥、莲子粥、米仁粥、血糯粥、荠菜粥、腐竹粥等等。上海就有个餐馆叫“粥天粥地”,与上海话“作天作地”同音,“作”,在上海是形容女性的发嗲,使小性子,刁蛮又可爱的一个词,说谁“作得来”,是让人又爱怜又着恼又心痒又恨不起来,割舍不下的意思,精妙之极。上海话的伟大,有很多这样的词,象 “寿”和“丘”是贬义字,都很妙。不过,再会“作”的女孩,如果不是糟践山珍海味,只不过是局限于恬淡怡人的清粥小菜类,应该还是讨人欢喜的吧。所以,可以预料,这爿店的生意会很兴隆。

有时嫌外面吃得油腻,只要清淡爽口的时候,我烧粥就只用国宝米和糯米,加糯米是为了增加黏度和香味。菜呢,只是嫩嫩的榨菜丝和雪里红酱菜。榨菜鲜咸,雪菜爽口,白米粥雪一样洁白,醇厚黏稠,米香扑鼻,肥腴滋润,常常吃得忘乎所以,不知今夕何夕。想想我漫漫厨艺路的第一步,竟是淡雅之极的白米粥,起点如此之低,应该前途无量,步步辉煌的。

国内时多次跟着导师去全国各地开会。有次在广州,离开那天算算时间正好还能赶上中饭,就赶早去餐厅等候。饭菜还没上来,想着航班时间未免稍微有些着急,嘀咕了一句,同桌的女主人就帮着吆喝:有人要赶航班,快上汤快上汤!我一边感动一边就忍不住想笑,她的思维完全是按照她们广东人的习惯,吃饭必先喝汤,因为气候湿热,去火气的,以为我们这些所谓的北方人也是如此呢。其实我几天吃下来,对广东所谓的汤,实在是兴趣缺缺。那些清汤寡水,论鲜味比不上上海的腌笃鲜,论汤色也醇厚不过粉皮鱼头汤,我也不相信能有多少可溶性营养成分在里面。只有早点的皮蛋瘦肉粥,让我眷恋不已。正是荔枝上市的时候,看到产地最新鲜的荔枝上那层朝霞晨曦一样闪耀的玫瑰色艳光,还有那些细刺一般的粉红茸毛,那种水灵娇艳,真是不可方物,才知道上海买到的荔枝无论如何保鲜都是过时的。曾经惊奇全国都能吃到很新鲜的荔枝,特意问过小商贩,才知道荔枝的保鲜秘诀是浸水,不然几天内就会干枯发黑。我就想到要是杨贵妃时代也知道这浸水保鲜技术就好了,可以挽救多少风尘仆仆在南国和长安城之间疲于奔命的马匹呢。那新鲜的荔枝真是好吃,本来我的最爱是酸中带甜的杨梅,对纯甜的水果兴趣不是最大,可是实在抵不住新鲜荔枝的诱惑。苏东坡有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不过,要让我长期呆在南国,只有荔枝这甜果是绝对不够的,还必须有鲜咸的食物,而皮蛋瘦肉粥正好可以满足这个需要。到时就坐到那华盖一样雄伟苍绿的榕树下,清凉天地,小勺小勺地挖着皮蛋瘦肉粥,桌上一大束飞红流丹的荔枝,让思绪攀着榕树那奇妙的气根悠悠飘荡,飘在南国撩人的薰风里,飘在碧水缓缓的珠江上,数着片片白色的风帆。。。

零食的境界

那次回国, 承蒙朋友们的照应,在国内过了几天鲍鱼汤鱼翅羹淘饭的日子,回来没几天,已经往事如烟,美味记忆荡然无存。究其原因,一是因为饭桌上忙着应酬,跟左邻右舍海阔天空天南地北地聊天,为了不辜负贵宾的称号,也不能告诉人家我一心一意想知道别人吃鱼翅羹的体会的好奇心。总算有一次一位大款说了一句:“这肯定是海虎翅!”我马上诚心追问着请教鉴定方法,他说因为条形那么齐整,只有海虎翅才发得出来。另一个原因,是鲍鱼和鱼翅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味道,所以有次我跟朋友打赌,如果谁斗胆用相同外形质感的粉丝替代鱼翅端上桌,相信那些吃惯澳门香港鱼翅的巨富们,根本尝不出差别的。

就这样,我海吃海喝了个把月,依稀只记得有个鱼翅羹,火腿味特别浓郁,很鲜美。人是不但没有增重,不瘦掉已属万幸,因为只要鱼翅羹一上来,半碗饭倒进去,那没什么营养的泡饭够我对付到宴席结束,别的菜式是力不从心的。虽然我回美前一再感谢朋友们的盛情款待,信誓旦旦地表示下次回国继续跟着他们遍尝天下美味的殷切期望,其实吃起家常的小菜小吃还是一如往昔的心平气和甘之如饴,而心里可以细水长流永不厌倦的美味,还是那些心爱的零食。



最理想的零食是话梅,酸中带点咸味那种。话梅的好处是经久耐吃,永远不可能吃饱,也不会有摄取太多脂肪糖分的担忧。读小说的时候吃话梅最合适,含一颗可以读几章,特别是读到什么回肠荡气缠绵悱恻的情节,嘴里正好是酸中微甜的百转千回,就特别的烘托气氛。

陈皮也是好零食候选,酸中带咸,回味无穷,而且清心润肺,头晕脑涨的时候吃几片保证神清气爽。果丹皮和加应子也是零食的好选择。酸酸甜甜,回味无穷。

盐金枣是最奇妙的小小零食,那么小的体积浓缩了那么丰富的滋味,每一颗都象引爆在舌尖的超级炸弹,把咸酸发挥得淋漓尽致,又回味甘甜。

喜欢杭州的小核桃,不管是奶油味还是椒盐味,总是带点咸味,所以让人百吃不腻,爱不释手。以前跟女友从杭州回上海的火车上,总是报纸一摊,两人一包小核桃,手不停,嘴不停,心不在焉地聊一路,吃一路,三个多小时吃一包正好,吃得两手油黑。最后火车开进上海郊区,小核桃袋子也空了,我们终于得空抬起头来,把报纸一卷,相视一笑:“洗手去!”“洗手不干”这个词,该是为小核桃发明的吧?

月饼作为零食,不是最理想,主要是太容易饱肚。不过月饼的特殊性,也不是别的零食可以比拟。月饼那丰腴细腻的口感,让人不禁感悟生活可以精致的程度,引发起温柔连绵的情怀,激发满心的感动。为了遍尝各种豆沙莲蓉揶芸五仁蛋黄的风味,中秋前后,我会给自己每天细嚼慢品吃半个的任务。

我喜欢各式各样的花生。咸干花生要剥壳,每剥一颗都有一种对里面那花生米形状和味道的猜测,剥时有期待,吃时有真味,别有乐趣。鱼皮花生,那层酥皮又脆又酥,里面包裹的花生米又是另一种酥脆,还有抓一把在手里,也是干干净净的,不影响拿书。椒盐花生米,又香又酥,而且颗粒越小越鲜美。

上海的鸭肫肝牛肉干也是我喜爱的。这两样耐嚼,经吃,回味醇鲜,而且营养价值高,所以可以列为零食上选。

今年国内女孩流行吃鸭舌头鸭膀。我总是看看细细长长的红色鸭舌头条,却买了旁边的鸭膀,鸭膀酱色浓郁,鲜味隽永,真是美味,跟酥烂的鸡脚爪风味各异,就是需要两手拿着啃,所以坐电视前边看边吃最适宜。缺点是两手油腻,有时难免拘谨,为了早点洗手,吃的时候,少了些从容悠闲的零食态度。

零食吃多了,天长日久,我也发展了“零食窈窕淑女论” ,就是吃零食其实有助于节食,保持苗条,跟平常人认定的多吃必胖背道而驰。一般人很容易忽视了零食至关重要的好处:饱足感。贪吃或者常常靠饿自己减肥又减不下的人,往往时刻被饥饿感困扰,没到吃饭时间早已把胃液翻腾提纯了多少遍,迫不及待地等着消化美味,以致于吃饭时狼吞虎咽,不免吃多,前功尽弃,还充满负疚感挫折感。而有选择地吃零食,其实没多少热量,可是给人的信号是“我已经吃过了,我一直在吃,所以不会很饿,不需要太多食物”的错觉,对食物的依赖性会大大降低,还使人觉得善待自己,生活质量没有打折扣。

吃零食的境界,是吃的眉飞色舞心满意足的同时,品出生活的丰富和美妙。吃零食,也是追求精彩和悠闲生活的完美统一的一种形式。


永远的衣恋



    人们常说,女人衣橱里永远缺一件衣服。为了“那件衣服”,多少女人就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寻寻觅觅的漫漫征途。


   
       国内读研究生时组里有一位女实验员,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是听信别人劝说,没去复习再考,开始上班挣钱的。后来她就一直懊悔没能得个正式大学文凭,只有不断进取,上夜校加自学得了几个专科文凭,可感觉还是不够。我知道她对购衣成癖,简直如痴如狂,买来的,又都不如意,总觉得缺一件,心心念念,据说上班时也要溜出去逛店。跟她相处久了,才体会出她的心情,她是苦于找不到表达自己的憧憬梦想的方式。浪漫、典雅、妩媚、端庄、知性,是她憧憬的各种角色。诗以言志,文以抒怀,这位女士的购衣,是不懈地追求完美的自我,希望有一件衣服,能承载得了她的未酬壮志。寻觅又寻觅,她的“那一件”,也该是“梦的衣裳”。
   
    与梦的衣裳的相遇,都是一见钟情的。在一大片衣海里,远远的不经意的眼光,只有那件让你怦然心动,情不自禁,眼睛里爱恋的火华飞溅。如果你要以短暂分离来考验一下你的感情,就会被搅得寝食难安,坐卧不宁。真是魂萦梦牵,“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如果因某种原因失之交臂,那种怅然、惆怅、失意,明知缘分已尽,总是意难平,不亚于失恋的。相反,一旦披上心爱的服装,那份神采飞扬,眼角眉梢,春意盎然,又绝对是沐浴在爱河里的神态。
   
    我曾有一套金色软黄的套裙,色彩泽手感丰厚的衣料,总使我想起童年冬天时和暖的金色阳光,那阳光曾经暖过晒太阳的奶奶和偎在她膝前的我,那阳光曾经晒得棉被又香又暄软。衣服穿上时又仿佛置身金色的田野,金色的麦浪无边无际,麦穗上的茸茸细细的芒针,一片金光闪耀。甜蜜的醉意就从心里缓缓升起,把自己融化在宁静的辉煌里。
   
    我拥有过几套或者白色镶蓝边或者海蓝色镶白边的海军裙,代表着我的海之梦。曾经想当兵,尤其是海军,其实是喜欢那海军服。那白云一样的洁白,海水一般的湛蓝,蓝白相衬的纯净浪漫气息,让我不由自主地陶醉。还有那精美飘带,好象就舞动着清新湿润的海风,有时衣服上还配个精致小锚,无论什么时候穿上,我都能身临其境,感到海的韵律,觉得自己充满活力,动感十足。
   
    最希望有一件细碎小花的连衣裙,有突出的粉红色,最好还有姹紫嫣黄,穿上它,炊烟雨岚,缭绕裙边,花云霞雾,伸手可及,“油菜花开十里黄,一村蜂蝶闹斜阳”。我就仿佛走在了江南春天的田野上,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品酩着春野的芬芳,应和着燕子的呢喃,雨后湿濡绵软的新泥从足下一直软到心里去。我的脚步,就不由得轻柔,再轻柔。
   
    回国时有女友好奇问我,衣橱里是不是全是名牌。其实我选衣的原则是我的风格我的气质,当然如果看中的碰巧是名牌,付了高价,也安之如素。如果付的是打折价,衣服看起来值百万,那就简直象中了百万奖券。新鲜自我的愉悦,聪明购物的自鸣得意,真是双重乐趣。由于每件衣服买来时都附丽了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绝对是喜新不厌旧,“新欢”“旧爱”,“衣衣不舍”。偶尔要清理多年积压的旧衣时,哪件都是一往情深,难以割舍,不忍离弃。最后好不容易想出办法来:拍照留念,每套衣服至少有一桢照片。“如果/如果不得不说再见/请让我/至少保留你一张照片。”唱起来肯定伤感又深情的。再看到照片,我就能回味当时的情愫。
   
    如今,翻开照片,有我以前畅游三峡的装束:小圆白布帽,水红色恤衫,粉红底白色细条背带裤,粉红旅游鞋。当时跟一帮研究生在甲板上奔来奔去抓景拍照,有位同行老师评说我的照片肯定很好看,我知道她是指我的衣服色彩配青山绿水最好。对于我来说,精心搭配的衣着,不仅是为映衬三峡的两岸青山,拍出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境,恰到好处地叙说我如诗如梦的少年情怀。也只有这么鲜明的颜色,才能尽述我对三峡的山光水色的爱恋,“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我有一件七彩缤纷的线衫,最能代表我的梦想世界。鲜红、鹅黄、孔雀绿、珊瑚红、深蓝、浅灰、纯白,编织得巧夺天工。穿了多年,不缩水不褪色,亮丽如初,每年忍不住从箱底挖出来看两次,每次象拥抱着自己最美丽的梦。
   
    我的休闲衣服,有些是明艳的颜色,那来自我童年时对江南美丽的记忆,是本性难移的。我也深信,服装的色彩本身,并没有雅俗之分。“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那么和谐相宜,艳丽脱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又是何等完美的怡红快绿!那就是自然的魅力。服装,是要依赖穿的人的气质,相得益彰,甚至化腐朽为神奇的。而穿衣,又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可以设博士学位的学问和艺术,路漫漫而修远的。
   
    在美国,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对方是什么族裔的女性,只要一句“我喜欢你的衣服”,必定能让她喜上眉梢,春风满面的。有位西裔朋友,一个秋天都在念叨去看红叶,没能成行,是因为每个周末出发上路时他太太都找个借口把车拐到购物商城去了,最终都成了买衣“瞎拼”。我自己与女友们互访时,留人的最动心的理由就是 “再呆一天,咱们明天好一起去逛(服装)店啊”,一句话总引来一片热烈欢呼。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购衣,对我,对许多我认识的女人,就象恋爱一样。踏破铁鞋无觅处的沮丧,灯火阑珊处欣逢知音时怦然心动的瞬间辉煌,绝对要性情中人才能体会。而且,要耐得寂寞,多少期待,多少徘徊,才能觅得真爱。美和爱,永远是女人生活的主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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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爱,永远是女人生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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