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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3图)当局钳制网上言论欲将访民母子置于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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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3图)当局钳制网上言论欲将访民母子置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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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2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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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当局钳制网上言论欲将访民母子置于死地
作者:邹引娇母子
近日,一位在广州做记者的宜黄人(网名土地神)在网上发表《揭开宜黄潭坊乡政府变卖良田的黑幕》文章后,当地政府立即高度紧张,发动“很多人”在第一时间“广撒网” 调查文章的作者。被确定为始作俑的“嫌疑人” 之一的一位珠三角传媒的管理者(网名lpp)被告知: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向部长反映,别发表什么文章-------(详细见附文)
县领导谆谆告诫身在异乡的宜黄人不要发表揭发当地黑幕的文章,对在当地的访民更是严防死守,千方百计钳制网上言论。多位亲戚恐吓我俩不要写,更不能发到网上去。县领导派遣计生委、建设局等工作人员昼夜轮岗驻守在家门口,还花钱拉拢收买邻居、低保户、失业人员等严密监视我母子俩, 一举一动都有人报告。我俩走在马路上、街上、汽车站附近和网吧等地方都被跟踪盯梢。县信访局等部门还整理了我母子俩的黑材料汇报上级, 内容拒绝透露。多位官员甚至恐吓我母子俩会被灭口:“ 你母子俩这样上访会被人弄死” 、“ 叫人拿麻布袋把你装了扔河里去”……
09年2月17日王书记说:“ 我很同情你们,上海医院赔偿六万元,你是否同意?如果同意,当地与医院协商一下。”王书记说:“ 学费的事当地会另外协商,也同样会安排你去医院上班。” 母亲计生后遗症药费问题,王书记说:“ 县计生委负担今后药费的85%,剩下的15% 由县民政局提供医疗救助解决。”店面被拆一事, 王书记叫我俩签协议领六千元材料费。该处理方案一再反复, 至今未落实。
09年5月14日县委副书记王小林和我俩面谈了一次后就未再接谈 ,偶尔回短信也只是拖延时间。为此,我俩多次要求谢书记解决问题,但谢书记始终不接谈,发短信也不回。
6月5日王书记回短信:下周见面聊。(并未接谈)
6月12日王书记回短信:下周我约你,争取谈拢。(仍未接谈)
6月15日王书记回短信:我在协调,很快。(但6月29日王书记回短信又说要等到7月中旬来协调)
当地一方面极力打压我母子俩上访维权,四处散布“ 上访无用论”,另一方面又严密监控我俩及与我俩接触的访民。 我俩在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上访过程中碰到许多访民, 其中不乏多次上访但问题并没得到解决的访民。我母子俩和他们谈话时,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在旁边盯梢偷听,有时索性找借口将访民支走。
09年6月23日中午,我俩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两位访民,监控人员在旁边盯梢,他们简单介绍了一下上访事由,说已多次上访问题未得到解决,还拿出一份上访材料让我俩带回家看。我俩走后,监控人员随即向县领导汇报。县领导得知此事如临大敌,立即派人告诉这两位访民说明天接谈,叫他们马上去我家把材料拿回来,切莫发到网上去。很快,访民找上门拿走了材料,临走时一再叮嘱: 千万不要把他们的材料发到网上去!
联络邮箱:
xng19h@gmail.com
zyjmz@hotmail.com
13437045154@139.com
联系电话:13437045154(中国移动)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小南关19号(101分号)邮编: 344400
附文:(1)揭开宜黄潭坊乡政府变卖良田的黑幕
作者:
土地神
A& u9 v# h5 v+ b
昨天晚上跟往常一样工作至深夜,
"
突然电话铃声响了,是陌生的电话,于是SKYPE回了电话, 不料却是家乡的一位老伯打来的电话.
3 M9 W9 S. w$ J" I+ p' a# ]) D/ M9 V
我离开家乡已经很多年了,偶尔回去探亲, 但是对家乡是越来越陌生.而今, 老伯这个电话里谈到的问题着实让我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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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v+ F3 x0 h- R) e& T6 Y3 T# s+ ~1 b
老伯先是说到自己人还未死,自己的户口居然已经被派出所注销, 因为潭坊这几年都在卖农民的良田给发展商,最后把钱分给农民, 而老伯的户口被注销,就分不到这个钱,我是一名新闻工作者, 在广州当地一家媒体公司上班,出于职业的习惯, 我马上变对变卖良田这事很有兴趣,中国的农民为了摆脱封建制度, 为了有自己的土地进行了这么长时间的斗争,终于有了土地, 现在为何要变卖?良田一失,永不在复,这到底出于何目的? 我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接着问,接电话的是我以前的邻居, 他毕竟对次事比较清楚,他告诉我是为了招商引资, 我这才恍然大捂.记得2007年的圣诞节, 我在广州接待了一名宜黄政府的官员,因为之前有交情, 所以在广州见了面.在饭桌上, 我随口问到NFL这次来广州有什么特别的事么? 他的回答让我这个愤青表示万般的无奈,他说道:" 我这不就是借着招商引资的名号周游全国么."这人名我也不说了, 反正他最近因为是因为在外面嫖妓被人抓赃,现在已经被下放了. 原来2年过去了,这个政策还在施行.政策是好的, 实施的过程是值得耐人寻味, 我09年4月去华东旅行的时候在老家呆了1星期, 看见家乡是变化很大,尤其是
解放桥那带
, 可是人民的生活还是非常贫困,民生问题没解决. 与我到过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小县城都相差非常大,给我的感觉是" 乱"接了这个电话,我其实关心的问题点不是老伯户口注销的问题, 而是良田变卖的事件,农民失去了土地,以后怎么办? 农民没土地那叫农民吗? 难道就把民生问题投靠在那些被招来的开发商吗?何况这1. 5万每届良田出价是由谁来定?谁监督的? 农民知道那田到底卖出去多少钱吗?难道就是村里说得算? 监督制度在哪里?有没有通过农民的表决? 农民到底知道全部过程吗?这一切的操作是否是公平,公正, 公开的?很多农民其实是被忽悠了,拿到几万元的人民币笑呵呵, 而从长远来看,农民已经没有自己的铁饭碗了,民以食为天啊! 再谈谈这几年招来的开发商有带动了家乡的经济吗? 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进行吗?宜黄下游人现在喝的是什么水? 患癌症的越来越多,医院落后!而且, 进去打工的家乡人民是否得到了劳动者的保障?保险,买了吗? 消防达到安全标准了吗?卫生完全是否符合标准? 我还听到一个让人骇人听闻的消息, 在岱塘上面那个村附近有一个工厂发生爆炸,牵连至90米以外, 甚至另外一个村民的家里的玻璃都振碎了! 我其实以后也不会回宜黄了,但是家乡人民找到我, 就是希望我把此事反应到中央焦点访谈节目, 希望上级政府派人调查此事,更希望宜黄政府给潭坊人交代, 把老伯的钱还给他,如果确实因为政策给不了也要给人个说法, 不能让人家不明不白,而将此事件向中央报告, 我觉得有点小题大做,而且我也是事单力薄,但是若政府不理睬, 不给说法,我一定会追求到底,我小时候父母也种过田, 辛苦把我养大,培养我,我理解农民的辛苦, 而官员若视农民如草根,随意欺负,我一定不会放过他们, 现在报料机关这么多,我一定不会辜负我的乡亲们对我的期望! 鄙人开始也说了,对家乡没有大家那么清楚,若言辞有过, 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正,谢谢!请宜黄县人民政府给个满意的答案, 请你们不要愚弄农民,他们好辛苦!!!!
(2)上文提到的
解放桥那带即风冈镇桥头村
http://www.zgff.cn/news/2009-04-03/content_10973.htm
江西宜黄两名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金200万元被批捕
2009-04-03
作者:
张龙峰
来源:本站
江西省宜黄县桥头村书记和主任利用其保管政府征地补偿金之便利,私自出借给他人营利,4月2日正式被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挪用公款决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杨秋林,男,50岁,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宜黄县人大代表,系宜黄县凤冈镇桥头村书记;犯罪嫌疑人黄柏康,男,50岁,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宜黄县凤冈镇人大代表,系宜黄县凤冈镇桥头村主任。
犯罪嫌疑人杨秋林涉、黄柏康嫌挪用公款一案,系由群众2009年3月24日举报至宜黄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同日受理此案并开展初查。经查明2007年11月,宜黄县工程承包商乔文盛在投标宜黄优质高中校园建设过程中,因缺少投标保证金及工程款,分别找到时任宜黄县
凤冈镇桥头村
主任的杨秋林及桥头村报帐员黄柏康,提出借款200万元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付工程款。杨秋林答应后,于2007年11月13日交办黄柏康以发放村民土地安置补偿款的名义开出借条,从宜黄县凤冈镇财政所借出桥头村征地补偿金220万元。黄柏康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此220万元转入宜黄县信用联社其个人帐户。同年11月16日黄柏康再将其中200万元转至乔文盛的弟弟乔雪明账上。乔雪明将钱款交由乔文盛用作工程投标保证金及付工程款等营利活动。
犯罪嫌疑人杨秋林、黄柏康利用担任宜黄县凤冈镇桥头村村长、主任的职务之便,将公款200万元转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
(3)对发生在<揭开某乡政府变卖良田的黑幕>文章发表后的感悟
作者
:
lpp
非常感谢这篇文章的作者,让我了解了家乡父母官的办事效率、 办事风格。
为家乡人民有如此自由的发言空间而感叹. 作为珠三角传媒的管理者,我们自愧不如。
接触该文章,该事件不足二十四小时,让我感悟颇多。 由于宜黄毕竟是我的故乡,那里还有我的姐妹乡亲,所以有些话, 我还是想公开说。
1、这位仁兄反映的问题虽然有尖锐之处,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 希望我们的父母官能第一时间了解民众民生民心民声。
2、家乡父母官在文章发表后,第一时间调查文章的作者, 并想当然地张寇李戴,作为县委行为有失情理和礼仪。
被确定为始作俑的“嫌疑人”之一,我被调查的口径是:“ 我们部长要我问问你,关于《揭开某乡政府变卖良田的黑幕》 的文章是不是你写的?如果是你写的, 部长说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向他反映,别发表什么文章。 因为文章作者介绍有些特征很象你,比如在广州做记者( 我不在广州),接触过家乡官员(是人都有朋友, 真正有官员朋友不需要通过其它曲径反映问题),很多人都说是你( 这个“很多”意义深远)。”“不是你呀,我说也不象你的文笔。 不是就算了,我向部长汇报一下。” 不知道这样的调查是针对我个人的,还是广撒网查作者的途径? 作为被调查人,我认为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先将基调定在我是作者上,是否失情理请大家评论。
3、今天早上我从另外途径得之,作者本人已被查到(如何处理?) ,但调查人没有向我作出任何解释。当然我只是“嫌疑人”, 公安破案后是不需要向“嫌疑人”作说明的,但作为“很多人” 及县委对我个人的“盖棺定论”,有无没有必要作出说明呢? 请大家讨论。
4、个人建议:如果管理者还没有承受众议的能力, 对网站加强后台(终端服务器)信息过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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