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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勤工俭学”如此苦涩而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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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1: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11月18日的“焦点访谈”报道,从2003年开始,每年一到棉花收购的季节,整个甘肃省民勤县的4万多名中小学生都会在学校的组织下,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去摘棉花。学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过10小时,为此,甚至有学生不幸身亡。而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上缴几十到几百不等的钱进行赎买。

  这其实是一条几乎雷同的新闻:5年前,同样是“焦点访谈”、同样在甘肃省,就曾有过该省敦煌市四个乡长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采摘棉花为学校创收的报道。事后,教育部专门发文要求,“严禁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并强调“各地要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要追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法制日报》2001年10月17日)

  5年过去了,“勤工俭学”幌子下的学生劳役,非但没有丝毫收敛,反而愈演愈烈——从几个乡镇扩展到一个县的所有中小学生,从一般的损害健康到惨痛的生命代价,这说明什么呢?

  当然,正像教育通知曾经指出的那样,发生这样的事情,首先说明当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负职守,应被追究责任。但是,如果这种变了味的勤工俭学在一个地区长期并大量存在,我们是否还能都把扳子打在当地教育部门身上,仅仅指责他们利令智昏、见利忘义?

  还是先看一组相关数据:据《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甘肃省中小学当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状况是,初中119.88元、小学77.98元,而同期北京的数字分别为1356.36和984.52元。这意味着,前者甚至不足后者的十分之一。在这里,尤其不能忘记、需要强调的一点又是,上述数据只是一个省的平均数,并没有说明省内在地区、城乡之间同样存在的悬殊差距。关于这一点,2001年的另一份统计数据也许说得更明白:“全国农村学生人均公用教育经费每年低于20元的县大约有30%,公用经费一分钱没有的县大约有10%左右”。(《中国青年报》2003年8月27日)

  虽然,笔者不能确切知道民勤县具体的公用教育经费数字,但考虑到其身处西部地区处境、尤其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身份,其教育投入状况的窘迫、匮乏,想来是不难断定的。而新闻报道中提供的情况也可以反证这一点:据县教育部门介绍,该县每年勤工俭学创收600万元左右,“主要用来改善办学条件、偿还旧债、帮助部分贫困生”“缴纳办公费、取暖费和水电费”,甚至20%以上要用来支付“师生的福利和奖励”。

  如果我们不怀疑上述开支状况的真实性的话,就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民勤县,勤工俭学创收实际上起着支撑该县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作用,没有孩子们自创的这600万(生均150元),当地的基础教育几乎难以为继。面对这样一个教育经费保障格局,单纯地再从道义上去谴责勤工俭学创收的不应该,显然是苍白无力的。因为,劳役式的勤工俭学纵然辛苦,但毕竟由此维持住了教育本身,使学生们至少有学可上有书可读。而这,总比不勤工俭学而失学要强、也符合道义得多吧。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是一句我们多年来耳熟能详的教育口号。但甘肃民勤中小学生不得不用劳役之苦去支撑自身教育的尴尬现实,显然再次提醒我们,该口号很大程度上仍然不过是一个口号而已。这表明,包括民勤县在内的西部贫困地区的孩子们的穷苦,苦的其实不止是表面变味的勤工俭学,更是严重缺位的教育投入和贫困的教育本身。【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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