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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象俊俏玲珑又镜花水月 独特张爱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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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06: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四”后的中国新文学重视思想,却忽视了技巧。对这张朴厚直白、素面朝天的脸蛋,青年作家张爱玲动了动美容手术。这也可能是她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最亮点。叫人啧啧称奇的是,张爱玲一跳上艺坛就是个功底深厚的京剧演员,举手抬足已大有板眼,唱腔道白更圆熟韵致。她怎么会这等如有神助?

要把她放在“三棱镜”下加以观察。

张爱玲在“娘胎”里就已经大有根底。一方面,家世给她提供了中国文学的“幼功”。另一方面,她到香港大学苦读三年,英美文学读得极熟,学会了西洋文学的创作技巧。最后,她是在孤独的景况中刻画孤独的人物,深得现代世界文学的三昧真火。这三点组装成了张爱玲迅速腾飞的火箭,也是三个不可归约的维度。小说里人物最重要。英国文人福斯特谈小说作法,创“浑圆人物”和“扁平人物”说。正因为有深厚的中外文学修养,又抓得住人性的孤寂孑然,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物多作圆球状。特别是,她不仅熟悉西方小说的表现手法,还纯熟掌握意象和隐喻等的精巧运用。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她能够迅速崛起、经受时空考验、始终热销热读的原因。

回眸瞧一眼,这一切全都跟她勤奋学习之处的香港有莫大关系。可以说,香港就是张爱玲得道的地方,而她的第一批小说,例如《沉香屑》(两篇)、《茉莉香片》和《倾城之恋》等,也全都反哺给了香港。本文主要拿这些篇什和绕不过去的名作《金锁记》为例,只谈文本和母题等趣事。

她的文本里实际上埋藏着许多英文语句。

《倾城之恋》里柳原顺口讲了几句精彩话,全属英文血缘。如“无用的女人是最厉害的女人”,就正是英美人说的“无用的女人是强者和猛兽”。这样的例子很多,顺手即可拈来。再看《金锁记》,语言极好,富有《红楼梦》或《金瓶梅》色彩。光看几个雌儿之间的对话,就晓得作家把这两个文本捂得有多熟。可一不小心,张爱玲还是露出了躲在英文堆里书写的蛛丝马迹。小说里讲姜家老三季泽,说他“偏于胖的一方面”,汉语里哪有这种说法?这分明是英文“He
was on the heavy
side”的变形。《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王太太说“就像喝墙似的”。这话在汉语里陌生得很,原来是英文“to drink a
wall”,意思是“不好受”。《沉香屑》写得很俏:“那不是风,那是乔琪的吻”,这脱胎于英文的“风吻”(wind
kiss)……可以说,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里,凡有语词巧妙绝伦而又中文意想不到的,多半都是天衣无缝的英文翻译。我曾经作过一个试验,读张爱玲小说里的文句,如果突兀点儿的,就尝试回忆英文作品中有没有“原型”,果然屡试屡中。例如,《心经》里有一句“我叫这楼梯‘独白的楼梯’”。回想起来,这就是美国小说《飘》当中描写郝思佳的句子:“她在楼梯上的独白”(Her
monologue on the
staircase)……张爱玲的“文学保姆”毛姆有一句话:“她引文用得大有天才,这是她智慧的得力替身。”好像就是专门为张爱玲这心慕手追的女作家说的。

要看一个作家怎么受别人影响,最好看她怎么巧妙利用别的作家的文句或意象。这种“引文”非常奇妙飘忽,它是攫取但温文尔雅,是复述却了无痕迹,是心仪而不必羞頳。但不管怎么弯弯绕,总还有迹可寻。比如,《沉香屑》里对仙人掌的描写:“那苍绿的厚叶子,四下里探着头,像一窠青蛇”。这个比喻极生动鲜活,又富有动感,非高人不能。可梨园虽好,却不属于她老张家。西方打最古老的迈锡尼文化起,常春藤叶子和蛇就经常呆在一起,作家也常常运用这个意象……那么,从引文看,张爱玲喜欢读哪些西方作家呢?我觉得她最爱读英国作家毛姆,还有A·赫胥黎、曼殊菲儿等人,又胡乱读过好些美国作家。她究竟是怎么学的?可以举一二例子。《倾城之恋》里流苏二次来港,柳原当夜跑过来就亲吻了她。此情此景猝不及防,这之前他们俩连手儿都还没牵过。这个情节可能脱胎于毛姆的《人性枷锁》。小说还有一段他们在海滩的描写,说身上的水分全给太阳晒干了,人成了金色的叶子云云。这个意象也似乎来自当时畅销的美国小说《绿野仙踪续集》……这种例子很多,深深深几许地埋藏在张爱玲的文学疑冢里。

张爱玲小说的母题如果构思恢奇,其深层意蕴也可能是西天求佛而来。仅举《沉香屑》这一个例子。

薇龙的姑妈、富孀梁太太徐娘半老,风情犹存。她收留了当年与之决裂弟弟的女儿,想用含苞欲放的侄女做钓饵,专钓那些在她石榴裙边若即若离、三心二意的男子,好用她那微有皱纹而指甲涂满豆蔻的手儿紧紧抓住。原来,《圣经·新约》里就有这么一则故事。古犹太王国希律王娶了兄弟的女人希罗底,使徒约翰坚决反对希罗底琵琶别抱。希罗底自知年老色衰,于是又用女儿莎乐美来迷惑笼络希律王,并用计杀了约翰。《新约·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都讲到这个蛮荒故事,以后就成了西方文艺的灵感之源。福楼拜写过小说《希罗底》,王尔德的独幕剧《莎乐美》更加出名……

家父比张爱玲早几年去港大,总说那儿的宗教仪式“很烦”;我本人在港大做过客座,也感觉这风气犹存。由此可以推想,从中学到港大,张爱玲当年都是要读《圣经》的,肯定晓得老女人希罗底的故事。王尔德的《莎乐美》在三四十年代中国非常有名,译本广泛流传,英文原本随处可见,张爱玲也一定念过无疑。这么绝好的烹饪材料,如果不加以利用,岂不浪费了文学资源?于是,我们看到《沉香屑》跟《莎乐美》的母题十分相似。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利用女儿辈来勾引男人,以保住自己对异性的万有引力。王尔德的《莎乐美》对老故事进行了新改造,突出了希律王对莎乐美的情欲。在《沉香屑》里,张爱玲把这种调情更是描摹得摇曳生姿。不仅如此,两篇作品在隐喻和比喻的运用上也有共同点。例如,《沉香屑》有这么一句绝妙的话:“那月亮越白,越晶亮,仿佛是一头肥胸脯的白凤凰”,真亏她想得出!可巧,《莎乐美》里多次提到月亮光和白鸟儿的联想,不过不是白凤凰,而是白孔雀……

另外还有一个大题目,就是张爱玲对西方文学写作技巧“叙事内镜”(mise en
abyme,或“镜渊”)如何精致纯熟的运用,此处则不能谈了。

毛姆在《人性枷锁》里写过一段话:我读书时看似只用眼睛阅读,可如果我碰上某些意义非凡的词语,就会马上化为我自己。看来,毛姆等西方作家正是化成了张爱玲她自己。她的小说,句子干净流丽又佻

活泼,意象俊俏玲珑又镜花水月,飘忽过去的云彩她也能剪来一块,飞掠过去的鸟鸣她也能切下几声,让读者意想不到地甘美舒畅。依我看,张爱玲文学是一种“混血文学”。它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又融会贯通了西方技巧,且是道地的中国气派。这是因为,张爱玲祖国语言的血缘根深蒂固,这是她的坐标原点;她学习西洋的文艺算术又深透灵活,深得精髓。

阅读张爱玲写香港的小说,看到的是一个在娘胎里就发育超常的婴儿,能够感觉到她刚脱离母体时的初生脉动,可以追溯到她大爆炸开始后几秒钟的宇宙洪荒。

所以我认为,正是香港这多元而特殊的文化环境,“制造”了这位文学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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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0: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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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4: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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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22: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觉得她为什么要自杀呢????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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