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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被男朋友骗财骗色 网上贴合影追击(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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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0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友不慎被骗财色女孩网上通缉焦作猥琐男

  “当打开衣柜的那一刻我傻了,我不相信你就这样走了,走之前还把我朋友的手机骗走,欠下那么多钱让我还。如果你真的是个职业骗子,那么请告诉我,让我 把我们的孩子打掉,如果你只是被逼才走,那么你回来吧,我不怪你,我等你一个月。”11月22日,在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上出现一条网络“追查令”,“受伤 的女孩”要求焦作众网友帮助她寻找一名“负心汉”,并贴出两人的亲密合影。

  11月22日晚上6时许,网友“南濮焦孟”贴出一条名为“悬赏求助寻找焦作骗子(要求置顶)”的帖子在短短几个小时内,点击率直线上升。帖子中有两张非常醒目的男女亲密合影。

  “该男性(算是男性,不算是男人),焦作人,家庭电话:03913开头,两年前去深圳,结识一湖南女孩并同居,他于5天前从女孩居住处卷走女孩所有财物,包括骗取该女孩朋友的手机和现金,并带走5万元银行卡,现已逃回焦作……”

  “南濮焦孟”在帖子中说,这些信息均由化名为“受伤的女孩”提供。

  对“男友”一无所知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用QQ联系上了事件女主角。

  原来,“受伤的女孩”叫吴思佳,湖南人,在深圳工作,几个月前认识该男子,“他自我介绍叫杨茂民,是大学生,爸爸开了一家软件公司。”吴思佳说,由于小杨很会伪装,对她很好,一来二去,就开始“拍拖”了,之后开始同居。

  “由于他个人生活上的一些习惯,两人开始吵架、闹别扭。”吴思佳说,直到15日再次吵架过后,他出走了。虽同居数月,但吴思佳对男友的情况一无所知。

  是否侵权说法不一


  对于小吴的遭遇,网友深表同情。但小吴的做法到底是不是对该男子个人隐私的侵犯?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认为,未经图片中男子的同意,小吴擅自将图片公布,并大曝个人隐私等生活细节问题,是对该男子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而河南飞龙律师事务所曹律师认为,如果事实真如小吴所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了网络曝光,也不应该视为对该男子隐私权的侵犯。东方今报记者何中有

  下面是发在焦作山阳虚拟社区的帖子

  上图那个男性(算是男性,不算是男人),焦作人,家庭电话:03913开头,2年前去深圳,近期结识一湖南女孩,与该女孩同居,他于5天前从女孩居住处卷走女孩所有财物,包括骗取该女孩其它朋友的手机和现金,并带走该女孩提款卡.现金大约5万左右.现已逃回焦作.

  该女孩到深圳警方报案,未受理,迫切希望焦作广大网友能帮其找到这个大骗子.为焦作人雪耻!

  女孩提供的线索:

  该男性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女.妻女均在焦作.(女孩从他深圳的朋友口中得知).

  该男性经常提起他家门口有好多夜市.

  对外宣称自己是洛阳人,但是从他往家打电话的记录中,可以确定是03913.

  身体特征:

  身高1.81左右皮肤很白。。

  单眼皮,眉毛很浓

  牙齿很整齐,说话有点口吃.

  希望大家帮助这位可怜的女孩!她说可以悬赏3000元,但是她现在已经很困难了,我说,试试看吧.希望大家帮帮她!

  希望大家帮助这位可怜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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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0: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思佳说,由于小杨很会伪装,对她很好,一来二去,就开始“拍拖”了,之后开始同居。

这位小姐也太随便了吧,这么快就跟人同居阿,虽然那男的不对,但自己也要负点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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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00: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丑事还拿来看,快点扫垃圾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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