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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周刊主编于颖被拘禁背后的“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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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21: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周刊主编于颖被拘禁背后的“灾情"

男子不满报刊揭露文章 拘禁周刊主编强迫登更正
2009年07月14日16:22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因不满《证券市场周刊》刊登的文章,刘唐宁、张向辉等5人将该周刊编辑于颖女士劫持并拘禁,强迫其在他们提供的“更正启事”上签字并保证发表。今天上午,刘唐宁等5名被告人被检方指控犯有非法拘禁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为第一被告人刘唐宁出庭辩护。
  被告人刘唐宁,39岁,系北京蓝川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向辉是蓝川伟业公司的副总。据了解,受害人于颖女士系《证券市场周刊》的一名主编。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至2008年6月间,于女士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相关文章引起了刘某等人的不满。之后张向辉等4人受到刘唐宁授意,将于女士劫持。
  2008年奥运前夕,即去年7月9日21时许,张向辉等4人驾驶别克商务轿车在海淀区北五环上清桥附近将于女士驾驶的车辆别停。他们将于女士从车上劫持,强行带上别克商务车,随后用纱巾堵嘴,用塑料袋套头。他们以注射艾滋病病毒相威胁(另报道说他们威胁给于颖儿子注射病毒),让于女士在电话中和刘唐宁商量解决方案,并强迫其在刘唐宁提供的一份“更正启事”上签字,并保证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发表。
  于女士称,迫于压力,她在“更正启事”上签了字。7月10日2时许,张向辉等4人将于女士释放。
  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据刘唐宁称,这件事情一开始的确是他让张向辉去找于女士谈的,他的授意是按照“经济交往”去做。事后,他还问过张向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没有,张回答说:“没有”。据刘唐宁说,于女士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的文章是关于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的情况,给该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他也是帮人做事。
  检察院表示,于女士曾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过三篇关于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文章。《证券市场周刊》采写该篇文章的记者也表示,文章发表后,他也怀疑曾受人跟踪,并曾受到威胁。“这件事虽然不是我的本意,但我认罪,同时向受害人表达歉意。”刘唐宁在最后陈述时说道。
网络据传,于颖所在的证券市场周刊多以黑吃黑著称,发表曝光文章有的以收钱为目的,收钱后便不再报道。有的直接报道,然后摆平,收钱。
google上搜搜周刊主编于颖看看
知道于颖的一些内幕,黑吃黑
中宣部默许"太子党"刊物黑吃喝 参与      
    奥运会之前传出《证券市场周刊》女主编于颖家中被袭的消息,网络上一直传闻是该主编以曝光企业内幕为名,涉嫌敲诈证券企业被某些不法企业"黑吃喝",此次于颖被袭揭开了证券业媒体"另类"生存的内幕。
   
    于颖家中被袭遭威胁,大陆媒体没有报道,内部消息称《财经》杂志主编胡舒立已获悉此事,但没有公开报道。香港等境外媒体及网路证实后,中宣部并没有认真追查该媒体问题。至今,多年被举报而不倒的于颖仍担任《证券市场周刊》常务副社长兼主编。该刊物社长王波明,是"太子党"成员之一,为中共前外交部副部长、参加中共长征和"遵义会议"的红军干部王炳南之子。他控制《证券市场周刊》和《财经》等刊物十多年,《证券市场周刊》名声不佳,而其中的《财经》经常曝光一些企业违规内幕,以大胆放言著称。
   
    曾在《证券市场周刊》工作的人士透露内部情况称,作为中国最大的证券类周刊《证券市场周刊》,早就有"黑吃黑"获取利益的传闻,其女主编于颖经常借助揭黑幕的特殊手段向企业要挟广告,媒体也证实她长期担任某企业独立董事,每年获年薪12万元,已连续四年,获得报酬超过40万元。境外媒体报道指于颖经常以新闻报道为自己牟利,常用的一句话说给记者听:"你们记者给我写调查报道,但不来钱怎么办",其担任主编要求赢利。2004年4月,于颖在与原广东格林柯尔公司董事长顾雏军接触中,获知顾旗下企业——上市企业扬州亚星客车公司有一笔7000万元向德隆公司的委托理财没有按期收回。于颖立即安排《证券市场周刊》两位记者(一文字,一摄影)报道此事。在整个采访中,于颖于一直介入采访环节。由于此篇报道给亚星客车公司带来巨大益处,也就在4月份,于颖成为亚星客车第二届独立董事,年薪12万元。
   
    中宣部早就有明文规定:"新闻从业人员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经济组织兼职取酬。对违规违纪者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可是,从亚星客车年报可确知,于颖在亚星客车的兼职取酬行为,一直持续至2008年获利已超过40万元,她还被再次聘将再任五年,收入总计不下百万。《证券市场周刊》内部还推广以揭露型新闻报道交换广告活动:第一,如果调查报道或揭黑稿件因广告交换没有刊发,记者采写的文章要计算工作量和稿费;第二,《证券市场周刊》的秘书要定期给骨干层从业员工发邮件"企业名录指南",凡是在《证券市场周刊》刊登过广告的公司,用红色标注,目的是告诉大家,这些公司投过钱,不要做负面报道。于颖被袭后,香港明报援引消息人士消息证实这点。据一名曾在该周刊工作的未公开姓名的员工提供消息,传于颖经常让秘书经手提取广告提成,即一些企业打来的广告费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但于颖一般不亲自签字领取,有些广告款来路不明,也没有看到这些出钱的企业在杂志上刊登过广告。
   
    关于举报于颖"黑吃黑"的告状信,自2006年以来就一封又一封地向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其主管部门中华工商联合会举报,但两三年多来一直没有下文,奥运期间曾有举报人询问中宣部有关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得到的回答是"正当的",有关人士解释说"于颖拿了一些钱,按规定所得税,向国家贡献了税",举报人认为中宣部不作为:于颖吃"黑钱",向国家上缴个人所得税,就可以把黑钱洗白了吗?
   
    还有内部人士透露,于颖未被查处,是因为"上面有人罩住","《证券市场周刊》名声已经很不佳了,利益驱动大于公信力了"。
內地的这个情况很普遍,司空见惯
  于颖,北京《证券市场周刊》常务副社长主编,社长为太子党成员王波明(前中共外交部高官王炳南之子)
中宣部有几百部电话,其中既有权力封口、打击和压制新闻自由的部门,也有一些替媒体腐败掩盖真相的部门,比如网上可以查到的中宣部电话就有010-63095007,中宣部出版局期刊处的电话是010-63095292,可反映投诉媒体的问题,但未必管用,因为官官相护。按照一般情况分析,电话开头的6309为中南海专用电话专用编号,中宣部的电话可能是63095001-5300等几百个电话号码的一大部分,部长们的电话也可能就在其中。
网上便有一份某一批媒体内部人士向中宣部投诉某媒体腐败的举报信,似乎至今没有看到下文。建议网网友继续人肉搜索中宣部的其他电话,或者是部长及副部长的,质问他们为什么不公开回应投诉。
劲松等一批媒体人关于《证券市场周刊》主编于颖违规行为情况的跟踪和投诉
投诉给中宣部出版局期刊处(邮编100806),电话:010-63095292,63095007.
中共中央宣传部有关负责人:
一个证据确凿、性质严重的媒体违规事件,在真相被举报到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工商联后,以权谋私的当事者竟然能够我行我素,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无需调查、一目了然的严重违规事实
北京《证券市场周刊》常务副社长、主编于颖,从2004年4月以来,一直担任顾雏军旗下企业——上市公司亚星客车独立董事,年薪12万元。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地违反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规定》强调:“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经济组织兼职取酬。对违规违纪者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
于颖可以不受这条被中宣部等三个管理部门反复强调的《规定》限制吗?自于颖2004年4月在亚星客车公司任职独立董事起,该公司年报中即明确告知:于颖为《证券市场周刊》副主编、副社长;在任职期间,于颖更是升任为《证券市场周刊》常务副社长、总编辑。身为媒体负责人,于颖手中具有调动所在媒体采编资源的绝对能力。其违规兼职取酬造成的危害,绝对胜于任何普通的采编人员。
两年半以来,于颖已经获取了不当薪酬近30万元。一边是于颖的任职有上市公司年报为证,一边是中宣部等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白纸黑字为凭。这是一件极其清楚、易于识别的严重违规事件。本来,于颖应该尽早受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除了必须追缴近30元不当得利外,其违规行为还应该受到惩戒和处罚。可是,无论是2004年4月于颖兼职取酬开始之时,还是2006年上半年四名记者因以新闻报道交换个人利益被拘捕之后,或是2006年7月有关投诉信被转回《证券市场周刊》之后,直至今日,于颖依然我行我素。
究竟是什么,让于颖这般肆意妄为?难道中宣部等三个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同虚设?难道这部《规定》只约束普通采编人员,而对媒体负责人的严重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网开一面?
二、不难调查、易于取证的严重违规事实
事实上,于颖的违规行为,绝不止兼职取酬这一点(ST亚星:2007年年度报告-证券之星(6)于颖,女,1961年出生,大学,49岁,大学本科,历任《财经时报》证券部主任、《证券市场周刊》主编、副社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还明确提出,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与采访报道对象具有利益关系等,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于颖明知自己在顾雏军旗下企业任职取酬,明知与采访报道对象具有利益关系,不但不回避,反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周刊》相关报道的采写,对报道的推出施加了重大和绝对的影响:
——2004年4月,就在于颖任职亚星客车之际,亲手组织策划、亲自指挥带领《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全面采访亚星客车副董事长李学勤,亲自改写推出封面文章《德隆惊变72小时》,帮了亚星客车的大忙,文中许多以记者身份出现的对话,实际上是于颖本人所为,这些均有当时参与采访的主任记者李德林、首席摄影记者赵亚鸣,以及当时编辑部其他负责人为证。
——2005年7月29日,因涉嫌经济犯罪,顾雏军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间,顾雏军对此有所预感,试图借助媒体力量挽救自己,于颖再一次亲历亲为、带领记者采访顾雏军,并且亲自改写文章,在顾雏军被拘捕的次日(7月30日)利用《证券市场周刊》推出重头封面文章《科龙之殇》,又一次为顾雏军在关键时刻搭建媒体平台。具有欺骗性的是,由于于颖一直对编辑部隐瞒在顾雏军旗下企业任职一事,因此,在涉及亚星客车和科龙事件等报道上,于颖一直将自己的深入参与,标榜为媒体领导投身一线采访的“典型”,是为了纯粹的新闻报道,相关的采编人员被于颖的指挥所迷惑,很难识别采访报道背后于颖的利益交换行为,很难采取防范措施。
于颖在上述报道中的积极参与行为,均有相关记者、编辑人员为证,严重违规的事实清楚。对于颖这种违规行为的听之任之,是对中宣部等管理部门严肃《规定》的漠视和挑战。
三、调查组是否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调查职责?
在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分别接到证券市场周刊内部人士的投诉信之后,《证券市场周刊》主办单位组成了一个两人调查组,调查举报中的一些事实。但其中的一些现象,令人费解。
实际上,于颖在亚星客车兼职取酬这一行为,证据确凿,根本无需调查。主办单位如果秉公办事,应该和必须做的是,立即责令于颖停止在亚星客车的兼职取酬行为,追缴于颖多年来的不当所得,撤销于颖在《证券市场周刊》的任职,并将严肃处理的结果公之于众。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从调查组成立那天起,在《证券市场周刊》主办单位内便流传这么一种说法:成立调查组是为了还于颖一个清白。而且,调查组找什么人,这个人什么态度,很快消息便被有关当事人知晓。特别是在调查期间,于颖兼职取酬行为的畅通无阻,加重了人们对于调查组成立动机的怀疑。在这种状况下,人们或者回避或者敷衍,何来真实可信的调查结论?
举例来说,于颖一边在亚星客车兼职取酬,一边积极主动地组织、策划、带领主任记者李德林、首席摄影记者赵亚鸣采访亚星客车公司,亲自改写并推出长篇报道、为亚星客车讨债一事,调查组根本没有找记者赵亚鸣核实情况,只是象征性地约过记者李德林。为什么说象征性呢?当李德林说“我正在外面采访,现在没时间”后,调查组就没再找过李德林。这么重要的两位当事人,就这样放弃了。难道能说调查是认真尽职的吗?
《证券市场周刊》原主编方泉看到调查组种种敷衍的行为,拒绝接受调查,不敢说出真实的想法。因为杂志社里有淫威。有内部人士反映,“于颖的违规行为,明摆在那里,在单位里一直无人过问。现在由单位成立调查组,谁敢说什么?谁能说什么?只有先立即查处于颖明显违规的行为,只有上级单位成立调查组,严肃认真地履行调查职责,大家才敢说真话。”
据了解,因为无法容忍于颖以权谋私行为,在《证券市场周刊》供职两年左右刚刚离开的人员(包括原总编室主任、公司部主任等),掌握和了解大量于颖以新闻交换个人利益的真实情况,但是,调查组根本没有向这些人调查情况。
众多的现象表明,调查组调查方式和调查结论的公证性、完整性都值得怀疑。当然,责任不在调查组本身,调查组的人员也是端着《证券市场周刊》主办单位的饭碗,这种自查,不可能有可信度。
四、公道自在人心,希望寄托在主管单位
于颖的许多违规行为其实并不难调查,比如,当被报道对象与《证券市场周刊》联系,试图以广告撤换批评性新闻报道时,几乎全部是于颖去面谈,而对于由这种方式到账的钱,于颖对内部人士解释说因为“摆不上台面”,不能制订公开的提成分配办法。既然知道这种钱“摆不上台面”,可是于颖还要去谈,去赚;反过来,又借口“摆不上台面”,故意将分配办法暗箱操作。这在《证券市场周刊》几乎人人皆知。
在《证券市场周刊》有个众所周知的不成为规定:如果进行了采访,稿件因广告交换没有刊发,记者采写的文章要计算工作量和稿费;《证券市场周刊》的秘书要定期给骨干层发邮件,凡是在《证券市场周刊》刊登过广告的公司,用红色标注(至今我的邮箱还有这样的邮件原件),目的是告诉大家,这些公司投过钱,不要做负面报道……这些,都是于颖着力设计和规定的。本来,记者采访是为了发表文章,可是,一旦被报道对象来谈广告交换,稿件是否继续采访和跟踪,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于颖手上,因为,她是常务副社长、主编。比如,《证券市场周刊》主任记者赵燕玲曾经采写过一篇报道,涉及武汉一家上市公司春天股份(现更名为G国药,上市代码600421)经营中的一些问题,本来这篇文章经过编辑部人员编辑后,准备做为封面文章刊发。但在文章即将进入排版程序时,春天股份公司有人来谈广告,于颖立即决定撤下稿件。这种现象,在《证券市场周刊》早已司空见惯。
2005年5月,于颖主动带领主任记者赵燕玲采访顾雏军,并亲自改写、推出长篇报道《科龙之殇》。顾雏军当时既是科龙电器也是亚星客车董事长,于颖在亚星客车兼职取酬,科龙电器在《证券市场周刊》投放大量广告,这些都与顾雏军关系密切。对此,于颖十分清楚。涉及顾雏军的报道,于颖本应回避,但却积极参与。赵燕玲告诉调查组:“于颖确实主动带领我采访,并改写文章。当时,我并不知道于颖在顾雏军旗下企业任职。”
面对如此清楚的事实,于颖还在单位反复说,自己没做任何违规的事情。特别是调查组调查工作草草收场后,于颖更是在不同场合说:怎么样,证明我清白吧。
与其这样调查,不如不调查。道理不难理解:不调查,于颖是否违规尚无定论;调查了,却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等于向所有人宣布,于颖的所作所为,是符合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要求的。不准兼职取酬的规定,只约束普通新闻从业人员,不约束媒体负责人。难道真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证券市场周刊的一批内部人员将于颖的违规行为投诉于主管部门,是相信中宣部一定会主持正义和公道,一定会严格按照新闻规章的要求,严肃认真地给予调查和处理。可事实上,内部人员发送的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信件,本来不应原封不动地被转回原单位,以避免当事人的打击报复。
《证券市场周刊》具有良知、遵纪守法的广大新闻从业人员,企盼主管部门的调查取证,更企盼主管部门根据已有的确凿事实,从严从快、认真负责地查处于颖的违规行为。
劲松等一批《证券市场周刊》媒体人投诉
附链接:【明报专讯】于颖奥运会前受袭击
2008年7月17日报道虽然北京进入奥运一级安保状态,但刑事案件并未绝迹。据透露,北京一家着名投资杂志的女主编,怀疑因新闻报道得罪某些势力,日前在家中遭人袭击,袭击者更一度挟持女主编。女主编最终安全获救,但袭击者的身分仍未清楚。
北京消息透露,《证券市场周刊》常务副社长兼主编于颖,近日在家中遇袭。消息称,袭击者用胶袋蒙住于的头,勒住她的脖子,直指该刊某篇报道不实,威胁她如果不作出更正就勒死她,并声称要给她的儿子注射爱滋病毒。袭击者还一度限制于颖行动自由,企图绑架她。消息称,最终于颖仅受轻伤,安然无恙,但目前尚未得知她是被警方救出,还是被绑匪释放。公安部门对事件三缄其口,高度保密。
胶袋蒙头勒颈逼作更正
本报记者昨日曾致电《证券市场周刊》编辑部查询,一名职员表示,没有听闻于颖遇袭一事。但于颖本周一(2008年7月14日)曾短暂回编辑部,表示要休假后便离开,此后一直未回过编辑部,也不知于颖何时会回来。
资料显示,47岁的于颖,曾任《财经时报》证券部主任、《证券市场周刊》主编、副社长,亦是内地上市公司亚星客车的独立董事。
创办於1992年3月的《证券市场周刊》是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主办,每周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24个内地城市印刷发行。是内地最早的专业证券传媒,明确定位为股市投资者服务,曾被美国期刊协会评为「世界十大财经媒体之一」。
消息称,于颖接掌《证券市场周刊》后,开始有盈利,并声势渐旺,但也得罪了一些人。有人指该刊藉爆黑幕为由,向企业索取广告。今次事件,不排除与近期内地股市低迷,该刊某些报道开罪某些公司有关。
质疑:《证券市场周刊》主编于颖为何被“绑架”后沉默不语?
日报苗地
这是一件很蹊跷的“绑架”。在真相被调查清楚之前,于似乎已成为媒体“打黑英雄”,真的是这样吗?
看似新闻媒体主编被“绑架”的背后,隐藏的是该主编长期以新闻报道交换自身利益的事实。
以新闻报道为自己牟利。2004年4月,于在与原广东格林柯尔公司董事长顾雏军接触中,获知顾旗下企业——亚星客车有一笔7000万元向德隆公司的委托理财没有按期收回。于立即安排《证券市场周刊》两位记者(一写一摄)报道此事,在整个采访中,于一直在现场。由于此篇报道给亚星客车公司带来巨大益处,也就在4月份,于成为亚星客车独董,年薪12万元。实际上,中宣部早有明文规定:“新闻从业人员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经济组织兼职取酬。对违规违纪者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可是,从亚星客车年报可确知,于在亚星客车的兼职取酬行为,一直持续至2008年,不当获利已超过40万元。于明知这样做是违规的,却坚决不改。
以新闻媒体为涉案人员造势。在顾雏军出现危机的第一时间,《证券市场周刊》推出封面文章,为顾提供话语平台。在此前后,有据可查的是,广东格林柯尔公司在《证券市场周刊》投放大量广告。
极力推崇以新闻报道交换广告。于2004年初开始全面负责《证券市场周刊》的采编和经营,从此时起,该媒体出现以新闻交换广告的冲动和举动。为了促进这种广告的产生,在于的要求下,《证券市场周刊》有两个相关措施:第一,如果稿件因广告交换没有刊发,记者采写的文章要计算工作量和稿费;第二,《证券市场周刊》的秘书要定期给骨干层发邮件,凡是在《证券市场周刊》刊登过广告的公司,用红色标注,目的是告诉大家,这些公司投过钱,不要做负面报道。于全面主管《证券市场周刊》后,该刊发行量没有起色,扭转经营亏损,主要原因正在于此。并且,这些以新闻报道换取的广告提成,流向何人腰包,在《证券市场周刊》一直是一笔无法公开的秘密。
这次的事情蹊跷多多。第一,新闻媒体进行应有的舆论监督举不胜举,同为该主管单位下属的《财经》杂志,报道过众多负面新闻,从未出现媒体主管(比如《财经》主编胡舒立女士)遭“绑架”事件。与之相比,《证券市场周刊》见诸于媒体的负面报道并不多见,为何有人这次要出此下策?这次是因为哪篇文章、什么事情导致的,目前为何没有明确说法?第二,哪个企业或者利益集团策划的这次“绑架”,为何也没有说法?
遍地是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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