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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那年,我们学校开始开设英语课。
从认读26个 字母开始,我们懵懵懂懂地上路,跌跌撞撞地向一个陌生的语言领域进军。从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起,我们的脑袋一直都是完全版的国语化装备,缺乏最基础的英文 配置,所以连英语字母和汉语拼音之间的转换完成起来都相当地困难——一不留神就全球一体化,老外的英文字母就成了咱家的汉语拼音。再加上出于一种病态的 “爱国情绪”,我和很多同学都埋怨,为了学这劳什子伤那么多的脑筋,实在大可不必。只是我们的英文老师teacher丰实在是太漂亮了,再任性贪玩的学生为了她也舍不得逃学,而且看在她的面上,也不好意思不好好听她的课。
有一次在课堂上,teacher丰叫我站起来读句型。我一嘟噜一块连蒙带唬地念着,心里知道自己的发音就算不是牛头不对马嘴,也是中国人不懂、外国人不明白,因而感到十分愧疚,觉得自己白白辜负了她。谁知我读完以后,她不仅激情满怀地给了我一个“very good”,还温柔地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接着又顺势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
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思想准备,被她这一抱,整个魂儿似乎都飞了。就在那一刹那,我莫名其妙、闪电般地爱上了讨厌的English。
说起来,这“红颜”可真是“祸水”啊!虽然一本教材从头到尾,学的不过是些“哥哥比妹妹高”,“爷爷比爸爸老”等等诸如此类的废话,但我为了博得美女teacher一笑,为了听她拍着我的肩膀说的那一声“very good”,情愿耐着性子把这一块块蜡嚼碎,再用心地咽到肚子里,融化在血液中。我把不会念的单词按谐音用汉字或拼音标出来,读出来的效果双色双味,中西合璧——“迪斯一姿呃戴斯科,达特一姿呃忒bou”。(This is a desk,that is a table.)有时候,为了要跟teacher丰近距离接触,我也会屡教不改地故意把一些会读的单词读错,那样teacher丰就会笑眯眯地站到我的面前来,让我注意看着她的口形,听她纠正我的发音。她被我的小阴谋蒙在鼓里,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我重复着,那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总是含笑凝望着我,像秋水里闪动的黑珍珠,清澈、明亮,荡漾着母性的慈爱和温柔。
为了吸引她的注意,我开始用能想到的所有办法,行之有效又不露痕迹地讨好她。我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学习热情,不仅认真学好当堂的课程,还提前做好后面几课的 书后作业,然后冠冕堂皇地拿去请她给我检查辅导。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不仅很快成为她最引以自豪的得意门生,而且还做了她生活中的小朋友。
初中毕业以后,我到另一所学校读高中。她作为我的老师和朋友一直关注着我,跟别人提起我的英文成绩来总是津津乐道。然而她始终没有想到的是,我之所以能够从初中到大学始终保持着A班甲等的成绩,就是因为她的那一次轻柔的拥抱。虽然毕业以后因为多年派不上用场,她帮我种下的那些英文,都被我零零碎碎地就饭吃了,但跟她学习那些英文的过程中我所享受过的快乐,我会永远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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