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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图]江西宜黄县官员信口开河混淆视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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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20: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图]江西宜黄县官员信口开河混淆视听(一)


                                              作者: 江西邹引娇母子

       09年7月15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白帆打电话采访调查了我与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的医疗纠纷,7月22日晚上23:05-23:20我用收音机收听了《调查报告》。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县委书记谢祖鹏、县委副书记王小林在接受采访时讲的话有多处与事实不符合,为此,我找来一些事实和依据予以澄清。


        县委书记谢祖鹏说:“医生事先已经跟他说了动手术可能的后果”。事实上,吕嘉华医生从未跟我说过动手术可能的后果,仅在手术前一天晚上床位医生拿了一张手术志愿书叫我签。在第一次手术出现差错后,吕嘉华医生隐瞒手术出现问题,欺骗说:“蛮好,慢慢恢复,3—6个月恢复期”;第二次手术失误后,我右眼持续高眼压、发炎得不到及时治疗,视神经严重受损,并导致左眼发炎、流泪,视力由0.8降到0.1,病情危急,医院却断医断药二次开出院小结多次威逼恐吓我出院。我母子俩被迫到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上访,总共去了十三次,县委书记谢祖鹏说我母子俩“天天在上海市委大院门口上访”未免言过其实。01年6月30日在手术填充物硅油未取出的情况下,医务科以不出院开除学籍逼迫我出院,当时江西中医学院二位系领导、宜黄县西马路路长都在场,母亲爬上窗户以死抗争,要求医院取出我眼内手术填充物硅油,被西马路路长拉了下来。可见,并不是宜黄县县委书记谢祖鹏所说的“他这个人在上海医院想跳楼”,而是医院将我母亲逼得要跳楼。

        2月2日,吕嘉华医生检查时没说我有青光眼,病历上也没写,更没说我病情严重治不好(留有门诊病历)。他告诉我“是视网膜脱离,交六千元手术,7天出院。”(手术顺利一般都是7天出院)。01年2月13日交六仟元住院(留有票据),根本不存在县委副书记王小林所说的“当初复旦大学不愿意收治李志强,是李志强和家人求助收治的”,法院的判决书上也没说我是“求助收治”(有判决书)。2月15日第一次手术,因手术填充物硅油费用须另付,当日家人在仅欠硅油费壹仟余元情况下汇款捌仟元到医院帐户上。因将收款人名称填成了吴津(复旦五官科医院七病区护士长),汇款未入医院分院帐户而留在医院总部帐户上(留有票据)。2月21日第二次手术,因手术再次出现差错,2月23日吕医生又说要开第三次刀。家人和吴津一起到银行,将捌仟元取出后,向医务科提出:二次手术失误,要换个好医生开刀,同意换医生就马上交钱。医院不同意换医生,在3月5日开出院小结赶我出院。家人向市卫生局反映,经调解未出院。3月26日家人向医务科询问欠费数目,医务科写了一张字条:共欠4000元(留有字据)。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一直不同意换医生手术救治,还断医断药逼迫我出院。无奈之下,我拿汇来的钱到医院食堂买饭(有饭票),自费在医院门诊看病买药(有处方、票据),只是晚上睡在病房里。宜黄县县委副书记王小林说我“当时已经欠了几万块钱医药费”,完全是信口开河。


        我在3月15日、6月1日两次签了手术志愿书,但医院都未手术。01年8月13日中午医院以谈签字取右眼硅油为由将我母子俩骗至徐汇区人民法院后院,隐藏在院内的宜黄县公安局四名干警一拥而上,强行将我母子俩拖上院内备好的五官科医院院车,车内五官科医院二名司机、宜黄县公安局四名干警、抚州市信访办主任和宜黄县西马路路长共8人,将我母子俩软禁,日夜兼程押回江西,深夜三点至宜黄县,名为强制执行,实为绑架出院。复旦五官科医院治疗无望,我9月到广州中山眼科医院将右眼手术填充物硅油取出。所以说,宜黄县县委副书记王小林说我“不愿在复旦五官科取硅油,自己去广州取”完全是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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