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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民间激烈争议。 就今年立法会直选出现大量废票却“奇迹”地“复活”,在社会引起极大争议,成为了全城甚受关注的热话题,当中人们更关切的是特区的法治精神及选举公平性如何得以确保的问题。澳门电台的《澳门广场》,昨早有许多听众打电话表达不同意见,至于CTM网上讨论区的批评声音亦甚为激烈。
《澳门广场》,众多去电表达意见的听众,不支持复活废票,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张小姐不支持复活废票,指选管会既已订有废票规则,为何现在又可以复活废票呢?是否存有矛盾?对其他组别不公。
自称是点票员的曾先生表示,选管会事前已订下标准,表示选票一定要盖在方格内才视为有效。如今次复活废票,选管会何须事前订下标准。赞成有主持人表示有选民不想投票但又想尽公民责任,刻意盖出方格外欲成为废票,为何选管会要将其复活呢?今次因太多废票而转为有效票,之前订下的规则变成不是规则,对选民及其他竞选组别不公平,六千多张废票确是今届选举一污点,但若复活废票,更是污点上的污点。
廖先生表示,希望全部市民包括政府、选举组别以及其他的选民考虑法治的问题。所有票站的点票员都是跟足指引去做,任何人都要遵守规则,为何现要推翻呢?不可能在游戏当中更改规则,可以在下届作检讨,不可能因此放弃法制,这样做对票站工作人员绝对不尊重。
李先先不支持废票复活,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废票多而欲将之复活,举例澳门有五万多人犯了杀人、强奸罪,法律是否可以改变成不违法呢?!第二若选民用笔于选票上清晰表达投票意向,会否亦视为有效?认为选民应按法律规定于方格内盖章投票才视为有效。
梁先生不赞同两千多废票复活,不合规格之选票应视作废票,他认为选举法所订的标准也不遵守,往后所涉及的问题将更大。
方先生表示,坚决反对覆核废票后翻案,指出法律所订的条文不能改。另外,他认为历年来议员功绩令市民心灰意冷,故有四分一选民放弃是次投票的权利。
黄小姐认为,当局已对外公布各组票数结果,现在才把废票复活,改选选举结果,对此做法表示不赞同,感对社会影响很大,认为选民已早明白游戏规则投票,当局不应将不合规格的选票亦视为有效票。
麦太赞扬,今届选举票站增多及公民意识增强;另外指出,选票太长,投票站票间与票间之间太贴身及没有遮掩。又表示,选管会既已订下规则就要遵守,复活废票会影响澳门形象。
周先生不满,选管会不遵守自己订下的规则,犹如赌场下注买大细,放在下注格外,若下注输了,赌场会否退还下注的钱呢。
在CTM网时事讨论区就废票“复活”的议题,批评意见甚多,摘录网民其中贴文如下。
野草贴文《小城故事“复活记”》,其中指出,废票即不合符选规的无效票,原因多种的。只能说投票者有心或无心。有心者用此抵制选举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因为小城大多数议员不是由市民选举产生,官委的或权贵们间选分饼仔,余下的十二名额又给势力集团抢去大半,真正民主出自市民心愿的有多少,选民投抹花了的或空白的是一种抵制方式,视为无效票是理所当然。又指,废票中亦有人为错误瑕疵,按法亦应视为无效,只要不是按规定的根本无须视其意向怎样,法就是法,无容更改,是错了的无必要为其修正,等同选错某人只好留他四年要他下台换上另一贤能。
拔图斋主人的贴文又称:最恐怖系有法不依……,全世界嘅选举都唔会认为剔出界外的选票系有效票。又指选举法第六十五条已经讲明投票意向须在“格仔内”表示;而一百二十条第二款所指的“标记超越方格范围”,系指个标记大过头出左界,而非剔号不在格内的情况,不在格内应视投票人没有按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方式填票,入第一款(四)。
Smiling贴文指有人输打赢要,坚持自己组别应入多一人,唔该佢面对现实啦,下一届努力指导老人家点样填好选票啦。
Spider贴文称,希望总核算委员会明白,投废票在选票中都系属于表达意见的一种,委员会如何界定,那些投票的选民,不是有意投废票呢?另文又指,现在总核票委员会推翻选管会当日定下的准则,那就有问题。好比玩飞行棋,话明掷到六先可以起机,红黄绿都起到机,蓝色一直都掷唔到六,之后就话要改二、四、六都起得,咁就有问题,除非红黄绿三组都同意,若果唔系,个人觉得唔公平。
四郎贴文称强烈反对将废票复活;指出:任何游戏规则都系于游戏前订立,游戏结束后要更改游戏规则除非得到所有参与者同意,否则不能进行任何修改。有话修改系尊重选民意愿,此为天下之大笑话,单凭一张废票就得知选民意愿?夸唔夸张啲呀!又可唔可以将废票睇成系某啲选民对是次选举嘅一个无声抗议呢?无论如何,废票复活对选举初步结果会否造成影响都切不能修改游戏规则,因为立法会选举系每一个选民神圣嘅决定!
温带气旋贴文:废票“翻叮”,视法律如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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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年立法會直選出現大量廢票卻「奇跡」地「復活」,在社會引起極大爭議,成為了全城甚受關注的熱話題,當中人們更關切的是特區的法治精神及選舉公平性如何得以確保的問題。澳門電台的《澳門廣場》,昨早有許多聽眾打電話表達不同意見,至於CTM網上討論區的批評聲音亦甚為激烈。
《澳門廣場》,眾多去電表達意見的聽眾,不支持復活廢票,主要內容摘錄如下:
張小姐不支持復活廢票,指選管會既已訂有廢票規則,為何現在又可以復活廢票呢?是否存有矛盾?對其他組別不公。
自稱是點票員的曾先生表示,選管會事前已訂下標準,表示選票一定要蓋在方格內才視為有效。如今次復活廢票,選管會何須事前訂下標準。贊成有主持人表示有選民不想投票但又想盡公民責任,刻意蓋出方格外欲成為廢票,為何選管會要將其復活呢?今次因太多廢票而轉為有效票,之前訂下的規則變成不是規則,對選民及其他競選組別不公平,六千多張廢票確是今屆選舉一污點,但若復活廢票,更是污點上的污點。
廖先生表示,希望全部市民包括政府、選舉組別以及其他的選民考慮法治的問題。所有票站的點票員都是跟足指引去做,任何人都要遵守規則,為何現要推翻呢?不可能在遊戲當中更改規則,可以在下屆作檢討,不可能因此放棄法制,這樣做對票站工作人員絕對不尊重。
李先先不支持廢票復活,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因為廢票多而欲將之復活,舉例澳門有五萬多人犯了殺人、強姦罪,法律是否可以改變成不違法呢?!第二若選民用筆於選票上清晰表達投票意向,會否亦視為有效?認為選民應按法律規定於方格內蓋章投票才視為有效。
梁先生不贊同兩千多廢票復活,不合規格之選票應視作廢票,他認為選舉法所訂的標準也不遵守,往後所涉及的問題將更大。
方先生表示,堅決反對覆核廢票後翻案,指出法律所訂的條文不能改。另外,他認為歷年來議員功績令市民心灰意冷,故有四分一選民放棄是次投票的權利。
黃小姐認為,當局已對外公佈各組票數結果,現在才把廢票復活,改選選舉結果,對此做法表示不贊同,感對社會影響很大,認為選民已早明白遊戲規則投票,當局不應將不合規格的選票亦視為有效票。
麥太讚揚,今屆選舉票站增多及公民意識增強;另外指出,選票太長,投票站票間與票間之間太貼身及沒有遮掩。又表示,選管會既已訂下規則就要遵守,復活廢票會影響澳門形象。
周先生不滿,選管會不遵守自己訂下的規則,猶如賭場下注買大細,放在下注格外,若下注輸了,賭場會否退還下注的錢呢。
在CTM網時事討論區就廢票「復活」的議題,批評意見甚多,摘錄網民其中貼文如下。
野草貼文《小城故事「復活記」》,其中指出,廢票即不合符選規的無效票,原因多種的。只能說投票者有心或無心。有心者用此抵制選舉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因為小城大多數議員不是由市民選舉產生,官委的或權貴們間選分餅仔,餘下的十二名額又給勢力集團搶去大半,真正民主出自市民心願的有多少,選民投抹花了的或空白的是一種抵制方式,視為無效票是理所當然。又指,廢票中亦有人為錯誤瑕疵,按法亦應視為無效,只要不是按規定的根本無須視其意向怎樣,法就是法,無容更改,是錯了的無必要為其修正,等同選錯某人只好留他四年要他下台換上另一賢能。
拔圖齋主人的貼文又稱:最恐怖係有法不依……,全世界嘅選舉都唔會認為剔出界外的選票係有效票。又指選舉法第六十五條已經講明投票意向須在「格仔內」表示;而一百二十條第二款所指的「標記超越方格範圍」,係指個標記大過頭出左界,而非剔號不在格內的情況,不在格內應視投票人沒有按第六十五條所規定的方式填票,入第一款(四)。
Smiling貼文指有人輸打贏要,堅持自己組別應入多一人,唔該佢面對現實啦,下一屆努力指導老人家點樣填好選票啦。
Spider貼文稱,希望總核算委員會明白,投廢票在選票中都係屬於表達意見的一種,委員會如何界定,那些投票的選民,不是有意投廢票呢?另文又指,現在總核票委員會推翻選管會當日定下的準則,那就有問題。好比玩飛行棋,話明擲到六先可以起機,紅黃綠都起到機,藍色一直都擲唔到六,之後就話要改二、四、六都起得,咁就有問題,除非紅黃綠三組都同意,若果唔係,個人覺得唔公平。
四郎貼文稱強烈反對將廢票復活;指出:任何遊戲規則都係於遊戲前訂立,遊戲結束後要更改遊戲規則除非得到所有參與者同意,否則不能進行任何修改。有話修改係尊重選民意願,此為天下之大笑話,單憑一張廢票就得知選民意願?誇唔誇張啲呀!又可唔可以將廢票睇成係某啲選民對是次選舉嘅一個無聲抗議呢?無論如何,廢票復活對選舉初步結果會否造成影響都切不能修改遊戲規則,因為立法會選舉係每一個選民神聖嘅決定!
溫帶氣旋貼文:廢票「翻叮」,視法律如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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