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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广西政府公开致歉,宣传部长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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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13: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要求广西党委政府向广西人民公开致歉,宣传部
长沈北海、广西电视台台长彭刚引咎辞职的联署行动

阿波罗网首发 http://www.aboluowang.com



8月4日,广西《南国早报》以《网瘾少年进“训练营”十多小时后身亡》为题,报道了16岁少年邓森山在进入“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后,被教官殴打致死的消息。南宁警方向媒体公布尸检结论,邓森山系由于“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呼吸窘迫综合症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也就是说邓森山是被活活打死的。值得注意的是,邓森山被打并非个案。据披露,一百多名入营学员都挨过揍,被毒打是司空见惯的。


邓森山的父亲邓飞愤怒地向多名记者表示,自己正是因为看了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今晚最前线》上的那则广告后,才把儿子送进训练营的。


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收视率最高的节目——大型法治栏目《今晚最前线》每晚17:30至18:40播出,重播3遍。邓飞所说的广告,其实是《今晚最前线》与“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联合播出的一档常规节目。


广西电视台的丑恶行径:


一、助纣为虐,同流合污。
这档常规节目从2008年11月开始,就断断续续地在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今晚最前线》上播出,从今年5月到8月初,又连续播放两个多月,几乎天天播放,每天的节目内容都不一样。一天播放四遍,每次十六分钟,直到邓森山死亡事件发生后停播。一个七十分钟的情感法治节目,其跟踪报道就占了近四分之一,你能说这是一则普通的广告吗?节目主持人在节目开始前总是不忘强调:《今晚最前线》与“起航拯救训练营”联合推出“成长体验计划”。

《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在接受广告主委托时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据新华网报道,“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没有进行登记,属非法经营。很明显,广西电视台根本没有履行审查义务。


二、参与造假,丧失道德操守。
据“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的两位学员透露,广西电视台记者曾多次赴广东的“起航拯救训练营”录制节目,采访了不少学生,录制了一些掩盖事实的虚假场景及谎言。《南国早报》8月8日第9版刊发了一篇题为《孩子家长曝称“广告内容不真实”》的报道,印证了两位学员的说法。广西电视台作为一个专业媒体,难道真的不能辨别出如此拙劣的虚假宣传吗?


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有学员反映,曾看到校董刘劲松(“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股东之一)给广西电视台记者每人一个大红包,让他们更加卖力地拍摄宣传。身为记者,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毫无职业操守可言。


四、态度傲慢、无视人民声音。
邓森山死亡事件发生后,众多网友在网络上发了很多谴责文章,矛头直指广西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却置之不理。直到今天,我们没有看到广西电视台任何表达歉意的动作,反而发现其官方网站删除了有关“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的视频及文字。


众所周知,当下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媒体。所有媒体都是国有资产,他们以党国的利益本位为出发点,重在维护一党专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喉舌。共产党垄断所有的社会资源,一直以来中国人只能听到一个声音。媒体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树立起了权威。而广西电视台就是利用这种权威地位,残忍地欺骗了广大民众。


我们认为,广西电视台对邓森山死亡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不仅欺骗了把小孩送入训练营的家长们,也欺骗了能收看到综艺频道的5000万广西人。


我们强烈要求:


一、要求成立独立的调查机构,调查真像。积极处理受骗者的赔偿事宜,追究广西电视台及省市两级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及时向公众报告调查进度。


二、要求广西党委书记郭声琨、主席马飚携教育厅、区工商局负责人向广西人民公开致歉。


三、要求广西宣传部长沈北海、广西电视台台长彭钢引咎辞职。


四、要求南宁市委书记车荣福、市长黄方方携市工商局局长李永干、教育局局长夏建军向受骗民众公开致歉。


五、要求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的相关负责人引咎辞职;《今晚最前线》的记者(包括三名节目主持人——李朝珍、玉平、韩娇)向广西人民公开致歉。涉嫌受贿者,应受到法律制裁。


最后,我们呼吁,有正义感的朋友们站出来,参与我们的联署行动,给受骗者讨个说法,也给我们自己讨个说法。


联署方式:给(阿波罗网编者注:为安全起见,被删除)发邮件,也可回复本贴,直接参与联署,写上常用笔名、所在城市及职业即可。欢迎用真名参与联署,也可附上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在近期公布第二批联署人名单,真诚希望朋友们提出建议、发表看法。


发起人:端启宪(本名:陆恒宪 广西南宁 维权人士)
2009年10月1日


第一批联署人名单:
1、荆楚 广西桂林 作家
2、李建 广西资源县(死亡少年的舅舅)
3、冯正虎 上海人权捍卫者
4、李国宏 重庆独立维权人士
5、李宇 四川德阳 角马俱乐部发起人
6、刘德军 湖北 人权活动者
7、陈卫 四川遂宁 民运维权人士
8、肖勇 湖南邵阳德先生社会研究所义工
9、黄燕明 贵州贵阳人权捍卫者
10、朱虞夫 浙江民主人士
11、宋翔峰 湖北 民主人士
12、姚传海 广西北海(受骗家长)
13、徐曦美 广西北海(受骗家长)
14、孙文广 山东大学 教授
15、李卓熹 湖南长沙 维权人士

[ 本帖最后由 端启宪 于 2009-10-5 2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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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17: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有需要采访者,请与我们联络,得到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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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6 0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版主

请问版主为什么屏蔽《强烈要求广西政府……下台》一文中的邮箱地址?作为一封联署公开信,联署信箱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屏蔽,还有何意义?拜托版主回复文章原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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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6 03: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的帖子

作为普通网友,非活动人士,签名可能会受到警方关注,上门来监控。我们不希望暴露我们的读者。我们对类似活动,从来不发表联络方式。


您如果是活动人士,基本可能已经在中共的监控下,公开联络方式对您本人的影响可能不那样大。


因为您自己把被删除的联络方式又贴上去了。此文置顶被取消。



如果你觉得这样发表没意义,我们可以删除发表此文。


不想让翻墙,又签名的网友暴露在中共眼皮底下。发邮件签名,很容易被追踪到本人。

个人觉得有正义感,希望推动中国民主化人士,私下传播翻墙软件,而不是被共警盯上,效果更好。

您可能不认同我们的看法,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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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6 20: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但还是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为上策.和平方式收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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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6 21: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桂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朋友。

谢谢覃桂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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